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0怎样增加板材抗折强度松杂板材0.05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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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广东省综合定额说明10版广东省综合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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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 3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3A1土石方工程说明 3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0A3砌筑工程 15A4砼及钢筋砼工程 19A5厂库房、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25A6金属结构工程 30A7屋面及防水工程 31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6第二部分其他项目 38A9模板工程 38A10脚手架工程 41A11砼泵送增加费 45A12垂直运输工程 45A13材料二次运输 46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49A.9楼地面工程 49A.10墙柱面工程 53A.11天棚工程 58A.12门窗工程 62A.13幕墙工程 68A.14细部装饰及栏杆工程 70A.15家具工程 71A.16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73A.17广告牌工程 83A.18景观工程 84A.19石作工程 86A.20其他工程 88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89A21模板工程 89A22脚手架工程 92A11砼泵送增加费 97A23垂直运输工程 97A.24材料二次运输 98A.25成品保护工程 99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1土石方工程说明章说明一般规定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一下事项: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出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0.771.150.93 1.301.001.491.20 0.870.671.000.81 1.080.831.251.00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石)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5、本章末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 2.25 2.5
二、土方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 2m 4m 6m
工日/100m2 4.72 14.96 22.25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深度(以内) 2m 4m 6m 8m 10m 12m 14m 16m 18m
工日/100m2 2.50 7.92 11.77 15.62 19.48 23.33 27.18 31.03 34.88
10、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在开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导读:D.1.2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说明,1.2.1本章定额包括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等内容,均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1.2.2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1.2.4.1定额未包括管道连接安装,管道的连接安装应套用相应册项目的管道安装定额子目,D.1.3桩工程,1.3.1本章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1
1.夯填料应根据夯沉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30或按实际填入量计算。
2.填料场内运输费用按实计算。
1.1.5.2如夯条形基础、管沟,按相应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0。
1.1.5.3地基强夯子目表内每100m2夯点数是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1.1.5.4地基强夯子目内不包括机下垫板,如需垫板时,每100m2增加松杂板材0.05m。
1.1.5.5整平包括夯前、夯间和夯后的整平。
1.1.5.6夯击能量每tm按每10kN.m换算。
1.1.5.7袋装砂井直径按7cm考虑,实际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等比例调整砂用量,其他不变。
1.1.5.8振冲碎石桩子目不包含桩面碎石层,桩面碎石层按设计要求另计。本子目不包括污泥排放费用,如有发生应另行计算。
1.1.5.9抛石挤淤分机械推运和人工抛填
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
1.2.1本章定额包括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等内容,除各专业册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
1.2.2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2.3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m3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1.2.4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m内。
1.2.4.1
定额未包括管道连接安装,管道的连接安装应套用相应册项目的管道安装定额子目。
1.2.4.2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中的管径,是指牵引管道的直径。单管按管外径计算,群管按群管所围成的外径计算。
1.2.4.3水平定向钻进是按综合土质(包括强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和微风化岩层。
1.2.4.4钻孔泥浆外运,各种临时井的设置费用,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1.3.1本章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管桩填芯等内容。
1.3.1.1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1.3.1.2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如属施工原因造成的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1.3.1.3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子目中均未包括运桩
1.3.1.4打拔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1.3.1.5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1.3.2打、拔工具桩
1.3.2.1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1.3.2.2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3.2.3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1.3.2.4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1.3.2.5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1.3.2.6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l.3.2.7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l.3.2.8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的支撑。
1.3.2.9打拔拉森钢板桩、槽型钢板桩项目(除管、基坑打拔拉森钢板桩项目外)已包含支撑安拆,钢板桩支撑不得另行计算。1.3.3打基础桩
l.3.3.1
打基础桩工程包括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管桩填芯等内容。
1.3.3.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接桩按相应项目计算。
1.3.3.3本章项目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
的搭设与拆除应按第三册《桥涵工程》D.3.7临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3.3.4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包括陆上工作平台费。
1.3.3.5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1.3.3.6打板桩项目中,均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1.3.3.7送桩(除钢管桩送桩外)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系数计
l.3.3.9打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按85%,机械按50%计算。
1.3.3.10打灌注混凝土桩至地面部份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量,其材料按实计算。
1.3.3.11
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1.3.3.12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灌注混凝土桩1.50kg计算。
1.3.3.13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容重按2400kg/m3算)不同时,可调整。
1.3.3.14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
1.3.3.15钻(冲)孔桩及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岩(普氏分类Ⅴ)及强风化岩(普氏分类Ⅵ-Ⅷ)不作入岩,微风化岩(普氏分类Ⅺ-XVI)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普氏分类Ⅸ-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1.3.3.16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1.3.3.17桩钢护筒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1.3.3.19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D.1.4拆除工程说明
1.4.1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人行道、侧缘石、管道、构筑物和混凝土障碍物,伐树、挖树蔸,路面凿毛,铣刨路面,旧路面机械切缝,清除灌木林,开凿混凝土孔等内容,但不包括土方挖运。土方挖运应按本册D.1.1章相应项目执行。
1.4.2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1.4.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1.4.4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1.4.5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1.4.6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松石。
1.4.7沥青混凝土层及稳定层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土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1.4.8砖石结构、砼结构拆除物如需运输时,按运石方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1.4.9铣刨路面厚度大于5cm应分层铣刨。
D.1.5围堰工程
1.5.1本章定额包括土、纤维袋围堰、土石混合围堰、圆木桩围堰、钢桩围堰、钢板桩围堰、双层竹笼围堰以及筑岛填心等内容,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1.5.2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各地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1.5.3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44.80工日/100m3粘土。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1.5.4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钢板桩均按本册D.1.2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项目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1.5.5纤维袋围堰如使用麻袋或其它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或其它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1.5.6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
1.5.7堰高按施工期最高水位+50cm计;堰底按清淤后河床最底点计。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5.7.1土、纤维袋围堰的堰顶宽为l~2m,堰高为4m以内。
