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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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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一览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一览表
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当面举报、电话举报、信函及其它书面方式举报
受理→约谈、补充资料→调查→依法处理、告知举报人
30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报告
在征地过程中根据土地级别,每亩增收不低于2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养老保障
本市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册人员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的报告;2、财政专户证明;3、缴款票据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实并报送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2、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上报或印发审查意见
收文→审查核实→上报或印发审查意见→存档
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农村社会保险科
劳动人事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当事人具备法定主体资格
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申请→审查→立案→调解仲裁
60个工作日
调解仲裁科
举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
《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通〔2006〕41号)
事业单位上年度新录(聘)用人员名册
每年6-9月进行初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合格者颁发《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合格证》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组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结果管理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册
按时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按照结果,填发培训证书或进行培训结果登记,并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要求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曲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曲办字〔2009〕38号)
编制文件、任职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并加盖公章的方案
按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各类岗位设置等级和结构比例标准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备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号)
1、成立年度考核机构的文件、考核办法或方案,考核工作总结;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送审的年度考核相关表册;3、合格以下人员考核情况说明、未定等次和未考核人员情况说明;4、市级单位需报优秀、合格以下人员《年度考核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
对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同意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审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
1、年度经核准的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面试方案》;2、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1、接收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及《面试方案》,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2、依据相关规定审批《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核准《面试方案》;3、招聘方案批准后,招聘公告由主管部门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接受方案→审批、核准→公布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李彦朝&&& 杨艳红
8967946&& 8967947
受理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手续
《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
1、市属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和岗位设置方案,主管部门同意录(聘)用的请示件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录(聘)用的请示件;2、招聘方案、面试方案、特殊岗位降低报考比例及等额面试的批复件;3、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表、加分证明材料;4、放弃面试和录(聘)用资格人员材料,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取消录(聘)用人员资格的批复及递补的情况证明;5、拟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和情况登记表;6、《毕业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7、招聘未就业人员的:①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报考人员未就业保证书;②其他学历人员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或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有关未就业证明材料;③其他未就人员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聘协议等证明材料,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人事)档案;8、招聘在职人员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相同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调动办理;9、《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0、已婚人员须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11、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1、接收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录(聘)用人员的请示件及拟录(聘)用人员名册;2、根据录(聘)用人员在录(聘)用前的不同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接受名册→办理手续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马文华&&& 杨艳红
办理市政府直属及各部委办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
《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
1、接收方同意调函一份、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进人计划卡;2、符合照顾父母、解决夫妻分居、单位内部调整调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调出方行政介绍信一份
1、接收并转发调出方主管部门或调入方组织人社部门所发函件;2、接收并转发当事人人事档案函;3、接收并转换接收方调动通知;4、接收并转换调出方行政介绍信
15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科
受理工伤认定案件
工伤保险条例
因工受伤人员
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3、立案调查审批表;4、工伤报告表;5、医院诊断证明;6、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7、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8、旁证材料2份(附: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县(市)区属用人单位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案件;2、市属以上用人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报工伤案件;
备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工伤案件→等待结论
60个工作日
工伤保险科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和疾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和个人
1、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加盖公章);2、本人书面申请;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医疗诊断证明书及X光片、CT片及报告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4、住院病历、相关医学检查报告单等病(伤)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5、出院证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备齐后送曲靖市政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备齐材料→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等待结论
90个工作日
工伤保险科
审核市属企业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制度》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一份
报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一份→经人社部门审核、修改→由用人单位和工会签字、盖章→由人社部门下发审查意见书
劳动关系科
劳动关系转移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
单位报送《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直接办理
劳动关系科
劳动合同登记
《劳动合同法》
1、《招收合同制工人简明登记表》;2、《劳动合同登记花名册》;3、《曲靖市劳动合同书》
单位报送直接办理
单位报送材料→直接办理
劳动关系科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的意见》
《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单位报送《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直接办理
单位报送材料→直接办理
劳动关系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变动审批
当学历、职务、职称、考核情况变动时,应相应变动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
学历及认证报告、职务、职称变动依据、考核情况
填报审批表、提供变动依据、变动前工资情况
学历变动的,需经教育厅认证即可;职务变动的,需经公务员局确认;职称变动的,需经岗位聘任并经认定
工资福利科
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
