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式:研究生笔试录取分数线各科得分率均需在60%以上+综合素质面试合格,才能予以录取。

惊呆了!今年报考南大、东大高考成绩只占60%?真相原来是―― _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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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了!今年报考南大、东大高考成绩只占60%?真相原来是――
  昨天鲤鱼姐姐报道了南京新出的政策:
  初中招生不得考试、看证书!新初一不许分快慢班
  今天又带了一则重磅消息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今年要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了!
  今天这条消息在家长群中“炸锅”了。鲤鱼姐姐从权威部门了解到,在高考录取、自主招生录取之外,两所高校今年将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新模式。具体方案已上报教育部,并得到初步认可,目前正在等待教育部的最终批复。
  下面就让鲤鱼姐姐带你解密这个综合评价吧~
  真相一:
  方案已上报,等待教育部最终批复
  鲤鱼姐姐从南京大学了解到,在高考录取、自主招生录取之外,学校今年将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新模式。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参加南大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中学学业测试成绩占10%。“综合评价”录取只面向江苏考生,招生计划在100人之内。该招生方案初步获得了教育部批准。
  南大招办相关负责人告诉鲤鱼姐姐,综合评价对于考生的全面素质要求较高,包括学习成绩在内的各方面素质都会考查到,考生需要有较强的综合表现能力。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较为优秀的考生可能会更占优势。
  东南大学的“上报方案”中提到,今年学校计划在高考录取、自主招生录取之外将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新模式。初定录取模式为,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参加东大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中学学业测试成绩占10%。只面向江苏考生,招生计划在100人之内。“方案上报后,要经过专家论证等相关流程。目前学校正在等待教育部最终批复。”东南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
  什么样的考生能够具有报名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又有哪些专业面向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开放?
  鲤鱼姐姐了解到,具体细则还在制定中,测试时间和自主招生的时间一样,都在高考之后。
  真相二:
  高考分数只占60%?对高考成绩有最低要求
  两所学校初定方案中均提到高考成绩占60%,有家长不禁要问,“本一线下的考生也有机会报考了?”真相并非如此。目前已有11所省属高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
  招生专家解释说,通过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获得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高校录取:
  一是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达本一或本二线,记者统计发现,11所高校中,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所高校要求考生达本一线;江苏大学等6所高校要求考生达本二线;南京工业大学按不同类别,对考生高考成绩提出要求,西交利物浦大学要求考生高考本一线下5分之内。
  鲤鱼姐姐打探的消息是,两所985高校对高考最低要求肯定比省属院校高得多。“可能会对考生的高考排名有要求。不太可能会降到本一线。”东大相关负责人回复说。
  二是对于高考成绩达线考生,按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项目折算总成绩,按照公示折算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这时,才用到“高考成绩占60%”这条。
  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时,大部分学校高考成绩都只占总成绩的一半左右。以2015年为例,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高考成绩占50%;南京师范大学高考成绩占40%;南京医科大学高考成绩占45%。
  这里再送上新鲜出炉的东大自主招生详情
一、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cn/zzbm/;
  报名时间:日00:00至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材料截至日期: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四、选拔程序
  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名单公示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确认考试
  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1)测试时间:-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五、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优惠政策
  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好了,言归正传
  虽然两所学校试点综合评价录取的具体细则尚未出炉
  但是鲤鱼姐姐资深啊!
