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遇到小贩城管清理占道经营营应该怎么做有没有官方说法

城管整治占道经营三商贩“诈尸”被江汉警方拘留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 刘中灿 通讯员江汉宣)城管整治占道经营时,一伙小贩拒不配合还上演“诈尸”闹剧。3日下午,佳丽广场背后江汉路地铁站出口处,一名小贩身盖白布躺在板车上佯装死亡,一旁有商贩披麻戴孝声称是城管打死了人,并拆除街办门牌。此事在微博上沸沸扬扬,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医院找到“死者”韩某。昨日,江汉区通报称,已将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韩某(诈尸者)等三名违法人员己依法予以拘留。
  小贩“死而复生”
  “城管打死人了……”3日下午4时许,本报接到市民多起报料称,有个小商贩在江汉路附近被城管打死,家属披麻戴孝在街上讨公道,正朝花楼水塔街办方向行进。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水塔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两块牌子倒在大门附近。目击者称,刚才有群人推着平板车,上面躺着个死人,过来找城管讨说法,门牌是这群人扯下来的。“我看到平板车上躺着一个人,头部和躯干盖着白布。”水塔街附近一居民告诉记者,当时,推车的有二十余人,头上都扎着白布条,有的人还拿着花圈。但该居民认为,凭经验判断躺在车上那人应该没死,“因为车上那人胳膊耷拉在车外,我看到旁边有人推了推,车上那个人的胳膊很灵活收回去了。”
  有人告诉记者,车上那人没死,警察来后将其送往武汉市中心医院。
  记者赶到武汉市中心医院,果然见到了受伤的男青年韩某,他刚入住神经外科病房。据医生介绍,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韩某只是头皮裂伤血肿。
  据韩某及其同伴称,他们六七个人在江汉路地铁站卖伞和眼镜。3日下午3时许,突然来了三四十名手持棍棒的黑衣男子,上来二话没说就开打。韩某头部受伤,其余人也挨了棍棒。“那你们为什么要装死?”面对记者的疑问,韩某等人表示:“城管都打人了,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讨说法?”
  整治时起冲突
  3日晚11时,花楼水塔街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伙小贩长期占道经营小百货,此前多次整治过。3日执法时发生冲突,具体是谁打伤韩某尚在调查。
  对3日的“诈尸”事件,江汉区通报称,当日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办事处组织40余名执法队员,针对江汉路地铁A、B两个出站口的违规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整治。当日下午3时许,城管执法队员在江汉路地铁A出口进行整治时,附近商贩拒不配合,并与城管执法队员发生争执。花楼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商贩对民警的劝说置若罔闻。
  下午3时30分许,17名商贩聚集在地铁A出口,其中1人身盖白布,躺在板车上,佯装死亡(因为天气太热躺了一个多小时,喝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了),其余商贩手持花圈,将花楼水塔街办事处门口悬挂的3块门牌强行拆除,随后商贩一行滞留于新佳丽百货附近,高喊“城管打死人,还我公道”之类语言,造成300余名群众现场围观。经过2个多小时的现场处置,商贩同意到花楼街派出所配合调查。整个事件自始至终未发生所谓“城管打死人”的情况。
  3日连夜,江汉区政府在花楼街派出所召开会议,对此次执法纠纷进行定性,一致认为:此事件属于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会予以严肃处理,为城管部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昨日,江汉警方对“诈尸”事件中积极参加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韩某(诈尸者)等三人己依法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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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合肥小贩占道经营并碾压城管逃逸 一审被判13个月
发布时间: 17:12:09 &&
来源:中安在线&&
资讯标签:&合肥小贩碾压城管逃逸 合肥社会
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合肥货车碾压城管一案日前尘埃落定,涉案的邓某和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和十一个月。两人当庭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备受关注的合肥货车碾压城管一案日前尘埃落定,涉案的邓某和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和十一个月。两人当庭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占道经营遇查碾压城管逃逸
  今年4月8日,合肥市瑶海区城管局执法大队接到指挥中心工作指令,在南一环滨河路屯溪路桥头东侧有机动车非法占道经营兜售水果。
