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盖章只有本人签名没有盖章,合约能成立吗

—方当事人没签字盖章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这个合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 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者盖章,而另 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 实存在一方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加盖公章,而合同又不得 不马上履行的情况,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后,对方当事人则可能 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以合同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 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平公正与鼓励交易 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即 认为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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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行人违章进入高速公路被撞伤,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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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公司合同我已经签了,但是公司都快一年了还没有给我,我问人事人事说还没有给老板签字。如果这时候辞职直接走人会不会受到合同的制约? - 知乎16被浏览9198分享邀请回答4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更多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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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有公司盖章和签字,要我在规定时间去办离职
解除通知书没有公司盖章和签字,要我在规定时间去办离职。不去就按自离处理。我该怎么办呢?
该咨询暂无回复,可选择在线咨询其他律师或通过电话咨询律师录用信未签名盖章 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这似乎已是劳动者熟知的法律常识,但没有签名盖章的录用信能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对上述问题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日,孙某开始在上海某公司担任值班经理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通过录用通知书约定了劳动报酬,并承诺如果孙某接受了录用通知,公司将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12月28日,孙某因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日,孙某向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近2万元,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元。日,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孙某要求公司支付日至12月28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万余元的请求;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日,公司向上海一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公司认为,录用信即为双方当事人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具备劳动合同性质的书面文件;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诚实磋商义务。仲裁委员会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理由,法律适用错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上海一中院经审查认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该案中的录用信虽然具备了该条规定的部分条款,但录用信上没有用人单位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与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作出接洽合同条款的意思表示不符。另外,虽然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诚实磋商义务,但是这里的磋商应当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目的的磋商。该案中,公司日注册成立,孙某收到的录用信为日,此录用信显然只是一种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不可能代表该公司与劳动者就订立劳动合同进行磋商。因此,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裁决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相应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法律正确。故裁定驳回公司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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