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及特岗工作津贴审批
当学历、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变动或在特岗工作时,应相应变动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
学历及认证报告、职务、职称变动依据、考核情况
填报审批表、提供变动依据
职务变动的,需经公务员局认定;技术等级变动的,提供工人技术等级证
工资福利科
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
当职务、职称变动时,应相应变动基础性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
职务、职称变动依据
填报审批表、提供变动依据
职务、职称变动的,提供聘用依据和岗位认定意见
工资福利科
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
指导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指导本市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福利科
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指导各类企业根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及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适时调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
工资福利科
工资福利科工作人员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1、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2、具备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及与培训专业(工种)级别相适应的理论和学习指导教师;3、具备满足培训需要的资金和经费来源,开办费须在十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1、申办报告《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2、负责人以及拟任教师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3、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资产证明必须是国家或省认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4、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5、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实训场所、设备的有关资料。属租借场地的要有意向性协议(批准后要附经公证机关公证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租借契约或合同)
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送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组织,对其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和对其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后,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办材料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收到审核意见及申办材料后,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批复或上报省厅,由省人社厅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受理→初审→批准→批复→发证→登记
1、申请初、中级职业培训:自收到审核意见及申办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复;2、申请高级以上职业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初审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职业能力&&& 建设科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1、具备法人资格;2、具有与所鉴定职业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3、有经省人社厅认定的10名以上考评员;4、提交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可行性报告
提出书面申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
提出申请→初审→报省厅审批→发证
3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初审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1、《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士兵证;3、本人资历和能力水平证明;4、半寸照片3张。
填报《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提交申请表→资格审查→鉴定→发证
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鉴定费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鉴定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申报表》一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半寸照片2张。
1、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申报表》;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3、符合条件的参加培训鉴定;4、评审(鉴定合格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考评审委员会的评审);5、颁发证书(评审合格人员)
培训、鉴定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鉴定费
职业能力&&& 建设科
技工学校招生指导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
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对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宣传、咨询服务
每年2月与省技招办及有关招生学校联系招生事宜,并做好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年3月拟出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技校招生工作文件。每年3月印制招生有关宣传资料,做好召开全市技校招生工作会的准备工作;7月至9月办理技校新生录取有关手续;10月份将技校新生录取名册报省厅技校招生办公室,并写出招生工作总结
职业能力&&& 建设科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发〔号等文件规定
男年满6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或在工勤岗位年满50周岁的工作人员
1、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呈报表一式四份;2、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3、本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材料
收到所需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告之下步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曲政发〔2001〕70号等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提前退休条件工作人员;2、符合曲政发〔2001〕70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
1、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呈报表一式四份;2、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3、本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材料
收到所需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告之下步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国有(控股)、县以上大集体企业正常退休审批
云政发〔号等相关文件
1、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2、男年满6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或在生产工勤岗位年满50周岁的职工;3、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国家和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1、用人单位和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2、《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一式二份);3、《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应提供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5、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发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档案→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国有(控股)、县以上大集体企业提前退休审批
云政发〔号等相关文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规定,在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且男55周岁以上、女在管理(技术)岗位50周岁以上或在生产(工勤)岗位45周岁以上的职工;2、原在全民所有制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已达到规定年限,现到其他类型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3、日前安置到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且现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即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长期严重亏损,在岗职工的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男55周岁以上、女在管理(技术)岗位50周岁以上或在生产(工勤)岗位45周岁以上的军转干部(包括在岗、下岗、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且现仍在职的复退军人(含内退、协议托管人员);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并经州、市级或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5、符合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政策的国有企业职工;6、符合国家和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有关规定的人员
符合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或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带本人书面退休申请、装订成册的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缴费记载资料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其中属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
