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性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之间有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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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就业局认真开展2015年度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 10:44:40&&&&点击率:141
&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近日,盘龙区就业局组织区所属12个街道办事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启动2015年度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失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以“灵活就业方式(工作形式不稳定、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收入不稳定)实现就业的“四不”人员,其在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失业后参照《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而开展好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不仅保障了非全日制、灵活性强的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更体现了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帮助社会稳定就业岗位,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区就业局在工作中,一是规范流程,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问题》(云人社发〔2010〕174号)和《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昆劳就〔2015〕5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2015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说明》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进而优化失业保险办理流程,让广大市民能更高效便捷的办理参保手续。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会同区属街道办事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在单位宣传栏及政务网站、微信平台、报刊醒目位置张贴《2015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说明》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等有关政策,使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家喻户晓,避免广大市民盲目参保,使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办理灵活就业的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有关政策、熟练业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标准化服务、精细化服务、微笑服务。2014年度,全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共5417人,同比增长1.4%。目前共征收失业保险费约498万元,同比增长1.1%。&
战&&略&&合&&作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续登问答
保护视力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从日实施以来,首批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有效期即将到期。请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来沪从业人员留意自己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日期,及时办理续登手续,避免灵活就业登记失效。
  问: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有文件依据吗?
  答:根据《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来沪从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拟继续从事灵活就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手续。
  问:从哪里可以查到我的灵活就业登记时间?
  答:如果您在2013年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请查看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第5页→“灵活就业登记情况”→第3列“实现/终止就业日期”记录的灵活就业登记具体时间。
  问:灵活就业登记续登是在到期之后办理还是可以提前办理?
  答:可在有效期满前30日至有效期满后30日之内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手续。比如: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实现就业日期为日,那么您要在日前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
  问:哪里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
  答:前往原先办理就业登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续登手续。
  问:办理续登时候需要什么材料?
  答:办理续登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本市临时居住证;
  3、相关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新出具的);
  4、《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
  问:2013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时,已经使用过的相关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今年续登时还能使用吗?
  答:不行。必须取得新的行业证明。比如:您是来沪个体工商户,在2013年时取得工商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行业证明,并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此次办理续登,您必须取得工商部门出具的新的灵活就业行业证明才能办理续登。
  问:去哪里开具灵活就业行业证明?
  答:灵活就业证明开具方式请咨询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如您是来沪医院护工,请拨打12320;
  如您是来沪农业从业人员,请拨打12316;
  如您是来沪家政服务人员,请拨打962512;
  如您是来沪个体工商户,请拨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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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来源:未知&&&佚名
  如今,人才全国大流动,不仅在职职工调到外地工作的越来越多,灵活就业人员到外地就业、创业的也越来越多。医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对灵活就业人员也是个不小的事。
  不过,“问医保”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到外地工作谋生,医保关系并不需要非跟着人走不可,如果到外地工作的您有以后回大连养老的打算,那么您可以不把医保关系转走,只要把您在外地参加的医保到时转回大连即可。
  A、灵活就业人员暂时到外地工作,医保关系可以不转走
  “问医保”告诉您,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到外地定居或长期工作,医保关系可以跟着本人转移迁出。参保人需要带好户口迁出证明或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直接到所属区的医保中心就可以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这样参保人在大连的医疗待遇就终止了。但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医保关系转出并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人走医保关系可以不走。
  医保关系转还是不转,主要看灵活就业人员新的居住地或工作地是如何要求的,如果当地医保部门要求在当地参保必须要有医保关系转入手续,那么您就要把医保关系从大连转出。如果您本人有工作一段时间后回大连的打算,那么您可以不把医保关系转出,并在当地参保,回大连时可以把在外地参加的医保转回大连,跟原来的医保衔接上,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B、灵活就业人员若出国,医保可以不并继续缴费
  “问医保”了解到,有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出国的打算,比如出国劳务等等,但又不确定自己是否会在国外定居,对国内的医保关系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在这里,“问医保”告诉您,政策没有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出国必须把医保销户,因此如果您有回国的打算,医保不能销户而且可以继续缴费,这样回国后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只有出国定居的情况,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到所在区的医保中心办理医保销户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医保卡、医保证。另外,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需要家属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医保卡、医保证以及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属区的医保中心办理医保销户,卡里有钱的参保人员销户后钱返还给家属;退休人员死亡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退管部门负责办理手续。
  C、领取失业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不用交医保费
  “问医保”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不用交医保费,但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一样的医保待遇。这是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会按照单位在职职工的缴费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
  但是,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到时限后,如果想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在领完失业金的次月拿着失业证、医保卡到所属区的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否则您的医保就会被停掉,拿医保卡看病住院就不好用了。(南方财富网理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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