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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征兵新政策
2017征兵新政策
学习啦【政策法规】 编辑:嘉敏
  现代战争和军事力量的运用,越来越偏向软实力的提升,而军队形象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军历史使命的拓展,人民军队的一举一动愈来愈广泛被海内外各界关注。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征兵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征兵新政策
  1、2017年征兵时间
  我县征兵工作已正式启动,即日起至7月31日先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而后再到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8月份为政审体检阶段,9月份为新兵起运阶段。
  2、男兵的征集对象和范围
  ①我县只负责征集男青年(女兵由全省统一安排征集);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③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以及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征;④参加2017年夏季高考且收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的高三毕业生均能报名应征,并可保留大学入学资格,退伍后仍可到原录取学校继续就读。
  3、男兵的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截至到日,年满18至22周岁(日至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日后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日至日)。
  4、需要满足的基本身体条件
  入伍身体基本标准有: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②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5、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注册。(需要特别提醒:应征青年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注册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第二步,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武装部(县直单位到县直机关武装部)报名应征、登记备案;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建议在本县报名,以利于办理义务兵优待金、军属优待等各类手续。
  6、入伍后的发展前景
  ①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服役的第二年表现优异的可直接被提干,入校培训8个月,毕业后成为副连职军官,授予中尉军衔;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入伍后,从第二年起,可按照部队规定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分数线执行部队标准,合格后进入军队院校深造,毕业后成为副连职军官,授予中尉军衔。②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可被选取为士官,还可经考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毕业后获得大专以上文凭,授予中士以上军衔。③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部队选取士官后,在高校学习的时间算作军龄,暨大专毕业生选取士官后待遇按中士第6年计算,本科毕业生选取士官后待遇按中士第7年计算。④表现优秀的士官可以被任命为士官长,比较出色的退役后可优先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
  7、服现役期间的各类待遇
  军队工资待遇已经建立定期增资制度逐年增长,现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为800元,第二年为900元;伙食费(按陆军一类区一类灶计算)每人每天21元;服装费两年折合约5500元左右;退役费和自主择业补助约为20000元左右;地方政府2年发放的义务兵优待金为20000元以上。义务兵在部队改选为士官后,士官工资待遇(按最低标准计算),下士第一年为4300元左右,中士为5200元左右,上士为62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为7100元左右。(工资均为纯现金收入,另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各类保险存入个人账户,退役时一并发给个人)。
  8、我县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
  ①2016年,我县入伍义务兵的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1566元(累计发放2年),每年均有所增加。②对到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分别按当年优待金标准的1倍、0.5倍增发。③义务兵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优待金标准增发50%;④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当年标准分别增发40%、30%、20%;⑤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当年标准增发10%。
  9、退役后的安置方式
  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4种方式给予安置:①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②下列4种对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现役满12年;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三是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四是烈士子女;③下列4种对象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二是服现役满30年;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④有下列2种情况之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一是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二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
  10、临沂市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务农的退伍士兵采取的优惠鼓励政策
  ①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分别按照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②对到西藏部队和艰苦地区部队服役的,退役时符合国家安置条件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分别增发1倍、0.5倍。③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按照所在县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⑤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11、临沂市对进藏和艰苦地区部队服役的士兵给予的优惠政策
  ①进西藏部队的农村户口士兵(含士官),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以上(含)荣誉的,退役时享受城镇安置政策。②参加安置考试时,义务兵在正常档案加分的基础上另加10分,士官每多服役1年,在义务兵加分的基础上增加1分,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原立功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再加2分、4分、6分和8分;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时加10分。③进艰苦地区部队服现役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安置考试时,在正常档案加分的基础上另加5分,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获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原立功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再加1分、3分、5分和7分;符合报考事业单位条件的,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时加8分。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优待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 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 结合本校具体情况, 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 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 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相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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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兵役工作制度,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到部队服现役,而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以便国家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这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有效形式,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网上登记完成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当年度应征报名或申请缓征。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
应征报名时间:1月10日 至 8月5日
2017年度兵役登记年龄与学历说明
年龄的计算: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出生的);
b.一本、二本、三本:
i. 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出生的);
ii.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出生的);
i. 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 周岁(- 出生的);
ii.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出生的);
d.高校新生:17 至 22 周岁(- 出生的);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 至 22 周岁(- 出生的);
f.初中:18 至 20 周岁(- 出生的)。
女兵报名年龄
a. 研究生:17至22 周岁(- 出生的);
b. 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 周岁(- 出生的);
c. 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出生的)。
应征报名(男兵)
征集对象范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日——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日—日
应征报名(女兵)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现阶段尚未展开,请随时关注全国征兵网。2016年女青年网上应征报名时间6月25日开始,8月5日18时截止。
男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
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编)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征兵体检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5、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
6、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7、QRS波群终末较宽钝,但QRS时间小于0.10s,有明显预激波,但无室上速发作史。
8、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9、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10、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小于等于0、05 mV(а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
11、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аVF低平,Ⅲ倒置。
12、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出现上述第5、6、8条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征兵体检腹部超声
一、合格标准
1、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
2、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3、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
4、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
5、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
6、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
7、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
8、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
4至7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
二、下列情况不合格
1、恶性征象;
2、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3、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4、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5、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6、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7、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
(一)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的,不合格。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大学生参军入伍主要流程
一、网上登记。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单身的男性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检初审。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8月份,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检检查,并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四、批准入伍。9月份,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从2016年开始,大学生征兵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高校放假前完成。主要是面向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经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定兵,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第二阶段,9月底前完成。主要面向高校新生,以及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确保合格的大学生都能够入伍。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在部队服役期间,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选改士官。
二、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被告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经过批准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四、复学(入学)。(一)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兵),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二)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五、专科升本科。(一)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六、本科读研。(一)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二)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专业调剂。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八、退役安置。(一)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二)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三)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四)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四)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第五条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二章 标准及年限
第六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八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十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偿还;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还应同时将偿还贷款票据复印件寄送学生就读高校。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第十一条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第十二条 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全部代偿资金。
第四章 资金拨付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中央高校)国家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方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国家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各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 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采取“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中央财政于每年5月底前,对各省份上一年度实际所需资助经费进行清算,并以上一年度实际支出金额为基数提前下达各省份当年资金预算。
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所属高校。各有关高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付资助经费,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 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应将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将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第二十条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高校学生的入伍资格、资助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对符合要求的高校应征入伍学生,学校应及时办理资助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日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和日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号)同时废止。
从明天起, 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 劈柴, 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 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 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 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的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关于“直招士官”
男性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直招士官政策规定简介
1.什么是直招士官?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
2.直招士官有何条件要求?