经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属职工的须由用人单位提前在单位张榜公告相关资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审后在《云南劳动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由代管人事档案的机构填写《云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云南省企业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公式表》(一份,同时报送U盘)、《云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复审、审批意见记录表》(一份,同时报送U盘),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中存在从事特殊工种记载不全、被涂改等问题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档案记载内容有疑义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有关单位补充原始资料,资料补充完备后方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审核批准退休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符合程序、材料备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厅审批
养老保险科
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审批
1、书面申请;2、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4、聘用2名以上职业指导师,提供花名册和职业资格证明;5、公益性机构提供3万元、营利性机构提供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6、办公场地证明;7、公益性机构提供2万元,盈利性机构提供3-6万元责任保证金;8、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存档)
1、驻曲中央省市属机构申请的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申请;申请提出后由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验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办公场所,告知申请人审验情况,符合条件的制发批文和许可证;2、市级以下机构和公民个人申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向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0个工作日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劳务派遣企业备案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持工商登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机构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办理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印发《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日 外专发〔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出国培训人员
一、1、《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企业管理)》及《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原件各一式2份(盖有公章)及电子版本;2、计划组织党政干部参加的项目均属党政干部项目,还需逐项填写《党政干部项目补充说明》原件一式2份;3、中长期项目拟派出人员BFT考试成绩(高级)证书复印件;二、须提供的材料:1、《责任承诺书》;2、《云南省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表》原件2份;3、《云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原件2份;4、《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2份(附人员名单电子版本);5、国外培训机构中外文邀请信及中外文日程各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日程安排须注明具体的培训授课、公务拜访地点及联系人;6、团组生活翻译证明原件及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各2份;7、由邀请方出具的专业翻译证明;8、《组团通知》原件1份,通知内要写出收费金额,收费单位须与组团单位一致,不得委托下属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收费;9、由派员单位出具的50岁以上参团人员的健康担保书原件2份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项目材料齐全后上报省外专局,经省外国专家局初审、汇总,召开专家评审会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项目材料齐全后上报省外专局,经省外国专家局初审、汇总,召开专家评审会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对外交流合作科
培训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定
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教委关于颁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凡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均须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经过行业资质认可;3、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4、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5、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6、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1、《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2、法人资格证书;3、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和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4、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审核后上报省外专局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审核后上报省外专局
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对外交流合作科
聘专单位资格年检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下发《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注册工作暂行规定》及1998年度年检注册工作的通知
在曲取得聘专资格的单位
1、自查报告,针对执行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涉及安全、政治、宗教等事件的处理和及时上报情况;2、外专规章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外专安全防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3、外专合同(包括工作条件、工资标准、生活待遇、医疗保险等)及合同附件执行情况;4、外专聘请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检,并填写《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聘请工作情况汇总表》和《云南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量化考评表》,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费保障、遵章守纪、合同管理、外专证件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和量化
经曲靖市外国专家局年检后上报省外专局
经曲靖市外国专家局年检后上报省外专局
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对外交流合作科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规划和标准的要求;2、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配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设备;4、两年内无行政部门的违规处罚记录在案的医疗机构
1、需提供《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本复印件和副本;3、单件(套)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年度审验证;6、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定证明;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1、在受理资格申报前30日内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告;2、公告期满后受理申报材料;3、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查;4、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开通医疗保险支付系统
材料受理、组织审查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医疗生育保险科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
《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规划和标准要求;2、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4、连锁药店管理规范,其门店销售的药品全部由公司统一配送,门店无自行购进药品;零售药店购货渠道正规、合法,账、票、货相符;5、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以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6、具备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营业时间内有一名以上药师在岗,夜间有明显的售药樗和售药窗口。营业人员必须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7、营业场所整洁卫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等软硬件设备。药品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00平言米(县市区级的不少于70平方米,乡镇不少于40平方米);8、两年内无行政部门的违规处罚,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
1、需提供《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3、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6、本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简介和联系方式;7、劳动保障执法年度审验证;8、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并附药品价格;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1、在受理资格申报前30日内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告;2、公告期满后受理申报材料;3、组织人员对申报的药店进行审查;4、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并开通医疗保险支付系统
材料受理、组织审查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医疗生育保险科
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文件
