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300人企业职业病防治制度体验需要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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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爱康国宾丽都诊所有限公司
体检咨询:转1002
资讯:理发店打十年工女子得职业病
理发店工作10年 血细胞出现异常
小黄在厦门市一家美发店工作,不久前她突然觉得浑身乏力、头晕。到医院一检查,医生发现小黄的血细胞出现了异常。到底是犯了什么病?通过与医生交谈,小黄这才恍然明白,她得的是职业病。
原来,小黄从事美发行业已经快10年了,她长期接触各种染发剂,而这些染发剂中含有致癌物质苯二胺,小黄的病很可能是由于长期的工作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过多接触致癌物质引发的。医生了解到,由于不知道自己从事的行业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小黄从来没做过。
职业健康检查 常被企业忽视
春节过后出现了新一轮的招工高峰,许多工人被聘用从事油漆、化工行业等需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工人上岗前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记者昨日从卫生部门了解到,目前未进行岗前体检就直接上岗的务工人员为数不少。
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各人的体质和健康状况不同,一些求职者可能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某些特定的工作,这种情况就是职业禁忌,而通过岗前体检能及早发现职业禁忌,从而有效避免这一部分人患职业病。然而一直以来,岗前体检这一重要环节却往往被一些企业忽视了。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去年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300多家涉及有毒有害作业企业进行的检查发现,这300多家企业的员工里仅12000余人进行过体检,其中查出了50例疑似职业禁忌。
厦门第二医院作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的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去年一共也才做了7400多例职业健康检查,来体检的主要是接触粉尘、油漆和噪音等一些工种的工人。
违法企业 将受5万元以下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并没有尽到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特别在行政监督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很多私营企业都没有给员工提供上岗前或在岗期间的体检,导致出现一部分已经出现健康损害的工人仍处于危险的作业环境中。
为何对于健康检查不少企业有法不依呢?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担心加大投入增加成本;另一方面,多数职业病发展缓慢,未能引起企业和员工的重视。
该人士还表示,2007年国家出台了新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对从事不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人员体检时间进行了调整,某些行业从原来的每年一次体检改成了两年一次,这也显示国家法规更加人性化了。但是需要提醒企业的是,根据《中华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可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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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长张贻瑞上任就裁员300人
网民战斗机 发表于 &22:59:40『标签:&->&』
  我们是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劳卫所)(以下简称湖南职防院)的普通医护人员,自从院长张贻瑞上任以来,我们医院就被他搞得乌烟瘴气,好好的一个医院,现在业务基本停业,职工待遇减半,我们将近300多名医护人员却被张贻瑞强制下岗,我们现在将张贻瑞的恶行公之于众,希望得到媒体关注和上级单位湖南省卫生厅的重视。  一、上任伊始裁员近300名医护人员 医院业务基本停业  张贻瑞也是我们湖南职防院的二十多年的老员工,之前,他在我们医院担任疾防科科长、副院长多年。张贻瑞在我们医院工作期间,和老员工的关系都处理不好,很多老员工都和有过大大小小的矛盾。后来,张贻瑞调离湖南职防院,到湖南省脑科医院担任院长,日,张贻瑞又调回我们湖南职防院,担任院长。  张贻瑞上任之后,就开始了他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和别的领导不同的是,张贻瑞的三把火却把湖南职防院差点烧没了。好好的一个医院,现在业务基本停业。  张贻瑞上任之后,假借治理事业单位超编的“尚方宝剑”,对医院经营效益非常好的科室进行开刀。在张贻瑞的一声令下。我们医院的急诊科、门诊夜班收费室、手足外科、普外科、发展部、健康体验中心、内二科都在张贻瑞的命令下撤消。  撤消这么多科室,张贻瑞一没召开党委会,二没召开院务会,他的理由非常好笑,张贻瑞认为,湖南防治院不开设其他科室,只进行职业病的防治。  我们就想不通了,一个医院来收费室都没有了,现在所有的收费都是由各科室自己收取,这样还成什么医院?简直是丢了湖南职防院的脸。可悲的是,张贻瑞还沾沾自喜。  撤消的以上科室,都是我们医院经济效益非常好的,这些科室一年能为国家和医院创造5、6千万的营业额,像我们医院的手足外科,单这个科室,一年就能创造3、4千万的效益。这样下来,不仅医院效益下滑,其实也是典型的国有资产隐性流失。   科室撤消后,张贻瑞又下发了一个通知,对撤消科室的近300名员工中的200多名聘用员工无故辞退,其他10多名在编职工就被迫待岗。  我们医院一共有800多名职工,一下子裁员300多人,从何谈起医院的医疗安全,社会稳定从何说起?  对于张贻瑞这样疯狂的举动,我们的主管单位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陈小春(主持厅党委工作)就曾经善意的提醒过他,陈厅长在我们医院视察的时候对大量裁员说过,“医院改革要以医疗安全为主,以社会稳定为主,不能改出问题。”  陈厅长的善意提醒却被张贻瑞当成了耳边风,这样下去,我们医院人人自危。  二、张贻瑞纯粹是打击报复敛财,安插自己亲信  张贻瑞这样疯狂的举动,纯粹是打击报复,也许他觉得以前他在我们湖南职防院时,员工不支持他,可以张贻瑞也不想想,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单位,不是你张贻瑞用来瞎折腾的。  张贻瑞搞了所谓的大裁员后,以前下岗了3到6年的科长,因为是他的亲信,却可以重新竞聘科长,而现任的医院经验丰富的副主任医师却在竞聘中失败,只因为副主任医师不是他的亲信。  张贻瑞的三个情人,也被他安排到医院的重要岗位,这样道德品质败坏的人,有什么资格做院长,有什么资格主持所谓的改革。张贻瑞的公心何在?  