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一二三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展 应该用什么样的素材表现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日 13:45:38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明国
编者按:怎样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定义,如何确定融合的边界、内涵和外延,对于这些问题可以从大背景出发,从经营主体、融合机制和从产品科技等角度综合思考,以发展的观点,规划出相对科学的发展道路。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一大亮点。由于这一部署刚刚提出,社会各方面的认识还需要深化,需要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对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做出必要的回答。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意义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次正式出现在中央会议和文件中,是党的“三农”工作理念和思路的又一重大创新,具有深厚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新常态下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根本选择。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新的加速度,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条件大幅改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好形势。特别是粮食“十一连增”,且连续4年超11000亿斤,提前近10年完成了国务院《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年)》目标;农民收入“十一连快”,且增幅连续5年跑赢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不仅1998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近12年快速扩大的趋势得以阻断,而且创造了1984年之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一次连续3年(、1997)以上缩小的历史。成绩令人欣喜,但也必须看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还很不牢固:从农业资源看,不仅空间潜力极为有限,而且部分主产区土壤地力长期透支、质量持续下降、重金属超标、地下水超采等问题突出,已对农业稳定造成了日趋严重的威胁;从农民收入看,在家庭经营受成本抬升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收益有限、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和工资性收入增幅明显趋缓、转移性收入总量小增量少等因素影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面临极大挑战;从农村社会看,农业劳动力长期大规模向城市迁徙,不仅导致农村人才等资源严重流失,并引发了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的管理、技术、资本、人才等现代要素更多更紧密地融入农业,提升农业发展及资源利用水平;有利于扩大农村产业规模和就业容量,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聚集农村人气和改善农村人员结构,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顺应国内外产业发展新趋势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当今,产业融合已日益成为世界范围内产业经济发展不可阻挡的潮流,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革新,建立在科技发展并不断融合基础之上的新型产业革命已风起云涌,正在带动社会经济系统日益广泛、剧烈而深刻的变化。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内不同行业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步伐不断加快,产业边界为了适应增长而日渐模糊或消失,全世界已几乎找不到任何一个产业在不与其他产业融合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快速发展。从国内看,在新常态新要求下,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在进行深度优化调整,产业发展与国际接轨、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的步伐空前加快。一些企业以互联网技术融合应用为突出代表实现快速崛起,吸引了国人乃至世界的目光。当前,在产业融合理念的先导性作用下,“互联网+”、“创客”、“众筹”等新概念迭出,其背后如影随形的无不是一个又一个崭新的产业形态和巨大而活跃的产业发展空间。具体到第一产业而言,近年来我国农业虽然在与第二、三产业融合上步伐有所加快,但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由于产业融合度不够,不仅在生产环节竞争力严重不足,而且在加工环节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比如,在食用油加工领域,以打通全产业链作为最大经营之道的新加坡食用油加工企业益海嘉里,进军我国后已连续多年占据国内小包装食用油市场40%左右的份额,大豆压榨能力占国内产能之首,并且在国内调和油市场价格上发挥着风向标作用,掌控着很大的话语权。在畜产品加工领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顺应形势、应对挑战,迫切需要推进农业与其他产业融合,通过借势发展增强竞争力。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道路
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借鉴国际国内产业融合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本质上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农村为依托,以打通延长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为方向,以农业与关联行业间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管理方式的交叉渗透和优化重组为途经,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高度一体化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的过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领域广、时空跨度大、工作任务重、现成经验少,需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机制创新、试点先行等基本原则。当前,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明确定位和要求。
明确融合的基点在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角度和途经很多,但对我国而言,必须强调和始终坚持一定要把农业作为基点,将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务农就业增收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是农业和人口大国,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基本供给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农民收入问题始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如果我们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点放在农业以外,最终可能会带动农业农村的发展,但也可能会侵害农业和农民的利益。屁股决定脑袋,站在不同位置就可能有不同的思维认知和行为结果。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只有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点从一开始就明确放在农业上,始终把农业和农民放在突出位置,融合的方向才不容易出现大的偏差。