  前期到达现场的执法人员发现有3台蓝色JAC货车,占据屯溪路桥快车道和自行车道非法占道经营水果,城管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整改。不料,一名货车司机女家属迅速下车,阻挠城管执法人员正常执法,随后3台占道兜售水果的货车,趁机强行驶离,并在驶离过程中拖拽城管执法人员,导致3名城管执法人员钱俊武、郜文辉、王晓天倒地受伤。城管队员王晓天在倒地后受到货车碾压,造成手臂受伤。
  碾压城管队员后,肇事货车并未停车,继续与其他两辆货车强行驶离案发现场。其他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控制了阻挠执法的女性当事人,并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120,把受伤的3名城管执法队员紧急送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
  城市管理屡遭阻挠期待&大法&
  案发当时,瑶海区城管局数字指挥中心位于南一环滨河路西侧的户外探头,对整个事件过程进行了完整摄录。报警后,辖区城东派出所介入调查,根据案件情况移交片区的瑶海刑警二队处理。
  2名被告人邓某、周某某于4月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事拘留。瑶海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某、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7月30日向瑶海区法院提起公诉。
  11月18日,瑶海区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邓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被告人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据瑶海区城管局执法科科长袁勇胜介绍,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碰到阻挠行为,暴力抗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仅今年以来,瑶海区就发生两起较为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其他不同程度的暴力抗法事件数十起。而在以前的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事件往往以民事纠纷调解的形式进行处理。目前,我省城市管理适用的相关法规均为地方性法规,如果从国家层面能出台一部城市管理方面的&大法&,将有利于这种情况的缓解。
  此外,该案件的判决,对于合肥城管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今后类似情况的处理,树立了一种更加合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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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萍城管与小贩,古代就已经是便是“欢喜冤家”了!
城管与小贩,古代就已经是便是“欢喜冤家”了!
有一个笑话,说《清明上河图》上市井繁华,颇多占道经、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却看不见城管,更不要说前去收缴了。这话有几分道理。《清明上河图》上确实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小贩不少,但说没有城管却未必正确。在图中的这个地方,画得就极有可能是宋代的“城管”。(《清明上河图》上慵懒无所事事的城管)那他们为什么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对各种占道经营似乎视而不见?这里面大有渊源,值得说道说道。宋代的“城管”,正规的名字叫做“街道司”。宋代街道司管辖一支规模较大的队伍,相当于“城管大队”,史书上记载“以五百人为定额”,由“兵士”充当,而且还有自己专门的工作制服:“诏置五百人为额,立充街道指挥例物,每人交钱二千,青衫子一领”。可见街道司(城管大队)的工作服装即青衫子。宋朝的军队制服是红色的,城管的制服是青色的。这500人青色制服的城管队伍,一时间成为东京汴梁城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宋朝的城管职责是什么呢?总体上说,他们的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 当然也要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商贩。当然,还不止这些。据《东京梦华录》的作者孟元老记载,在遇到公主大婚或是公主亲王出行的时候,“街道司兵级数十人,各执扫具,镀金银水桶,前导洒之”。除了洒水之外,街道司还要作为“前导”,负责指挥车马人兵。而且街道司还要巡视街道,发现有阻塞交通,“妨碍车马过往”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某种意义上也承担了交警的部分职责。整治占道经营,取缔步伐商贩自然也在职责之内。由此可见,宋朝的“城管大队”比起今天的城管来,职责和权力都大不少。话题到这里,就要谈一谈宋朝城管和宋朝占道经营的小商贩间那纠缠百年的恩怨进程了。众所周知,典型的唐代城市是“坊市制”,城市内部是各自对外封闭的坊,商品交易集中在专门的街区“市”进行。在这种城市结构下,是基本不存在“占道经营”这种事情的。(唐长安城采用“坊市制”结构)唐代在原本的“坊市制”下,对于街边居民侵占道路的情况是严厉禁止的,因为街边应该就是封闭的坊墙。