1.5.7.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1.5.7.3围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1.5.7.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1.5.7.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1.5.7.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
1.5.7.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
1.5.8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1.5.9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1.5.10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脚手架工程
1.6.1本章定额包括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防护挡板、独立安全防护挡板以及围尼龙编织布等内容,编制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
1.6.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
1.6.3仓面脚手架是指在钢筋面上浇捣混凝土时需要搭设的架子。子目内容不包括斜道,若发生时另行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架。
1.6.4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防护。
1.7.1本章定额包括材料二次运输、排运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小型构件运输、汽车运水、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井点降水以及施工护栏等内容。
1.7.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汽车不能直接运到现场,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装运卸工作,才能计收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1.7.3水泥、砂、碎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可计算材料二次运输损耗费用,其他材料的二次运输损耗不能计算。损耗率按如下规定计算:水泥、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损耗率按1.00%,砂、碎石损耗率按2.00%计算。计算式如下:二次运输损耗费=该项材料预(结)算×相应的损耗率。
1.7.4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实体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
l.7.5本章材料二次运输和排运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项目中,管径是指内径。
1.7.6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其他降水方法如深井降水、集水井排水等,各市可自行补充。
1.7.7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1.7.8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
1.20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0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1.7.9轻型井点井管(含滤水管)的成品价可按所需的钢管的材料价乘以系数2.40计算。
1.7.10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整理费用另计。
1.7.11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1.7.12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安全文明施工费
1.8.1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8.2本章列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属不可以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1.8.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措施其他项目
1.9.1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措施性费用。
1.9.2本章列出的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包含利润,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按合同约定执行。
1.9.3本章列出措施其他项目的费率、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在工程计价中,其他措施费项目费以“宗”或“项”形式,由承包人自报费用。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承包人必须列出所需费用项目;若没列出,视为已包括在承包价中,发包人不另支付。
1.9.4措施其他项目费,除有注明外,均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1.9.5措施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加大质量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有上下限费用标准的项目,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应按上限值计算。
八、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一、规费是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二、本章列出规费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各市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三、规费是强制性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必须按工程所在地规定列出费用名称和标准。
四、规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五、在工程计价中,规费列在税金之前。
一、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四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三、在工程计价时,税金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第2册总说明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等内容。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实施手册》JTGF40-2004;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2-1999;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本定额有关说明:
土石方、拆除旧路、铣刨路面、拆除侧缘石、拆除旧管、各种构件混凝土运输及砌筑挡土墙、弹软土基处理,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五册《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中的交通信号灯、控制箱和闭路电视监控、电子警察等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相应项目执行。
本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床(槽)整形
路床(槽)整形碾压按设计道路基层底宽度乘以路床(槽)长度以m2计算,扣除树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土边沟成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道路基层路基按设计道路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乘以路基长度以m2计算,扣除树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三、道路面层
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伸缝按设计伸缝长度乘以伸缝深度以m计算,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养生按路面工程量以m2计算。
混凝土路面钢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传力杆套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旧路裂缝处理中沥青油灌缝按长度以m计算。
四、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人行道板铺设、铺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树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人行道板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侧缘石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安砌侧(平缘)石按设计图示心线长度以m计算。
侧缘石后座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模板制安按实际接触面以m2计算。
树池砌筑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信号灯杆、标志杆制作区分不同杆式类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门架制作及零星构件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信号灯杆、标志杆安装,其中单柱式杆、单悬臂杆(L杆)区分不同杆高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其他区分不同杆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门架安装区分不同跨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圆形、三角形、矩形标志板安装,区分不同板面面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诱导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道路隔离护栏的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20cm以内的间隔不扣除。
路面标线(包括停止线、黄格线、横道线等各种线条)按设计图示漆划实漆面积以m2计算。
箭头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文字标记区分文字的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D.2.1路床(槽)整形
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等内容。
路床(槽)整形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路床整形厚度超过10cm以上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并将余土弃运路基50m。余土弃运超过50m以外的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滤管盲沟定额中已含外滤层材料填充夯实用工,未含滤管外滤层材料费用。
本章定额包括各类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底层拌合铺筑等内容。
石灰土基层、多合土基层在进行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只适用于工作内容中未含养护内容的定额子目。
多合土基层、稳定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材料消耗量可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Ci?[Cd?Bd?(H?H0)]?Li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0―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1]石灰粉煤灰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10∶20∶70,基本压实厚度为20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设计压实厚度为25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生石灰:?3.96?(25?20)?0.2??5?2.480t 10
15=9.907m3 20
80碎石:[18.91+(25-20)×0.95]×=27.040m3 70粉煤灰:[10.56+(25-20)×0.53]×
[例2]路拌铺筑水泥石屑混合料,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水泥∶石屑=6∶94,基本压实厚度为25cm;设计配合比为:水泥∶石屑=8∶92,设计压实厚度为28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28石屑(34.76×25水泥:(3.39×8=5.062t 692)×=38.103m3
2.2.5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2.2.6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本章定额包括各类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旧路裂缝处理、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内容。
包含总结汇报、人文社科、专业文献、文档下载、考试资料、办公文档、旅游景点、IT计算机、计划方案以及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说明(第一至第七分册)_图文等内容。本文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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