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二十三年到新单位工作满一年有工龄20年年休假多少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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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2个月,跳槽到新单位不满一年也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这个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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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2个月,跳槽到新单位不满一年也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这个真的有!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多年,跳槽到新单位在第一年不享受带薪年假的现象司空见惯。往往是劳动者自己觉得自己工作不满一年而不敢提出带薪休假。而有的单位员工制度里也明确规定,入职公司后第二年才开始享受带薪年假。其实,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是大家对我国法律对”带薪年假“相关规定的理解偏差所致。其实,只要劳动者曾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算跳槽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可以依法享受带薪年假,这个真的有!笔者作为专业劳动法律师,跟大家谈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了规范带薪年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大家有法可依。其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规定:“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规定:“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关于享受带薪年假的条件和待遇都已经非常明确,不管是不是在同一个单位,只要劳动者累计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享受年休假,而不能是只有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满12个月才能享受。制定“年休假”的立法本意就是考虑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一定长度,需要休息以达到精神和体力的双重缓解。而休息权与劳动权一样,是劳动者最起码的权益,如果片面理解为只有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得话显然也违背了这一立法精神。笔者就“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详细理解也曾专门几次拨打过全国社会保障热线,跟里面的专家进行过探讨,但是得到的却有几种不同的答复。有和笔者的理解一致的,但也有一种观点是:只要劳动者在入职新单位以前任何时间有过一个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经历,不管那段12个月的经历距现在有多遥远,哪怕他那次连续工作满12月之后就一直在家休息了十年,以后只要再入职新单位第一年就可以享受年休假。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对法条的死板理解,甚至有些奇葩,完全没有考虑立法本意。但是,至少也说明大家都认为关于享受带薪年假的工作时间是连续累计计算而不是必须到新单位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因此,就算劳动者跳槽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只要和之前的工作经历累计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年休假。近日,在北京市高院发布的九起劳动争议案例中,有一案例备受关注。日至同年12月30日,肖某在甲公司任销售部经理。日,肖某以家庭原因需要休息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肖某的社保查询记录显示其参加工作日期为1992年11月,截至2012年末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4年11个月。2014年,肖某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资3768元。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在甲公司工作虽不足一年,但其已满足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条件,在甲公司应享有带薪休假。根据肖某累计工龄,其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应按照每年10天的标准享有带薪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折算后,肖某在甲公司应享有带薪年休假8天。最终,法院支持了肖某的诉求。办案法官表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享有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其累计工龄分别计算,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通过笔者以上的解析,有法律有判例,刚刚跳槽的你面对带薪年休假的主张还犹豫什么呢?!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理直气壮的跟你的HR喊话:“还我的带薪年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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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可带薪休假_新浪新闻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张伟杰)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近3年来该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同时公布了9个典型案例。审判反映出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不依法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社保等方面。
  对于目前不少职工关注的问题——“到新单位是否必须干满一年才能享受带薪年假”,法院用案例给出了回答。
  今天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肖某于2013年2月应聘到一家旅游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2月到2016年2月的劳动合同。2013年12月,肖某以需要休息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在旅游公司未享受带薪休假,肖某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3768元。肖某在到旅游公司之前已经在其他单位工作数年,截至2012年末,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将近15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肖某在旅游公司已休带薪年假,根据肖某的累计工龄和在旅游公司工作期间折算,肖某在旅游公司享有8天带薪休假,根据其工资标准,肖某的诉求不高于法定标准,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高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说,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有带薪休假,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起累计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无需再满足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记者还获悉,近年来,北京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标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大标的额案件上升明显。结案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2013年达到了37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主体仍以劳动者为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从涉诉用人单位来看,以非公企业为主,约占75%以上,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北京高院副院长王明达介绍,2012年至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8170件,二审20381件。在涉诉的劳动者中,男性劳动者约占62%,女性劳动者约占38%,与男女就业比例基本持平,侧面说明女性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
  (原标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可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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