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个部门门如何信访

国家信访局约谈信访人是个咋样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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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一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
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
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
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当前我国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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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作者:甄琛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5年第10期
摘 要 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群众工作。无论是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还是在现实社会里,信访在公民政治参与、诉求表达、纠纷解决和权利救济等方面承载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 信访工作 纠纷解决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信访制度自身的不完善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已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信访条例》对制度设计的初衷,并阻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不符合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不相适应。信访制度体系亟需进行改革,这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讨论的热点,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突破的难点。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目前基层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1信访主体和反映的问题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过去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单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隐患和固有问题逐渐显现,使得基层信访案件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性、突发性等特点,信访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牵涉到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集中供热改造、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破产改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非法集资诈骗等问题,涉及人群多,牵涉面大,复杂性强,解决起来困难重重,而这里面又以求决类信访最多,诉讼类次之,批评建议类最少。除此之外,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在信访范畴内,涉法涉诉类案件比重很大,通过信访渠道很难依法依规解决,给基层信访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信访方式中集体访、越级访比重明显增大{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很多群众互相串联到各级政府上访,人数众多、情绪激动、言语偏激,对接待人员的解释和疏导教育置之不理、不听劝阻,明显带有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的苗头;同时,不同诉求群体也串联造势,利用短信、网络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联络,网上策划煽动,网下聚集行动,给解决处理问题增加了难度,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上访群众不能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逐级有序上访,而是动辄就到国家信访局或有关机关反映问题,通过进京非正常上访给基层部门施加压力,以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3信访诉求呈现出上升化、无理化的趋势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三
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字体:大中小】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
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
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信访工作的不足及措施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四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直以来,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走出了一条基层信访工作新路子。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础管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我们通过对多起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臵的分析,深刻感受到只有深入掌握实情,尊重客观事实,不断转变理念,改变执政方式,尊重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树立诚信形象,“用心”及时协调,才能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解决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事无巨细,在我们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究其原因,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制不全引来的上访。
我们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在办公设施及人员配备上都加大投入,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
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二、信访对象多元化。
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并且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 信“访”不信“法”, 致使办事程序错乱,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我们镇接访的信访问题中,有相当部分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事情,但信访人不愿走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信访的形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群众的诉求未能及时处理,也不认真向群众解释、作思想工作,群众不得已走上信访之路;二是对某些诉求职能部门要收一定的费用,有的群众为减少这笔开支,通过信访的渠道来解决,省钱又省力;三是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可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办理结果又快又好。这种情况的发展是令人担忧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消解国家司法权威,也严重破坏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三、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
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四、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
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有的同志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有时甚至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既得不到明确答复,也无人过问,只好上访。
五、无理缠访依然存在,无序信访突出。
在信访群众中,有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确的处理决定或裁判不满,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无序信访突出。
无理缠访闹访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由于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为此十分被动,为了能罢访息诉,有时不得已采取让步甚至给予一定的安抚,而信访人往往不买账,造成部分群众也极力仿效。同时对其实行稳控也是一项十分尴尬的工作,首先是不合法,有限制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隐私之嫌;其次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层政府苦不堪言。三是社会效果差,造成信访人更加反感,干群关系紧张。而上级的有关规定只是针对干部的,没有规定缠访闹访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
