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女主是国家军官的小说工作带国家编制吗

区内联网:&
您当前的位置&:&&&&
优抚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1、什么是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和社会优待。
  2、什么是重点优抚对象?
  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人员。主要包括:革命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
  3、什么是革命残疾军人?
  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程序审批,持有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其中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1―4级残疾的义务兵,以及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1―6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实行计划移交接收,由总参谋部和民政部有关部门共同下达接收安置计划。
  4、什么是革命烈士遗属?
  是指《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审批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批准革命烈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烈士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5、什么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取得《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的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6、什么是病故军人遗属?
  是指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确认,取得《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在军人出生至18周岁期间,曾连续抚养其逾7年以上者。
  7、什么是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是指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有退伍手续或有确切证明的;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继续保持革命传统的人员。
  8、什么是红军失散人员?
  是指日以前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的人员。
  9、什么是在乡复员军人?
  是指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自愿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回乡的人员。
  10、什么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是指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部队医院证明,是指退伍时档案记载的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作出的相关医疗结论或者原始病历,退伍登记表“身体状况”栏有相应病情记载。
  11、什么是“两参”退役人员?
  是指经军委、总部认定的日以后参加历次作战的人员和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
  12、什么是优待工作?
  是指国家、社会和群众对烈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带病回乡复退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给予优厚待遇制度。
  13、什么是医疗优待?
  (1)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医疗补助的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2)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政府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14、什么是教育优待?
  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1)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5、什么是定期定量补助?
  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
  16、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对象有哪些?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17、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18、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条件是什么?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19、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20、申请评定残疾等级的程序是什么?
  评定残疾等级包括新评、补评和调整等级。具体程序是:
  (1)本人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的经过和残情等情况;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写出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等一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查。
  (3)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上报材料,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残等级审批表》并加盖印章,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审查。
  (4)市级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由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伤残等级审批表》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省级民政部门审查。
  (5)省级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民政部门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民政部门。经公示无异议的,省级民政部门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印章,并办理伤残人员证件,连同有关材料逐级退回县级民政部门。
  21、对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如何认定因战因公致残?
  对于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如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医疗补助证明等)中仅有一般的负伤部位(残情)、医疗或补助记载,但没有致残情形表述、难以看出如何负伤致残的,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此外,现行残疾部位与原始记载的致残情形或致残部位不符或没有必然联系的,也不予认定因战因公致残。
  22、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伤残抚恤关系如何转移?
  (1)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须在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2)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3)县级民政部门,对残疾军人尚未办理《户口簿》,但相关材料(部队或当地户籍机关出具的材料)已表明其落户在本地,且军队、地方及残疾军人本人对退役(或移交)到地方均无异议的,可先行启动有关接收程序。
  (4)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查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民政部门。
  (5)省级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可以对伤残抚恤关系转移进行最后的认定,之后再将材料逐级通过县民政部门发还申请人。
  23、哪些残疾军人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
  退出现役的1-4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对分散安置的1-4级残疾军人享受因战、因公、因病护理费待遇。其标准是: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4、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如何换发或补发证件?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证件损坏的应由县级民政局审查确实不能使用,并签署意见;证件遗失六个月之内确实找不到的应由县民政局签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换证者提供);登报声明(原件,补证者提供)。
  (3)《残疾人员换证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市民政局填写的《残疾军人换证、补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25、什么是死亡抚恤?
  是指国家对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及因公牺牲病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人民警察遗属采取的一种物质抚慰形式,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
  26、什么是一次性抚恤金?
  是指国家按规定一次性发给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及人民警察遗属的抚恤金。
  27、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对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其增发标准是:
  (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3)立一等功的,增发25%;
  (4)立二等功的,增发15%;
  (5)立三等功的,增发5%。
  28、什么是定期抚恤金?
  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规定条件发给一定标准抚恤金,用于抚慰遗属,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29、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如何计发?
