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规规定员工必须等聘到代替正规宫斗群嫔妃职位表者才能离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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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要给员工上保险吗
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要给员工上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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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试用期的合法权益,关于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要给员工上保险吗?这类问题,我们就来详细的看看具体的法律规定。
职场案例:
我是一位应届毕业生,来到公司2个月了,还处在,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并且说工作满一年后才能给交, 不知道在新劳动法中,试用期需不需要公司为员工缴纳保险,工作满一年才给交,我要如何维权?
分析: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雇主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没有条件可言。它是企业雇主必须给予员工的基本权利,随着试用期的开始导入,直至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所以企业雇主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工作一年后才给缴纳员工,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该规定,单位自行规定入职一年后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是违法的。
所以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公司给员工上保险吗?答案是非常肯定的,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及时缴纳或者不给予缴纳员工保险,徐州HR建议,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下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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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管理制度
范文一: 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资料 江苏黄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培训资料请勿乱涂乱画)江苏黄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黄安【2014】1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以保证职工的人生和财产安全,顺利保证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使公司员工牢牢树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特别重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厂纪厂规1.1、违反以下规定者,处人民币伍拾元罚款.1.1.1、进入厂区,必须穿工作服,挂工作牌,戴安全帽;1.1.2、上班不得迟到,早退;1.1.3、工作时间严禁睡觉、离岗、干私活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1.1.4、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1.1.5、在生产区域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等露脚趾或脚后跟的鞋,不得穿露肩的衣服,不得穿短于膝盖以上的裤子;1.1.6、上班期间不得玩手机。1.2.1、生产区域未经允许停放或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者,处人民币伍拾元罚款。1.3.1、在禁烟区域吸烟者,处人民币两佰元罚款;1.3.2、在禁烟区域发现烟头,处所在部门或车间人民币两佰元罚款;1.3.3、在重点部位(库区、生产装置区域)吸烟者,处人民币伍佰元罚款1.4.1、不听劝告,恶意操作者,处人民币壹佰元罚款;1.4.2、不服从部门领导管理,处人民币伍拾元罚款;1.4.3、对处罚通知有异议可以向部门领导反映,对进行恐吓、威胁的行为,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1.4.4、对公司财物恶意损坏,将按价赔偿,并处壹佰元罚款;1.4.5、在厂区内大喊大叫、吵闹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生产秩序者,处壹佰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2、事故管理规定2.1、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要在规定的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群众未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2.2、对事故责任者处分,根据事故的等级,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的程度。发生一般事故,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1%—10%;发生较大事故,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3%—10%。2.3、工伤事故2.3.1、自己不注意安全防护造成工伤的,取消当月安全奖。2.3.2、他人造成工伤的,令肇事人赔偿工资的1%—10%;取消当月安全奖。2.3.3、造成工伤歇工3天以上30天以内的,肇事人赔偿工资的1%—10%;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金。2.3.4、造成工伤歇工30天以上的,肇事人赔偿工资的3%—10%;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金。2.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者,追究部门领导的当事人责任,从严处理。 3、现场施工工作作业安全规定3.1、动火作业3.1.1、车间、部门需动火作业时,由车间、部门做好置换排净工作,并安排监火人,到安环部开动火作业证。安环部检查监督签字后,方能动火;3.1.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拿到动火作业证后,放在现场,才能作业;3.1.3、一张动火作业证,只能在一个地方作业;3.1.4、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证的内容、时间必须一致,不符合的视为无证作业。3.1.5、无证作业的作业人员处人民币伍佰元罚款,部门单位负责人处壹仟元罚款。3.2、登高作业3.2.1、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3.2.2、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必须安全坚固,放置平稳,须有扶梯方能登高作业;3.2.3、在吊篮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3.2.4、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3.2.5、石棉瓦(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3.2.6、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处人民币壹佰元罚款;3.2.7、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处人民币壹佰元罚款;3.2.8、违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处人民币壹佰元罚款,违章施工,造成损失,按价赔偿;3.2.9、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按厂纪厂规处理。 