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年淄博周村黑社会都有谁有廉租房么

2015年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说明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16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一、选房须知
1、选房家庭:摇号结果顺序号为1-67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
选房时间:日上午(8:00---11:30)
选房地点:周村区新建中路38号(保安街北首路西)&周村区城镇住宅合作社办公楼
2、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选房通知入场参加选房,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通知方可入场参加选房。
3、按照摇号结果顺序选房,由申请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要求到选房地点选房(每户最多2人入场)。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并在选房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超过规定时限不选房者,视为放弃。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即为最终结果,不得反悔。
二、选房安排
1、摇号结果顺序号为1-67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在通知的选房时间内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如选房顺序前67名申请家庭中有因故放弃配租资格的,后面的申租户按顺序依次递补,直到67套廉租住房配租完成为止。
&&&2、摇号结果顺序号为68-80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在通知的选房时间内到选房地点轮候选房。如果还有剩余房源,摇号结果顺序号为81号以后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另行通知选房时间。
&&&三、选房原则
1、Ⅰ类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只能从一层中选择配租的房屋,Ⅱ、Ⅲ类按选房顺序号选择配租房屋。(所选房号对应固定储藏室)。
2、申请家庭按照发放的《选房须知》,按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房地点选房。若当天上午规定时间内某一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未准时到场,则该家庭列在当天上午选房顺序号的末位。选房期间(日上午8:00-11:30)未到场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因故放弃选房的,该选房顺序号作废,由下一序号依次递补。
3、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实物配租申请。
4、入围家庭选定所配租住房后,应在选房确认表相应位置填写选房顺序号并签名。
5、选房完毕后,由区房管局将实物配租选房结果报市房管局备案,并在淄博房产信息网(www.)及《今日周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由市房管局为其发放《淄博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6、申请人凭《资格证》与区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不按时签订租房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实物配租申请。
&&&&7、签订合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411262&&&&&&&&
&&&&&&&&&&&&&&&&&&&&&&&&&&&&&&&&&&日&&周村区廉租住房退出人员公示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16年09月19日 浏览次数:
经核查,2016周村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2户家庭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名单如下:
2016年退出廉租住房保障人员名单
原保障方式
未实际入住
未实际入住
异议受理单位: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2174252&& 6411262&&&&&&
&&&&&&&&&&&&&&&&& &&&&&&&&&&&&&&&&&&&&&2016年9月19日&&& &&当前位置:&>&
周村67套廉租房开始申请
&&& 作者:沙红翠&& 来源:淄博晚报
关键词: 周村区 建筑面积 廉租房 平均租金 租房补贴证
[提要](记者沙红翠)昨日,2015年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程序开始公示,即日起至11月11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报名申请。据了解,具有周村区城镇户籍并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以下简称《租房补贴证》)的家庭均可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材料,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晚报讯 (记者沙红翠)昨日,2015年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程序开始公示,即日起至11月11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报名申请。
  据了解,这次廉租房的房源是周村区新北小区16#楼60套廉租住房、周村世纪廉城32#楼7套廉租住房。其中,周村区新北小区16#楼廉租住房坐落于周村区新建中路以北,朝阳街居民生活区内,共计60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为53.34m2。该楼共计6层,五个单元,一梯两户,一层的房源数为10套。每户配备地下储藏室一间。周村区世纪康城32号廉租住房坐落于周村区原大毛厂区内,共计7套,户型为一室一厅。该楼共计6层,四个单元。7套廉租住房包括一单元201建筑面积51.21m2、602建筑面积53.54m2、603建筑面积51.31m2,二单元101建筑面积51.21m2、503建筑面积51.31m2,三单元102建筑面积53.54m2,四单元301建筑面积51.21m2,每户配备储藏室一间。
  据了解,具有周村区城镇户籍并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以下简称《租房补贴证》)的家庭均可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材料,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是,低保家庭每月租金标准为每年市政府公布的周村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租金标准为每年市政府公布的周村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15%。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以《租房补贴证》持有人为申请人,填写《淄博市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户口簿中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还应提交婚姻状况证明;3、《租房补贴证》;4、《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有关情况证明表》。
  想报名的市民请注意,请在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报名,咨询、监督电话:6411262。
初审编辑:曹亮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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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退出人员公示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16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2016年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中共有1户家庭自愿放弃所选廉租住房,现向社会公示,名单如下:
2016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自愿退出人员名单
周村新北小区16号楼1-401
本人申请退出
异议受理单位: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2174252&& 6411262&&&&&&
&&&&&&&&&&&&&&&&&&&&&&&&&&&&&&&&&&& &&&2016年4月8日2013年周村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公示说明
作者:住房保障科来源: 发布时间:13年11月25日 浏览次数:
周村区2013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已于日结束申请报名,通过对申报材料审核,其中有248户申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其中Ⅰ类5户(公示序号1-5号);Ⅱ类111户(公示序号6-116号);Ⅲ类132户(公示序号117-248号),公示期日—日。如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实,请予以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如没有举报或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的,申请家庭将参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根据摇号结果确定选房顺序。
举报电话:2181340&& 6411262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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