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张湾镇吕沟村冉堌镇田集村人口有多少

[转载]菏泽中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日下午,菏泽中院执行局局长王振华通报了53件案件的7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案件被执行人公告曝光,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下列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继续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妨碍、规避、抗拒执行,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菏执字第24号
被执行人刘新春,男,汉族,1972年6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4534。
被执行人刘冬,男,汉族,1989年3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6211。
二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到庭履行义务,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尚欠969万元及利息。
2、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菏中法执字第34号
被执行人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荣贵,组织机构代码:
被执行人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宪之,组织机构代码:
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尚欠300万元及利息。
3、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菏非执字第84号
被执行人陈杰,身份证号码:050077。
被执行人孙卫峰,身份证号码:190014。
被执行人山东泓坤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杰,组织机构代码:。
三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率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196万元及利息。
4、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菏执恢字第2号至24号
被执行人菏泽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亮,组织机构代码。
经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100万元及利息。
5、开发区法院 (2013)菏开执字第176号
被执行人朱桂丽,女,
196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20649。原住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南关行政村朱庄83号。
被执行人庞文明,男,1965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市民,身份证号码:21143X,系朱桂丽之夫。
 二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到庭履行义务,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原住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南关行政村朱庄83号,现下落不明。尚欠486万元及利息
6、开发区法院 (2013)菏开执字第162号
被执行人苗军,男,1971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市民,身份证号码271413。住菏泽市和平小区88号楼一单元四楼东户(菏泽市茂业商场后停车场南侧)。立案执行后,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
逃避执行。尚欠43000元。
7、开发区法院 (2013)菏开执字第75号
被执行人马新波,男,1989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2001637。住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芦庄行政村前马庄村055号。立案执行后,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现尚欠27146元。
8、开发区法院(2013)菏开执字第95号
被执行人菏泽康之源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仪松涛,组织机构代码:。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无人到庭,尚欠653.17万元
9、开发区法院(2013)菏开执字第152号
被执行人于庆霞,女,1965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170422。
被执行人仝清林,男,196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75736。
被执行人李国帅,男,1989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46172。
立案执行后,三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到庭,拒不申报财产,尚欠45858.27元及利息。
10、牡丹区法院&&
(2011)菏牡执字第679号
被执行人菏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刘述朝,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菏泽市牡丹区青年路895号,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尚欠元及利息。
11、牡丹区法院&&
(2013)菏牡执字第368号
被执行人李超,男,1981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曹县普连集镇任庄村。&&&
被执行人商丘交运集团货运有限公司,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毛连军,该公司董事长。住所地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
二被执行人立案执行后,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元。
12、牡丹区法院&&
(2012)菏牡执字第1127号
被执行人赵军生,男,1972年出生,汉族,农民,&
住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大刘庄村,现住怡海花园。立案执行后,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尚欠75356.12元。
13、牡丹区法院&&
(2013)菏牡执字第767号
被执行人吴根芹,男,1949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市民,住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老市委家属院。
吴永涛,男,1980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市民,住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老市委家属院。