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还助长了缠访闹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威信。
因此有效快捷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乡镇信访接待、查处、调解工作显得十分紧迫,我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考核。(二)是要坚持领导包案制。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情况和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四)是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合理要求得不到解决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我镇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
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
三、制度创新,注意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形成新机制
2006年,我镇总结创新形成了“六步工作法”,和作为全市的典型在市组工通讯上刊发,为村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去年年底,我镇总结西太阳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在全镇推广实施,为化解村级信访问题提供了重要手段。目前,全镇各村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处理村务、政务。村里每天干了什么工作,处理了什么事,谁处理的,是否符合“六步”程序,各村都记得明明白白。老百姓对村里工作有什么疑问或有什么不符合程序的地方,拿出村委会记录来一查,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镇机关工作人员在下村查看村务日志时也经常能够发现一些信访苗头性问题。在今年的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工程、河莒公路沿线拆迁工程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重大工程中,相关村都严格坚持《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工作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办理,工程的公示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支出明细以及拆迁户损失、补助发放等情况及时如实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填写并将详细情况发放给每家每户,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矛盾都被化解在了基层。
四、通过信访代理制度和法律介入制度解决群众典型案例。当前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五
当前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一、当前基层信访工作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信访现状与特点。以***为例,近几年信访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现状与特点:1、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仍呈上升趋势。信访量虽有上下波动,但仍维持在较高态势。信访内容以求决类为主。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诸如就业、就学、安置、补偿、养老、医保、低保等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问题。2、群体信访十分突出,规模扩大。群众集体上访有较大幅度上升,规模扩大。群众联名来信增多。
3、无序上访问题突出,处理难度较大。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已成趋势,情绪激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4、信访老户缠访问题,牵涉大量人力物力。信访老户,虽人数不多,但工作难度大。部分信访老户是无理取闹者,他们以上访为业。这些信访老户牵涉有关领导、信访部门和机关单位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物力。
5、群众择机信访,造成工作反复。择机信访防不胜防,造成的政治影响较大,虽然各部门十分重视,但仍发生一些意外事件。信访形式除传统的走访和书信外,电话、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快速递交的信访形式不断增多,串联群访、静坐、下跪、拦车等过激行为也时有发生。6、涉法信访问题,分流较难。人民群众遇到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求助于政府解决的机率仍较高,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则和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比例还较低。
(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人员结构。近几年来,郧西县的信访问题大致可归6类:一是企业改制方面信访问题。主要反映企业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15%。二是城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问题。主要反映旧城拆迁改造补偿标准,安置过渡等问题等,约占信访总量的20%。三是涉法信访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35%。四是城市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问题。约占信访总量的15%。五是劳资纠纷问题。近几年,随着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的兴建,劳资纠纷问题比较突出,约占信访总量的10%。六是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一些遗留问题,占信访总量的5%左右。分析今年第一季度来信来访人员构成,农民占51.4%,企业职工占17.2%,教师占2.3%,个体经营人员占10.5%,退役军人占2.7%,干部占1.3%,其他占14.7%,
(三)当前信访工作、信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新《信访条例》实施的初步阶段,有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信访条例》中规范上访人行为、“六个不得”、党政信访部门的“三个不受理”和“三级终结”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较难,信访秩序不够规范。二是信访部门内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信访干部力量与信访总量严重失衡,信访干部长年处于疲惫状态。信访部门工作
环境不优,“联合接访中心”亟需建立。信访干部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不大。三是工作不够规范。如: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上,基层没有统一模式可用,特别是与“中心”相配套的设施布局、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基层只能根据自身情况“摸着石头过河”,从而影响了整项工作的进展。四是“四项制度”落实上力度不够。体现在某些部门和领导身上,讲的多,落实的少;行动的多,富有成效的少,工作的衔接不够,信息沟通不够等。少数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和重视支持力度不够,接待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对工作的督办落实不够。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一)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长期工作来对待。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没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责任不到位,没有很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下功夫研究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没有很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落实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和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和责任,没有真正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存在责任主体模糊,责任界限不清,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没有形成重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调处不彻底,没有严格按照处理信访问题标准和程序执行。一是处理信访问题缺少具体标准,没有按照“依据充分,事实清楚,处理准确,结论落实,材料齐备,手续完善”的基本标准执行;二是没有按信访问题“三级终结”程序执行,导致工作反复;三是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反映的问题虽得到了基本答复,但没有从信访人内心深处得到教育、疏导,思想转化不够;四是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五是无理闹访、缠访打击不够,措施不力,严重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
