4月8日前交完契税的房子契税怎么交要出售,会受珠海房地产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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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限购2017最新消息:楼市调控政策最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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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月10日讯
  4月8日,珠海市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如果想在珠海买房,需要提供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以下为通知全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珠府办函〔2017〕7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完善土地出让机制
  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优化住宅用地出让节奏和规模,平衡全市各区住宅用地出让计划,防止区域分化进一步拉大。加大共有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平衡市场供给。进一步完善全市各区域&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土地溢价率和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面积配建标准的设定工作,强化土地出让工作的监管。
  二、优化土地出让模式,加强土地购置资金监管
  研究试行&限地价、限&等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稳定市场合理预期,促进土地市场理性稳定。
  强化对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60%;企业和个人参与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前,承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地保证金。
  金融监管机构严查企业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用地资金的来源,税务部门严查偷税漏税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以及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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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今年4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与2016年“10.6”调控政策及配套措施的衔接工作,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于今年4月19日下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11日下发了执行调控政策的有关操作细则等事项。
全文如下:
一、市住规建局
牵头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和相关部门对《新通知》、《原通知》、《原细则》各项规定的衔接问题进行商定。并明确如下执行原则:
(一)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商品住宅(含新建和二手住房)的交易行为,严格执行《新通知》的规定;日至日(含当天)期间,商品住宅实质交易已经开始,按照《原通知》、《原细则》执行;日之前实质交易的,按以往政策执行。上述情况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销售的楼房合法(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且无查封无抵押)。
2.已经网签或已经缴纳了定金、首付款或全款等款项(需提供带有交款、交易日期的正式机打发票或有效的银行转账、支付票据)。有明确具体交易的房屋等证明。
3.购房(含接受赠与、接受转让)人在新购住房时(缴纳首付或全款),必须符合购房资格(本市户籍3套、非本市户籍1套且具有符合《新通知》规定的社保或纳税记录等);购房人在支付定金、首付、全款时,应向销售方(含赠与方、转让方)书面承诺自己符合购房资格,销售方(含赠与方、转让方)在收取对方首付款时要对其购房资格进行审核;买售双方(含赠与、转让)应对其承诺和审核事项负相关法律责任。
(二)《通知》第三点“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时间,指购房之日算起,前6年内连续逐月缴纳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二、人社部门
(一)下列在我市创新创业、户籍暂未迁入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区各人才计划主管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定,并出具《珠海市人才购房证明》,按非珠海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但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特支计划”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2.经评定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等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3.我市在站博士后、出站留(来)珠海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其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我市重点企业及市、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急需引进的人才,获得市、区人才项目奖励和资助的人才。
(二)下列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按非珠海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但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
户籍未迁入我市的中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等驻珠海机构,以及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工作人员证明)。
三、市国土资源局
(一)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市住规建局出具住宅用地相关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用地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纳入用地《挂牌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
我市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将由原来的50%调整为60%,首期地价款调整为用地出让价款的60%。
(三)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底价)及最高限价的确定。
鉴于房地产市场变化较快,为避免我市住宅用地的出现高溢价率等情况,在今后我市每宗住宅用地出让前,将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住规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对用地出让起始价(底价)及最高限价进行研究确定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四)住宅用地到达最高限价后,竞配保障性住房面积。
当住宅用地竞买价格达到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保障性住房面积。竞保障性住房面积原则按照住宅功能总建筑面积的0.1%为增长幅度进行竞买(具体操作时,将按该比例对竞配面积进行取整),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五)加强住宅用地土地购置资金监管,企业和个人参与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前,提供有关资料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审查时,须一并提供土地购买资金的来源承诺书,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如竞得人确实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由国土资源局协调相关部门没收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四、市人民银行、银监局
明确执行限购前后贷款相关政策的时间,对日(含当天)之前已经实质交易的商品住宅,按《原通知》和《原细则》执行;4月9日起的交易,严格按照《新通知》执行;购房人没有交清首付款时,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执行《新通知》时,按以下的原则进行确认:
(一)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全部纳入限购范围。继续执行《原通知》规定的本市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超过3套、非本市户籍(有社保或个税)以家庭为单位不超过1套的规定。
居民家庭指以家庭为单位,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含双方随子女落户我市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二)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住房。
以户籍为界定标准,家庭中一方为珠海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住房时,符合限购政策的夫妻一方必须登记为权利人之一或共有(含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不能单独登记在无珠海户籍且无法提供满足要求的符合珠海限购的社保或个税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名下。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网签时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明细中显示其在购房之日6年内缴纳记录应累计5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中列明的月份累计应不少于60个月。
2.个税或社保证明缴费记录按月计算,由记录中的“结束年月”减去“开始年月”,同一月份购买不同险种的不得重复计算。
3.个税或社保记录中“缴费类型”栏显示为“正常缴”,视为按月正常缴费;显示为“补缴”则视为一次性补缴多月费用。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因工作单位或个人原因社保缴交过程中存在个别月份未按时缴纳,之后补缴的(一次性补交多月费用),按一个月次有效缴交记录予以累计,一个月内多次补缴的,计一次。
4.关于以个体工商户商户号名义购房的,需提供符合限购规定的个人的户籍或其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记录或社保记录证明。
