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国企开车,5年了通过国企劳务派遣最长几年没交任何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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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企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劳务派遣
试用期员工, 积分 3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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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外高桥和江南,本科生都跟劳务公司签协议,管理和待遇各方面与本厂职工一样,然后过两三年转正。这些大厂应该不会坑人,既然这样,直接与本厂签劳动协议为什么不行,其中有什么原因?
助理工程师, 积分 282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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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两三年以后你还在不在公司啊,如果直接和厂子签,交纳保险公积金是按国企算的,劳务派遣可以按最低标准走,你说那个合适,主要是降低用工成本
另外,还有一看不合适,除名方便,不会去找总部。&
试用期员工, 积分 1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7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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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楼上说得对
正式员工, 积分 556, 距离下一级还需 444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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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司重要财产要随时抛弃
试用期员工, 积分 13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6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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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不对啊,五险一金都是一样扣,就差个企业年金,不过转正以后要给户口,这个比较蛋疼
助理工程师, 积分 26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389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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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是因为有个坑爹的规定,那就是企业工资总额有个限制的,不信你去查
试用期员工, 积分 3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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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两三年以后你还在不在公司啊,如果直接和厂子签,交纳保险公积金是按国企算的,劳务派遣可以按最低标 ...
hr说的是和本厂一样,江南这样的船厂应该不会和我们玩这样的手段吧
试用期员工, 积分 3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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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司重要财产要随时抛弃
我去,你说的我好忐忑……
试用期员工, 积分 32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7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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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heng 发表于
NO,是因为有个坑爹的规定,那就是企业工资总额有个限制的,不信你去查
以前去外高桥实习的时候,那里的人事主管跟我们说好像企业是为了避税
试用期员工, 积分 10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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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可以有回扣。。
正式员工, 积分 896, 距离下一级还需 104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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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去外高桥实习的时候,那里的人事主管跟我们说好像企业是为了避税
[url=][/url]小心国家让你补税,再来个偷税漏税帽子扣你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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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懂个毛
微软劳务派遣工:可怜连裁员名单都没资格上
7:29:06来源:腾讯科技作者:小贝责编:刀马 评论:28
微软周四宣布裁员1.8万人,约占全球员工总数的15%,这将是公司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裁员,但这个举措对微软公司和就业市场的影响远不止这1.8万人。
除了这些核心裁员之外,微软还计划大幅降低对派遣劳工的依赖,也就是大量的为微软项目和产品工作的经销人员和合同工,他们并非由微软直接雇佣,而是由第三方安置公司和咨询公司雇佣。
在微软内部,这些员工佩戴着“橙色徽章”,而微软直接雇佣的员工佩戴的是蓝色徽章。他们有时被称作微软的“影子劳动力”,因为他们并不出现在微软的正式员工名单上。
微软并没有透露有多少派遣劳工会受到影响,但可以肯定的是,微软宣布裁员1.8万人并没有包括派遣劳工在内。微软首席运营官凯文·特纳(Kevin Turner)在致公司销售和营销团队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该团队内部将“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减少对派遣劳动力的依赖”。
微软内部的消息人士透露,其实在周四宣布裁员之前,微软就已经开始调整派遣劳工政策,将一些合同工安排在时间更短的项目上,让他们在当前这个季度结束之后重新考虑。
微软CEO萨提亚·纳德拉(Satya Nadella)也在致员工的电子邮件中提到了对派遣员工的影响,他表示这些改变“不仅会影响到微软员工,还会影响到我们的经销人员”,不过他并没有透露详细计划。此次裁员是纳德拉大规模精简微软工程和产品开发团队的举措之一,他希望微软能够更加快速做出市场反应,更加快速地推出新产品。
为了消化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的交易,并调整自身定位以适应未来发展,微软周四宣布计划在今年裁员最多1.8万人。今年4月份完成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的交易后,微软员工总数大约为12.7104万人。预计未来四个季度,微软的离职金及其他支出将会达到11亿美元至1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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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区别的!