二被执行人立案执行后,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尚欠360000元及利息
14、牡丹区法院(2013)菏牡执字第7号
被执行人张茂山,男,1979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市民,身份证号:243196。
立案执行后,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尚欠740000元。
15、定陶法院& (2011)定执字第41号
被执行人韩现秋,男,41岁,汉族,农民,身份证号:062620&&&&
,住定陶县冉堌镇韩大庙行政村。立案执行后,为躲避执行,将其家中院落卖掉,长期在外躲避执行。尚欠28848.40元。
16、定陶法院& (2007)定执字第213号
被执行人游长起,身份证号码014719
被执行人郎金洞,身份证号164714
被执行人张长玉,身份证号244738
立案执行后,三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17.1754万元。
17、定陶法院(2009)定执字第58号
被执行人郗传增,身份证号:182610,汉族,农民,住定陶县冉堌镇田集村。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77264.33元。
18、曹县法院(2012)曹执字第1243、1244号、(2013)曹执字第132号
菏泽国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西爱,机构代码:。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17.55704元。
19、曹县法院(2013)曹执字第203号
被执行人荣守会,男,197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055933。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4万元。
20、曹县法院(2012)曹执字第140号
被执行人黄汝胜,男,1962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35914。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尚欠5.4万元。
21、成武法院(2012)成执字第858号
被执行人王忠诚,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83318,住成武县孙寺镇后王庄。
被执行人王厚强,男,汉族,农民,住成武县孙寺镇后王庄。
被执行人王照新,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13313,住成武县孙寺镇后王庄。
立案执行后,三被执行人不据实申报财产,躲避执行。尚欠2.7042万元。
22、成武法院(2013)成执字第481号
被执行人陈宗法,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255751,住成武县张楼乡大陈楼村。
被执行人陈福良,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85712,住成武县张楼乡大陈楼村。
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判决。尚欠11万元。
23、成武法院(2013)成执字第396号
被执行人李太胜,男,1966年生,146736。
被执行人葛全敏,男,1958年生,270011。
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判决。尚欠32.1万元。
24、成武法院(2013)成执字第475号
被执行人山东省成武中天绿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忠祥
被执行人菏泽紫阳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庆刚
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判决。尚欠8万元。
25、成武法院(2010)成执字第386号
被执行人史凤荣,女,1967年6月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90022,住成武县成武镇刘桥行政村大王庄村。
被执行人王崇进,男,1984年7月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030079,住成武县成武镇刘桥行政村大王庄村。
被执行人张福翔,男,1983年9月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090035,住成武县成武镇文台路122号。
被执行人胡甫优,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15130,住成武县党集镇胡楼行政村胡楼村148号。
立案执行后,四被执行人躲避,拒不履行,尚欠20万元。
26、成武法院(2012)成执字第11号
被执行人祝振喜,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062417,住成武县苟村集镇吕庄行政村靳新楼村。
被执行人王体阔,男,1961年6月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095319,住单县龙王庙乡龙王庙行政村。
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23.12339万元。
27、成武法院(2013)成执字第10号
被执行人赵林,男,1972年生,身份证号:134611。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152500元。
28、单县法院&
(2012)单执字第541号
被执行人张强,男,1981年2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165358&&&&
,住单县上海花园8号楼1单元502室。在诉讼阶段转移财产,在执行阶段抗拒执行。尚欠100000元及利息。
29、单县法院(2013)单执字第412号
被执行人姬军建,男,1981年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096130,住单县张集镇姬集行政村姬集村。
被执行人姬春生,男,196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76158,住单县张集镇姬集行政村姬集村。
立案执行后,二被执行人外出逃避执行,尚欠元
30、单县法院(2012)单执字第548号
被执行人黄启朋,男,1961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244112,住单县龙王庙镇小孟庄村。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57000元及利息。
31、单县法院(2012)单执字第401号
被执行人王瑞云 ,女,汉族
,农民,1962年出生,身份证218085,住单县单六行政村何庄49号。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外出逃避执行,尚欠73770元。
32、单县法院(2013)单执字第194号
张合金,男,汉族,农民,1953年出生,身份证号:18615x,住单县张集镇张集村。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外出逃避执行,尚欠元。
33、单县法院(2013)单执字第86号
被执行人许奇,男,1988年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124538住单县蔡堂镇蔡堂村301号。执行过程中,抗拒、逃避执行。尚欠及利息&&&
34、巨野县法院(2013)巨执字第25号
被执行人巨野苏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玉英,组织机构代码,依据地巨野县济宁工业园区。立案执行后&&