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重要著作书皮、扉页复印件各1份、近期发表论文1篇、《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报请市政府审定签署意见后上报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王云邦
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云政发〔号文件
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重要著作书皮、扉页复印件各1份、近期发表论文1篇、《呈报表》一式2份
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报请市政府审定签署意见后上报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王云邦
推荐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1991〕33号文件
我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重要著作书皮、扉页复印件各1份、近期发表论文1篇、《呈报表》一式2份
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报请市政府审定签署意见后上报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王云邦
推荐省级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兴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号)和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评选试行办法》的通知(云人专〔2002〕72号)文件&
在乡镇工作满5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村社干部及科技工作者种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个体私营企业经营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一式2份
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报请市政府审定签署意见后上报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王云邦
推荐省级农村乡土拔尖人才人选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4〕27号)文件
遵纪守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乡土人才
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一式2份
将拟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报请市政府审定签署意见后上报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王云邦
评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拔做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曲政发〔1999〕53号)文件
在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1份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评议认定,公示,报市政府审批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按当年工作方案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殷利强
评定曲靖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关于选拔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通知》(地发[1998]19号)文件
我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1份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评议认定,公示,报市政府审批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按当年工作方案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殷利强
评定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中共曲靖地委、曲靖地区行署关于批转〈选拔培养我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意见(试行)〉的通知》(地发〔1996〕33号)文件
在德识才学四个要素方面突出,身体健康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1份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评议认定,公示,报市政府审批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按当年工作方案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殷利强
评定市级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科技兴乡贡献奖实施办法〉通知》(曲政发〔号)文件
在乡镇工作满5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员村社干部及科技工作者种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个体私营企业经营人员
业绩成果材料、事迹材料、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呈报表》1份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评议认定,公示,报市政府审批
1、发文通知;2、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3、审核上报;4、评委会评审通过;5、表彰
按当年工作方案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殷利强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定
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管理的通知》 人发〔1999〕39号&&&
专业技术人员在拟聘岗位空缺且符合条件&
1、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手册2、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任书一式二份3、任职文件(开考系列需提供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职称外语合格证原件)4、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簿
1、按“结构比”核定岗位数额;2、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审批注册。
1、提供必备手续材料;2、审核材料及拟聘岗位空缺;3、审批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郝军英
审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号&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履职年满、学历、考核相关证件齐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市直单位:需有单位主管部门或系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县、(市)、区:需有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意见);2、本人学历证书;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表;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书;5、职称外语计算机 考试合格证
按照组织评委会的主管部门报送的个人材料,按各系列评审条例规定,分别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1、各系列评委会收取并初审材料;2、专技科人员复审材料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人职改〔1995〕第2号)文件规定
每50人1个工作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殷利强&&& 晏丽华等
下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云政发〔号
中评委评审通过
1、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软盘
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议结束,审定中评委通过人员名册,核对无误后下发通知
1、审核通过人员名册;2、打印并下发通知文件
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晏丽华&&& 王云邦
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云政发〔号
中评委评审通过
1、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软盘;3、小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根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结果,进行办理
1、省厅提供证书;2、提交个人照片;3、专技科人员打印签章下发
每50人1个工作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晏丽华&&& 王云邦
补办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
所需材料齐全
1、补办者申请;2、单位审核意见;3、刊有原证书作废的《曲靖日报》原件;4、小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根据补办者申请,查对任职资格通知,查对无误后办理
1、上报补办材料;2、核实无误并办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晏丽华&&& 王云邦
组建各职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云职改字〔1992〕05号
中级及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1、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请示;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3、评审委员会名单
依据各系列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云职改字〔1992〕5号)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2004〕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报省厅备案
1、按照组建各系列评委会相关规定上报请示及人选推荐表;2、下发批复文件;3、报省厅备案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云邦&&& 殷利强
转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
省厅专技处下发我市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文件
高评委评审通过
省厅通知文件
收到省厅下发的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文件,按县(市、区)、主管部门分别下发通知&
1、收取省厅文件;2、向相关部门、单位转发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省厅专技处下发我市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文件
高评委评审通过
小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收到省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评审通过的本年度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通知各县(市、区)、系列主管部门收取照片等相关材料,全部收齐后送省人事厅盖印,完毕后下发
1、省厅提供证书;2、提交个人照片;3、专技科人员打印签章下发
3个工作日通知到市直单位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岗位聘任书聘期确认
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云政发〔号
