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贫困证明没办下来,可以先病,等贫因证办下来才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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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摆脱贫困,怎能再因病致贫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全面推进机构受托承办,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众所周知,虽然新的医改方案的推出,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多数居民都能比较顺利地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避免有病不看、大病小看问题的频繁发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大病患者,仍然在承受着疾病带来的沉重压力,要么继续有病不看、大病小看,要么“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为,现行医疗制度并没有为大病患者和家庭构筑起有效的“防火墙”。绝大多数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只能享受“顶”很低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如果费用不高还能承受。费用一高,也就只能回归“贫穷”的本质了。这也意味着,单纯依靠政府和政策层面的医疗保障,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看病问题的,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的。也正因为如此,国务院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委托承办居民三百六十五天保险,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而紧迫。因为,对商业保险机构来说,除了需要通过理财产品的开发、养老保险产品的推广之外,如何在医疗保险方面给居民构筑一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防火墙”,也是商业保险的职能之一,是商业保险能否更多更好地被广大居民所接受、被广大居民所认识的重要保障。要知道,这些年来,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的产品很多,但是,面向居民看病问题的保险,却并不多,尤其是与政府医疗保险机构合作的医疗保险产品更少。因此,保险意识不强、没有相应经济条件的居民,基本都与商业医疗保险“无缘”。所以,每当遇到大病时,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如果能够在已经形成的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一块,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毫无疑问能够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给广大居民构筑起一道有效的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制度防线。这就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必须有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正确对待此项保险业务,在利益上作出适当让步,尽可能地让广大居民多享受一些商业医疗保险的福利。而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政策性医疗机构来说,也要顾全大局,在相关基金的划出方面,尽可能地多五,尽可能地将报销比例提高一些,以切实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负担,真正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解决好。同时,广大居民也要增强保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缴纳医疗保险基金时,能够积极主动一些,条件有可能的话,还可以多缴一些,以保证在遇到疾病、特别是大病时,能够多报销一些。切不要为了小利益,让自己的未来充满太多变数。当然,如何建立社会救助机构、更好地发挥社会慈善机构的作用,构筑社会医疗保险的救助防线,也是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特别在如何消除“红会”带来的慈善后遗症方面,要做出更多的思考与研究,让社会的救助事业能够发展得更好、发展得更加有利于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总之,必须筑好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频繁发生的制度防线,让医疗保险制度、让商业保险制度等都能成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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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进行时】我县农村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家庭可申请民政医疗救助
&&&&& 近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可申请民政医疗救助,重病患者可享受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 据悉,我县民政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因病致贫的家庭现家中有重病患者(除已纳入医疗救助的家庭)的,可纳入民政对象享受民政医疗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对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进行认真筛查,提出需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初步名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扶贫部门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对纳入名单中的对象逐一进行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对名单中的患者已痊愈恢复健康的,不再纳入,对虽未在名单中,但确实正患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也将纳入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调查审核结果,确定拟纳入医疗救助的对象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对象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医疗救助。&&&&& “我县已将农村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民政医疗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扶贫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遗漏,做到应救尽救。”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县民政医疗救助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原则,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将及时清出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民政医疗救助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重要作用。
(记者 谢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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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们好,请问对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市领导能否考虑给予办理慢性病或者残疾证?
&&& 亳州市里领导你们好,请问对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市领导能否考虑给予办理慢性病或者残疾证?&& &情况是这样的,我自幼跟随爷爷奶奶长大,虽然已经在浙江这边工作无奈负担太重,我奶奶还有脑梗塞、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双手都变形了)、腰腿痛,眼睛也不太好(双眼青光眼加白内障),于今年3月底在华佗中医院做了一侧眼的白内障手术,由于年事已高,行动也不太方便,常年累月的吃药,每天都需要用药物维持才能勉强顾着自己的生活,镇里领导厚爱给予办理了贫困户(一年200块钱的扶贫金,住院费多报点,免除新农合参合费)。在此先谢谢镇里及村里的领导。&& &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由于我奶奶慢性病缠身,需要长时间吃药,新农合每年门诊药品报销90元封顶,报销额度早已用完。在此请问相关部门的领导,能不能给予考虑办理慢性病(这样我们常年吃药也能多报一点),我记得光高血压一项就可以申请慢性病了,如果能办理,能不能委托村里或者镇里的领导给予办理呢?希望领导考虑。在此拜谢!(亳州市淝河镇四李行政村张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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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单位:市民政局 反馈内容:办理结果:因网友反映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1.建议将网友反映的办理慢性病事项转卫计委答复;2.建议将网友反映的办理残疾证事项转残联答复。特此回复
反馈单位:谯城区政府 反馈内容:
经调查,张秀荣,女,现年77岁,住四李村中李营自然村。育三个儿子,大儿子死亡十多年,二儿子李飞在外经商,三儿子李全在外务工。据张秀荣本人说其患有高血压、白内障病,接信息后,村里积极与镇卫生院联系,村级卫生院每人每天可获得20元门诊费报销,全年最高200元门诊费报销,乡镇卫生院每人每天25元报销,也可全家累计核报。至于张秀荣孙子所说每年门诊药品只报销90元封顶不实。另外来信人反映其奶奶张秀荣想办理慢性病及残疾证一事,需由本人申请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情况而定。目前已通知张秀荣本人带有关证件到医疗部门鉴定是否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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