  定期抚恤金的发放时间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烈士家属定期抚恤金从何时计发问题的复函》规定,从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之日起,向符合享受定期抚恤条件的遗属计发。
  30、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1)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2)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31、优抚对象违犯法律是否中止其抚恤优待?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中止期间停发的抚恤金、补助金和优待金不予补发。司法机关对优抚对象的判决或通缉决定不当或错误,并予以撤销其决定的,经县民政部门核准,省民政部门备案,给予补发相应的抚恤金、补助金和优待金;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责任编辑: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概念释义/军队编制
军队出现在世界上已有五六千年。中国自初期产生军队编制,迄今也已四千余年。四千多年来,由于社会制度的变革、水平的提高和长期连绵不断的所影响,使得军队制制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
现代军队编制一般都是统一的,在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基本相同,要调动的话也是成建制的调动。但中国古代军队往往有两种编制,一种是平时组织训练的编制,另一种是战斗部队的编制。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需要打破原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历代编制/军队编制
夏、商和西周时期中国在夏、商和西周时期,已经确立并发展了体现奴隶主阶级意志的,各朝的王既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军事统帅。贵族大臣平时管理民事,战时即为军队领导,统兵打仗。王不仅拥有强大的王室和王族军队,而且还可以征调各个诸侯的军队。
“”之制是中国古代军队最初、最基本的编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很早就用来计算与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成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要采用或(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出土一个商朝墓葬的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就提到“”、“”。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指挥;每两队由“”指挥;每10队编为“”,由“”指挥;每2卒编“师”,由“”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史料记载西周王朝兵力最多时达14师。
这一时期,、尚未成为独立的兵种,战斗的主力是。使用的主要武器是刀枪剑戟与弓弩。这些武器的使用,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的结束。
从理论上而言,最早的军队应当都是步兵。不过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早期军队的主力是战车兵。商周时主要由贵族组成的战车兵,是当时最重要的兵种,在漫长的5个多世纪中,战车驰骋在中原大地上,而步兵配属于战车,在战车冲破敌人队形时进行格斗厮杀。由平民或者奴隶充当的“徒役”则在车后护卫战车、提供后勤,实际上只不过是战车兵的侍从。军队的编制以战车为核心,一国的军事实力以多少“乘”为标志。称皇帝为“万乘之尊”,当从此而来。当时的一辆战车乘员3人,左侧的“车左”持弓箭射击,是主要的攻击力量,为一车之长,号为甲首;右侧的“车右”持戈矛,以勾刺杀敌,又称“骖乘”;中间的甲士为驭手,驾驶战车。