4、消防安全规定4.1、各车间、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有责任保养维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不得随意移动;4.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时候不得作为它用。如动火作业时,需配备灭火器到现场,但动火作业结束,必须放回原处,此由监护人负责;4.3、灭火器箱要保持整洁,箱内外不得放杂物;4.4、地面消防栓,消防箱,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消防带,扳手,枪头一样都不能少;4.5、安环部对消防泵要每天保持巡检,以确保关键时发挥作用;4.6、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人民币伍拾元罚款。5、仓储部安全管理规定5.1、各储罐必须每小时巡检一次,做好液位,温度的记录;5.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入库前记账,登记制度,入库后的检查和核实制度;5.3、储罐上的阻火器,呼吸阀的状态必须认真检查,夏季每半月检查一次,冬季每三天检查一次,防止霜冻堵塞或失灵;5.4、储罐盛装物料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5%;5.5、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整,每年检测一次;5.6、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开储存;5.7、氯气库的氯气钢瓶要将瓶口朝向中间过道,以便堵漏;5.8、氯气瓶装卸要轻装轻放,严禁竖向铲装;5.9、装卸危险品时,汽车槽罐必须静电接地;5.10、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人民币壹佰元罚款。 主题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抄
送: 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抄
报:人事部,生产部,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仓储部,质检部,财务部 安环部江苏长海化工有限公司长安【2012】2号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一、⑴严禁生产污水乱倒乱放,各部门、车间对所生产的污水必须按流程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⑵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必须进行申报,严禁将污水打满外溢, ⑶严禁任何杂物、废水倒入雨水管网。⑷严禁在雨水管网内清洗物件设备。⑸取样瓶内物料必须分类回收利用,严禁乱倒乱放,污染环境。 ⑹油漆空桶,油漆废工具,严禁乱放,须统一报安环部处理。 ⑺生产区域围堰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脏乱差。二、⑴各生产部门严控“跑冒滴漏”对所有物料泵处,需放置接料盆,以防滴漏造成的地面污染,和污水量的增加,严禁滴料盆滴满外溢。⑵“跑冒滴漏”物料(除盐酸外)严禁用水冲洗,需到安环部申领木屑处理。⑶各车间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故障造成“跑冒滴漏”,必须及时处理,以防污染环境。⑷各车间部门,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因突发事件造成环境污染,应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并且以书面形式写事故报告上报安环部,并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⑸维修设备时产生的“跑冒滴漏”必须及时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⑹安环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在期限内完成,延期或无法完成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三、⑴固废要做到废类分清,说明原因、时间、数量、保持申报制度、严禁乱倒乱放。⑵严禁将带有工业物料的杂物和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四、⑴生产区域围堰以外严禁摆放空桶、原料桶、和成品桶、因施工原因临时摆放须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⑵在运输、装卸、包装过程中,造成物料滴漏,必须及时处理,以防环境污染。⑶生产部门或施工队伍在拖运物料、固废、废材料过程中,对物料滴漏必须及时清理。五、⑴所有保洁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清扫,保持长期清洁无杂物。⑵我公司维修车间、和各车间维修必须都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⑶各施工队也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电焊机、气割工具不得留在现场过夜。⑷土建施工队砖、石子、黄沙、水泥必须堆放在指定场地上。 ⑸小的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当天现场清理干净。⑹大的工程施工(需一天以上的工程)必须要在下班前将现场清理干净。⑺拖拉机、送料车在厂区行走不得“跑、冒、滴、漏”,如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⑻挖机在厂区马路上行走后要随时清扫干净。⑼各部门废钢材、废塑料管要堆放在指定位置。违反以上管理条例处100元罚款。⑽安环部门现场管理人员对造成以上情况未进行处理的,对全厂区环境卫生未定时巡回检查造成污染区域长时间污染的每次100元罚款。六、⑴任何车辆在厂区内因故障维修必须做到维修结束对地面进行清扫,并保证地面无污染和杂物。⑵严禁任何车辆在厂区内进行车辆清洗。七、保持厂区外围水源质量,严禁任何部门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厂区内水排出围墙外。违反以上管理条例处当事人300元罚款,所属部门无法提供当事人,处罚部门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主题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抄
送: 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抄
报:人事部,生产部,项目部,工程部,技术部,仓储部,质检部,财务部 安环部
毒物周知卡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行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操作工的六严格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范文二:永 光 刀 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阳西县永光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厂纪厂规管理制度 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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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倍立净(厂规厂纪)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二章 纪律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第五条 劳动纪律(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6)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手纹卡,不得插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班打手纹卡;(7) 