侵占道路的前提就是已经破坏了坊墙,打破了坊的封闭性,这个是不允许的。但唐代中后期的坊市制破坏过程中,大家都破墙开店占用道路了,法不责众,也处罚不过来了。 (《清明上河图》上的宋代街市)    这不算占道经营,在这十分之一内,“城管大队”街道司管不着你。于是,百姓的“侵街”和城管大队的执法大缠斗,开始了。就是京城的占道经营已经导致街巷狭窄,交通不便。朝廷派了一个叫谢德权的官员负责清理占道经营。但因为占道经营的商家中有很多有权贵背景,一直以来难以管理,这次也同样说动了皇帝下诏停止整治。谢德权下决心拿权贵开刀,以死相逼,让皇帝收回成命,宋廷这次可谓是痛下决心,彻底治理了占道经营现象,并且订下新制度。所谓“立表”,就是在道路两旁一定的距离竖立木制的标记立“表木”,作为道路“红线”。表木的连线以里是合法占道区,连线以外严禁建筑越位占道,不许人户越界建造房屋。(《清明上河图》虹桥桥头的“表木”)这种“表柱”,我们在《清明上河图》上还能看到,虹桥两头立着的高大柱子就是这个。宋朝“城管大队”先下一城。比如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五月戊午“开封府请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劳扰,不许。”就是说,开封府把占道经营整治报告递上去后,被皇帝驳回了,理由是——扰民。皇帝都这个态度,“城管大队”自然整治不动了。(《清明上河图》中嚣张的占道经营)随着宋代管理法律制度的日趋成熟,“城管大队”在拆除违章的房屋、清理城市中的街巷时,如若损害了市民的合法权益,被处理者可以上诉,如“街道卒除道,侵子融邸店尺寸地,至自诣开封府诉之。”——“城管大队”治理占道经营还得提防着被平民告,自然行事小心翼翼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立法对于执法者权力的限制。到了宋徽宗时,也就是我们的《清明上河图》时代,政府开始征收“侵街房廊钱”,等于承认了其合法性。钱都收了,“城管大队”当然更加没有执法积极性了,《清明上河图》中他们无所事事,悠然慵懒的态度,也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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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认真,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作者最新文章小贩占道经营多年 城管称其后台太硬不敢碰
  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称摊主有保护伞
  城管副中队长称自己没能力“碰”他,也不会“碰”他 杨浦区五角场附近一些占道经营摊位多年来难以清除,五角场街道城管中队的一名副中队长称,这是因为有人背后“收保护费撑腰”,他们城管“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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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播出之后,杨浦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该区城管大队已经派人连夜赶到五角场街道进行调查、核实,待相关情况调查清楚,将给公众一个交代。
  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昨晚也告诉早报记者,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迅速责成杨浦区城管部门迅速查实情况,对不称职、不履职、无视群众合法合理需求的执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要求全市城管系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提高执法实效。
  摊贩:钱交给“老四”
  “投诉过街道、区城管办、区拆违办、区城管大队,都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昨晚播出的《新闻透视》报道说,杨浦区五角场附近有好几个摊位违规占道经营,多年来得不到管制,让附近其他店铺和居民受到严重影响。举报人称曾向多个部门反映,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电视画面显示,日前在武川路的上海财经大学后门,一个约有10平方米左右的摊位设在人行道上,几乎占满整个通道,过往市民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通行。该摊位摊主称,其实他们也不容易,每个月都要向一个外号叫“老四”的人交6000多元“保护费”,只有交了钱,才能平安无事地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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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年路政修路附近,一个5平方米左右的违规小吃摊位也占了大半个街道,摊主说,每月要交给“老四”8000元。
  就在此时,一辆城管车辆停在旁边,摊主说,8000元的要价并不贵,因为城管不会管。果然,眨眼功夫,城管的执法车辆扬长而去,好像没有看到这个违规摊位。这辆城管车上的执法人员表示,他们是五角场镇的城管队员,这里不是他们的辖区,应该找五角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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