春秋时期步兵逐渐成为独立的兵种,与车兵并列。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仍有战车兵,与步兵混编,依旧是作战兵种。西汉也仍然有“车士”的编制,以及在直属朝廷的北军中有专门的“虎贲校尉”,有“车骑将军”名号。春秋战国、秦代时期;《周礼》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3军,有的4军,有的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记载,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由“军将”指挥。由此算出,每个军有12500人。而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一书,5人分别使用、、、、,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实行全民皆兵,索性将成年男子一律称之为“”。平时按照居住地点就近编伍,由各郡的郡尉、各县的县尉负责训练,警备治安。大规模征发参战时,就由郡尉、县尉率领上前线。
参战时由朝廷任命的统帅进行实行战时编制,委派若干“将军”分领几个作战集群,集群下将各地征发的士兵按其地域集中编制为某一战斗部队,号为“”,由朝廷委派的“”指挥;部下分为若干个(一般也应是5进位制)“曲”,约1000人,由“军侯”指挥;曲以下按平时基本编制,整编为伍(有伍长)、什(有什长)、队(50人或100人,有队率)、屯(500人,有屯长)。另外每一级军官都可支配约占编制10%的另编人员为随从亲兵,担任警卫、通讯等特别战地勤务。
这一时期,步兵作为独立兵种正式出现,并迅速发展;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水军作为一种独立的兵种在战斗中逐渐形成;骑兵已经初具规模,但尚未作为独立的兵种使用。
公元前541年,统帅荀吴率领晋军与北方少数民族狄人作战,作战地点在太原北面的山区一个叫“大卤”的地方,地势险要,战车难以行使。部将魏舒提出建议:“敌人都是步兵,在这山区里我们的战车无法发挥作用,步兵困在战车旁边也没有用。不如自我以下所有甲士全都下车徒步作战。”荀吴同意这个计划,委派魏舒为前敌指挥。魏舒下令拆毁战车,将所有的甲士和原来跟随战车的“徒兵”混编列阵。自认为出身高贵的战车兵不愿下车和徒兵混在一起,魏舒就把荀吴的一个亲信当场斩首示众,这才逼迫甲士下车排阵。魏舒用一支小部队在前面诱敌,将主力排列在阵势后部的两侧。狄人没见过华夏族军队徒步作战,大声嘲笑,也不列阵就一涌而上,想不到正中了魏舒的诱敌之计,晋军从两侧合击,狄人大败。按照蓝永蔚的观点,这是首次在战场上临时组编步兵,但步兵作为华夏族军队一个独立的兵种却是由此发端。
春秋时期步兵迅速兴起,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平民(国人以及庶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战国时期已经是军队作战的主力。从兵马俑坑中出土的步兵俑来看,有的步兵是穿甲的,有的是不穿甲的,前者大多手持各类格斗兵器,后者大多手持弓弩做发射姿势。说明当时步兵也已有和之分。不过这两种步兵是混编的,并非是独立的两个兵种。只是在某些战斗需要的情况下会集中起某一类步兵,如孙膑集中万名弩手伏击庞涓。以后历代步兵一直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编制。据记载,公元前549年夏天,楚国出动了一支“”讨伐长江下游的吴国,没有获得什么战果,当年退回本国。这次讨伐战役特意被称之为“舟师之役”,可见在这之前即使是在长江流域的诸队中还没有普遍组建这种“舟师”。这是史籍上首次有关独立建制的水上军队的记载。而过了一年,吴国的反击,也没有组建这种舟师,仍然是从陆路围攻楚国的巢,结果吴国国王诸樊卤莽冒进,在巢的城门口中箭身亡。楚国看来是最早组建“舟师”的国家,而且经常以舟师发动战争的也是。如,楚国组建“舟师”进攻濮;公元前517年,又与越国约定夹击吴国,也是出动舟师侵略吴国的边境地区。公元前515年吴国进攻楚的潜,楚军以舟师包抄后路,使得吴军难以退兵。吴军发生内乱,阖闾派刺客刺杀吴王僚,自己称王。楚军听说吴军内乱就解围而走,吴军得以撤退。,楚国再次进攻吴国,双方在豫章一带对峙。这次是吴国组建了一支舟师,但却只用做疑兵之计,主力暗中突击巢,拔掉了这个眼中钉。两年后吴军联合唐国、蔡国一起进攻楚国,吴军到抛弃船只,从陆路翻越大别山击败楚军,乘胜攻入楚国的都城郢。后来楚国靠秦国援军才打退了吴军。的组建舟师似乎比要晚,但战斗力很强。,吴国再次进攻楚国,吴军舟师一举打败了楚军的舟师。楚国为此担忧要亡国,一度迁都。公元前485年,吴国派出以率领的一支舟师,从海路远袭。这支军队顺利登陆,但在登陆后的战斗中失利。徐承又将这支军队带到海上,仍旧从海路回到吴国。一般认为,为这次远程渡海作战而编成的“舟师”,标志着中国海军编制的正式形成。
战国时期各大国先后根据需要组建舟师。如秦国为攻略巴蜀,也组建了大规模的舟师。公元前280年攻略楚国的黔中时,出动的舟师有船只上万艘。舟师的士兵也经过专门的训练,称“习流”或“楼船士”。秦统一六国后,继续组编出动大规模的舟师向南方扩张势力。如公元前214年,屠睢率以舟师为主的50万大军进攻南方的“百越”。
马匹是人类很早就驯服的动物,不过早期的骑兵既没有马鞍,也没有马镫,全靠自己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催马奔驰,在马上很难使用身体力量来进行劈砍、刺杀等格斗动作,主要是依靠射箭来杀伤敌人。只有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游牧民族才善于这种高难度的骑射、格斗,而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军队要到较晚的时期才开始组建骑兵。
