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qq右上角广告也碰到通知广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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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推广广告摘要为什么我没有关注这个微信号,会出现推广? & &微信系统会为为什么我没有关注这个微信号,会出现推广? & &微信系统会为你推荐一些精美的推广内容,不属于您的好友发送的朋友圈信息。若感兴趣的话,您可以对本信息进行点赞评论;若因此导致困扰,您也可以选择不再接收来自同一广告主的推广信息(点击右上角【推广】-&【不感兴趣】),关闭当前这条广告,关闭后不支持恢复。为什么别人可以看到,而我看不到? & &随机推广给部分微信用户。其他人可以看到我的赞和评论记录么? & &您对这条广告的评论和赞只有你的好友可以看到,非好友看不到你的赞和评论。并且广告主也看不到您的个人信息。如何申请该功能? & &您好,微信朋友圈广告已发布官方网站,涉及合作流程与成果案例部分。后续内容会不断更新,建议前往官网了解官方信息,有疑问也可发送相关内容至邮箱:,相关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朋友圈广告合作申请)。温馨提示:开通朋友圈广告需符合以下三点: & &1、已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资质审核通过的订阅号、服务号); & &2、公众号已有广告主功能; & &3、朋友圈广告目前单次投放最低金额为5万人民币;下一篇:微信群网站每日更新,为用户提供微信群,微信群大全,微信群二维码免费发布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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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版权所有.微信朋友圈广告内测 广告费日入千万
17:16:59 & &来源:北京日报&&&&& && &
  微信的“钱景”又近一步。昨天一早,不少用户都发现自个儿的微信朋友圈里多了条特殊的“好友状态”。“广告,也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微信团队悄悄地揭开了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微信广告的神秘面纱。
  “那个叫‘朋友’的朋友圈要不存在了。”尽管微信方面表示目前朋友圈广告仍处在小范围内测中,并未开放投放,广告对朋友圈或将产生的“杀伤力”仍让不少用户对微信的未来心存忧虑。
  “自家客厅闯进了发传单的”
  自去年年底起就已引发业内几轮猜测,并让腾讯股票成功节节攀升的微信广告终于“进村”了。
  “它是什么?”昨天凌晨,微信团队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悄然出现在用户的朋友圈中,发布了6张带文字图片和链接做成的广告,链接显示“广告,也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
  和普通的朋友圈消息一样,微信广告也由文字、图片等构成,好友可以进行点赞、评论。然而微信广告还有着一般微信用户没有的特权,昨日不少并未关注“微信团队”公众号的用户同样收到了这条信息,这也意味着未来的微信公众号或能绕过“关注”步骤,直接在朋友圈内撒下海量广告。此外广告信息右上角将注有“推广”二字,用户可以通过点击该标识屏蔽广告信息。
  朋友圈里来了广告,不少用户难免心生反感。“感觉像是突然有人闯进了自家客厅发广告传单。”上班路上,看到自己朋友圈里有些突兀的这条状态,在国贸附近上班的李威几乎没有犹豫就选择了右上角的“我不感兴趣”,选择屏蔽。
  “你发广告骚扰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一家传播公司工作的文小姐昨天上午给微信团队发了条私信,随后“微信团队”公众号给她发来了举报营销账号的流程,不过在她询问是否可以举报拉黑“微信团队”时,对方表示,“微信团队是不支持删除的,该账号一般用于下发重要通知”,这让她有些哭笑不得。
  另一边,向来爱凑热闹的互联网圈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昨日,微信团队的这条测试广告也让不少互联网公司趁机忙碌起来,6张黑底图片的各式“山寨”微信广告成为了朋友圈里的一道风景。更换广告语,添上自家公司的标志,支付宝、世纪佳缘、易信、拍拍网店、UC浏览器以及一众大小互联网公司纷纷给自家生意做起了广告。其中有些以个人名义发布的状态甚至还把自个儿的头像更换为微信标志,乍看上去和微信团队并无二样,效果堪称“以假乱真”。
  据了解,和此前的微信公众号广告业务类似,朋友圈广告同样是由腾讯广点通团队和微信事业部双方合作。“目前朋友圈广告仍是小范围测试阶段,广告主是邀请制,暂不开通公开投放。”广点通团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点通在其中是渠道引入方,受邀请的首批广告主将不超过10家,对资金门槛、品牌、创意都要经过严格审核。
  谁能拿下朋友圈首单广告?昨日,微博大V“互联网的那点事”爆料称,vivo拿到了第一个广告。不过,广点通团队的上述负责人对此则表示不予置评。
  6.5亿用户藏巨大广告商机
  “这是一种信息流广告形式,在用户查看的好友动态中插入推广信息,并依据社交群体属性,根据用户喜好进行智能推荐。”腾讯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点通团队通过对用户使用微信的历史数据分析,能够实现“不同用户看不同广告”的效果。
  信息流广告在社交工具上的应用并非首例。打开微博,最先弹出的几条信息并非来自你自己关注的用户,而是不同品牌商的一些推广信息,在这背后便是信息流广告在发挥作用。微博、移动端的QQ空间也有类似的广告形式。
  如今,信息流广告正在成为移动广告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Facebook广告收入超过55亿美元,移动端广告收入占比超过66%,移动端信息流广告的点击率要比PC端高出187%。相比之下,在最新腾讯2014年第三季度财报中,广告收入为24.4亿元,只占总收入的12%。
  另一组不容忽视的数据是,目前微信的用户数已超过6.5亿,月活跃用户超过4.7亿。面对海量用户“矿山”的诱惑,微信在商业化的进程上一直采取谨慎态度,此前微信公众号率先撕开了广告缺口,不过目前仍需要粉丝数在5万以上的公众号才能成为流量主,在文章的末端加上推广位置。
  和定向阅读的微信公众号相比,更具互动效果的朋友圈的广告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大家一直都在等什么时候朋友圈也能发广告”。女性电商“美丽说”商务经理赵璇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他们开始在微信公众号投入广告,隔上一段时间他们就会询问微信什么时候开放朋友圈。
  一天广告入账1000万元?
