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暑假工不要本科生工作处,我不解

我们是学生暑期工,现在要回家,却不给工资,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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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学生暑期工,现在要回家,却不给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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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解答问题:36804条
您好,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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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学生今年经过中介干暑假工但是家里面有事要回家但是中介说如果提前回家要扣一个月的工资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有中介参与,都被否定。到了东莞之后便被立即带进一所中介(中德劳务派遣公司),在没有能力回江西的情况下与该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每月缴纳200元“服务费”。该公司让我们假认我们是一群技校学生并以他为校长,带我们进了一家电子厂入职。我想问,该公司的行为以及我们之间的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劳务派遣是合法的。关键是看你们的合同是否合法合理,对于收取一定费用,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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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社会>>>>正文大学生暑假打工结果遭遇工资不发 介绍费不退来源:作者:
记者 金智宽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正值暑期,不少在校大学生或准大学生会选择去实习或者打工,一方面是为了证明&我能行&,另一方面,积累社会经验赚取生活费。
  走出单纯的校园,跳进复杂的社会,大学生们也许会遇到&慢羊羊村长&,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也有可能会遇到&灰太狼&,一不小心就&伤痕累累&。
  近期,一些学生及家长来电,咨询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期间遭遇的维权困境。
  干了一个月,商场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小陈来电:
  我今年刚参加完高考,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期间,想趁暑期打工补贴大学学费。几经寻找,我成为市区某商场的临时促销人员,工作任务是穿着促销服装发传单,每小时报酬30元。我们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说好工资一周一结。
  工作一周后,我找到商场要求结算工资。商场负责人支付了部分报酬后,提出一周一结太麻烦,让我工作满一个月再找他。他还说,商场这么大,肯定不会拖欠工资的。
  但是,一个月后,商场仍然没有支付全额工资,那位负责人不是出差就是开会,我找其他人,他们也总是爱理不理的。我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准大学生&的非全日制用工 15天内工资报酬要结算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小陈的暑期务工不同于在校生勤工俭学,小陈年满16周岁,并且已经高中毕业,尚未进入高校报到,可视为自由劳动力,同时从他和商场的约定来看,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性质。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且工资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那么商场方面按月结算工资并拖欠至今的做法显属违法,小陈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
  参加假期打工的&准大学生&们,避免暑期打工纠纷的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签订书面合同并具体明确报酬标准及给付期限、工作岗位、劳动保护等细节内容。如没有书面合同,也可凭工作期间穿着工作服的照片、促销单页培训材料等作为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了介绍费,但没给我落实岗位能要回吗?
  小李来电:
  我是大一学生,今年暑假为了挣点零花钱,去找了一家中介公司介绍工作。中介公司说正好有一家公司在招人,但是要先交100元&介绍费&。我听过这个公司,觉得还不错,而且&介绍费&也不是很贵,就把钱给了。中介公司拿到钱后,给我开了一张收据。
  之后,我打电话给该公司,但是工作人员说,已经招到人了。得到反馈后,中介公司又给我推荐了一家餐馆,让我去当服务员。这家餐馆位置太远了,我不想去,提出要拿回介绍费。但是,中介公司拒绝退款。
  居间服务合同有权要求拿回介绍费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应云总
  小李遇到的情况,是大学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中介公司为小李提供求职服务,属于居间服务,小李为委托人,中介公司为居间人。小李为获得工作机会向中介公司交了100元介绍费后,他与中介公司成立居间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425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今,因用人单位已经招到人没有用人需求致使小李求职无望,应该视为中介公司提供了虚假情况,中介公司应该返还小李之前缴纳的介绍费。如中介公司拒绝退款,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大学生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在中介公司出具的介绍费单据中要求直接载明中介公司推荐的用人单位名称,或明确约定如介绍不成功则退回介绍费,以免发生纠纷时双方牵扯不清。
  实习期第二天,不小心受伤有医药费吗?