三、用超标办公室和公车 600万设备招标搞暗箱操作  在国家进行作风整顿的风头上,张贻瑞还违规使用超标办公室,使用超标公车。张贻瑞的办公室近百平方,而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像我们这样的省直机关单位,张贻瑞这样的处级干部的办公室应该不超过12平米。  张贻瑞不仅使用超标办公室,还使用超标公车,张贻瑞的专车是一台2013年购买别克君越2.4L,市场上指导价格26到28万,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审查工作的通知,正处级干部的公车必须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3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在作风整顿的风头上,我们兄弟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领导两台和张贻瑞同样的公车都已经封存,张贻瑞却依然开着他的车招摇过市,张贻瑞究竟是意欲何为?是胆大妄为,还是觉得老子天下第一?  不仅是超标,张贻瑞大胆到医院的设备招标都搞暗箱操作。600万的设备,不知道他贪污了多少钱?  2013年10月份,我们医院需要更换三台DR透视X光机,200多万一台,总价值600多万。招标还没开始,张贻瑞就让最后中标的公司――锐柯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将设备运送到医院进行试用,哪里的招标有这样的道理?简直是贻笑大方!  招标会上,张贻瑞让锐柯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安排自己的两个关联公司一起来竞标,毫无疑问的是,锐柯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不知道锐柯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给了张贻瑞多少好处费,给了多少提成?张贻瑞真的是胆大包天。  我们几百名湖南职防院的职工,敢怒不敢言,只能通过网络将张贻瑞的恶行公布于网络,希望引起媒体和主管部门的关注。300来人都被下岗了,我们的生活失去来源,让我们怎么活下去,天啊,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王法?  湖南省职防院愤怒的职工
网友50:此贴与事实严重不符第1楼此贴与事实严重不符,希望纪检好好调查,挖出这个造谣的败类,让他滚出职防院。&22:50:50网友01:胡说八道第2楼一派胡言!是不是个别居心不良的人占不到便宜了就在这胡乱咬人啊?希望上级好好调查,让这个造谣的败类现出原形。&22:55:01网友13:一派胡言第3楼严重违背事实!请这些造谣的人不要为自己的私欲冤枉了好人,否则就将为自己的言行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10:56:13网友59:与事实严重不符第4楼此贴与事实严重不符!!!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的改革触动某些人的利益,夸大事实、居心不良。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严查此事,澄清事实,给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的领导、全体人员和大众一个交代。&12:01:59网友08:我要发言第5楼严重违背事实!请这些造谣的人不要为自己的私欲冤枉了好人,否则就将为自己的言行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12:18:08网友50:枪手比较多啊第6楼都是枪手啊&13:00:50网友01:行的不正座的不稳第7楼恶有恶报,打着改革旗帜,公报私仇,披上合法外衣,谋取私利,心胸狭窄,一言堂,这样的领导能长久吗&09:26:01湖南职防:有点夸大,但是现在很独裁第8楼张大院长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但是有点霸道,不为职防院的发展考虑,反正干1--2届拍拍屁股走人了!现在是把做事的临时工、合同工清退了。把编制给了有关系,有背景的人,比如质量管理部的周兰,本来是无业游民,辐射科的袁伟,本来是司机班开车的,控评科的张启康,毒理室、中心实验室等等。他应把这些有关系有背景的人放到做事的科室。请问让没有质量的人管理质量,没有技术的人做技术,职防院对你出具的报告你敢相信吗?这些报告可能牵涉到全省的每一个人,&22:03:15没有后台没人撑腰:事业单位就可以不按国家法律来?第9楼改制,就肯定会牵涉到一分部或少部分人的切身利益,这个无可厚非。但是,我想问的是,解聘员工就可以不按照国家的“劳动法”来,就可以“打折”处理相关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以“强势”来对待弱势群体??& 恳请上级单位介入调查人员解聘工作及处理情况!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现象!!!&14:04:58风轻扬001: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事件持续关注第10楼我就是当事人,有的人说是诽谤,说是造谣,在这里我只讲具体事实。我在2012年底到2013年8月在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当120医生。前面三个月按照分配有底薪有奖金(说有但事实上没有发放到位),之后就干脆没有!为啥?因为说连救护车的油钱都贴了!!!这我就奇怪了,一样干这个活,钱虽然没发到位,毕竟理论上有,他们也承认,奖金也能够养活自己,后面四个人的活两个人干,居然不发奖金,底薪除开吃饭吃盒饭只剩几百块。说是贴了油钱!8月份劳动仲裁开庭,到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还没结果!估计要上法庭,我上班接受医院领导,更接受120指挥系统的领导,如果起诉,我就把他们一起告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16:05:20这是第1 - 10条评论,共有10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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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企安全生产规定征意见 300人以上需配安全管理员
核心提示:拟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就起草的《)》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规定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规定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等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规定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项目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或者存在空间交叉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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