助理工程师, 积分 108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12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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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除上海以外其他厂不这样,我感觉是由于上海户口政策及高房价,导致离职率太高,除名方便
试用期员工, 积分 444, 距离下一级还需 56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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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太坑了。。。。。
新报到员工, 积分 35, 距离下一级还需 15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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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正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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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劳务派遣工如何转正劳动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现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的一种形式,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那么,劳务派遣工如何转正呢?劳务派遣工不存在转正一说,劳务派遣工想要成为正式员工的话,需要重新应聘劳动者所在的单位,这和普通的员工是有区别的,除了这个,劳务派遣工和普通员工还有什么区别呢?一、合作单位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合作单位是其他单位;普通员工的合作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二、待遇不同(一)劳动保险正式工劳动保险除了三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还有补充医疗保险。而劳务派遣工的话,从2003年网通成立后因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才开始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9年8月左右开始交纳医疗保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不享受补充医疗。同样作为企业职工,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付出了劳动和心血,不仅在岗时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这种差别直接影响到劳务派遣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以后的收入,综合计算,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收入差别将更大。(二)经济补偿正式工死亡后,享受安葬费、抚恤金等;劳务派遣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三)体检及取暖费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多年来,劳务派遣,没有享受过一次职工体检,没有发放过一次取暖费。 综上,劳务派遣工没有转正一说,它与正式员工在合作单位、福利方面也是有区别的,希望用人单位能应聘优秀的劳务派遣工,让他们成为正式的员工。原文地址:劳务派遣工如何转正劳动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现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很快的一种形式,劳务派遣工越来越多,那么,劳务派遣工如何转正呢?劳务派遣工不存在转正一说,劳务派遣工想要成为正式员工的话,需要重新应聘劳动者所在的单位,这和普通的员工是有区别的,除了这个,劳务派遣工和普通员工还有什么区别呢?一、合作单位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合作单位是其他单位;普通员工的合作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二、待遇不同(一)劳动保险正式工劳动保险除了三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还有补充医疗保险。而劳务派遣工的话,从2003年网通成立后因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才开始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9年8月左右开始交纳医疗保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不享受补充医疗。同样作为企业职工,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付出了劳动和心血,不仅在岗时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这种差别直接影响到劳务派遣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以后的收入,综合计算,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收入差别将更大。(二)经济补偿正式工死亡后,享受安葬费、抚恤金等;劳务派遣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三)体检及取暖费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多年来,劳务派遣,没有享受过一次职工体检,没有发放过一次取暖费。 综上,劳务派遣工没有转正一说,它与正式员工在合作单位、福利方面也是有区别的,希望用人单位能应聘优秀的劳务派遣工,让他们成为正式的员工。
范文二:派遣工流转申请书尊敬的处领导:我于日成为****工程公司的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到今年在建工处工作已满3个年头。根据建工处派遣工流转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我具备流转资格,现申请转为建工处正式员工。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初来建工处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新的领导和同事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建工处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打消了心里的不安与犹豫。 在与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初,我通过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积极的自我施工实践,实际施工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很快适应了建工处施工管理的工作环境,掌握了瓦工作业的整个操作流程和基本质量要求。在这3年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班长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班组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上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经过这3年,我已经能够胜任目前我从事的工种,砌墙、抹灰、混凝土浇注中的振捣、压光我都能干得很好。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施工操作能力。申请人:日