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证,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8)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9)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10)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11)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12)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13)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14)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15)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16)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17)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18)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19)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20)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21)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2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23)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24)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25)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26) 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27)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28)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第三章 人事制度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 招聘资格(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4) 身体健康;(5) 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6) 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三) 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四) 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工资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五)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六)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七) 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五天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工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五天不予计算工资;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第四章 薪酬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第十条 计时员工的工资以8.5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8.5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计加班。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第五章 考勤条例第十二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30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采用指纹或者签到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第十五条 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第十六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十七条 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证明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第十八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第二十一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第二十二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二十四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三十一条
本厂所有人员在上班期间,互相见面时的称呼必须按照其公司职位或者
比较职业化来称呼对方,严禁出现亲朋称呼或者家人之间的称呼,具体称呼可参考公司架构图和管理人员名单。上班期间没有私人关系,只有公司同事。此条例适用公司所有人员遵守! 驻马店市倍立净洗化科技有限公司
范文四:厂规厂纪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二章 纪律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第五条 劳动纪律(一)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二)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2)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4)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5)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6)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卡,不得插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班打卡;(7) 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证,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8)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9) 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10) 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11) 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12) 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13) 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14) 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15) 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16)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17) 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18) 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19) 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20) 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21) 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2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23) 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24)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25)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26) 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27) 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28)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第三章 人事制度第六条