  咱先整理了2016年
  11所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提供给大家参考~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占20分
  招生人数:102人。
  录取政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一线,并且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480)×4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满分10分)+(学校面试考核成绩/100)×20+四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满分1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对于体质测试成绩为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测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综合评价认定结果。
  南京工业大学:高考成绩和学校考评各占50%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理科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等11个专业,文科包括金融学等6个专业。
  录取政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6个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含6个维度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录取专业包括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大气探测方向)、通信工程等27个专业(方向)。
  录取政策:根据高考成绩、选测科目、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校面试、高校特色要求测试等6个维度,对投档考生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权重为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折算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三项)折算成绩各占5%,高校面试成绩占20%。
  南京邮电大学:对五个方面综合评价
  录取政策: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二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特色要求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5%,特色要求占15%。按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南京医科大学:高考成绩占45%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招生计划总额的5%。
  录取政策:凡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一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学校特色要求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高考成绩占45%、学业水平测试10%、专业特色10%、面试测试35%。
  南京中医药大学: “高校特色要求”占总分5%
  面试时间:6月14日。
  录取政策: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按文、理科分别进行排序。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评价5%、高校特色要求5%。需要关注的是,“高校特色要求”,备注为“通过测试考查文科考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理解,考查理科考生对自然科学知识的掌握。”
  扬州大学:高考成绩占50%,面试占30%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计划的5%。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专业为学校本一批次所有专业。本一批次农学学科类专业有: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录取政策:填报扬大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的专业志愿必须填满6个。报考农学学科潜质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农科类相关专业且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得少于2个。根据入选考生报考科类(文科、理科),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及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采取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四门)占15%和综合素质评价占5%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确定等级,择优录取。
  南通大学:国家级一等奖面试可加30分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计划总数的5%。
  录取政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分,按实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6分,按实计入。
  江苏师范大学:高考成绩占一半比例
  报名条件:必测科目等级均在B级以上(其中信息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招生人数:50人,其中汉语言文学2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15人、英语15人,均为本一师范专业。
  录取政策: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入选考生,将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西交利物浦大学:不低于江苏省本一线下5分
  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一计划总数的5%。所有27个本科招生专业都参与。
  录取政策:按照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由高考成绩、学校自主评估成绩以及高中阶段平时表现汇总计算产生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评定成绩= A×60% + B×30%+ C×10%。
  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江苏省本一线下5分,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绩。自主评估方式拟采用面试、人机互动等方式,评估考生的综合素养以及是否符合学校的特色要求,以百分制评分。高中阶段平时表现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即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百分制。
  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B及以上等级或相当于4B的等级(例如:ABBC、AACC),技术科目均要求合格。四门必测科目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按照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计算(全部科目为A者计100分,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5分,即有一个B减5分,有一个C减10分)。
  江苏大学:高考成绩×60%+考核成绩×40%
  招生人数:220人以内。
  报名条件: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主要包含9类,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或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录取政策: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择优录取(不分文理),并按照加权分排名给予相应的录取政策。加权分=高考成绩×60%+考核成绩×40%。
  鲤鱼姐姐友情提醒:
  江苏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哦~
  最后附上2016年江苏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时间表
  想要报考的同学可以抓紧时间准备起来啦
  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苏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将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将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6月27日至29日填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编辑: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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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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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攀枝花中考高中招生实施规定
攀枝花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9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和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统一进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现对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初中毕业考试,考试情况将作为衡量初中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
(二)升学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考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一般应未婚。报考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专班的考生婚否不限。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还需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达C等以上。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在校初中学生(艺术、体育类院校,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
2、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还在服刑者。
(三)升学考试报名办法
1、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本市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户籍分县(区)登记,市外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的户籍登记。学校统一报名必须同时提交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2、在市外学校就读的我市正住户口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市外户籍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其中,在我市读满三年取得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初中学业的应届毕业学生,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未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考生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初中在校生、毕业生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