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定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任书一式二份;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簿
1、审核职务;2、确定聘期;3、审批注册
每300份1个工作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郝军英&&& 王云邦
受理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投诉书;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但投诉人应当签字
投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的事项
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告知投诉人受理、不受理或者转办
60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科
受理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行政复议办理规则》
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身份证明
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10日内提供答复书,以及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政策法规科
《信访条例》
1、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或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2、反映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其有关政策规定的;3、检举、揭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4、控告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5、咨询有关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6、其它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
1、填写信访登记表;2、指导信访人向相关科室、中心、支队反映其诉求&&&&&&&&&&&&&&&&&&&&&&&&&&&&&&&&&&&
1、回复、跟踪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并督促;2、向信访人回访,询问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3、归档立卷
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科
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规
1、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且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2、被投诉单位属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3、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的;4、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5、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6、事项不属于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亦未经劳动仲栽或者未提起诉讼的
1、受理;2、进入被投诉单位进行调查;3、就调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4、要求被投诉单位提供与调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5、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证据;6、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结果
受理→调查→处理→反馈
60个工作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胡万彬&&& 张叶丽
6153893&& 6153836
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3、《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4、《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5、上年度10-12月职工出勤记录及工资支付记录;6、用人单位履行安排特殊群体人员就业义务的情况;7、用人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自检自查报告
1、自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保障年审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填写年审台帐;2、申报: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年审;3、审查: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对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4、发证:年审合格的,颁发《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
自查→申报→审查→发证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胡万彬&&& 张叶丽
6153893&& 6153836
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2006〕15号)
1、登记请示(一式五份);2、经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等审核机关审核同意的《公务员登记汇总审批表》(《参公管理单位登记汇总审批表》)、《登记人员名单》(《参公管理单位登记人员名单》),如有暂缓登记、不予登记人员还需《暂缓登记人员名单》(《参公管理单位暂缓登记人员名单》)、《不予登记人员名单》(《参公管理单位不予登记人员名单》)(所有表一式五份);3、单位、审核部门审核同意的《公务员登记表》(《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五份);4、经单位审核属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机构编制、规格、职数,人员身份、职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登记信息数据库;6、所有请示、表册电子版材料
收到所需材料后,承办人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属于人事部门管理权限内的人员,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告之下步如何办理
即时办理,登记人数每50人需1个工作日办结
公务员局录用 与职务管理科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1、录用请示;2、经单位、主管部门等审核部门审核同意报批的《云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3、考察材料、体检表等有关材料
收到材料后,承办人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批准录用;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告之下步如何办理
公务员局录用 与职务管理科
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市新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按文件要求执行
每年4-6月组织上年度考试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时间:10-15天
主管部门下发培训通知→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按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要求及时组织
公务员局培训科
组织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按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公务员参加各类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下发培训通知→组织学习→组织考试考核
按上级部门通知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要求及时组织
公务员局培训科
组织省外异地培训
根据云南省公务员局的安排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按文件要求执行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各相关单位申报培训项目,申报获准后按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向上级部门申报培训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按上级部门通知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要求及时组织
公务员局培训科
公务员培训结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按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培训的内容和要求,按照考试或考核的结果,填发培训证书或进行培训结果登记,并对培训结果的使用进行动态监督
按要求及时组织
公务员局培训科
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当年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考核文件
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所需材料
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科
公务员科级职务任免审核
曲组发〔2009〕7号;曲组发〔2010〕14号;曲办发〔2011〕5号
实施方案、相关人员任职依据、职务审批表、职数空缺依据
方案备案→审核→确认
方案备案→审核→确认
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科
公务员表彰奖励
曲市人〔2009〕11号
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所需材料
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
公务员局考核奖励与监督科
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
中发〔2001〕3号文件;中发〔2007〕8号文件
符合在曲靖市计划安置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及配偶父母或本人父母及其子女常住户口证明
1、接收审核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个人档案;2、组织军转干部培训;3、提出安置意见;4、上报安置意见;5、安置意见批准后下发安置通知,移交档案;6、为转业干部换发行政介绍
接收档案→组织培训→提出安置意见→上报安置意见→安置意见批准后下发安置通知→移交档案→换发行政介绍
1、档案审核5个工作日;2、培训时间按省军转办规定的时限完成;3、移交档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4、换发行政介绍信随到随办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
中发〔2001〕3号文件;中发〔2007〕8号文件;国转联〔2001〕8号文件
符合在曲靖市安置条件
退役金发放表
1、 接收审核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个人档案;2、 组织自主择业军队业干部进行健康体检;3、 根据户口和入伍地移交档案;4、按时发放退役金;5、进行年度确认,调整退役金;6、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接收审核个人档案→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移交档案→发放退役金→年度确认→调整退役金
1、审核档案3工作日;2、组织健康体检2工作日;3、退役金的调整和发放3个工作日;4、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随到随答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