员工招聘与试用(一) 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 招聘资格(1)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2) 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3) 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4) 身体健康;(5) 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6) 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三) 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四) 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工资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五) 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六)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七) 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天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工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天不予计算工资;第七条 员工辞职规定(一) 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二) 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三) 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四) 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五) 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第四章 薪酬第八条 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第九条 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第十条 计时员工的工资以8.5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8.5小时以外及节假日计加班。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第五章 考勤条例第十二条 本厂上下班时间按: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8:00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采用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第十五条 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第十六条 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十七条 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证明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第六章 安全生产规定第十八条 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第十九条 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第二十条 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第二十一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第二十二条 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二十四条 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广州伟长利化妆品有限公司日
范文五:工厂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厂纪厂规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全体员工劳动、生活纪律,提高生产效率,预防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由厂长,负责监督执行。第二条 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规范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作业场所;2.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3.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乱接插头。4.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处放置货物。5.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6.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7.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8.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9.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行冒险作业,应量力而行。10.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玩弄手机聊天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11.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车棚内或公司指定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工房内、办公室严禁停放各类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第三条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范1.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3.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禁止使用。4.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5.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设备上登、靠、坐、卧,禁止在设备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6.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必须在停机,关掉电源情况下进行故障处理;修理好的设备,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方可使用。7. 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8. 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9.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第二章奖惩办法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机器、模具、模板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大吉水泥围栏制品厂号