2016年直招士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到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如何报名应征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招收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在进行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的同时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对象进行初审初检和后续招收工作。报名人员因招收员额限制未被录取的,仍然可以参加义务兵征集。
4.直招士官入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直招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
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者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学校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定。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者,经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现役,并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5.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如何办理?
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直招士官入伍工作,招收部队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收士官入伍的相关工作。
6.直招士官入伍后能够分配到相应的专业岗位吗?
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7.直招士官入伍后首次授衔的级别如何确定?
直招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8.直招士官服现役时间有何要求?
直招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现役。
9.直招士官服现役期间可以提拔为干部吗?
直招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10.直招士官入伍后如何发放工资和被装?
直招士官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被装,在新兵训练和岗前培训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11.直招士官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吗?
直招士官入伍后,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在部队服现役,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明确的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12.直招士官退役后如何安置?
直招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13.直招士官入伍后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吗?
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直招士官基本情况介绍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所学专业与部队需求专业相同,招收时间从每年5、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
了解了征兵政策
那么编辑要问你了——
“要把大象关冰箱,总共分几步?”
咳咳对不起拿错台本了,重来一遍——
报名参军,总共分几步?
编辑一步步教大家
怎样在网上应征报名
1.进入页面
在全国征兵网
http://www./
男生点击“兵役登记(男兵)”
(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
女生直接点击“应征报名(女兵)”
有些小伙伴
看到这么多的菜单就有些懵了
其实不用紧张
如果你是第一次来的男生
直接从“兵役登记(男兵)”
进入页面就可以了
如果你之前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
就从“应征报名(男兵)”进入页面
如果想报名直招士官
就从“直招士官报名”进入页面
今年的士官直招还没有开始
想报名直招士官的小伙伴
可以随时关注全国征兵网哦
接着就出现了如下画面——
在这个页面中会告知大家
报名时间以及参军的政策说明
点击“进行兵役登记”
迈出你军旅生涯的第一步吧!
2. 登入系统
什么情况?
点击之后发现
竟然打开了一个新的页面要求登录?
没有注册过账号,怎么登录?!
这个时候小伙伴们只需要在页面上
点击“注册”按钮
去注册一个学信网账号后
进行登录就可以啦
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
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
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登录系统以后
点击右侧的“开始兵役登记”
进行报名工作啦!
3. 填写信息
开始报名后你会发现
跟所有的软件安装一样
会让你阅读一大篇的使用说明
编辑十分不建议你跟安装软件一样
直接点确定
在这个时候请详细阅读 详细阅读 详细阅读(重说三)
兵役登记须知
了解自己的各方面情况是否达标
这能避免后续工作出现的很多麻烦哦!
点击“我已阅读兵役须知”之后
你的面前会出现一张很大很大的表格
仔细一看可以知道
这个表格分为了四大类——
“基本信息”
“学业信息”
“家庭信息”
“参军信息”
表格会自动从你学信网账号中
调取相关信息进行填写
如果你发现内容不对
也可以根据提示及时进行修改
在填写完成所有需要的信息之后
你会发现页面的最下方
会出现两个小按钮,分别是:
“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
“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7年征兵报名”
那么这分别是什么意思呐?
它们的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都写得这么明白了好吗)
如果今年想入伍的小伙伴
就请选择左侧按钮
如果想此后的年份再入伍的小伙伴
就请选择右侧的按钮!
看到左侧那么多菜单也不用紧张
只需按照右侧内容的提示一步步来
是绝对没有错的!
根据上面的步骤
你就已经完成了今年的应征报名工作
有想来到部队的小伙伴
看完攻略就赶紧行动起来吧!
再有什么问题,我只能说
请留言咱们单独聊吧
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
附上中国军网2017年征兵宣传片
《中国力量》
中国军网微信(zgjw_81)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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