(四)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缺乏配套的信访工作机制,缺乏完备的信访工作网络,缺少明确的责任体系和信访工作程序。基层信访人员不齐,兼的多,专的少,有的社区、村委会没有信访工作人员和信息员,有的单位信访工作有名无实,工作程序、人员不到位,形成虚设。
三、对策与建议
(一)对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施政原则,从根本上减少不公平的因素,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于施政的各个环节,减少各类因不公平而产生矛盾的因素。将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作为各级政府施政标准,坚决防止因行政不当、不力、不廉、不作为而引发的矛盾。将“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作为衡量工作得失重要依据。一是县、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负具体责任,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处理分管范围内信访问题,做到权责统一,包干到底。二是县、乡班子会每季度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三是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信访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建立信访督办制度,及时督办重大信访查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四是建立领导阅批和处理群众来信,加大上级交办件过问处理,督办落实,加强对办理情况的回告工作。五是坚持接访、下访、回访相结合,建立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制度,县政府每月至少接访一次,下访一次;乡镇、单位领导按《条例》要求也要进行接访,每月至少接访二次,下访二次。六是建立严格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酿成重大信访案件,造成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坚持“预防、排查、化解”的信息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矛盾发生,完善和落实信访问题的预防、排查机制。要建立“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控制机制,做到决策科学、信息准确、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一是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和因素,逐项登记,建立台帐,及时报告,及时化解。二是健全基层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集体访、越级访的苗头,要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四是坚持接访、下访、回访相结合的原则,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努力控制信访工作成本,同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坚持“依法、及时、就地”的效率原则,从环节上减少信访事态的扩大,完善和落实信访问题的受理、督办机制。一是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制定初信初访受理、交办、回告制度和首办负责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是着力提高老访户稳控和消号率,建立老访户包案责任制。三是尽快建立“联合接访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乡镇村(居委会)要突出加强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整合信访、民政、综治、司法等资源和力量,各乡镇和县直系统单位成立“矛盾调处中心”,负责长年矛盾调解工作,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要深入村、组,深入矛盾点,深入农户进行实地调处、解决,综合发挥作用,确保发现一件,调处一件,
成功一件;村、居委会完善治调委员会工作,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把矛盾消灭在基层。
4、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结论原则,在结论后遏制矛盾反弹,完善和落实信访问题复查、复核制度。一是落实时回访制度。对信访事项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对信访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信访当事人思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思想政治工作,达到增进理解、谅解、情绪稳定的目的。要认真地对信访人周边群众进行回访,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二是落实复查、复核制度。按照复查、复核程序,实行信访件三级办结制,所办的信访案件,经得起上级复核,经得起听证,经得起历史检查,经过复核过的信访事项,坚决不予受理,对无理缠访扰乱信访秩序行为严厉打击。三是落实监控制度。对处理结束后的信访事项,落实好监控责任人,为当事人提供缮后服务,实现信访当事人思想上的和谐。
(二)建议
1、要制定出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体实施办法。如:按《信访条例》规定,三级终结后,仍继续缠访的怎么办?上访人坚持不按程序落实怎么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等不应是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的仍在党政信访部门纠缠的怎么办等等,要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以便基层开展工作。
2、要加大对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中的资金支持力度。如我县“ 3.5”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市高度重视,但由于肇事者在车祸中已经死亡,即使法院判决后,经济补偿、医疗费用、死难者家属生活安置等资金难以落实到位。包括法院判决后难以以执行到位和重大疾病需要救助的。对类似问题希望省、市能够给予支持,安排专项基金,妥善化解一切突出信访问题。
3、要上下衔接,统一口径,共同做好工作。对一些已经按有关政策得到解决的信访问题,但信访人要求过高还不满意的,有可能赴京上访的,应该上下统一口径做好信访人工作。对基层已经结论(特别是经过“三级终结”)的或正在办理的,上级机关不应该立案交办或是三番五次立案交办,要有“不予受理”的明确态度,以避免基层劝返再劝返,屡接屡访,没有尽头。对已有明确结论意见而仍上访不断的典型信访个案,上级可适时介入,采取联合听证等方法给予明确答复。
4、省、市要尽快成立复查、复核机构。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群众信访事项按程序三级终结,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群众到上级复查、复核而推三阻四,得不到受理,使老百姓身受其苦,从而导致矛盾激化。
5、要严厉打击无理上访且有违法行为人员。对少数无理缠访、闹访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过度“人性化处理”,该打击的要坚决打击,以收到“打击处理一人,教育疏导一片”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北京公安部门要落实治安“属地
管理”原则,信访当事人在北京滞留违法上访闹事,应由北京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必要时可联合办案或向基层出具证据和处理意见,不能上推下卸,以免造成取证难,依法处理难。当前信访工作难点问题思考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六
当前信访工作难点问题思考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做好新时期、新任务下的信访工作,指导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我们每一个信访工作者应该研究探讨的课题。
问题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 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
问题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违背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给当地的政府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各级政
府工作被动、威信降低、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相互矛盾,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问题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三是信“闹”不信“理”, 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 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问题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臵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
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综揽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我们以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