明确融合的关键在农产品加工业及休闲农业。除了农业以外,在二、三产业所关联的各种业态中,能够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很多,比如,科技、信息、市场等服务行业,以及工业企业等,但面对众多选项,我们需要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先抓住抓牢最重要的方面。客观分析,科技信息等服务行业进入农业,更多体现于对农业的支撑手段,起到的主要是辅助作用;工业企业进入农业,虽然会带来资金、管理等优势,但也相对存在着专业性不够强、感情疏离、与农逐利等问题。与上述二者不同的是,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不仅具备一定的资本条件,还有着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天然优势。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本身就一头连着加工原料生产、一头连着加工产品市场销售,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不仅处在前延后展的便利位置,而且具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就是说,融合一、二、三产农产品加工业既有天然优势,也本身就是它的天性。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自建原料基地和市场网络,早已是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体。另一方面,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时间较长,对农业既具有深厚的感情,也具有专业的人才技术等积累,支持农业发展更容易做到得心应手。加之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规模庞大,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18万亿元,总产值已是农业的2.1倍,成为举足轻重的部门,对农村乃至全国产业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具有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实力。这些情况表明,把农产品加工业定位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关键最重要的业态十分必要。此外,近年来休闲农业发展突飞猛进,且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高度体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理念,市场空间十分广阔,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值得高度重视和借力的重要业态。
明确融合的主体在新型经营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千家万户的农民都要行动起来,但由于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特别是传统小农户很难在推进融合发展上发挥大的作用。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既要调动广大传统小农户的积极性,更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40万家;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万家,其中省级以上1万家,国家级124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家左右,50亩以上的规模化经营农户317.6万户。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实践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理念和要求,应在今后推进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激发他们的更大活力,推动其发挥更大的生力军作用。
明确融合的保障在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共同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在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政府不能够包办,也无法包办。但是,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特别是在当前各方认识尚不尽统一、各地工作头绪尚不清晰的情况下,尤其需要通过规划等指导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原则方向和目标任务及措施。二是加强示范引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及领域,通过总结发现树立一批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促进由点到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十分必要。三是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得好的地区和经营主体等,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金融扶持、通报表彰等形式给予适当奖励,推动形成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构建起长效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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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兴之路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县,为全国创造新鲜经验,争取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点
温氏股份成新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板。图为南牧机械设备公司车间。南方日报记者张由琼 摄 编者按 中国·新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论坛将于11月8日、9日召开,届时将邀请国内著名“三农”问题研究专家、经济学者、三产融合基层实践者、企业代表以及党政部门负责人出席。论坛期许汇聚群智,形成县域三产融合的理论框架与基础,为新兴县三产融合第一个“五年规划”提供理论指导,为招商引资、招商选资打造新平台。该活动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新兴县委县政府联合主办,由南方日报社、南方农村报社、新兴县创新中心承办。 新兴发展经验,也是广东县域三产融合发展的典型。有鉴于此,南方报业启动“1+X”报道机制,以论坛召开为契机,以解读“新兴三产融合模式”为切入点,探讨广东乃至全国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敬请垂注。 养猪插上“云”翅膀,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前几天,温氏股份与华为在云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云服务、农业云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从最传统的行业一路走到“创业板第一股”,温氏股份被誉为“农业里的华为”,这次“两个华为”之间的合作会产生怎样的火花,备受期待。 以农业起家的温氏股份,早已不是“养猪的”这么简单。通过“接二连三”,其产业链延伸至兽药生产、农牧设备制造、乳制品生产、金融服务等多个业务板块,成为新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板。 跳出一域看全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思路,去年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里。这一新课题,从国家、省、市到县,相关研究、案例、实践都很少,可参考、借鉴的经验更少。 按照今年云浮市委全会定位,新兴在全省率先提出争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力争为全国创造更多新鲜经验,争取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点。新兴县委书记唐谊强调,全力以赴抓攻坚、亮牌子、补短板,全面建成禅意生态名城,力争2018年与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南方日报记者雷贤辉陈清浩王俊峰南方农村报记者胡念飞王伟正 时与势??立足优势,划定“路线图” 一二三产融合,1+2+3=6,1×2×3=6,因此,有学者将三产融合称为第六产业。 “第六产业”概念的实质,是强调基于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的产业融合。目前,学界更加强调“第六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因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能够产生乘数效应,形成新的效益和竞争力。 