范文三:篇一:劳务派遣转正申请x行转正考试申请尊敬的公司领导:本人xx,xx学历,自2011年1月至今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xxx分行营业部已服务3年,现职为营业部柜员。本人在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认真、勤恳,同时个人工作能力、办事能力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熟悉本职岗位的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与单位的同事相处融洽,并在2012年荣获营业部年度先进个人的荣誉。在业余期间,本人修读了广播电视大学的会计专业相关课程,并顺利毕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和专业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行服务。本人愿意长期为xx银行服务,渴望成为x行的正式员工,和x行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参加转正考试,望领导批准! 此致敬礼!申请人:xx工作单位:xxx分行营业部日篇二:劳务派遣工转正申请派遣工流转申请书尊敬的处领导:我于日成为****工程公司的一名劳务派遣工人,到今年在建工处工作已满3个年头。根据建工处派遣工流转相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我具备流转资格,现申请转为建工处正式员工。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初来建工处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新的领导和同事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建工处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打消了心里的不安与犹豫。 在与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初,我通过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积极的自我施工实践,实际施工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很快适应了建工处施工管理的工作环境,掌握了瓦工作业的整个操作流程和基本质量要求。在这3年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班长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班组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上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经过这3年,我已经能够胜任目前我从事的工种,砌墙、抹灰、混凝土浇注中的振捣、压光我都能干得很好。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施工操作能力。申请人:日篇三:劳务派遣转正申请关于某某转正的申请尊敬的xxxxxxxxxxxx公司领导:本人某某,自2006年7月至今作为外聘员工在xxxxxxxxxxxx公司已服务2年多,xx学历,现职为某部门秘书岗文员,主要从事某部门内的文秘工作(本人的特长:打字速度90字/分钟,熟悉office软件,熟悉四航局oa系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 协助某领导处理什么工作;(2) 负责某部门合同评审工作;(3) 负责某部门的文秘工作;(4) 负责某部门后勤的日常事务;(5) 参与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6) 所领导交代的其它临时任务。本人在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认真、勤恳,同时个人工作能力、办事能力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熟悉本职岗位的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与研究院以及局机关的同事相处融洽,人际关系好。在业余期间,本人修读了某某学院的会计专业和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课程,考取驾驶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通过实践,以及各种培训渠道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和专业业务水平,发挥专长,更好地为xxxxxxxxxxxx公司服务。本人愿意长期为xxxxxxxxxxxx公司服务,渴望成为xxxxxxxxxxxx公司的正式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转正,望公司领导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
范文四:国企用工热衷劳务派遣 劳务工干十年仍是临时工劳务工主体化 工种岗位主业化 派遣主动化劳务派遣乱象纷呈 用工突破法律界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从兴起到壮大,满足了国企以及事业机关单位减员增效的改制需要。《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鄂渝粤冀等地采访发现,劳务派遣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近两年也出现一些乱象:企业劳务工占比过大,呈现主体化;工种岗位呈现主业化、基础化;用人单位突破法律法规界限派遣主动化等问题。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劳务工的数量庞大,全国目前约有2700万劳务派遣工。有关专家认为,劳务派遣从一种临时性的用工成为当下固定化、常态化的用工,但劳务派遣工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各种合法权益保障都在现实中“打了折扣”。年轻人是劳务工主体,维权意识较强。另外,劳务派遣工行业基础性工种,多、强度大,如果他们的利益长期得不到满足,将对社会稳定形成隐患。“派遣泛滥”现象普遍目前,“派遣泛滥”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重庆市某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刘兴春(化名)告诉记者:“现在有很多公司或事业单位利用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等原因,招收大学生劳务工。我所在单位的劳务工人数现在已占单位总人数的2/3。”河北唐山市总工会去年11月对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做过一个调查,其中大多数受调查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超过30%,有的甚至达到80%。中石化唐山分公司现有正式工仅600人,劳务派遣工1193人,劳务派遣工已达职工总数的2倍。移动唐山分公司有劳务派遣工1612人,占职工总数的80%。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成了企业的主体人员。另据广州市委研究室和广州市总工会联合调查,2008年以后,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使用派遣工大幅度增加,如广船集团有派遣工7700人,占职工总数的55%;广药集团有派遣工6319人,占42.4%;珠江钢琴集团有派遣工1403人,占49%;中国移动广州公司有派遣工27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72%等。劳务派遣用工突破法律界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有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都突破了这“三性”的界限,劳务派遣的工种大多是主营业务、行业基础性业务。记者调查发现,石化行业、钢铁行业、电力行业等一线主要业务的劳动者大多数都是劳务派遣工。唐山市总工会抽查的16家企业中,除3家医院保安、清洁工为辅助工用工外,其余13家的劳务派遣工均为主业工种。重庆某建筑企业农民工庞克华打工快10年了,2008年开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又在公司安排下与一家劳务企业签订派遣合同,依然是在同一个公司,干同一份工作“我在国企干了十年,做的都是建筑工,但是一直都是临时工,比正式的建筑工待遇差远了。”庞克华说。湖北省总工会去年对部分企业做的调查也显示,当前的劳务派遣的岗位和工种大多都不符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相反多数都是主要业务、基础业务,并且岗位和工种都要求长期性和稳定性。记者调查还发现,不少企业都是“积极主动地进行劳务派遣”,这种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企业突破法律界限,钻政策漏洞,千方百计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来解决一线业务的用工。