(三)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所有赠与行为,含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及共有人之间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赠与方(含家庭)须自产权转让之日起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含家庭),必须符合本市现行限购政策,并在经核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含赠与)。
(四)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住房共有权人之间通过买卖、赠与方式导致产权份额变更的,按本规定执行。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购买,指日(含当天)之后购买,以网签合同、税票、发票、契税或银行转账、支付凭证中显示的最早时间为购买时间。
(五)父母离婚的,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住宅套数应计入有抚养权的一方名下。
(六)限购政策施行后,不管是否已缴纳住房交易税费,购房人均须提交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回迁房计入住房套数。
(八)因有强制执行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书和国有资产处置导致的住房转让,购房人不需要提交其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六、市发改局(物价部门)
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应到市发改局进行备案,并按如下原则执行:
(一)明确三个价格定义:
1.前期价格:指项目在本次备案前6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
2.周边在售价格:指报备的项目所在区域半径4公里范围内,选取3个以上(含3个)在售项目前6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
3.区域价格:指报备的项目所在的区域内(有设立不动产登记分机构的区域)前6个月的网签交易均价。
(注:网签交易均价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数据为准)
(二)报备项目有前期价格的,报备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前期价格;没有前期价格的,报备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在售价格;没有周边在售价格的,报备价格不得高于区域价格。
(三)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时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确实需要调价的,必须重新备案,且间隔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低于备案价格的85%,不予办理网签手续。
(四)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或商品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的项目,不需要进行价格备案,但应严格执行价格信息公开制度。
(五)报备项目整栋或整个项目的每套住房面积均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备案时不需要进行价格比较,按报备价格备案。
七、市工商局
(一)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以房地产开发商、承销商、房地产中介及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等为对象,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行政指导等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二)加强房地产交易合同监管。重点针对房地产开发商、承销商、房地产中介利用房地产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切实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市金融局
金融主管部门会同市处非办、公安、税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零首付、首付贷、众筹买房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排查和整治。
九、税务部门
(一)外地企业派驻人员在珠海工作,如果不能缴纳规定时限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属于限购人群。
(二)社保费和纳税的征收工作,分别以税务部门和人社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一)公安、人社、税务部门做好相关购房人的户籍、缴纳社保、纳税等核查和提供证明等工作。(新建和二手商品房交易均需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进行数据共享的,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配合,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由相关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意见》做好相关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和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系会议办公室联系。
(三)其他问题,由各部门、相关单位按照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要求,做好《新通知》、本细则和《原通知》、《原细则》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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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2017年首套房契税新政策营业税超过144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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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首套房契税新政策营业税超过144平米》是有达内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月17日,三部门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举个例子:  首套房买144平方米,总价15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4.5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25万元。  二套房买10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3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万元。  二套房买80平方米,总价80万元,调整前调整前契税需缴纳2.4万元,调整后只需缴8000元。  ――业内热议――  【民生宏观评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1、为什么?结构性的降低交易环节税费、增加持有环节税费是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大方向,有利于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加快去库存。2、怎么做?下一步还有继续推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个人所得税等交易环节税费有望进一步调降,国家住房银行也有望提上日程,降息可能性不大。3、房价影响?主要是对冲地产下行,去库存,不会带来全国性的房地产上涨,但一线城市在政策放松预期、信贷放量的带动下可能继续强势,尤其是北京这样在上一轮上涨中相对滞后的城市。4、经济影响?仅靠房地产不可能改变经济下行趋势。一是销售回暖是局部的,不可持续。二是库存太高,待售+在建超过60亿平米,销售很难传导到投资。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针对非一线城市的契税和营业税的减免,将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增加购房需求,加快房产流通,加快库存去化,降低库存量较大的三四线城市的楼市风险,促进楼市繁荣,进而提振宏观经济。这一政策是非常积极正向的。但是,我们也认为:  1,一线城市虽不存在去新房库存问题,但也应促进二手房流转,也应减税。  2,除了契税,营业税,个税也应减免。所以,未来减税还有空间。  3.原则上应该增加持有环节税收,特别是空置房产,尽可能减少交易环节税收,促进房产流通。  从新政之后,一系列利好楼市的政策全部都是货币政策,但是从去年四季度开始,货币政策对楼市刺激的边际效应在逐步减弱,市场也在逐步降温,所以2016年初,中央重启财税政策,可以预见:未来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将成为促进房产流通,加快结构调整,加速库存去化,促进楼市繁荣的主要政策方向。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政策调整的核心仍然以去库存为根本目标,降准、降息、降首付等都是主要手段。而减征契税只是年后政策持续宽松的开始。  @孟祥远:去库存大招!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微评:国家救市,买房是一种信仰!  @李大霄:重大利好消息,减少交易成本是非常正确的方向,利于房地产去库存,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对于稳定经济及股市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杨红旭:契税与营业税再下调,利好政策不断!房价继续涨!  @张大伟:对于改善性需求有非常明显的利好。相关新闻:张大伟:新政对改善需求明显利好&1季度有望迎政策密集宽松期  ――网友辣评――  @做一个安静内向的人:越是这样,京沪越涨。而其他地方只剩下“再观望观望”。  @尺木亭:房价里面已经包含了无数的税。  @心安即是归处:黔驴技穷耳,给市场传递负面信号。  @李跳桢:我觉得降价促销是最好的刺激。  @林奇看盘:重点在这:已有1套,再购买二套房,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评:就是让有钱的土豪继续买光库存,然后买完别卖别炒房,最起码中线持有2年,否则重重的收你营业税。  以下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乐居注:原政策为“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5%征收契税,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二套房契税由原先的3%降至1%或2%)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乐居注:原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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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减按1.5%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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