  小王妈妈来电:
  我儿子是技工院校机械专业的二年级学生,为了锻炼操作技能,去一家民营机械工厂打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口头约定了每月工资1500元。
  打工的第二天,我儿子在操作机床时,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手被正在运转的车床卷了进去,受伤比较严重,花了不少医药费。
  我们家属认为,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补偿医药费。企业方却表示,我儿子因自身过错导致受伤而拒绝承担。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企业不需承担工伤赔偿 可要求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贤弼
  关于大学生劳动关系主体地位的认定,《劳动合同法》没有专门界定,但劳动部曾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件)中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小王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暑假打工遭受的人体损伤不受劳动法调整,企业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虽然小王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客观上却存在劳务关系,企业亦存在支付报酬的事实。所以小王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责任承担方面,小王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将作为责任划分的重要因素考虑,这与工伤赔偿存在本质的区别,即工伤赔偿非因故意而导致人身损害外,用人单位均应当全额予以赔偿。
  大学生在打工中受伤的,要注意证据保存,特别是相关病历和医疗单。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及时报警,请公安部门介入。
本文转自: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下载温州网新闻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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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社会 认识社会
我市部分中学生热衷暑期打工
一高中毕业生趁暑期在市区某商店打工
  炎炎夏日,大学生趁着暑期走上社会打工早已司空见惯,但如今,学生打工者越来越低龄化,许多踏出校园的高中生,开始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打工经历。他们中不乏在家里备受宠爱的“90后”,生活幸福,衣食无忧,在假期,他们通过打工,希望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用劳动换来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趁暑假多历练
  积累生活经验
  秋季即将步入高三的王玉,虽然还是一名在校高中生,但她已经拥有不止一次打工经验。高一暑假,她就曾在市区某咖啡厅当过服务员,今年她又去应征市区大北街某服装店的销售员。她告诉记者,这两次打工经验让她收获颇丰,为她积累了不少社会经验,拥有了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据王玉介绍,她家庭殷实,不需要靠打工的微薄收入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出来打工纯粹是想更早接触社会,为到国外留学做准备。王玉说:“高中毕业后,父母准备送我出国留学,可是到了国外,生活学习统统都得靠自己,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父母怕我出去吃亏,于是建议我趁着假期多多历练,为自己积累生活经验。”
  高考刚结束,一些高中毕业生就结伴去面试找工作。圆圆说服爸妈,到一家数码产品商场打工。她的工作是销售手机,“每天都要说无数遍‘欢迎光临’、‘您需要什么牌子的手机’、‘谢谢光临,请慢走’,而且每天要站8个小时,真的很辛苦。”圆圆说,和她一样出来打工的同学不在少数,大多数高中毕业生认为,自己结束了12年的学校生活,即将远离家人去上大学,需要积累一些生活经验,开拓一下视野。况且,打工挣来的钱还可以为自己购置一些心仪的物品,何乐而不为呢?
  已经在市区某快餐店上班近二十天的李梦告诉记者,她在这里上班虽然工资低,但的确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无法触及的社会经验。“我的工作其实就是帮助顾客点餐,然后清理餐桌,工作相对来说较轻松,在此过程中,能够锻炼与陌生人的沟通能力,并且学会一些基本的社交礼仪。”李梦说,如果以后有机会,她还会在假期增加一些工作体验,了解不同的行业,为自己以后就业也有帮助。
  中学生暑期打工
  家长众说纷纭
  不少利用暑期打工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这一代人在大人眼里是缺乏锻炼、娇生惯养的一代,他们想用打工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让自己早日融入社会。
  然而,记者了解到,家长对此持有不同意见,部分家长认为,只要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尝试;一些家长则并不赞同孩子年纪这么小就去打工,他们认为孩子心智还不成熟,怕他们在外面受苦、受骗。
  “打工为中学生提供了接触社会、历练自我的机会,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不足。因此,我认为家长乃至全社会对中学生假期打工理应给予支持和鼓励。”王玉的家长胡女士说,家长要做好教育引导、安全防范和权益保障等配套工作,帮助他们勇敢地走出家门,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出现个别负面案例就谈打工而色变。
  “我儿子在今年暑假打了人生第一份工,并且是在我的鼓励之下。我认为男孩子就要到社会上磨练,这样才能不断地成熟。如果只是一味地躲在家里当温室里的花朵,以后踏入社会肯定经受不了挫折。”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虽然鼓励儿子去打工,但是对于儿子工作单位的背景与性质,他事先都进行了调查,确保安全无误后,才放心让儿子去,首先要保障儿子工作的安全性。
  “与大学生暑期勤工俭学不同,中学生年纪尚幼,对社会认知能力也不完善,盲目外出打工风险性较大。倘若发生意外,与其获得的社会经验、历练和报酬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市民王熊告诉记者,对于广大家长来说,锻炼孩子并非只能让其打工不可,有条件的话,父母可以鼓励孩子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做些志愿者工作等,增加了解社会的机会。中学生还是首先以学业为重,利用暑期多充实丰富自己,避免盲目投入社会,等将来羽翼丰满了再打工也不迟。
  中学生打工难
  不少企业拒之门外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在校高中生和高中毕业生打工并不顺利,工作经验成了他们的“拦路虎”。据一些要找工作的高中生说,他们是看见店面上张贴的招聘启事才去的,面谈之后却告知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与高中毕业生渴望参与实践的热情相比,社会及用工企业对此回应明显较弱。“找个暑期实践岗位真难。”“我都已经彻底失望了。”采访中,许多高中毕业生告诉记者,他们满腔热忱地寻找“暑期工”岗位时,经常遭遇“一职难求”。
  “我在市区内一连找了好几家饭店,老板一听说只干一个多月,就直接拒绝了我,他们不愿意招短期工。”找工作接连失败的赵青说,她最后不得不放弃了暑假打工的计划。
  据粗略统计,大多数高中生暑期打工局限在超市搬运、收银、商店柜台、工厂简易操作工等岗位,这些“门槛”比较低的岗位主要考验打工者的体力和意志力。从事这些岗位的高中生们,大多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体验生活,因此即使流着汗,也干得不亦乐乎。
  增加社会经验、寻找人生定位、缓解用工压力……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参与暑假实践行动的高中毕业生都表示认同,打工让他们学到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并且,打工不仅可以锻炼他们的能力,更可以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暑期打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用工企业为何将学生拒之门外呢?