根据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但是在调查中,不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将用人和管人形式上分开,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记者调查中发现,部分钢铁、石化等大型国企都有自己的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公司在工商注册中基本上都回避了“劳务派遣”业务,而登记为“就业咨询”“人才信息”“职业指导”“人才培训”等内容,实际上这些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就是为上级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湖北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调研员王臻良说,大型国企的这种做法,实际打了政策“擦边球”,既可以规避人力市场的监管,又达到了方便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目的。记者调查中还发现,用人单位通过让工人与不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变相延长劳务派遣时间,规避法律监管,让长期为其工作的劳务工维持身份不变。然而,现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连续签订两个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转为正式工。在湖北省人社厅与工商局去年联合做的一项调查中,4787家用人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其中绝大多数协议期限在2年以下,少数签订了2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协议。武汉起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劳务派遣的饶猛告诉记者:“2年以下的协议主要是企业要求的,大多是一年一签。”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将原来的正式工解雇后再转成派遣工,有的企业实行“反向派遣”,自己招聘工人后,把档案交给派遣公司办理派遣用工手续,而派遣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但是“只见名不见人”。饶猛说,劳务派遣公司最喜欢这种方式,因为不废丝毫麻烦,就可以收到服务费。同工不同酬 劳务工权益难保障来自湖北、重庆以及北京等地的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做不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不少劳务派遣工都反映,他们和身边的同事做一样的活,干得多些,拿得却比别人少得多。大学毕业后,马艳和孙丽同时进入重庆某通讯公司从事营销工作。孙丽是与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正式工;而马艳是与主公司下属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成了“劳务工”。从进公司的第一天起,两人在公司境遇迥然不同:孙丽的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而马艳只有1200元。发年终奖时,工作业绩更好的马艳只象征性地领到千把块钱,孙丽却领到了1万多元。不仅如此,孙丽还享受了各种高福利,如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还有1万多元的房屋补贴,而马艳却都没有。除了收入上的差距,《经济参考报》记者还调查发现,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按当地最低标准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只为派遣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在异地劳务派遣过程中,许多劳务派遣单位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缴费,而故意选择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偏低的地区注册并缴费。马艳告诉记者:“工资都比正式工低那么多,保险的缴费额度自然比人家低得多了。”据知情人透露,为了招揽业务,有些劳务派遣单位肆意压低服务价格,甚至用回扣和送现金的方式讨好用工单位。有的与用工单位联手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为用工单位降低用工成本。同工不同酬以及保障水平低,使得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少劳务派遣公司违反规定,在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之后,就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范文五:国企用工热衷劳务派遣 劳务工干十年仍是临时工劳务工主体化 工种岗位主业化 派遣主动化劳务派遣乱象纷呈 用工突破法律界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从兴起到壮大,满足了国企以及事业机关单位减员增效的改制需要。《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鄂渝粤冀等地采访发现,劳务派遣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近两年也出现一些乱象:企业劳务工占比过大,呈现主体化;工种岗位呈现主业化、基础化;用人单位突破法律法规界限派遣主动化等问题。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目前劳务工的数量庞大,全国目前约有2700万劳务派遣工。有关专家认为,劳务派遣从一种临时性的用工成为当下固定化、常态化的用工,但劳务派遣工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普遍偏低,各种合法权益保障都在现实中“打了折扣”。年轻人是劳务工主体,维权意识较强。另外,劳务派遣工行业基础性工种,多、强度大,如果他们的利益长期得不到满足,将对社会稳定形成隐患。“派遣泛滥”现象普遍目前,“派遣泛滥”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重庆市某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刘兴春(化名)告诉记者:“现在有很多公司或事业单位利用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等原因,招收大学生劳务工。我所在单位的劳务工人数现在已占单位总人数的2/3。”河北唐山市总工会去年11月对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做过一个调查,其中大多数受调查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超过30%,有的甚至达到80%。中石化唐山分公司现有正式工仅600人,劳务派遣工1193人,劳务派遣工已达职工总数的2倍。移动唐山分公司有劳务派遣工1612人,占职工总数的80%。劳务派遣的“临时工”成了企业的主体人员。另据广州市委研究室和广州市总工会联合调查,2008年以后,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使用派遣工大幅度增加,如广船集团有派遣工7700人,占职工总数的55%;广药集团有派遣工6319人,占42.4%;珠江钢琴集团有派遣工1403人,占49%;中国移动广州公司有派遣工27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72%等。劳务派遣用工突破法律界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有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都突破了这“三性”的界限,劳务派遣的工种大多是主营业务、行业基础性业务。记者调查发现,石化行业、钢铁行业、电力行业等一线主要业务的劳动者大多数都是劳务派遣工。唐山市总工会抽查的16家企业中,除3家医院保安、清洁工为辅助工用工外,其余13家的劳务派遣工均为主业工种。重庆某建筑企业农民工庞克华打工快10年了,2008年开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又在公司安排下与一家劳务企业签订派遣合同,依然是在同一个公司,干同一份工作“我在国企干了十年,做的都是建筑工,但是一直都是临时工,比正式的建筑工待遇差远了。”庞克华说。湖北省总工会去年对部分企业做的调查也显示,当前的劳务派遣的岗位和工种大多都不符合“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相反多数都是主要业务、基础业务,并且岗位和工种都要求长期性和稳定性。