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政部参战优抚年江苏省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10日至3月10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次政府网站抽查,共抽查市县政府网站280个,占全省运行政府网站总数的13.8%;抽查合格率92.9%,较2016年第四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无锡、苏州、南通、淮安、泰州、宿迁6市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南京、常州、扬州3市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连云港、镇江2市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低于90%。
从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20个政府网站来看,少数政府网站存在首页和多个栏目长期不更新、空白栏目较多、与网民互动不及时等问题。个别政府网站主管主办单位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不能及时主动回应。这反映有关地区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不够,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
各市政府办公室(厅)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对照抽查情况通报,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督促指导问题网站立即整改,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严肃责任追究。同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确保网站抽查合格率稳步提升。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力度,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整合迁移任务;要明确专人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倾听网民意见建议,认真核实处理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推动各级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有关问题网站整改处理情况,请各市于3月24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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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长 石泰峰
  省长石泰峰作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全省地区生产总值7.6万亿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1亿元,同口径增长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3%;节能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保障改善民生十项实事全面完成。
  (一)突出抓好五大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制定实施“1+5+1”政策意见,综合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有力有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全年压减煤炭产能818万吨、钢铁产能580万吨、水泥产能512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对房地产市场分城分类调控,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注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0.76个百分点,发行政府债券4512亿元,到期政府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年均节省利息支出150多亿元。两次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意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1070亿元。加大补短板力度,启动实施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200个补短板项目,完成投资4000亿元以上。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进一步加大有效投入力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其中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4.8%,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制定实施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民间投资增长6.8%,增幅高于全国3.6个百分点。实施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等政策,强化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保障,实体经济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达到1.05万亿元,增长10%。大力实施智慧信息、健康养老等六大消费工程,培育壮大网络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网上零售额增长44.8%,旅游业总收入突破万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2%。制定落实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优进优出”行动计划,进出口总额3.36万亿元,其中出口2.1万亿元,对外贸易实现难中有进、稳中提质。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基地”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社会研发投入1985亿元,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1万家,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384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8.5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1%,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第一。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八大工程,支持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开展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建设,累计创建309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0.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1.5%。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1%,提高1.5个百分点。成功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和世界智能制造大会。
  (四)切实加强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启动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更大力度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大气治理重点工程,PM2.5平均浓度下降12.1%,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3.4个百分点。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104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Ⅲ比例提高9.9个百分点,太湖流域连续九年实现“两个确保”。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型,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7%以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林木覆盖率达到22.8%。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突出抓好化工园区专项整治,积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力度,制定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出台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直接挂钩的财政政策,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不断完善,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发展战略环评等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发展动力活力明显增强。“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93项,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间的50%以下。建立省市县标准统一的权力清单,“江苏12345在线”正式启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上线试运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全面推行,新登记企业数、注册资本分别增长30.4%和45.2%,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5%。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制定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入库项目实现全覆盖,累计吸引社会资本18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展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取得新进展,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工程设计咨询建造和装备制造走出去,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067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42亿美元。实施“八聚焦八提升”行动计划,实际利用外资245.2亿美元。建立开发区综合评价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各类开放载体功能进一步提升。
  (六)持续加大统筹力度,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12项试点任务有序展开,城镇化率达到67.7%。克服连续降雨等自然灾害影响,粮食总产693.2亿斤。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完成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100公里,新解决21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国家级试点顺利开展。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沿江地区融合发展、特色发展步伐加快。全面实施支持苏北发展的新一轮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沿海地区发展各项任务,加快培育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新增长极,制定出台全面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意见,支持连云港沿海新型临港产业基地建设。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省际合作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切实增加民生投入,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保障,省级财政民生支出比重达到80%。深入落实促进居民增收政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152元和17606元。坚持促进就业和支持创业并举,城镇新增就业143.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到96.9%,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2.4万人,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22.8万人。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上调6.9%,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以上。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范围延伸至低收入人群。深入开展教育综合改革,基础教育质量有新提升,高水平大学建设启动实施,教育公平有新进展。“健康江苏”建设扎实推进,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取得新成效,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实施,基层诊疗人次占诊疗总数的比重达到60%。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促进医养融合对接,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得到加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我省体育健儿在里约奥运会和残奥会取得优异成绩。大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76.8万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收入提高到6000元。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27.4万套、基本建成27.5万套。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不断深化,“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稳妥处置靖江德桥化工仓储“4·22”火灾事故。全力抵御太湖流域性、长江区域性特大洪水,积极抗击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红十字、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民族、宗教、外事、对台事务、港澳、侨务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推进,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43件、省政协提案587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1项,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5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行政问责,政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向驻苏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人民警察,表示崇高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江苏建设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实体经济困难较多,有效需求增长乏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房地产、金融等领域潜在风险增加。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政府公务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强,“四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在整治“地条钢”工作中,存在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等情况。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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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6〕36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措施,重点做好困难群众特别是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好对残疾人家庭、空巢老人、复退军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全力保障灾区特别是“7&19”特大洪水受灾严重地区的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大困难地区和行业就业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去产能安置职工、零就业家庭等尽快就业。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有效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统筹做好重要商品的保障供应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电子商务、网络购物、旅游等方面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和商业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新春走基层”等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网络中国节”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燕赵净网”行动,坚决查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下力整治网络虚假新闻,净化文化市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统筹组织好春运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协同衔接,合理调配运力资源,进一步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等信息服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群体等开展特色购票服务。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大面积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超速、超载、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水电气热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管控措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强“跨年夜”、商业促销、新年庙会等大型集会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深入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强化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因军人复转、环境保护、房地产、劳资社保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访、下访、包案督访,采取多种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特别是加强对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加强对枪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网购和网络约租车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强化应急防范处置措施,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六、坚持务实勤俭过节,倡导文明社会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勤俭文明的过节氛围。
  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崇廉拒腐。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八、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细化完善预案,强化协调联动,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公安、消防、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值班室)将对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和值班带班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并通报全省。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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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czwgzx@&&技术支持:索 引 号: 17-00015
文  号: 苏科新发〔2017〕33号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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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重点工作,科技工作,各类文件,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期: 长 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6〕370号)部署要求,近期,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创函〔2017〕3号),决定对全国61个创新型试点城市开展总结评估,并启动新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请已列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地区对照本市试点建设方案,结合《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要求及“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并参照编写提纲认真编制自总结评估报告。请将评估报告书面材料一式5份(加盖市人民政府公章,并提供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试点建设自总结评估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确定向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申请的城市名单。
2.积极争创新一轮创新型城市建设。已报送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方案但暂未列入创新型试点建设的地区,请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最新要求,对试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至省科技厅,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函送科技部,积极争取新一轮支持。对于其他城市,如有意向参加本次创新型城市申报,请认真组织编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提请省人民政府函送科技部。
联系人:韩衍青&& 何& 峰
电& 话:025-& 025-
邮& 箱:qycx@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创新处辅楼208
附件:科技部创新发展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创函〔2017〕3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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