战国时期一般讲到国家军事实力时往往“车骑”并提,足可见当时的骑兵已和车兵并列为重要的技术兵种。提到苏秦游说秦王,说有“战车万乘,奋击百万”,“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范睢也说“秦卒之勇,车骑之多”,所向无敌。与“车骑”对称的“奋击”、“秦卒”应该就是步兵,看来这就是当时军队的三大兵种了。记载苏秦的话,说是燕国有“帶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赵国“帶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魏国“武士二十万,奋击二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南方的楚国则步兵比重大,“帶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但总的来说各国的骑兵只占全部军力的5%都不到。
当时华夏族的服装都是宽袖长袍,骑在马上要做射箭动作很困难。公元前307年,北方的在长期与游牧民族的冲突中痛感骑兵的重要性,国王赵武灵王毅然推行“胡服骑射”,将骑兵的服装改为与游牧民族相同的窄袖短衣,终于建立起可以与游牧民族作战的骑兵。后来任用为统帅,训练士兵骑射,并精选战车1300乘,骑兵13000人,“”5万,弓箭手10万,组成主力部队与匈奴作战,接连打败或降伏匈奴的附属国如东胡、林胡等,使得匈奴在以后的十几年里不敢接近赵国的边境。赵国这支特编的部队步骑比例还是超过10:1。
战国时期的骑兵仍然还没有马镫,难以进行马上格斗,在野战中一般不在正面进行突击,主要用于包抄、迂回、追击。如李牧以骑兵两翼包抄战术击败匈奴大军。秦赵长平之战,白起以15000骑兵截断赵军与营垒之间的联系。此时骑兵的编制规模还不大,并不独立执行战役任务。三、、、、时期军队编制。汉代时期军队编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队的基本编制情况相当混乱,史籍的记载也不明确。总的趋势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为将领的随从亲兵,其中大多数都是将领的奴仆,没有人身自由,最后部、曲联称,成为法律限定的一种贱民。而将军越封越滥,所领的“军”的员额不断缩小。西晋时每一军编制仅1500人左右。东晋时,队以下仍为传统的什伍之制。队约有200人上下,设“队主”;若干队合为幢,设“幢主”;一般3幢合为军,1军约3000人。军以上无固定编制,由朝廷临时任命“都督”或“统军”。
关于北朝时期军队编制情况,史籍记载不是很明确。据说北魏时期也是以队、幢、军3级为基本编制。但据说军仅千人左右,则或许是100人左右为队,以上3队1幢、3幢1军。指挥官分别为军主、幢主、队主。军以上编制不固定,根据战时需要组编由“统军”、“别将”、“都督”等指挥。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对传统军队编制的改革力度较大。据说当时在皇帝之下设6个柱国大将军,每个柱国大将军管辖两个大将军(共12名),每个大将军管辖两个“开府”,每个开府管辖两个“仪同”。这些听上去级别很高的军官实际指挥的士兵实际并不多,每个开府所指挥的是“军”(也叫“团”),但是实际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个仪同指挥约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编制情况不明,但想来应该还是传统的什伍之制。这一时期,、、均得到完善的发展,骑兵、水兵在战斗中被广泛使用。如“楚汉之争”、“官渡之战”中骑兵的使用,“赤壁之战”中水兵的使用。
秦汉时期骑兵已有很多的独立建制部队。比如楚汉相争时,两军有很多称为“骑将”的军官。公元前202年楚汉垓下决战,最后失败,带领800名骑兵突围。刘邦命令骑将灌婴率5000骑兵猛追,一直追过淮河。
西汉为与匈奴作战,逐步组建起大规模的骑兵部队。征兵时专门有“骑士”的兵役,朝廷任命专门的“车骑将 军”,以后又设立“骠骑将军”、“骁骑将军”等名号。朝廷直属的北军中也有“屯骑校尉”和“越骑校尉”、“胡骑校尉”。汉武帝时期发动多次进攻匈奴的战争,出动的骑兵动辄数以十万计,可见当时军队中骑兵的比重加大,在边境地区已经超过了步兵。保留了时的制度,但军队中骑兵的比重明显下降。几次边境战争中,由内附的南匈奴或羌族部落骑兵起到重要作用,汉族骑兵出动数量不多。如公元73年窦固等出击西域,公元89年窦宪等出击北匈奴,汉族骑兵均不到“万骑”规模。在中原地区的战争中往往是步骑并用,在作战时仍采用步骑混编,骑兵起辅助作用。
东汉末年的战乱中,曹操集团的军事实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有一支较精锐的骑兵。比如在中,曹操亲自率5000骑兵突袭袁绍军后勤基地乌巢,获得决定性胜利。又如公元211年曹军进攻关中,以步兵诱敌,而以“虎骑”为主力夹击,大败马超、韩遂。这种“虎骑”很可能就是人马都披甲的重装骑兵,说明汉族军队骑兵开始有重装与轻装区别,而且这种重装骑兵已具有野战强攻突击能力。
