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是哪些城市是卫生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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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局多举措推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平稳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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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深府[2016]1号)的文件要求,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了确保全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平稳交接,市卫生监督局通过“八项举措”做好职责移交和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移交已全部顺利完成。
  一是及时部署,确保移交期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下文将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入市安监局;1月19日市卫生监督局就召开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研讨会,通过会议强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移交过渡期工作要求,部署2016年职业卫生工作要点,研讨过渡期监督执法要点。要求全市职业卫生监督队伍做到一强、二平、三不:强化责任;平常心态和平稳状态;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
  二是加强沟通,推动职能移交工作顺畅开展。在市卫计委领导下加强与市编办、市安监局的沟通协调,提前制定移交方案,共同讨论职能移交的工作安排,尽量在移交工作上达成共识,使移交工作能够顺畅开展。7月22日,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和市编办三部门共同发文《关于加快各区(新区)推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在8月31日前完成职责划转工作,有效推动了各区的职责移交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要求全市各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移交和监管工作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工作季度评价为抓手,坚持按要求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日常监督、隐患排查、职业病和信访投诉调查处理、信息报送等日常监管工作。截至10月31日,卫生部门共监督检查监管对象9289家,行政处罚311宗,警告167宗,罚款47宗,罚款金额117.05万元,真正做到了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
  四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省的文件要求和深圳市的工作重点,全市开展了“运动器材制造、机械制造、五金加工三类行业振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专项监督”等多个专项工作,做到监管工作有重点有针对,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是高度重视,稳妥处理信访投诉和突发舆情。信访投诉案例、突发舆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理一直以来都是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一大重点,也是我们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的重要途径。市、区卫生监督部门遵循着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了解需求、化解矛盾、及时汇报的工作方针,稳妥处理了“奇利田手臂振动病”、“华生电机白血病”等信访投诉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4月25日,在宝安区举行“小微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针对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重视的现状,通过宣传和培训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还与工会、义工联、安监、人保、劳动等部门加强沟通和联动,共同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增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监管的协调性和整体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指导,确保各级移交工作无疏漏。市卫生监督局加强对区级监管部门的沟通和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各区职能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互通各区的移交进展信息,指导各区制定移交方案,做好移交资料、问题隐患的梳理,确保各级监管部门的移交工作无疏漏。
  八是积极帮扶,配合做好安监队伍的培训、带教工作。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班,帮助安监部门尽快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在交接过渡期安排监督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带教课程,参与并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开展职业病事件调查处理,通过各种更加直观的带教方式提高监管队伍的学习效果,指导安监部门尽快熟悉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工作能够无缝对接。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版权所有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网站维护电话: 备案序号:粤ICP备号关于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名单的公示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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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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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lzsafety
&发布时间:
  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现将我市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仅供参考。&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日&  
  柳州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机构名单&  &&
法定& 代表人&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潭中西路1号之一&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4、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安全监管局&
2009年3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肖文联3727812、&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雀儿山路9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安全监管局&
2009年3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吴& 旒2592371、&
南宁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南站路4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安全监管局&
2009年3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秦华娟3920667、&
  &&&&&&&&&&&&&&&&&&&&  &柳州市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机构名单&&&&&&&&&&&& &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潭中西路1号之一&
职业健康检查&
桂卫职检字(2005)第003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12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5日止&
3727812、&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疾病预防&
柳州市雀儿山路9号&
职业健康检查&
桂卫职检字(2005)第025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8日止&
2592371、&
南宁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南站路4号&
职业健康检查&
桂卫职检字(2005)第026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09年10月29日至2013年10月28日止&
3920667、&
柳州市工人医院&
柳州市柳石路1号&
职业健康检查&
桂卫职检字(2007)第043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11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2日止&
柳州市中医院&
柳州市解放北路32号&
职业健康检查&
桂卫职检字(2009)第056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12年9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止&
  &&  柳州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潭中西路1号之一&
尘肺病诊断、职业中毒诊断&
桂卫职诊字[2008]第002号&
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2月25日至2017年2月24日止&
肖文联372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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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渭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名&&&&&&&&称
&&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文&&&&&&&&号
主&&题&&词
职业 卫生 监督管理 管理部 监督 检查
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警告、限期改正、罚款、依法关闭。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前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当日或15天
办公时间及地址: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8:00 综合二科
乘坐17、18、216、316路公交车到文化中心下
电话:12377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主办
陕西省渭南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渭南市政府办公地址:渭南市三贤路北段 联系方式:
运维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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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
传真:029-
组长:唐润芝
组员:刘玉&&张敏兰
电话:0117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和《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分解表》的通知
黄安监管〔2016〕2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 现将《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和《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黄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
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 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安监局中心工作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督执法、深化专项治理、加强宣教培训,巩固防治评估成果,稳步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危害告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和职业健康检查率等工作指标,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 一、完善体制机制
&&& 1、科学制定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职业病防治 “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要做好本地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 2、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安监牵头,卫生计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年至少召开三次以上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记要,研究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焦点问题。各部门相互配合,实现职业病危害“防、治、保”三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 3、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选取2个县市作为试点,从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入手,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努力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一体化”上取得突破。
&&& 二、夯实监管基础
&&& 4、全面开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督促县(市、区)组织专班专人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摸清用人单位的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涉及行业、主要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2016年底前,各县(市、区)建立本地区上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数据库。
&&& 5、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2016年,力争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完成达标验收。
&&& 6、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在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全覆盖、无遗漏申报的基础上,把申报工作的重点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启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核行动,逐家完善原申报单位数据结构,更新数据内容,提高数据准确性,清理虚假、冗余数据,提高申报系统的可利用价值。
&&& 7、认真做好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一是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其中,高危、高毒、高尘企业的日常检测、现状评价、危害申报、健康体检、警示标识、危害告知率等指标要达到100%。二是要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认真落实市安监局、市卫生卫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黄安监管〔2015〕74号)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档案。
&&& 8、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考核制度,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不良记载活动,促使机构加强自律,规范经营,构建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服务环境。二是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各级职业卫生专家库,将更多业务全面、专业权威、经验丰富、品行兼优的专家充实到职业卫生专家队伍中。
&&& 9、加强职业病危害信息统计分析。一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半年统计通报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优化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统计通报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做好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4〕60号)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填报。
&&& 三、强化监督执法
&&& 10、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将去年隐患排查问题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执法计划报批执行,督促一批不合格企业整改达标。
&&& 11、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督查。对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情况、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性情况,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立案,依法查处。
&&& 四、深化专项治理
&&& 1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石材加工等行业治理达标验收。2016年在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火力发电等3个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专项治理的程序、要求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 13、全力抓好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去年市局印发的《全市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黄安监管〔2015〕46号)要求,每个县(市、区)根据本地产业集群特点,选取 2-3家有代表性的企业积极申报示范企业,市局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考评验收并发文公布,组织同行业企业现场参观学习。
&&& 五、加强宣教培训
&&& 14、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及新网络媒体平台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氛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文化建设,逐步树立“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健健康康退休”的理念意识。
&&& 15、强化教育培训。一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实现持证上岗。二是督促企业抓好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把农民工、外包派遣工、重点岗位人员作为培训重点,完善培训档案记录,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
&&& 六、巩固评估成果
&&& 16、扎实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认真总结2015年评估结果,对不合格的企业发文通报并组织复查。2016年按照省安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连续第3年全面开展防治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评估方法,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评估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通过客观评估反映工作现状和实绩,进一步推动工作。
2016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分解表
县(市、区)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家)
职业健康检查(家)
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家)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家)
职业卫生“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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