云人考〔2008〕26号
符合报名条件
在报名网站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合格的审核通过,不合格的注明原因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考生网络交费
考生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陈& 夙&&& 申家金&&& 赵岳花
8967990&& 8967987
发放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各类考试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合格
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生在查询成绩的网站填报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网站查询证书状态为“已办”或收到领证通知后到考试中心领证
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办证;发放证书
陈& 夙&&&&& 申家金&&& 赵岳花
8967990&& 8967987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
国家、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
1、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2、按生源地办理派遣手续
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大中专毕业生政策咨询及就业指导
国家、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可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也可在曲靖珠江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栏和云南曲靖人才市场宣传栏查阅
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手续审核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1、书面请示;2、《曲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3、自费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
1、接收企业的书面请示;2、审核大中专毕业生相关材料;3、办理《就业报到证》
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云人发〔1997〕7号)
1、查询档案须提供以下信息: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档案从学校转出的时间、生源地;2、查阅档案须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转递档案须提供《调档函》或调档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2、按生源地移交档案
人才服务中心&& 人事代理科
召开人才招聘会
《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
招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发布召开人才招聘会公告;2、公告招聘需求信息3、组织招聘会
每年每个季度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和每月15日举办定期人才交流会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四号令
1、书面申请书;2、提交证明材料:(1)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2)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3)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接收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书;2、依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四号令规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3、同意批准设立的,颁发《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人才招聘广告审批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四号令、《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2004修正)
1、书面申请书;2、人才招聘广告;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接收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依据《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2004修正)审核、审批
15个工作日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举办人才交流会资格审批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四号令
1、书面申请书;2、《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3、提交证明材料:(1)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名称、内容应当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符;(2)具有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保卫应急预案;(3)具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用人单位参加招聘;(4)具备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1、接收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依据人事部人发〔号文件规定审核;3、符合条件的,核发《人才交流会批准书》,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行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云人发〔1997〕8号)
1、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提供下列材料:(1)书面人事代理申请书;(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单位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原件和复印件;(3)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个人委托人事代理须提供下列材料:(1)书面人事代理申请书;(2)人事代理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居民户口簿》)、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辞职、辞退、解聘人员须提供辞职、辞退、解聘的文件等证明材料
1、接收人事代理书面申请书(单位委托代理须法人签署);2、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3、办理档案移交等人事代理关系等相关手续
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委托人社局组织公开考试招聘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
1、委托书;2、当年度本单位进人计划及岗位设置登记薄;3、《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4、当年度本单位经核准的公开招考计划;5、应试人员须带证件按考试公告要求办理;6、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请示;7、《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名册》
1、接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委托招考函和《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2、依据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审核《公开考试招聘实施方案》;3 、发布公开招考公告;4、组织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5、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6、组织考试;7、公布考试成绩
按公开考试公告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人才服务中心公共管理服务科
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
云南省民政厅、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安〔2004〕62号)
1、报名时,应考人员须带《士兵证》或《退伍证》;2、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士兵证》或《退伍证》参加考试
1、报名资料审核;2、组织考试;3、公布成绩
按公开考试公告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人才服务中心公共管理服务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1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各县(市)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请示:2、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公告及计划;3、放弃资格人员:(1)提供放弃面试资格申报表,(2)提供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4、拟聘用人员名册;5、拟聘用人员审批表;6、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7、《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报到证》或《登记证》原件;9、《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10、《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1、《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复印件;12、已婚人员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13、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1、依据省厅要求下达招聘计划;2、公告招聘计划;3、网络报名资格审核;4、资格复审及面试;5、体检;6、公示;7、录用
按公开考试公告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人才服务中心公共管理服务科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
《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
1、申报计划;2、公开招募;3、自愿报名;4、组织选拔;5、统一派遣
按相关文件通知时限要求办理完毕
人才服务中心公共管理服务科
劳动就业相关政策法规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各类职业资格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填写求职登记表、查询岗位、介绍岗位,通过对接实现就业
市场管理科
招用工登记、录用
1、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用人员的,应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印章进行招用登记,填写《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印章;2、用人单位招到所需人员后,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及时办理就业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合同登记(鉴证);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收取求职者保证金、扣留身份证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专业岗位不得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市场管理科