5、报名阶段登记户籍时,本市户籍考生须在报名工作开始之前(日前)确定所属县(区)户籍。报名资格审查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以备存查。如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更改所属县(区)户籍,则以报名前确定的户籍为准。
(四)升学考试报名手续
1、交报名考试费;
2、参加各报名点的电子摄像;
3、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4、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
5、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应加分的考生,须交验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报名点(学校或招办)验证人签名并写上“验证原件无误”,并加盖所在学校(招办)公章和登记造册(含报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这类考生材料经验证无误后,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其验证材料与登记表册一并按时上报县(区)、市招办。凡未按时办理验证手续并无材料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报名点(学校、招办)要对审验的加分材料承担审验公示无误的责任。
6、经核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资料由县(区)招办存查。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退役士兵和在职从业人员报考高中中专,报名办法按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人员子女、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等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按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规定报名时间(已另文公布)。
(一)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13年6月完成。
(二)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科目&&&& &上&&& 午&下&&& 午&9:00―11:00&6月12日&语& 文&物理、化学3:00-5:30&6月13日&数& 学&政治、历史3:00-5:00&6月14日&外& 语& &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凡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实验操作、体育考试的考生,需参加补考,时间为:体育6月16日上午,实验操作6月16日下午,补考具体安排由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我市2015届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5日9:00―11:00。未参加我市2014届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5届生物、地理考试。
(四)阅卷及分数统计
2014年中考试卷统一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由市招办负责,市教科所具体实施,市教育局纪委进行阅卷全程监督。成绩的合成及对外发布由市招办负责。
(五)考试成绩计分
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各100分,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分),体育40分。
1、毕业成绩计分
各学科成绩按A、B、C、D等级形式呈现。A等:得分率80%以上(含);B等:得分率70%(含)~80%;C等:得分率60%(含)~70%;D等:得分率60%以下。
2、升学成绩计分
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的90%+化学的80%+(政治+历史)的35%+(生物+地理)的30%+实验操作的50%+体育。
满分715分。
(六)考试查分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通过县(区)招办登记报市招办申请查分,一律不查卷。
(七)考点设置
统一考试各考点由市招委、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设置。各县(区)要加强考试用房和考生集中食宿点的安全、卫生检查,做好防灾保考的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安全。
三、填报升学志愿
(一)考试前由考生自主填报升学志愿。我市2014年中考志愿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学校可以组织考生集中进行网上填报,考生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考志愿填报页面,对自己的志愿进行填报和修改,各批次志愿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另文通知。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集中网上填报的组织工作,必须充分尊重考生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生填报升学志愿。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要宣传引导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各学校应将县(区)招办打印出的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交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考生及家长要对志愿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市民族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余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三)在第一批次内励志班、实验班、标准班分别设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市三中、市七中两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凡未填报第二志愿的,虽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录取分数线,也不能被录取。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宏志班在第一批次内单独选择填报,其中,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优秀考生。
(四)在第二批次内设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市外在攀就读考生限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和市民族中学两所学校选择填报。
(五)考生在第三、第四批次内填报志愿按《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五年制高职专科(含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第一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励志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班、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宏志班。
第二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调节性计划、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 (二)普通高中的录取
1、全市所有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录取由市招办组织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个批次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立即在攀枝花市教育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学校、考生查询。各初中学校负责下载和公布本校考生的升学录取情况。
2、为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继续在市民族中学设置1个少数民族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宏志班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调节性计划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为有效发挥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市民族中学的发展,继续设立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由市七中和市九中联合培养,高一、高二在市九中就读,高三在市七中就读,颁发市七中毕业证。市七中的市九中办学点纳入第一批次单独填报,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普通高中调节性计划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原则自主录取,考生可跨县(区)自主选择招生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低于本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70%。报考艺体特长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报名条件并参加专业测试,艺体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
6、报考市体育中学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招生考试,由市体育中学自主录取。
7、为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初中择校压力和校际之间升学的过度竞争,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三中和市七中分别把招生计划的50%用于定向切块分配,其指标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全市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并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规定。县(区)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样拿出招生计划的50%用于定向切块分配,具体办法由县(区)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8、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政策(见下表):
(1)考生身份类加分
项&&&&& 目&加分分值&革命烈士子女&10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籍考生&5分&省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子女&10分&苗族、傈僳族考生&10分&苗族、傈僳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5分&
(2)素质教育类加分
项&&&& 目&加分分值&应届初中毕业生获攀枝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者&15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一、二等奖者&1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5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1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5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1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5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一、二等奖者&1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5分&
项&&&& 目&加分分值&参加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四川省学生体协组织的规定比赛取得个人前两名、集体前两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10分&参加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的比赛取得个人前两名、集体前两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5分&