一、提高认识,坚持群众路线,实现“三个转变”
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实践好“三个代表”的关键所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头脑清醒、政治敏锐,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少数单位、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不足、嗅觉不灵,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信访工作抱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三种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机制”。领导是信访工作的主体,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对象,是解决群众问题的主导。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强化信访工作领导机制的基本要求是: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不是一阵子重视,而是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不是仅仅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重视,而是领导班子整体重视;不是哪一级领导班子重视,而是各级领导班子层层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落实、一追究”: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纳入考核内容,并入目标管理;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制度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和处理各种信访问题;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定期排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对所包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查处。建立追究领导责任制度,把以上三项责任制作为硬任务纳入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的考核,落实奖惩,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关于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工作的问题及对策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七
关于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大量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从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从全区信访工作情况来看,信访工作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和矛盾易激化趋势,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层出不穷,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面临的重要任务。如果不认真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就会给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为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科学研判信访形势,综合分析信访动态,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增加稳定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信访突出问题
(一)涉法涉诉信访突出。这类问题主要反映法院裁判不公、执行不力,公安执法不当或涉诉案件依法律程序取证、审理、认定、在无新的证据以前不宜否定,而不少当事人坚持己见,长期纠缠。2011年,全区共接待涉诉涉诉(包括前几年发生)引发群众上访5次3人,占全年接访总人数的7%。
(二)由土地征用引发的信访突出。部分农民反映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改造、商业土地流转中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偏低,安臵措施落实不到位,失地后无就业门路,生活困
难。要求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困难, 2011年,全区共接待因土地征用引发群众上访2次12人,占全年接访总人数的27.9%。
(三)村委会选举引发的信访突出。在农村把当选村干部当作为自己捞取好处,发财致富的机会。吃、拿、卡、要,特别是在发放低保的问题上,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损害村民利益。2011年,全区共接待因发放低保而引发的群众上访5次5人,占全年接访总人数的11.5%。
二、当前存在信访突出问题的特点及成因
综合当前信访工作情况,我区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具有五个特点:一是问题同步化。反映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村委会选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均与相关工作同步出现。二是诉求利益化。2011年,我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件,其中要求解决个人利益诉求17件,占全年信访总量85 %。三是形式多样化。上访人由以前依法亲历亲访逐渐转变为越级多头访、重复访、电话访、缠访、闹访高位运行。四是参与群体化。相同或相似诉求的个体相互串联结合,企图通过聚众,扩大态势、营造声势,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五是化解难度大。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且部分信访问题间隔时间长,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上访人诉求不尽相同,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解决问题的难度增大,无法及时妥善解决。 深入剖析和科学分析问题成因,存在上述信访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1、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抓
信访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发展,把信访工作边缘化。
2、群众思想观念和认识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
“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很简单的涉法涉诉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3、个别干部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一是一些基层领
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神,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臵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把群众“逼”上信访之路。二是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导致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以至小事拖大、大事大拖。
三、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策
(一)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是体民情、察民意、顺民心、保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党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植根于民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定期接待上访群众,能有效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干部务实作风,推动解决一批信访疑难老案,积极牵动和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降低行政成本。因此,要把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作为信访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抓好抓实。
(二)始终坚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解决信访疑难老案。矛盾纠纷排查得早,问题发现得了,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的前提。要充分发挥区乡两级信访网络的联动作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不留死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有进京上访具体线索的人员和有进京上访倾向的重点人员、上访老户,要逐一摸清底数,建立详细台帐,落实稳控措施,限期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大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严格把好登记、立案、交办、督办四个关键环节,有效减少和消除重信重访,