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由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现场协商后达成就业协议
市场管理科
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
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申请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格认定
用人单位开发使用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符合条件可申请认定为公益性就业岗位,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在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
市场管理科
受理失业保险费缴费申报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已参保的市属以上驻麒麟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2、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份并按表格式样报电子表格文档;3、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一份,上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一份。如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工资与报表不一致的,需附差异说明;4、录有需导入失业保险软件系统资料的u盘,内容包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个人基本信息)、《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此三个表须严格按表样内容录入,不得改动;5、新参保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填报《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失业保险科
失业职工失业登记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
已参保的市属以上驻麒麟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条例规定的人员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6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1、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协议;2、失业职工审核表(一式三份);3、失业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4、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用人单位出据的该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公示证明;6、半寸免冠近照2张
办理失业证收取工本费6元
失业保险科
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
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符合申领失业金的失业职工在办理完失业登记后,当月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指定的银行开设储蓄卡并将储蓄卡复印件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提交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2、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考入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入学通知;跨省转迁的有关证明或申请;自谋职业的工商执照,完税证明和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经营满3个月的证明
失业保险科
段& 玲&&&&& 杨正常
企业(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
曲政发〔2006〕63号、曲劳社发〔2006〕22号、曲财税〔2006〕55号、曲政发〔2006〕63号
对招用我省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人员、残疾人员和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单位),以及用公益性岗位(含社区服务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名单》、《符合享受补贴人员工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登记名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2、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款书》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基数清册原件和复印件1份;3、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4、《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10个工作日
就业管理科
个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
1、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人员、残疾人员、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曲靖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份;2、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完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从事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注销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证明(包括就业单位、岗位、地址、月收入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个工作日
就业管理科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审批
曲劳社办发〔2006〕63号
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本省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军人退役证》、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4、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5、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6、担保人的《担保承诺书》和工资证明原件各2份。在《担保承诺书》上担保人须签字按手印。工资证明须盖担保人所在单位财务章。要求担保的人员必须是驻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或有稳定收入大中型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7、《云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8、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还需提供合伙人共同订立的《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利润、债务的处理等内容)
就业管理科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审批
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分别达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1、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申请7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转让协议)、《职工工资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登记名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新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军人退役证》、《农民工服务手册》等)复印件7份;3、缴纳社会保险《缴款书》复印件7份;4、《云南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7份
就业管理科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认定
国税发〔2006〕8号、国发〔2005〕36号、财税发〔号、曲政发〔2005〕63号
1、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3、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4、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
10个工作日
就业管理科
就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失业人员SIYB创业培训
曲劳社办发〔2006〕63号
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
1、失业人员本人申请创业培训。2、失业人员的《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本人半寸相片2张
就业培训科
就业培训科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必须是农村户口,并持家民工服务手册、各县(市)区提交的举办培训班的书面报告、专业、人数、地点、时间、师资等
各县(市区就业中心提前7天向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站提交举办培训班的书面报告后,3天内研究作出答复,答复同意方可举办培训班,在培训班结束前10-15天内由就业中心培训站向鉴定所提交鉴定申请,提前1天,管理人员必须向学员必放《准考证》,同时配合鉴定所做好考场准备工作,培训班结束后,由市就业中心培训站收集整理申报培训补贴的相关资料,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培训补贴,经批准后,按一定比例给各县(市)区兑现培训补贴
3天内给予各县(市)区的培训报告答复并及时向鉴定所申报考试的相关资料
就业培训科
就业培训科工作人员
个人参加技能培训申请享受补贴审批
1、学历证、身份证或户口薄;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3、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农民工服务手册》;3、学员培训结业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后方可享受培训补贴,申请培训补贴时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和银行账户证明;4、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培训结业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享受补贴
就业培训科
就业培训科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到省外就业或者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本人居民身份证、云南省职工个人账户封存表
持身份证、账户封存表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即可办理
工作日内当天办结
基本养老保险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在本地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到省外就业的人员
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申请转移