立足基础看优势,当前新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势颇多,亮点纷呈。 首先,三产均衡,各有龙头。目前,新兴县的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是24%、42%、34%。而且,一产有温氏股份,是全国最大的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市值接近160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总计逾108亿元,远超粤东西北不少县市一年的财政收入。二产有不锈钢制品,是全国最大的不锈钢餐厨具生产和出口基地;三产有禅文化产业和温泉。 其次,文化引领,倡导共容。受六祖“和谐包容”思想熏陶,新兴企业理念是合作大于竞争,素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持”的传统,通过共同持股、共同研发、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形成利益联结,达成互融互促的共识。 另外,先行先试,经验可鉴。温氏股份1983年从“七户八股”集资8000元起步,发展成为亚洲最大的畜牧集团。它的产业从最初的养鸡,横向养猪、养奶牛、养鸭等多品种发展,纵向围绕产业链延伸,向上游的饲料、生物制药、农牧机械、粮食加工贸易等发展,向下游的屠宰、食品加工销售、物流配送等方面延伸,同时还跨行业发展金融、房地产、文化等产业,成为全产业链发展的一个示范。 立足自身优势,新兴争创全国试点更有底气。目前,《新兴县创建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划定了三产融合建设“路线图”。新兴县推进三产融合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是,推动三大产业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扶持农业企业向二、三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引导骨干企业从工业向一、三产业两头拓展,降低产业成本;发挥旅游三产优势,为一产、二产增加文化魅力,提升产品知名度,形成三产交叉融合、互促互融的现代产业体系。 思与行??关键在“融”,打好三张牌 三产融合,关键在于做好“融”文章。 从这个角度看,温氏股份无疑是新兴三产融合互动的引领者。在商业模式上,温氏股份探索创新“公司+家庭农场”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公司提供物资、技术、销售服务,并引入先进信息要素、先进养殖技术和先进机械设备,实现公司与农民的共同发展。在发展路径上,温氏股份早已跳出单一农业企业范畴,主营业务拓展至肉猪养殖、兽药生产、乳制品生产、农牧设备制造、海洋养殖等多个业务板块,以养殖业务为核心打造了完整、高效的产业链。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丁力认为,“从一二三产业的关系来看,温氏股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新兴未来发展的模板。温氏股份三大产业都搞,但不是什么都搞,而是围绕着一个主线。温氏股份这两年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在于其不仅解决了生产,还解决了市场。有了市场,生产才有价值。在市场的条件下,任何投入都能转化为财富,这才是温氏股份最拿手的。” 在最近召开的新兴十三次党代会、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县委书记唐谊和县长梁子财明确提出争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要打好温氏、园区、六祖三张牌。 打好“温氏牌”,就是要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推动传统农业“接二连三”,重点抓好现代农牧装备产业园建设,打造中国最大的现代畜牧经济集聚区;打好“园区牌”,就是要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目前由凌丰集团自主设计、自行研发、自主安装调试的不锈钢制品自动化生产线已点火运行,成为全国不锈钢餐厨具制品行业内第一条完整的自动化生产线;打好“六祖牌”,就是要通过抓好龙山核心景区建设,争取把六祖故里旅游度假区创建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新兴企业的转型带动了产业融合,二三产业的融合又带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姜长云认为,新兴的做法是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方式的转变,起着示范引领作用。在他看来,新兴三产融合的特点可概括为“文化引领、创新为魂、三产融合、共享发展。” ■专家观点 融合禅宗文化因素,发挥其影响力,这是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一大特色。同时,在对待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关系上,不一定要“堆齐”一二三产业,但至少有两个产业进行融合,而且要存在紧密的联系。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姜长云 探索创建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新兴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一个很好的模板,那就是温氏股份,它通过一产带动二产,二产带动三产,实现融合发展。温氏股份也不再是单纯的农业企业,而是农业综合服务提供商。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教授丁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
(五)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农业部、林业局、科技部等负责)
(六)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七)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八)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林业局等负责)
(九)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负责)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部牵头负责)
(十一)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部、林业局牵头负责)
(十二)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供销合作总社牵头负责)
(十三)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农业部牵头负责)
(十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旅游局等负责)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十五)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十六)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负责)
(十七)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十八)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负责)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十九)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
(二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等负责)
(二十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旅游局、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部、商务部、旅游局等负责)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二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负责)
(二十五)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旅游局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七)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国务院。(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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