(三)始终坚持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乡两级组织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二是要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健全和完善村、组两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三是要建立健全越级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处臵机制。制定和完善处臵应对信访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务必保证如若发生群众越级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能按照中央、省、市规定的时限,赶赴现场做好劝返处臵工作,努力维护和保障有关机关的正常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乡、村要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在抓落实、见实效上狠下功夫。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制。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是信访工作的主体,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对象,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主导。因此,要充分发挥好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明确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对所包案件,要求领导干部亲自挂帅、组织查处,切实将信访工作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强化分级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信访案情,将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逐级分解,确定具体办理部门及人员,把每一个问题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三是把信访工作同干部政绩考核、奖惩、经济利益和提拔任用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信访问题,造成群众越级非正常上访和其它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下发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八
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信访事项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是《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动,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人深感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从办理程序看,办理机关层级过高。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多数能由直接有权处理的一级机关办理,但也有不少的信访事项初次办理的层级过高,如信访人直接向上级机关提出诉求,或上级机关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往往由直接有权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甚至上二级机关办理,既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也给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增加了困难。
2 、从办理质量看,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我市市级受理的答复、查核信访事项看,部分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实认定不清,有的回避问题,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对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一推了之;二是处理的政策依据不明确,常用“不符合相关政策”等言辞敷衍了事;三是答复问题答非所问,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不正面回答,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越级重复上访。
3 、从答复材料看,行文不规范。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
4 、从办理时效看,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查核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在信访事项的实际办理工作中,仍有少数事项久拖不决,尤其是在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复核阶段,由于受理、呈报、转送等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多数信访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人不满意。
5 、从三级终结效果看,对信访老户强制手段缺失。应当说,凡已三级答复终结的信访事项,均能够做到依据事实,对照政策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此类信访事项已属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不再受理范围,但仍有极少数信访人,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缠访闹访,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出现“事已决、访不息”的现象。从现行政策和法规看,对此类信访人员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基层在处理时,感到十分棘手,工作难度大。
二、对策与措施{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上述问题的存在带有普遍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主观上看,一是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具体承办人员依法办信访意识不强,缺乏时效观念,不能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二是信访机构对基层指导、督促,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少数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予认真解决;四是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纠正了以前的做法,得罪领导和同事;二怕连锁反应,引发新的矛盾;三怕累,给自己增加麻烦。从客观上看,信访法规和其它法规不配套,给无理纠缠的老上访户创造了生存的空间。
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要在解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保证措施落实。因此,各级领导和广大信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从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在《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各级领导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事项的意识,提高基层依据《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三是要在制度落实尤其是在落实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加强基层信访业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及相关要求、信访事项办理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及法律政策依据、答复材料的规范要求等等,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指导工作要有实效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腿勤、手勤、嘴勤”,不仅要经常动口、动手,还要深入办案第一线,帮助解决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更多的信访事项得以首办终结,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的信访量。
2 、科学确定首办单位,降低办理层级。按照多数信访事项在本地终结的工作目标和“属人”、“属事”两个原则,确定办理单位和复查、复核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可以参与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但原则上不应作为首办单位答复信访人,由下一级出具答复意见,使三级终结层级更加合理清晰。
对少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事项实行联合办访,一次终结。有的信访事项,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有的跨部门、跨地区,有的涉及上下级政府,既有执行上政策问题,也有解决实际困难的问题,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靠单一的承办部门难以解决。诸如此类,可以采取协调会、联合调查等多种形式联合办理。对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由于其办理、复查、复核的部门均参与处理,其结果应视同具有“三级终结”的法定效力,不再进入复查、复核程序,实行一次性终结。