在收到参保人员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转移
本人申请→新参保地发转移联系函→原参保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
15个工作日
基本养老保险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在省外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动到我市就业的人员
出示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申请转移
收到参保人员转移申请后,审核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在收到原参保地的转移表、账户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账基金和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本人申请→发转移联系函→收到转移表和基金后,记账
基本养老保险科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
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工作日内即时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科
社会保险参保及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曲靖市内各用人单位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参保人员劳动合同鉴证名册;社保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已参加曲靖市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以养老保险信息为准,不再审核其它申报要件,直接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未参加曲靖市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时携带“必备手续”栏中规定的所有资料
单位批准成立→招收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收到所需申报资料后15日内办结
工伤生育保险科
社会保险登记验证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条
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带上所需材料到市政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缴费单位成立→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规定期限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验证
受理10日内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
(云政发〔号)
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人员
需提供退休审批表,《退休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根据本人或企业提供的《退休证》,身份证复印件,退休审批表,银行帐户,进行审核
确认各项提供资料审核无误后,核对退休人员各项参保信息,计算退休待遇,从批准退休次月发放养老金
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姜开许&&& 赵玉芬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费计发
云政办发〔2005〕52号、云劳社发〔2005〕23号
企业退休人员发生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遗体实行火化(政策允许土葬的除外)
死者《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
根据家属或企业提供的《死亡证明》,《火化证》,银行帐户,按规定进行审核、计发
确认各项提供资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计发丧葬、抚恤费
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姜开许&&& 赵玉芬
核定单位新参保资格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
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驻麒麟区的中央、省属企业
1.单位申请;2.曲靖市工商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地税);4.组织机构代码证;5.劳动合同鉴证名册;6.申请当月工资报表;7.参保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单位采集参保信息,填报相关表格→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发征缴通知书(审核未通过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单位采集参保信息,填报相关表格→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发征缴通知书(审核未通过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10个工作日
基金征缴科
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曲劳社发〔2003〕95号)
原参保单位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续保:1、解除合同单位参保证明;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3、失业证;4、身份证;5、一张半寸照片;6、医保IC卡。&&&&&&&&&&&&&&&&&&&&&&&&&&&&&&&&&&&&&&&&&&&&&&&&&&&& 个体工商户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1.户口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一张半寸照片
申请人报送相关材料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报送相关材料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基金征缴科
核定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
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1.上年度财务(劳资)统计报表和工资花名册;2.上年度12月份工资花名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花名册)
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拷信息盘→单位填报相关报表数据→市医保中心审核导入系统→发征集通知书
单位到市医保中心拷信息盘→单位填报相关报表数据→市医保中心审核导入系统→发征集通知书
基金征缴科
开具住院垫付证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
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
须在住院五天内办理 。单位参保人员:1、单位证明;2、入院证;3、医保IC卡(离休干部需持离休证);灵活就业人员:1、本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税票;2、入院证;3、医保IC卡&&&&&&&
申请人持单位和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市医保中心审核后开具垫付证明
申请人持单位和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市医保中心审核后开具垫付证明
材料齐全,单位、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及时办结
基金征缴科
开通异地就医刷卡住院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经办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09〕34号
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
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或单位证明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登记→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开通异地就医刷卡住院(开通后4日之内必须刷卡)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登记→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开通异地就医刷卡住院(开通后4日之内必须刷卡)
城镇居民医保科
慢性病认定
曲靖市劳动局关于《曲靖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急诊抢救和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的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曲市劳〔号)
符合政策规定病种的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1、相关病种的医院检查、诊治资料;2、《曲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曲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检查诊断表》(医院诊断审核盖章)
申报人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前报所在单位→单位统一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收集整理后于次年3月交由专家组审核认定→市医保中心核发《曲靖市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险手册》,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申报人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前报所在单位→单位统一报送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收集整理后于次年3月交由专家组审核认定→市医保中心核发《曲靖市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险手册》,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认定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医保IC卡解锁、挂失、补办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9〕84号)
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
1、持卡人累计三次输错IC卡密码时,IC卡将被锁定,IC卡被锁定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IC卡到市医保中心进行解锁,方能继续使用;2、IC卡应妥善保管,卡片不能弯折,芯片切忌磨损,浸水,IC卡不慎损坏,须带上坏卡及持卡人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申请补办新的IC卡;3、IC卡不慎遗失,要及时带上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挂失,申请补办新的IC卡,IC卡挂失后又找到的,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进行解锁,才能继续使用
申请人申请→市医保中心将制卡数据上报省制卡中心→省制卡中心将制好的医保IC卡寄至市医保中心→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IC卡交费收据到市医保中心领取IC卡
申请人申请→市医保中心将制卡数据上报省制卡中心→省制卡中心将制好的医保IC卡寄至市医保中心→申请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IC卡交费收据到市医保中心领取IC卡
补办医保IC卡收取卡费22元/张
证件不全,一次性告知,证件齐全及时办理
宁德义&&&&&& 何虹锐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社局
& 发布时间: 17:14:28& 浏览次数: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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