十六国混战时期(公元304—439)是重装骑兵全面登上军事舞台的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大批内迁,的发展有可能使骑兵用马大量增加;马镫等更为完善的乘马具的发明,大大增加了骑兵在马上的格斗能力;手工业的发展也能够为骑兵提供更完善的防护甲。因此重装骑兵已具有强大的突击能力,成为战场上令人生畏的决定性力量。军队中骑兵的比重也大大增加。如公元312年汉族军阀王浚组织5万军队进攻盘踞襄国的军阀石勒,石勒先败后胜,在最后的追击战中缴获“铠马”5000匹。可见在王浚军队中重装骑兵至少要占到十分之一以上。公元328年石勒进攻洛阳,出动的军队中“步卒六万,骑二万七千”,骑兵达到全军近三分之一。公元383年前秦苻坚以百万大军进攻东晋,据说步兵有60万,骑兵有27万。可见步骑之比为2:1似乎是当时的惯例。而后来北魏军队动辄出动数以十万计的骑兵大兵团作战,甚至在公元450年大举进攻南朝刘宋时,出动的骑兵居然达到了60万,营寨绵延3000里。隋唐五代时期唐太宗隋唐时期军队编制继承了,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编制非常规整。各地遍设,为组织、训练的编制单位,管辖兵员800—1200人,设,副手为两位;府下辖4—6个团,每团兵员200人,设校尉为主官;团下辖2旅,每旅兵员100人,设旅帅为主官;旅下辖2队,每队兵员50人,设队正为主官;队下辖5火,每火兵员10人,设火长。战国以来传统的“伍”被取消。全国的折冲府数目庞大,在贞观年间就达到了643个,分别由朝廷的12卫大将军统帅。
以上这种府兵的编制只是组织、训练编制,至于府兵上番组成的战斗部队的编制究竟如何,是否仍然和平时的编制相同?盛唐时期各边境军区军队的基层编制如何?尚存有疑问。但很明显的是,到唐中期后,府兵的这套编制已实际被废除。
五代时期战乱频仍,无所谓平时战时,军队的编制就是战斗编制。到后周时组建基本战斗部队编制:100人为1个“都”,都有“都头”;5都组编为1个“”,营有“指挥”;5营即组编为1个“军”,军有“都指挥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称“军主”;10个军编为1个“厢”,厢有“都指挥使”,或直接称“厢主”;左、右两厢编成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一般大约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节度使统帅。这或许就是从唐代军队的战时编制发展而来的。
后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盘沿用。宋军以标准为500人的营(一般直接称“指挥”)为基本单位,统计兵力都计算有多少指挥,调动组编也以指挥为单位,一般并不拆散。营下的为100人的都,有都头;都以下的编制应该是“什伍之制”,有军头、“十将”(管辖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论上5营编1军,但实际上往往不足额(也有相反的情况)。而军以上的厢由于兵员过多,因此朝廷往往采用抽军办法,使厢并不足额,甚至进一步撤消厢的番号。北宋中期后厢几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挥并调动军,厢都指挥使成为武官的虚衔。
这一时期的作战,依然是步兵、骑兵、水兵的作战。
宋元时期/军队编制
古代军人先后与宋皇朝对峙的辽、西夏、金、元少数民族王朝军队的编制情况史载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原义是“千夫长”,谋克原义为“百夫长”,在谋克之下有什长、伍长。可见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指挥。随着金朝的迅速扩张,难以严格贯彻原有编制,在巩固了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后,公元1175年金朝曾经重新编制猛安、谋克,按照女真人全民皆兵的传统,每谋克300户,7—10个谋克编为1个猛安。公元1183年编成220个猛安,1878个谋克,61万多户,平均每谋克有327户,大约每个猛安下有8个半谋克。但是女真社会急剧变化,原来天经地义的服役从征逐渐不再能吸引青年人,猛安、谋克的职位世袭,官愈多而兵日少,金末谋克平均只有25人,除去旗手、鼓手等,战斗兵仅18人,而猛安平均也仅辖4个谋克而已。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不过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比如有7000人以上的为“上万户”,5000人以上为“中万户”,不满3000人为“下万户”。同样,千户、百户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出上、中、下。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为“队”,5队为“阵”,20队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后来他的部下蔡挺在宋神宗改革时又将这一编制改动后向全军推广:10人为“火”,5火为队,10队为营,若干个营组编为“将”(根据战役需要人不等)。指挥以下完整编制调动,将的编制也尽量保持稳定,指挥官有“将”和“副将”,下属尽量不打乱。公元1081年全国建立起92将,号为“”。