3 、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审理工作。对超时办理、久拖不决的事项,要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已经办理或已复查答复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要求,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政策法规是否准确”等方面,认真审理,对明显存在问题的办理、复查意见,责令办理、复查机关重新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和复查工作的质量。
4 、完善政策法规,努力解决“事已决,访不息”问题。
“事已决,访不息”,是普遍存在和十分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形:有的是信访人无理缠访,有的是有政策但现实无渠道解决(如企业困难),有的信访事项符合情理,但无政策依据。
解决上述问题,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无理缠访的,建议制定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强制处置提供法律依据。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机关的联系,呼吁和敦促各级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因受条件限制政策难以执行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不引发新的矛盾的前提下,应予解决,对涉及面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信访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力争早日妥善解决。
作者单位:铜陵市信访局乡镇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分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篇九
浅析乡镇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
乡镇处于信访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群众,乡镇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信访工作,是搞好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农村社会矛盾已经逐步显现出来,部分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表现的还比较严重,但部分乡镇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只办不转”,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作为政府信访工作人员的我带着“当前乡镇信访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思考”这一课题开展了一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XXXX,全镇辖XX个行政村,XXXXXX人。经济基础一般,加之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农村群众敏感的思维决定了XXXX的信访量长期居高不下,正因为此,曾被XXX列为“信访重点管理乡镇”。近年来,镇党委在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形成了“要发展,先稳定”的共识,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好几个有可能引发集体访的矛盾被处理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信访总体稳定,个别问题突出”,主要是反映生产过程中村民与集体产生的土地权属纠纷、邻里纠纷、因村务公开、村干部违法违纪形成的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XXXXXX等方面的问题较多。信访量特别是赴省、市上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XXXX形象,牵扯了各级领导抓大事、谋发展的精力。
二、难点分析
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了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概况起来主要是:
1、个别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
2、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甚至错误的认为“进京就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三是信“闹”不信“理”, 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 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3、少数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少数村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极个别村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
4、少数人背后怂恿组织上访。据了解,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包括一些干部、一些似乎懂“政策”的人)居心不良,背后挑起群众与
政府对抗,煽动上访。一些上访老户利用与政府的对抗情绪,暗地挑唆,怂恿他人越级进京上访。
三、对策建议
综合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我认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是:
(一)强化认识,实现“三个转变”
信访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工作可以疏通和拓宽党和政府体察民情的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发现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对此,绝大多数镇村干部头脑清醒、政治敏锐,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少数单位、部门的个别干部认识不足、嗅觉不灵,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信访工作抱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为此,我们要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观点,努力实现信访工作“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
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突出重点,加大“三种力度”
1、加大宣传教育疏导力度,信访认识提高再提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认真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要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接受合理解决办法。
2、加大矛盾纠纷排处力度。矛盾此消彼长,问题层出不穷。要定期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力求做到网面要宽,网眼要细,在“全、深、快”上下功夫。与此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本着“早动手、早解决、早息访“的原则,“有了矛盾不回避,出了问题就解决”。对一些合理诉求,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需要分期解决的要约定解决的时间;对一些尽管诉求不合理,但家庭确有困难的,要从关注民生的角度,给予必要的关心,体现组织的温暖;对一些无理取闹、我
行我素的,要进行必要的训诫,讲清政策,讲清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害,让他们早日停诉息访。
3、加大敏感时期管控力度。应该说,在上访人群中,想利用敏感时期出去“走一走”的大有人在,他们中有的怀有政治目的,有的不明真相,甚至出现告“洋状”、非正常上访,以此对政府施加压力。因此,做好敏感时期信访工作,对一些想出风头的人实施必要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
(三)明确责任,健全“三种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不是一阵子重视,而是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不是仅仅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重视,而是领导班子整体重视。要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纳入考核内容,并入目标管理。要定期排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对所包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查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健全“分级负责机制”。“村级防线”是处理信访问题的“第一道关口”,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分解到位,责任到人,逐级解决,镇党委要将信访工作纳入对村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对凡属村级责任发生越级上访的,所在村取消综合奖评奖资格,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村干部”,从而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信访工作的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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