  腾讯方面昨日回应称,朋友圈广告的定价标准参考同类型广告报价并结合朋友圈的社交传播效果来制定。广告投放结束后,系统将基于效果评估体系,向广告主提供品牌广告效果分析报告。
  有精明的业内人士算出了一笔可观的账:以微信日活跃用户3亿来计算,如果其中1亿用户会打开朋友圈,一天推荐4条广告,按照每ecpm(1000个展示所获得的收益)25元的行业均价来计算情况下,微信朋友圈广告一天的收益就能达到1000万元。
  尽管有着巨大的商业价值,目前已经被众多面膜、代购、心灵鸡汤包围的微信朋友圈能否经得住广告的考验?
  “用户只要点选朋友圈推广信息上的‘我不感兴趣’按钮,广告便会消失。”腾讯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仍将用户体验放在第一,朋友圈广告将是更加满足用户需要,给用户想要的优质内容。
  “在大范围开放朋友圈广告前,微信需要做的事儿还挺多。”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对记者说,在朋友圈广告开放前,微信需要对朋友圈环境进行新一轮整治,否则难免会加重目前的朋友圈广告乱象。“通过大数据手段,微信需要让广告成为对消费者有用的信息。”此外,针对部分不希望在朋友圈内看到广告的用户,微信可以开通增值服务,通过付费、会员等模式满足这部分用户的需求。
[责任编辑:陶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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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类:
&&&施工临时设施
&&&安全防护网
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再也不要随便转了
现在大多数的朋友都有微信,都玩微信,微信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有同学群、战友群、生意群等等,大家有时候在用微信来传播信息,也就是做广告,根据根据9月1日新实施的《广告法》,“朋友圈转发广告,要负法律责任。”没事翻看朋友圈,经常好心为朋友转发的你肯定经常见到这句话---“亲们,请帮我转发一下这条消息!”以后再有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分辨清楚,不要只顾着面子了!下面是公安部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的警察蜀黍提供的案例:抢3角钱红包帮转广告,结果是三无产品山东的林女士,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好友。其中,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前不久,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抢了一个:0.3元。随后,好友就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随手就将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林女士的微信好友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来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好友脸部过敏了,“她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她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自媒体发广告同样承担法律责任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需要连带法律责任那么简单。作为普通人,也会成为连带责任者,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具体到转发广告的人来说,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不收费用,也要承担责任!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红包或其他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朋友圈常见六大广告1.“演唱会门票免费送”:某公众号称拿到数百张某热门演唱会门票,加粉丝并转发就有机会获赠。2.“新店开业,加微信送千元手表”:凡加某微信号,即可得到价值1080元正品手表,配礼盒,支持验货,每天限量200个。3.朋友圈拍卖:将一件商品拍几张图片,发布在朋友圈。请好友出价竞拍,到约定的拍卖时间截止,价高者得。4.“晒钞票求代理”: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自己销售某品牌洗发水产品每月可赚很多钱,同时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晒钞票照片,吸引好友加盟做“代理”大批进货。5.“我家的XXX已经卖疯了”:部分 “微商”在朋友圈晒出大量出货图片,并且自称“已经卖断货”“卖疯了”“就剩一个了。”等等。6.晒试吃试用:一些“微商”在朋友圈上发布自己拍摄的 “试吃试用小视频”,并自己评价。注意:新广告法实施后,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你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都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来源:经济日报)金刚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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