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标准能和工益岗位工龄连接吗

工龄不等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司法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错误地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人的核定工龄来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在法律意义上职工的核定工龄其实并不等同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所规定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我国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单位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既包括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之前在其它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当包括本单位工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要少于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核定的工龄。因此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应当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劳社厅函[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是例外的:一是退伍、复原、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二是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应当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之内,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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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条件下,工龄影响工资吗,工龄和工资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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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会开始涉及工龄的计算。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会根据劳动者的工龄长短来设立奖励性政策,如工龄工资的发放。那么工龄影响工资吗?其实工龄除了影响员工的基本工资外,还会对员工的其他收入造成影响。具体的影响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详细介绍。一、工龄与工资1、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对社会工龄,制定“线型”分配政策;对企业工龄,根据员工职业生涯“抛物线”的贡献规律,按不同年限分阶段执行不同分配标准。2、体制内:日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工龄工资。但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部分津贴、补贴会受工龄差异的影响。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体制外:大多数民营企业并未将工资与工龄挂钩,而是秉承“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原则。有部分民营企业为增强员工归属感,设立了工龄工资,设定工龄工资的企业目前是少数的。3、工龄影响基本工资:有的单位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来确定基本工资。如:制定15年以下工龄基本工资为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等类似标准。4、工龄决定工龄工资:多数单位工龄工资政策呈线型,即确定X元/年的分配标准,员工实际所得工龄工资=工作年限×分配标准。有的单位还规定了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满几年计发。二、受工龄影响的工资收入1、工龄影响病假工资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2、工龄影响退休金许多企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也会参照职工工作年限。如:有企业规定,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工龄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故而对于工龄影响工资吗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工龄除了会对工龄工资造成影响之外,还会对员工的病假工资、退休金金额造成影响。通常情况下,工龄越长的,劳动者所能获得的工龄工资或退休金也就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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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更换工作单位,“工龄”也清零吗?发布日期: 浏览:来源: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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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龄”指的是参加工作年限。劳动者在更换工作单位后,新用人单位往往不认可之前的“工龄”,甚至不少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强行让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图将员工工龄“归零”。 那么有关“工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只要是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即便在新单位工作,在离职时经济补偿年限也应当连续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也就是说,劳动者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累计工作年限来计算。
(编辑:熊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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