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尚欠2800000元& 。
35、巨野县法院(2013)巨委执字第8号
被执行人巨野大胜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宝义,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巨野县独山镇政府院内。立案执行后,变更注册登记规避执行。尚欠437000元。
36、巨野县法院(2013)巨执字第72号
被执行人山东金奥新能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路,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巨野港口工业区。诉讼前隐匿财产。尚欠&
2840000元。
37、巨野县法院(2013)巨执字第523号
被执行人巨野金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三新,组织机构代码巨野县董官屯镇工业园。立案执行后,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尚欠138700元。&&&
38、巨野县法院(2012)巨执字第788号
被执行人刘祥平,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026013&&&
,住巨野县董官屯甘庄 。立案执行后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尚欠180000元及利息&&&&
39、巨野法院(2013)巨执字第6号
被执行人刘国根,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240017&&&
,住巨野县招商街1054号,立案执行后,利用假诉讼规避执行。尚欠470000元及利息&
40、郓城法院(2013)郓执字138号
被执行人郓城县禾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林臣,董事长
,机构代码:。地址郓城县工业园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65万元。
&41、郓城法院(2013)郓执字第489号
被执行人山东郓城华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国,经理,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郓城县工业园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15.3376万元。
42、郓城法院(2007)郓执字第238号
被执行人肖明孝(又名肖明考),男,1969年2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116315,山东省鄄城县闫什镇东军集村。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41.95万元。
43、郓城法院(2013)郓执字第417号
被执行人李卫军,男,1969年8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080513,住郓城镇义和里村。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3500元。
44、郓城法院(2013)郓执字第409号
被执行人张长华,男,1965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200021X,住郓城县水浒小区。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尚欠9.2万元。
45、鄄城法院(2006)鄄执字第114 号
被执行人张安习,男,1951年1月2日,山东省鄄城县,汉族,高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026614&
住鄄城县闫什镇铁炉张庄村。立案执行后,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27808.13元。
46、鄄城县法院(2012)鄄执字第159号
被执行人南桂英,女,1942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247227住鄄城县郑营乡李楼行政村郝庄村。立案执行后,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326834元。
47、鄄城县法院(2011)鄄执字第227号
被执行人周生元,男,1956年10月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052132,山东省鄄城县左营乡曹庄村。经过采取多种措施,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16.452万元。
48、鄄城县法院(2013)鄄执字第182号
被执行人刘持江,1982年6月7日,汉族,身份证号码:077219&&&&
,山东省鄄城县郑营乡钟楼村。经过采取多种措施,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5.66万元。
49、鄄城县法院(2013)鄄执字第207号
被执行人马法国,男,1968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075172,&&
鄄城县左营乡杨台庄。经过采取多种措施,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72480元。
50、鄄城县法院(2006)鄄执字第123号
张站红,男,1987年7月15日,汉族,农民,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150090。经过采取多种措施,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84386元
51、东明法院(2013)东执字第119号
被执行人范洪义,男,1968年8月24日,身份证号码:240017。立案执行后,有能力履行但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25000元。
52、东明法院(2012)东执字第240号
被执行人王伟军,男,1968年7月12日,身份证号码:125171。立案执行后,不申报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欠48000元及利息。
53、东明法院(2012)东执字第126号
被执行人兰娟娟,女,1985年11月27日,身份证号码:274863。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尚欠28598.49元
对以上公开曝光的被执行人,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向我们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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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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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破获特大流窜盗窃团伙 曾盗明洪武年间石兽
  日前,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破获一起特大流窜盗窃犯罪团伙。该团伙自今年4月份以来,涉嫌作案62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其中包括盗窃一对明朝洪武年间的石兽、一对清末时期的石狮、一敬老院里的图书,甚至连村民晾晒路边的小麦也不放过。8月5日,这一团伙中的7名涉案人员被执行逮捕。
  明洪武年间石兽
  失而复得