南宋皇朝在颠沛流离中建军,重新将“军”作为独立战术单位,把原来的“将”组编为若干个军,设“统制”或“统领”为军指挥官;又按照战略防御方向将“军”组编为若干个“大军”,设“都统制”或“护军”为统帅。如韩世忠为“前护军”,以楚州(今江苏淮安)为中心组织防御,下辖11个统制、13个统领,有63将编制,约8万兵马。刘光世为“左护军”,下辖10军,防御淮北方向,约有5万多兵马。张俊为“中护军”,有11军、99将编制,以建康(今南京)为中心展开,兵力约为8万人。为“后护军”以鄂州(今武昌)为中心组织防御,辖12军,有84将编制,10万多兵马。吴玠为“右护军”,在今陕南一带展开,约7万人,编制较为混乱。不过至公元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这一时期,随着火药的发展使用,炮兵出现了。元代开始军队装备火器,自然也就有专门的操作火器的步兵。这应是早期炮兵的雏形。
明代时期/军队编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规定每10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20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
和以前的朝代一样,明代这套卫所制的军队编制也没有贯彻始终,到了明中期后,明军的编制又随着募兵制的盛行而发生变化。而且这种新的编制因为募兵常常是由各地将领在本镇(相当于军区)组织的,全国并不统一。朝廷直接指挥的“三大营”开始采用“营”为基本编制,回到过去宋代的编制。营设参将,以下仍然沿用小旗、总旗、百户的基本编制。
在福建、浙江编制的抗击倭寇的军队,则以5进位制,5人为伍,5伍为甲,5甲为队,若干个队组成营,若干个营组成镇。戚继光的“戚家军”则又不同,5人为伍,2伍为队,4队为宗,5宗为哨,4哨为营。戚继光在蓟镇组编的军队,又采用3进位制的编制:12人组成“队”(分为杀手队和鸟铳队,前者以近距格斗为主,2名圆牌手、2名狼筅手、2名长枪手兼弓箭手、2名钯手兼火箭手、2名大棒手兼弓箭手、1名火兵和1名队长混编;后者10名鸟铳手和1名火兵、1名队长),3队组成1旗(设1名旗总,共37人),3旗组成1局(设1名百总,共112人),3局组成1司(设1名把总,共449人),2司组成1部(设1名千总,共899人),3部组成1营(设将官,共2699人)。
戚继光在组建军队时,也专门组织了用于战斗的车兵。这时候的车兵使用的是一种两轮车,两侧装有护板,号为正厢车(仅一侧有护板的称“偏箱车”,没有护板的为“轻车”),平时用两头骡子拉动,战时靠车兵人力推进至发射阵地。车上装有火炮(大将军1座或或佛郎机2座)。每辆战车,车兵定额24人,有佛郎机手、鸟铳手、火箭手、藤牌手等。作战时以战车为依托施放火器,扎营时将战车围绕营盘一圈,首尾相连,护卫营盘。因此这种车兵实际上具有一定炮兵的性质。
明代的海军已有长足的发展,郑和下西洋、郑成功收复台湾等可见当时海军的强大。
清代时期/军队编制
清代部队满族军事实力在关外逐渐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战一体的基本编制是10人为1队,若干队组成“”(村落,设章京),4个塔坦组成1个“”(以300人为标准,设佐领),5个牛录组成1个
“”(设参领),5个甲喇组成1个“”(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牛录为基本战术单位,固山为战略单位。这套编制后来推广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但实际往往并不足额。比如蒙古、汉军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编为牛录。入关后八旗兵长期维持这一编制体系。
作为清朝入关后主要军事力量的绿营兵,是由入关时逐步收编投降的明军组成的,而明末军队已不复有全国统一的编制,绿营兵的编制开始就很混乱。以后又因为满清统治者视绿营兵为治安军,并不以提高战斗力为编制原则,因此绿营这种混乱的编制长期保留下来。
绿营兵编制总的来说是以“营”为基本单位,根据驻防地点的重要性,各设有(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正五品)等军官;而各营又按照长官的等级以及驻防重要性规定有不同的兵员编制数目,在200—1200名之间。营以下也没有统一的编制,而是分“”驻防。各汛分设“千总”(从六品)和“把总”(正七品),其所辖兵员定额也各不一致。按照全国有60万绿营兵,除以1653个千总、3414个把总,每汛不过百人而已。汛下又有“塘”、“卡”、“哨”等编制,最小的不满10人。