范文六:厂纪厂规制度(帅权车业)一、生产作息纪律(1)请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上班时间早上8:00点——11:40,7:50点名。下午2点——6:30。(3)上班时间开始后5~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
迟到≥30分钟,按旷工半天,并扣发100元工资。
早退≤30分钟扣除20元。早退≥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4)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工资
迟到3次~5次以下,扣发8天工资。迟到≥5次以上,扣发10天工资。迟到≥10次以上,扣半月工资。(5)员工因有事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批准生效。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00元;旷工二天罚200元;旷工三天罚300元;≥第五天后200元/天扣工资。(6)员工辞退,辞职者必须提前15天上交辞职报告,未写辞职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超过10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无工资。二、安全生产纪律(1)严禁私自携带易爆、剧毒等物品生产。(2)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3)严禁动用本厂机器干私事,干私活,违者罚100元/次。(4)正确使用每个机器,不按正确方法使用机器,造成的后果,由操作人员赔偿损失,其它后果操作人负责。(5)本厂只承担员工在车间内正确操作机器时所造成的损失。车间以外的其它损失与本厂无关。(例如(1)工人下班后不回家,去饭店吃饭时,和别人打架(2)员工在下班路上的一切事情与本厂无关)二、组装工、焊工、学员条例焊工焊工、少焊一点罚20元,焊点间距2厘米—2.5厘米,少焊一处罚50元,虚焊罚50元。焊错一处罚50元。组装工错装一处罚20元,发现一个螺丝未紧到位罚20元。少上一个螺丝罚50元。在装配过程中损坏的东西按价赔偿。学员(1)学习期间无工资,学习超过15天还是学不会者或学习不认真者,本厂有权不录用。(2)已经录用,按计件发工资,按厂规实行。(3)在本厂学习学员,已经录用后,必须壹年内不允许辞职,实在需要辞职的,扣贰仟元学习费。(4)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更改生产工艺。发现更改一处罚100元以上(根据影响出售的不同程度)。 甲方:帅权车业
范文七:厂规厂纪制度篇目录厂规厂纪制度篇进厂规定 ··················································································
节假日规定 ··············································································
薪酬、福利 ··············································································
行为规范 ··················································································
宿舍管理 ··················································································
奖惩条例 ··················································································
离职条例 ··················································································
备注 ·························································································· 一、 一、
试用期1、 1、决定录用的员工,应交验下列证件由行政人事办理报到手续。1) 1)身份证及复印件2)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3) 3)个人简历(个人资料卡)一份4) 4)三个月内深圳范围内镇级以上防疫站之健康证明5) 5)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2、 2、未按规定报到,手续不齐全,或证件虚假者,停止录用。3、 3、新进人员上岗前,需在组训处接受入厂培训,学习公司概况、厂规厂纪、安全卫生教育、“9S”基本知识、ISO基本知识、产品知识、熟悉公司之人、事、地、物、广播操训练等。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4、 4、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优秀者可提前结束试用,表现不佳者,辞退处理。二、 二、作息时间安排1、 1、皮件部、生产部制五课(花灯)、制六课(加工)、制八课(数码)
07:30-11:30
13:30-17:302、 2、工程部、开发部、管理部办公室、工模部(有白、夜班之分)、品管部、资材部、生产部、(制一课、制二课、制三课、制七课)08:00-12:00
13:30-17:303、 3、塑胶部、SMT部(上连班并分白、夜班)白班:08:00-16:00
中班 :16:00-24:00
夜班 :24:00-8:004、 4、门卫、清洁工、厨艺、园艺、前台等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另有规定。附:07:30上班的人员,须于07:00到广场集合做早操08:00上班人员,须于07:20到广场集合做早操上班期间,外宿人员须于次日晨07:40前回厂。三、 三、休息日、节假日规定1、 1、每月正常休息八天(是指星期六、日)2、 2、节假日按法定为准四、 四、请假、休假程序之规定1、 1、请假须按规定填写《员工请假单》及《准行单》,写明请假事由、假别、日期,由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交直属主管,依程序核准后方可请假;2、 2、如遇有急病、突发事故等原因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在告假当日委托他人或致电相关人员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3、 3、准假后,请假人应将《员工请假单》及《准行单》一并交于人事处登记签名盖章,外出时将人事盖章或签名后的《准行单》一并将至门卫室,否则门卫有权不予放行,请3天以上之长假者,须将工作证交门卫室保管;4、 4、假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婚假、产假。五、 五、薪酬、福利规定1、 1、公司工资类型分为:日薪、月薪和计件;现场作业员为日薪;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及公司职员为月薪;皮件部员工为计件;2、 2、工资发入时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3、 3、本公司每年调薪一次,每年一月为调薪月,试用期后满九个月的员工均有调薪机会,调薪幅度依据员工平日工作表现和公司赢利况决定;4、 4、每月设全勤奖50元(请假、早退、漏刷卡、旷工、退到、外宿4次均无)。5、 5、职工委员会委员长:由全体同仁选举产生委
员:由各部门职工代表组成包