  就目前来看,由于暑期打工时间较短,加上缺乏其他行业的工作经验,用工企业为高中毕业生提供的暑期工岗位主要是一些体力工,技术含量比较低,工艺品厂、餐馆、超市等是吸纳暑期工的主要场所。但尽管如此,面对突如其来的暑期工高峰,用工企业提供的暑期工岗位,仍然不能满足学生们的打工需求。
  除“人多岗位少”外,用工企业对学生的能力期望与学生的实际能力之间的落差,是造成高中毕业生“一工难求”的另一重要原因。如今,由于娇生惯养,许多学生在家里很少做家务,在学校也只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实践经历很少,这使得“三分钟热度”成了很多企业对学生评价的代名词。
  “学生打工,精神虽可嘉,责任心却不强。”市区一家餐厅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餐厅工作分工精细,操作难度不大,比较适合学生暑期打工。去年高考一结束,公司聘用了几名高中毕业生,第一天上班,学生都会准时或提前上岗,在店长指导下,尽心尽力地工作。但一天干下来,他们就懒得动了,来了客人也不像先前那样热情地招待。如果店长指责几句,没准还没到点,人就不见了,之后就再也不来上班。如今,只要是高中毕业生来应聘,公司一般会婉言拒绝。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一般用工企业招收员工,尤其是对技术要求比较严格的企业,员工正式工作前,要对他们进行相当时间的业务培训,但暑期仅有短短两个月,这无疑也增加了高中毕业生暑期打工的难度。
  需要多方努力
  保障学生打工安全
  如何才能让中学生暑假打工安全顺利呢?有关专家认为,这需要家庭、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家长要帮助打工学生做足“功课”。要根据孩子年龄、性别、性格等,帮孩子分析适合做什么工作,在打工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等,让学生在打工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不至于遇到问题时茫然无措,甚至走极端。
  其次,职能部门要加强督导。学生打工成功与否,同样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密不可分,如加强用工单位的监管,切实维护打工学生的合法权益等。只要工作做到位,学生打工就不是什么可怕的事。
  对于“准大学生”而言,长达两个多月的暑假既是一次休息调整的好时机,又不失为一次投身实践、积极充实完善自我的难得机会。暑期打工是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高中毕业生在体验打工艰辛的过程中,还能提高与他人交往的能力,同时,对社会职业有初步了解,也有利于为今后自己的职业规划设计打下基础。
  记者手记:
  中学生暑期打工
  值得鼓励
  对于中学生打工,就像孩子学步,不能因为自己心疼,怕他受伤而扶着孩子一直走下去。对于孩子的教育,也是讲投入与产出的,不舍得投入,孩子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弱者的局面。只有勇敢地放手,他才会飞得更高更远,他的心也才会因为更自由而感到快乐与幸福。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家长要教会他独立生活的必备知识,做好防范,让他可以少受些挫折,而不是所谓的顺其自然,什么也不告诉他,就让他独自去闯,这是不负责任的。
  不可否认,中学生由于心智还不十分成熟,外出打工有一定风险。但并不能以此因噎废食,不敢让中学生外出打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很多事情都是既有利又有弊,不能因为有弊就否定整体,那样我们将毫无作为,中学生外出打工也是如此。家长和社会需要做的,就是告知学生在打工期间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避免风险,而不是简单地禁止他们打工。例如,很多中学生是因为觉得“好玩”而外出打工,家长就应向其讲解打工期间的注意事项、生活中如何照顾自己、如何与人相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让其能够明明白白地外出打工。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在保护打工人员的权益上下工夫,把中学生外出打工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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