营以上的编制也是毫无统一性。一个战略地点的各营隶属于“镇”(设有总兵,正二品),该镇总兵直属的若干个营组成“协”,由副将(正三品)指挥。各省设提督(从一品)统领本省的绿营兵驻军(有的省不设提督,由巡抚统领),若干个省组成大军区性质的总督辖区,由总督指挥。这些、、也拥有直接隶属的若干个营组成的“标”。
而且以上所讲的还是平时驻防编制,如果要征调出征,又不是成建制的调动,而是要从各省各镇各营各汛抽调官兵,来重新组编成战斗部队。这种战斗部队的编制居然没有一个固定的成法,一般的原则是以原来从属于某一镇的官兵重新组编为一个营,从一个省调出的部队再组编为一支军队
由于清朝的这套编制实在是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争,与其从各省缓慢抽调官兵组编战斗部队,还不如在当地征募士兵组建新部队方便。因此从清中期镇压白莲教起义以后越来越经常采用临时征“勇”代兵。勇和兵不一样,是打仗的“临时工”,为战事而征募,战后即遣散。
到时期,曾国藩等人建立的、等都是全新的编制。基本制度沿袭的是戚继光在记》中所创设的编制再加以变通。采用10进位的基本编制,每10名战斗兵加1名什长、1名,组成“队”;8队组成1“哨”,有哨官、哨长;4哨(前、后、左、右)组成1营,还有营官亲自指挥的亲兵6队。全营总兵员数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长32名,护勇20名,亲兵60名,亲兵什长6名,哨官、哨长各4名)。另有180名长夫提供后勤运输。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后期又组编若干个营(4、5个)为“军”,设立“分统”指挥,但只是军事指挥关系。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
清代绿营兵主体是步兵,但其中也混编有鸟铳手、抬枪手、炮手。清朝末期曾组建了强大的海军,但由于朝廷的腐败无能、海军的战术单一,虽有邓世昌等爱国将领的英勇奋战,但在“甲午海战”中损失殆尽。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军队成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清朝未年、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具有封建、买办性质。在这一时期,武器装备完成了由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过渡;国家的军事领导机构、军队的体制编制、军队的教育训练制度和军队的管理制度等逐步向近、现代过渡。
现代编制/军队编制
混乱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红军没有统一的编制,番号也比较混乱,经常重复。如曾出现过2个红1军(鄂豫皖边区的红1军和中央红军的红1军)、3个红3军(中央苏区的红3军、湘鄂西苏区的红3军、中央红军的红3军)、3个红8军(左江地区的红8军、鄂东南地区的红8军、湘赣地区的红8军)等。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学科统计,各根据地和苏区的红军就先后组建过规模不等的66个军。进行调整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对人民解放军进行正规化建设。毛泽东在会上指出:“我们现在军队的编制是五个第一纵队、第二纵队、第三纵队……五个地区都是相同的番号,碰到一块就发生困难”“有计划地走向正规化完全必需”。从当年底至1949年初,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编制及部队番号的命令进行整编,共编成58个军。其后不断调整,先后出现过70个军的番号,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至第55军、第58军、第60至第70军、西北独立第1至第3军。编制序列军队编制解放战争时期,将起义、投诚和接受和平改编的国民党军改造为人民解放军,是我军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瓦解敌军工作的继续和发展。在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序列中,有10个军是由成建制的国民党军起义部队改编而成的。它们是:第9军(由在新疆起义的国民党军整编第42师改编而成)、第36军(由在绥远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1军改编而成)、第37军(由在绥远起义的国民党军新编独立第7师等部改编而成)、第50军(由在长春起义的国民党军第60军改编而成)、第51军(由在武汉以南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28军3个师和第127军1个师改编而成)、第52军(由在长沙起义的部分国民党军改编而成)、第53军(由在长沙起义的部分国民党军保安部队为基础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1军(由在甘肃岷县起义的国民党军部队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2军(由在宁夏中卫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81军改编而成)、西北独立第3军(由在甘肃武都地区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9军改编而成)。