括:福利委员会、互助委员会①、福利委员会福利基金来源:公司拨款+公司员工违纪捐款+福利社利润+其它福利来源福利基金用途:庆生晚会及其它文化体育活动福利社(不用现金购物,所购金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保健室(药品费用)阅览室(图书杂志报刊费用)庆生晚会(每两月举办)厂庆运动会(每年十一月份举办)尾牙盛会(每年年终举办)水果(每周供应两次)②、互助委员会互助基金来源:公司拨款+公司全体员工每人3元爱心捐款互助基金用途:用于资助公司经济困难且急需筹款之员工互助基金的申请程序:1、 1、凡公司内经济困难且急需筹款的员工,均可向互助委员会提出资助申请;2、 2、互助委员会委员长收到资助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了解,并召集互助委员会全体成员开会讨论,如情况属实,则全体成员裁决资助金额范围;3、 3、资助金额经研究通过后,送呈董事长核准,公司及互助基金分别资助相应金额。6、 6、伙食委员会由伙食委员会委员长负责,监督伙食采买、安全及卫生。六、 六、行为规范:公司四大禁忌:(违反任何一条开除处理)不准打架不准偷窃不准搞小团体不准乱搞男女关系(一) (一)服装仪容管理规定1、 1、厂服说明“夏装:灰色短袖,印有“TEICA”字样黑领:部门经理、课长、开发部、管理部职员红领:部门助理、组长及普工冬装:深蓝色,印有“特艺佳”字样门领浅蓝色:部门经理、课长、开发部、管理部职员门领深蓝色:部门助理、组长及普工2、 2、全厂职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并按规定佩戴工帽(管理部办公室除外);门卫必须佩戴门卫帽;电工及木工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3、 3、新进员工入厂后由部门助理申领旧工帽及拖鞋,十五天后须由助理申领新的工衣工帽,离职时不扣工衣费;4、 4、每满一年者,可申领一件工衣;工衣易损的特殊工位,如需再申领工衣,需写报告,呈请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取;5、 5、全厂职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证(若工作证有损坏,请及时在人事处申请更换);6、 6、拖鞋的管理规定:、 ①、任何人(含访客)进入车间必须按规定换拖鞋;、 ②、脱卸鞋子后,将其整齐摆放在鞋柜内;严禁将其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③、工作拖鞋不得私自带回宿舍使用。7、 7、着装要求:、 ①、男生夏季工衣束于腰间,前额头发束于工帽内;、 ②、男生禁留长发(长度要求:侧边不超过耳沿,后边离发沿不超过15厘米,前边不超过眉毛);、 ③、女生需将头发扎起,不得长发披肩,戴帽者头发束于后孔内;、 ④、除办公室女职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允许穿裙子上班;、 ⑤、厂内禁穿七分裤、超短裙、迷你裙及怪异高跟鞋;、 ⑥、除办公室不接触产品之人士外,全厂禁戴戒指;、 ⑦、指甲应干净无垢,顶端齐整,严禁长指甲(因工作原因需长指甲的特殊工种,经批准后可除外);(二)、日常行为管理规定1、远离赌博、饮酒、吸烟及买彩票等不良习气;2、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做段由本人排队刷卡,不可委托他人刷卡,也不可代人刷卡;3、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4、敬岗爱业,珍惜时间,积极向上,克己奉公;5、公私分明,严于律己,不将私人物品(如手机、零食、充电器等)带入工作场所,更不可将公司物品带入宿舍或携带出厂,违者按偷盗论处;6、文明就餐,按序排队,不浪费粮食,不损坏餐具;7、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墙面涂画或留下指痕脚印;8、为确保人身安全,晚上22:30以后不出厂,23:30前回厂;需外宿者应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离厂外宿;9、夜班人员15:00前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10、每日早操后不可再私自回宿舍;11、厂内控管资料禁止携带外出。七、 七、宿舍管理规定1、职工宿舍是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居住在公司宿舍内的员工,须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团结互助、自觉服从公司的管理与监督;2、员工入厂后,由人事课安排在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严禁一个床位睡多人;3、各宿舍设一位宿舍长,负责该宿舍卫生值日安排,维护室内秩序及宿舍9S工作的开展,若有新进舍友,宿舍长应安排讲解内务摆放相关要领并予以检查;4、内务卫生:宿舍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扫,共同保持; 、 ①、宿舍洁净干爽、各类物品摆放有序;、 ②、个人被褥叠放整齐、有棱有角、摆放方向正确,开口朝内、 ③、衣物须纳入箱、柜内,床头不悬挂任何物品 、 ④、床底鞋类摆放顺序为:皮鞋、运动鞋、拖鞋(住上铺者从左至右;住下铺者从右至左)5、上班时间有特殊事由需出入宿舍时,应出示经理级(含)以上签核的准行单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6、不可将任何公司物品(含办公拖鞋)带入宿舍;7、休息时间,禁止在宿舍、走廊或楼梯转角大声喧哗或打电话,不得有妨碍他人休息的行为;8、所有员工任何时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每晚23:30应熄灯就寝;9、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蚊蚁、防人身伤害等工作;10、严禁在楼上往下泼水或掷物;11、节约水电,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负责关电器、关水龙头;12、妥善保管人个物品,贵重物品不得放宿舍内,遗失责任自负;13、爱护宿舍设施,不准随便改动设备、乱接电线;若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照价赔偿,并记大过,宿舍内公共物品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管理员处处理维修;14、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违禁品(如刀具、打火机、香烟、扑克牌、麻将、酒及酒瓶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蚊香;15、保持走廊整洁、卫生,廊栏上不得晾晒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没收捐公;16、所有厂规厂纪均适用于宿舍管理规定;17、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补之。八、 八、奖惩规定(一) (一)设立奖惩规定之目的:奖励优秀、表现好的员工;警惕离轨行为之员工,使好的行为因奖励而发扬,违规行为因惩罚而减少。(二) (二)奖惩分类:奖励:嘉奖、小功、大功、奖金、晋升;惩罚:警告、小过、大过、开除;各项交班明细,可依具体情况进行加倍或减半之调整。(三) (三)奖惩关系:三次嘉奖等于一个小功,三次小功等于一大功; 三次警告等于一个小过,三次小过等于一大过; 注:、 ①、嘉奖,小功,大功一次各奖励10元,30元,100元;、 ②、警告,小过、大过一次各捐款10元,30元,100元;、 ③、相同级别之奖惩于记录时可以相互抵消; 、 ④、奖惩通知单所注明的奖励或处分视同同等的经济奖励和处罚;(四) (四)职工有下列事迹者,予以按绩效奖励:1、 1、节省原物料有显著之成绩;2、 2、建议有利工作事项经施行有效;3、 3、改善操作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4、 4、遇非常事故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使公司免受减少损失;5、 5、发明或改良各项生产设备、生产方法及其它业务上有关事项,经确认对本公司有贡献;6、 6、对于徇私舞弊或有害公司利益之事,能事先阻止或报告或事后揭发,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7、 7、服务勤劳、热爱本职工作,堪为全体职工楷模;8、 8、调解职工内部纠纷或改善公司职工不良风气;9、 9、拾金不昧;10、 10、对公司开办之职业教育一丝不苟,成绩优良。(五) (五)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警告处分:1、 1、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2、 2、仪容不整、长发披肩、衣衫不整洁,有损公司形象;3、 3、下班时未将所有待办业务或工作场所收拾整洁即行离开;4、 4、内务整理不良,情节较轻。(六) (六)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小过处分:1、 1、捏造请假事由,经查属实;2、 2、擅自缺勤,外出,或未按时回厂;3、 3、工作时间内私自会客、私自回宿舍或接私人电话;4、 4、在工作场所内吃零食;5、 5、在办公场所喧哗,扰乱秩序;6、 6、违反或未按规定之工作器具工作导致有损产品品质;7、 7、工作时间偷闲、怠工、睡觉、串岗、打闹嘻笑、影响他人工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如为管理、门卫人员或屡犯可加重处罚);8、 8、违反公司制度与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9、 9、造谣生事、搬弄事非或带头不遵守规章制度,有事实证明但情节轻微者;10、 10、未关宿舍水电造成浪费;11、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换宿舍床位;12、 12、在公司内乱涂乱画或随意吐痰、乱扔果皮、纸屑;13、 13、携带物品出入公司时不配合值勤门卫检查,或对值勤人员公然侮辱、威胁等;14、 14、带报纸书刊入厂区卫生间;15、 15、违抗上级指示命令或不配合门卫等人员执行公务,情节较轻;16、 16、私自更改考勤卡、请假卡;17、 17、未经许可私自带亲友入厂参观;18、 18、打完上班卡进入宿舍或食堂;19、 19、两人(或以上)睡同一床铺;20、 20、扰乱食堂就餐秩序,损坏餐具;21、 21、在厂区内不配合他人工作。