项&&&&& 目&加分分值&参加四川省校园艺术节比赛获得一等奖者&10分&参加四川省校园艺术节比赛获得二等奖者&5分&参加四川省中小学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一等奖者&5分&
(3)过程评价类加分
项&&&&& 目&加分分值&省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20分&市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15分&县(区)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1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5分&
以上各项加分以最高项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4)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攀委办发〔2003〕14号)和《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才〔2010〕3号)中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和注册入学相结合。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
(1)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由省招办按照《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组织。
(2)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录取由市招办组织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为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录取时市招办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学校招生数。同时为了弥补新生报到出现的缺额,经“市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可按一定比例超录新生。
(4)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专科的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照《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办理。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东区和西区的汉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中,苗族、傈僳族考生加30分),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的汉族考生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
2、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按《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补录(含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按《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在 “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地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前应认真清理统一招生录取的未报到考生名单,并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未报到考生退档数据库结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进场后到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办理未报到考生的退档手续。
为避免因数据不完整造成考生被多校重复录取,导致新生学籍注册和国家资助政策不能顺利实施,市招办在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补录时,将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校验系统》的要求进行校验,确保录取数据的规范和准确。
4、录取通知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市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予以确认。中等职业学校在向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时,要同时寄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指南及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申报表和申请指南。
5、考生档案。参加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信息确认表》等组成。这部分考生的档案由市招办组建。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纸质档案由学生及家长凭加盖有市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招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在收到新生档案后,应组织学生填写《考生登记表》中的“本人简历”和“自我鉴定”两栏,学校在“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6、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严格按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和标准采集考生基础信息。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补录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数据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校验系统》的要求进行校验,确保录取数据的规范和准确。
7、促进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衔接,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各中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生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业,学有余力的条件下报考成人高校(业余学习)、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组织好学生的集体报名工作。
8、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其他政策按《四川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报名考试费和招生经费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执行。贫困家庭子女可持低保证明到县(区)招办办理免费手续。
六、加强领导,统筹管理,严肃纪律,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管理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招办应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和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和硬、软件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按照“市招生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做好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招办和有关单位、学校要特别加强试卷保密工作,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万无一失;要加强安全工作,确保考生安全;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舞弊违纪案件。
(二)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市招办要在“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兼顾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条件和特点,精心组织和安排好各环节工作,建立和完善招生公平竞争机制,净化招生环境,规范招生秩序。招生过程中,坚持实行“五统一”:统一组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按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信息标准采集考生信息;统一组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分批次录取。市教育局各处(室)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支持、配合市招办做好“五统一”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各级招委、“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法治教育,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大力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招生收费必须严格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准的标准和项目收取,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招生经费必须保证用于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四)优化宣传服务,规范招生宣传
&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和办法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招生宣传的服务工作,规范各学校的招生宣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招生宣传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印发《攀枝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帮助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情况和办学特色。各学校要及时将《招生指南》发放到学生手中,指导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报志愿。
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待未经市教育局审查签章同意的招生学校进校宣传,不得封锁招生信息,不得采取限制、强迫、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以及要求、暗示考生考试时不做考题、扣压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手段干扰毕业生自主选择升学,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不得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各招生学校不得违规宣传、虚假宣传,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不得录取未参加全市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不得违规收费。已被一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录取的不上学籍。
考生要信守自己的升学志愿,在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学或弃读。对普通高中录取后采取不正当手段转学的考生不能取得就读学校的学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要设立举报电话,并邀请新闻媒体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及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管理权限,视其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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