还有3个军是由我军和部分国民党军起义部队合编而成的。它们是:第14军(由中原野战军第4纵队第11、第22旅及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0师和豫西地方武装一部编成)、第34军(由华东军区所属江淮军区部队与在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第77军合编而成)、第35军(由华东野战军鲁中南纵队与在济南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整编第96军合编而成)。
1、装甲师,下设6个团(2个装甲团、1个机械化步兵团、1个火力打击团、1个防空团、1个航空团)。
2、机械化步兵师,下设6个团(1个、2个机械化步兵团、1个火力打击团、1个防空团、1个航空团)。
3、轻型机械化步兵师,下设5个团(3个轮式机械化步兵团、1个轻型火力打击团、1个突击运输航空团)
1、装甲团,下设5个营(2个装甲营、1个机械化步兵营、1个火力营、1个防空营)。
2、机械化步兵团,下设5个营(1个装甲营、2个机械化步兵营、1个火力营、1个防空营)。
3、轮式机械化步兵团,下设5个营(1个轮式装甲营、2个轮式机械化步兵营、1个、1个防空营)。
4、火力打击团,下设4个营(3个、1个大口径远程火箭炮营)。
5、轻型火力打击团,下设4个营(3个155轮式自行加榴炮营、1个122自行火箭炮连)。
6、防空团,下设3个营(1个35自行高炮营、2个中低空防空导弹营)。
7、航空团,下设3个营(1个中型武装直升机营、2个突击运输直升机营)。
8、突击运输航空团,下设3个营(3个突击运输直升机营)。
三、1、装甲营,下设5个连(3个坦克连、1个火力支援连、1个支援保障连)。
2、机械化步兵营,下设5个连(3个机械化步兵连、1个火力支援连、1个支援保障连)。
3、轮式装甲营,下设5个连(3个轮式歼击坦克连、1个轮式火力支援连、1个支援保障连)。
4、轮式机械化步兵营,下设5个连(3个轮式机械化步兵连、1个轮式火力支援连、1个支援保障连)。
5、火力营,下设5个连(3个155自行加榴炮连、1个122自行火箭炮连、1个支援保障连)。
6、轻型火力营,下设5个连(3个155轮式自行加榴炮连、1个122自行火箭炮连、1个支援保障连)。
7、防空营,下设4个连(3个高炮导弹混成防空连、1个支援保障连)。
8、155自行加榴炮营,下设4个连(3个连、1个支援保障连)。
9、122自行火箭炮营,下设4个连(3个122自行火箭炮连、1个支援保障连)。
10、大口径远程火箭炮营,下设4个连(3个大口径远程火箭炮连、1个支援保障连)。
11、35自行高炮营,下设4个连(3个35自行高炮连、1个支援保障连)。
12、中低空防空导弹营,下设4个连(3个中低空防空导弹连、1个支援保障连)。
13、中型武装直升机营,编(中型武装直升机24架)。
14、突击运输直升机营,编(突击运输直升机24架)。
1、坦克连,下设3个排(1个连部2辆、3个坦克排每排4辆共14辆42人)。2、机械化步兵连,下设4个排(1个连部2辆、3个机步排每排4辆86型步战车、1个排3辆120自行迫榴炮86型步战车每车11人共170人)。
3、火力支援连,下设4个排(1个指挥排、3个反坦克排每排3辆“红箭8”自行反坦克导弹发射车)。
4、155自行加榴炮连,6辆、1辆指挥车。
5、122自行火箭炮连,6辆、1辆指挥车。
6、高炮导弹混成防空连,6辆、1辆雷达指挥车。
7、大口径远程火箭炮连,6辆、1辆指挥车。
8、35自行高炮连,6辆、1辆。
9、中低空防空导弹连,6辆、1辆雷达指挥车
陆军一般就是40人左右,包括3个兵排,一个排长。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平顶山学院学报
万方数据期刊论文
中国误诊学杂志
万方数据学位论文
&|&相关影像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
登录后使用互动百科的服务,将会得到个性化的提示和帮助,还有机会和专业认证智愿者沟通。
此词条还可添加&
编辑次数:21次
参与编辑人数:7位
最近更新时间: 10:54:18
申请可获得以下专属权利:
贡献光荣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3521军官镀金腰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