(七) (七)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过处分:1、 1、故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经劝导不听从;2、 2、违反工作流程,致使公司受损;3、 3、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4、 4、泄露机密公务;5、 5、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6、 6、在工作时间中制造私有物品;7、 7、在工作时间中酗酒滋事,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8、 8、携带违禁物品入厂有事实证明;9、 9、带电器进入工作场所,或未经允许使用电源;10、 10、辱骂管理人员或妨碍门卫执行公务,情节较重;11、 11、未遵守公司物品携出制度,致使公司财物受损,情节较轻。(八) (八)有下列行为者,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需赔偿公司损失,有违法情节者送交公安机关:1、 1、厂区任何地方抽烟者,一律开除;2、 2、赌博、酗酒;3、 3、贪污公款;4、 4、盗窃他人或公司财物,情节较轻微者(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5、 5、窃取公司财物,或有虚报,侵占公司财务之行为,情节较严重;6、 6、吸食毒品、加入不支组织,或有任何欺瞒公司之行为;7、 7、对本公司内职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或有重大公然侮辱行为;8、 8、违反公司四大禁忌;9、 9、破坏公司环境、故意损耗机器设备、工具、原物料、产品或其它公物;10、 10、在案犯、逃犯或被通缉之罪犯;11、 11、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经调查属实;12、 12、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之秘密,导致公司受到损失;13、 13、擅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14、 14、煽动或以暴力胁迫,使他人怠工或集体罢工离职;15、 15、散布谣言,严重破坏工厂工作秩序;16、 16、拒不执行管理人员命令,并有公然侮辱行为;17、 17、遇有非常事故,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18、 18、违反工作规定,被记警告处分、小过或大过处分累计三次,未能依规定抵消;19、 19、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情节严重;20、 20、弄虚作假,致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九) (九)离职规定1、 1、欲离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出具书面辞工单(《员工离职申请表》)提出申请。凡急辞工,需扣除十五天工资。2、 2、《员工离职申请表》由人事课控制发放,欲离职人员可在本部门人事助理处领取此表;3、 3、一般作业员的辞工,由部门主管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辞工,由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核准后生效;4、 4、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离职前,公司安排新进人员或内部招聘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工作交接单,工作交接由交接由交接双方进行,部门主管监督并签字;5、 5、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6、 6、旷工离职: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之员工(本数以上包括本数)视为自动离职。由人事助理办理离职手续;7、 7、属辞退、开除者,由本部门填写辞退书,人事课协助办理离职手续;8、 8、离职人员之行李物品需由本宿舍之所有之成员于离职当日签字后,交(副)总经理签核后方可带出。门卫人员需认认真检查离职人员之行李物品,无误后方可放行;9、 9、离职人员必须在辞工到期当日下午下班前离职手续办理好(需到宿舍管理员处取消其床位,并上交内务柜钥匙),于次日早上8:00前将行李进到门卫室接受检查;8:30在侧门凭厂证等候领取工资;10、 10、离职人员离厂时须向行政课交还《员工手册》、《安全生产、9S手册》、厂证、厂衣、工帽等。遗失者需按价交纳成本费;11、 11、门卫人员负责督促离职人员离厂,对逾时不离厂者可采取强制手段驱逐其出厂。离职人员名单由人事课通知门卫,再由门卫将执行情况回馈至人事课。备注:1、 1、离职者在辞工期间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如不服从工作调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者,单位主管可作记过甚至开除处理。2、 2、本《厂规厂纪》于员工入职时发放,人手一册,离职时交公司人事部。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手册带离工厂。如有丢失,需交成本费100元。
范文八:厂规厂纪制度 (一)目的:规范全体员工劳动纪律,预防伤亡事故发生。(二)责任 1.安全科、人事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车间、部门必须履行本制度。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五)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作业场所,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3、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4、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5、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处放置货物; 6、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7、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8、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9、严禁在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内禁止吸烟; 10、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11、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2、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行冒险作业; 13、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14、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车棚内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工房内、办公室严禁停放各类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六)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1、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3、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4、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5、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6、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起重机,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9、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10、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11、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2、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13、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14、严禁违章驾车、违章乘车和超高、超宽、超长等违章运载。车上物品必须装载稳固,严防运输过程中物品移位、倾覆、散落、飞溅、滴漏。 15、车辆驶速限制:在生产区道路上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道路交叉和拐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工房内及其出入口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16、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