  5日16时许,牡丹区高庄镇石人刘村口被村民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正等待着失窃3个月之久,被村民们视为精神图腾的明朝洪武年间一对石兽回家。民警带着装有石兽汽车到来的那一刻,不少村民围了上去。
  “石兽终于回家了,多亏了民警。”石人刘村支书刘光进说,自从它们在5月10日晚上被盗走后,整个村的村民都找疯了。
  刘光进介绍,失而复得的石兽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洪武年间,距今已有600余年,“那时我们村从陕西迁过来时有了这对石兽,还有一个石人,村名因此命名为石人刘。”
  “600年来,石人刘村虽几经变迁,而石兽与石人的位置未曾改变过。”68岁的村民刘庆增说,如今石兽和石人已成为全村人的精神寄托,更是一种象征,谁也没想到会被他人盗走。
  “石兽总算找回来了,了却了村民们的一块心病,一定要好好看护。”刘光进说,这对石兽已遭劫5次,如今碎了多块,几经拼凑粘贴才有如今模样,应该不会再有人惦记了吧。
  敬老院内的
  新图书竟遭洗劫
  5日15时许,佃户屯派出所针对此次盗窃团伙所盗赃物举行退赃大会,其中有摩托车、电动车等,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沓沓崭新的图书。记者了解到,这批图书的失窃单位为丹阳办事处的一所敬老院。
  “盗走的这10包书籍原本准备用于筹建图书馆。”丹阳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图书是民政局捐赠,价值6000余元,本来想给敬老院老人提供一个消遣去处,谁知竟遭了贼。
  “连敬老院的图书也偷。”一旁的人们气愤地说道。而佃户屯派出所副所长刁秀玺所说的另外一件事,更令众人啼笑皆非。刁秀玺介绍。这个盗窃团伙连村民晒在路面的小麦也不曾放过。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5月下旬的一天夜里,他们驾车路过定陶县冉堌镇田集村时,将一户村民晾晒在路边的1000斤小麦偷走,“当时也没有工具,我们几人就用手一捧一捧地将小麦装到车上。”
  盗窃团伙10成员
  相继落网
  佃户屯派出所民警韩鲁介绍,该团伙中5人负责作案、5人负责销赃,作案方式则是先经前期踩点,物色作案目标,凡是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有啥偷啥,“其中包括工地上的铁扣、摩托车、电瓶车、柴油以及电瓶等。”
  韩鲁介绍,6月1日9时许,佃户屯所接电话报警:市民停放在恒盛市场内的货车上的六块电瓶被盗。经专案组民警梳理发现,近半月内开发区连续发生8起盗窃电瓶案件,后经进行串并案,分析认定为同一团伙所为。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多次出现在案发周边,初步判断此车有重大嫌疑。”韩鲁说,民警以面包车为突破口,最终确定车主和其他嫌疑人身份,住址均为定陶。
  6月28日、29日、30日,佃户屯派出所民警在定陶警方配合下,一举将该团伙10名成员全部抓获,其中3名成员由定陶警方抓获,而其他7名成员被佃户屯派出所民警抓获。
  犯罪嫌疑人交代,自今年4月份以来,该团伙成员交叉结伙,选择凌晨时分,在菏泽开发区、牡丹区、鄄城县、定陶县等县区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等物品,作案62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本报记者 赵念东)
[责任编辑:(原文标题:创业系列故事报道:从业20余载到创业 生机树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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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破获特大盗窃团伙 曾盗明朝洪武石兽
原标题:山东菏泽破获特大流窜盗窃团伙 曾盗明洪武年间石兽
日前,啥都弄生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破获一起特大流窜盗窃犯罪团伙。该团伙自今年4月份以来,涉嫌
原标题:山东菏泽破获特大流窜盗窃团伙 曾盗明洪武年间石兽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日前,啥都弄生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破获一起特大流窜盗窃犯罪团伙。该团伙自今年4月份以来,涉嫌作案62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其中包括盗窃一对明朝洪武年间的石兽、一对清末时期的石狮、一敬老院里的图书,甚至连村民晾晒路边的小麦也不放过。8月5日,这一团伙中的7名涉案人员被执行逮捕。
明洪武年间石兽
5日16时许,牡丹区高庄镇石人刘村口被村民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正等待着失窃3个月之久,被村民们视为精神图腾的明朝洪武年间一对石兽回家。民警带着装有石兽汽车到来的那一刻,不少村民围了上去。
&石兽终于回家了,多亏了民警。&石人刘村支书刘光进说,自从它们在5月10日晚上被盗走后,整个村的村民都找疯了。
刘光进介绍,失而复得的石兽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洪武年间,距今已有600余年,&那时我们村从陕西迁过来时有了这对石兽,还有一个石人,村名因此命名为石人刘。&
&600年来,石人刘村虽几经变迁,而石兽与石人的位置未曾改变过。&68岁的村民刘庆增说,如今石兽和石人已成为全村人的精神寄托,更是一种象征,谁也没想到会被他人盗走。
&石兽总算找回来了,了却了村民们的一块心病,一定要好好看护。&刘光进说,这对石兽已遭劫5次,如今碎了多块,几经拼凑粘贴才有如今模样,应该不会再有人惦记了吧。
敬老院内的
新图书竟遭洗劫
5日15时许,佃户屯派出所针对此次盗窃团伙所盗赃物举行退赃大会,其中有摩托车、电动车等,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沓沓崭新的图书。记者了解到,这批图书的失窃单位为丹阳办事处的一所敬老院。
&盗走的这10包书籍原本准备用于筹建图书馆。&丹阳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图书是民政局捐赠,价值6000余元,本来想给敬老院老人提供一个消遣去处,谁知竟遭了贼。
&连敬老院的图书也偷。&一旁的人们气愤地说道。而佃户屯派出所副所长刁秀玺所说的另外一件事,更令众人啼笑皆非。刁秀玺介绍。这个盗窃团伙连村民晒在路面的小麦也不曾放过。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5月下旬的一天夜里,他们驾车路过定陶县冉堌镇田集村时,将一户村民晾晒在路边的1000斤小麦偷走,&当时也没有工具,我们几人就用手一捧一捧地将小麦装到车上。&
盗窃团伙10成员
佃户屯派出所民警韩鲁介绍,该团伙中5人负责作案、5人负责销赃,作案方式则是先经前期踩点,物色作案目标,凡是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有啥偷啥,&其中包括工地上的铁扣、摩托车、电瓶车、柴油以及电瓶等。&
韩鲁介绍,6月1日9时许,佃户屯所接电话报警:市民停放在恒盛市场内的货车上的六块电瓶被盗。经专案组民警梳理发现,近半月内开发区连续发生8起盗窃电瓶案件,后经进行串并案,分析认定为同一团伙所为。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辆银白色面包车多次出现在案发周边,初步判断此车有重大嫌疑。&韩鲁说,民警以面包车为突破口,最终确定车主和其他嫌疑人身份,住址均为定陶。
6月28日、29日、30日,佃户屯派出所民警在定陶警方配合下,一举将该团伙10名成员全部抓获,其中3名成员由定陶警方抓获,而其他7名成员被佃户屯派出所民警抓获。
犯罪嫌疑人交代,自今年4月份以来,该团伙成员交叉结伙,选择凌晨时分,在菏泽开发区、牡丹区、鄄城县、定陶县等县区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等物品,作案62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赵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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