范文九:执行. 厂 规 厂 纪 为了加强本厂的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确保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厂规,本厂的员工必须严格遵照一、 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自觉遵守厂规厂纪。二、 爱护财物,节约利用,严禁损毁、浪费,按照规定要求操作,保养和使用机器,设备及相关设施。三、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违章作业,懂得火灾预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严禁在厂内禁烟区吸烟,坚决杜绝火灾隐患。四、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员工之间在工作上有矛盾,交管理人员处理,严禁争吵,打架,无理取闹。五、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准以任何借口离岗。病事假必须持书面请假条,由管理人员审查批准。六、 作息时间规定为: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注意:过胶组:提前一小时上班压机组:以压完当天的产品为准。七、 员工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岗位清洁,注意着装要求,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上班。八、 按照各工种的质量要求及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九、 来本厂工作的员工,经考核合格,试用1—3个月,试用合格正式录用,一经录用之后,若中途辞工,需持书面辞工报告,并提前一个月申请,交厂长批准。十、 工资以计件形式管理,多劳多得,每月十五号发上个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往后推延)。十一、 奖惩措施:(一) 奖励部分鼓励在职员工参与管理,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产生效益和贡献的给予20——1000元不等的奖励,对有损本厂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3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二) 惩罚部分1、 未能按生产计划,质量要求,完成生产任务的,给予警告,批评、限其改正,不听管教的,降低计件单价或给予辞退。2、 未厉行节约,浪费材料能源,损坏财物者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损失,以至辞退。3、 私自乱接电线,在禁烟区吸烟者,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 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造成产品损坏,财物丢失的赔偿全部损失,对盗窃者扣发全部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 迟到、早退当月累计3次计旷工一天,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厂,扣发全部工资。6、 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令其改正,拒不听劝者,做开除辞退处理。7、 吵架,打架,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开除出厂,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 未按规定辞工者,视为自动离厂,扣发全部工资。9、 本厂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吉鸿模板厂日
范文十:安全生产规则(一) 目的:规范全体员工劳动纪律 ,预防伤亡事故发生。(二) 责任1. 安全科,人事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 各车间,部门部门必须履行本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四)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规定1.不按规定穿戴防范用品或者防范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入作业场所,不配戴适当的防范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2.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配戴绝缘防范用品。、
3不准将水倒在电器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4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5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处放置货物;6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7不准在焊接场所逗留;8严禁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9严禁在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内禁止吸烟;10.电工不准乱动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11.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拭;12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行冒险作业;13作业中,特别是在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14.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车棚内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工房内,办工室严禁停放各类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五)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1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
3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4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5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6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修理;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8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9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10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并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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