记者调查还发现,不少企业都是“积极主动地进行劳务派遣”,这种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企业突破法律界限,钻政策漏洞,千方百计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来解决一线业务的用工。根据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但是在调查中,不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将用人和管人形式上分开,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记者调查中发现,部分钢铁、石化等大型国企都有自己的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公司在工商注册中基本上都回避了“劳务派遣”业务,而登记为“就业咨询”“人才信息”“职业指导”“人才培训”等内容,实际上这些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就是为上级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湖北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调研员王臻良说,大型国企的这种做法,实际打了政策“擦边球”,既可以规避人力市场的监管,又达到了方便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目的。记者调查中还发现,用人单位通过让工人与不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变相延长劳务派遣时间,规避法律监管,让长期为其工作的劳务工维持身份不变。然而,现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连续签订两个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转为正式工。在湖北省人社厅与工商局去年联合做的一项调查中,4787家用人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其中绝大多数协议期限在2年以下,少数签订了2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协议。武汉起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劳务派遣的饶猛告诉记者:“2年以下的协议主要是企业要求的,大多是一年一签。”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将原来的正式工解雇后再转成派遣工,有的企业实行“反向派遣”,自己招聘工人后,把档案交给派遣公司办理派遣用工手续,而派遣公司从中收取服务费,但是“只见名不见人”。饶猛说,劳务派遣公司最喜欢这种方式,因为不废丝毫麻烦,就可以收到服务费。同工不同酬 劳务工权益难保障来自湖北、重庆以及北京等地的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做不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不少劳务派遣工都反映,他们和身边的同事做一样的活,干得多些,拿得却比别人少得多。大学毕业后,马艳和孙丽同时进入重庆某通讯公司从事营销工作。孙丽是与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正式工;而马艳是与主公司下属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成了“劳务工”。从进公司的第一天起,两人在公司境遇迥然不同:孙丽的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而马艳只有1200元。发年终奖时,工作业绩更好的马艳只象征性地领到千把块钱,孙丽却领到了1万多元。不仅如此,孙丽还享受了各种高福利,如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还有1万多元的房屋补贴,而马艳却都没有。除了收入上的差距,《经济参考报》记者还调查发现,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按当地最低标准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只为派遣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在异地劳务派遣过程中,许多劳务派遣单位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缴费,而故意选择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偏低的地区注册并缴费。马艳告诉记者:“工资都比正式工低那么多,保险的缴费额度自然比人家低得多了。”据知情人透露,为了招揽业务,有些劳务派遣单位肆意压低服务价格,甚至用回扣和送现金的方式讨好用工单位。有的与用工单位联手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为用工单位降低用工成本。同工不同酬以及保障水平低,使得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少劳务派遣公司违反规定,在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之后,就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以逃避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范文六:派遣工如何转正参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一)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我行员工义务和职位职责;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能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绩效表现良好;4、无不良从业记录,且近两年内没有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二)岗位条件:按照总行统一要求,参聘人员在符合第(一)条“基本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自身岗位类别下的“岗位条件”要求。具体如下:1、经营管理类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1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下同)。2、专业技术类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2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3、柜员/业务员/派驻业务经理(助理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柜员岗位在2009年度星级柜员评定中,应获得三星级及以上柜员称号。4、其他业务类技能操作类岗位(不含驾驶员、安保员、事务员等),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2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三)技能要求:参聘人员应在全辖统一组织的2009年技能测评和星级柜员评定中达到一定标准:现职储蓄业务岗位人员应达到大机版三级能手水平,现职对公业务会计岗位人员应达到计算器三级能手水平,现职对公业务出纳岗位人员应达到点钞三级能手水平,现职文员岗位人员应达到中文录入三级能手水平,其他岗位人员应至少达到一项三级能手水平。(四)其他符合第(一)条“基本条件”的派遣员工,近三年绩效考核成绩均在B及以上、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以参加选聘:1、近三年内曾获得过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省级、总行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大(佳、名)杰出青年”称号;2、近三年内曾获得过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称号;3、在我行业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者。四、选聘程序及规则(一)制定方案与印发根据总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选聘实施方案,并报请省行党委审议通过后印发全辖,同时报备总行。(二)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方案的“申报条件”要求的派遣员工,可通过填写并提交《辽宁省分行第三次优秀派遣员工选聘申报表》的形式申报。各行选聘分小组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对于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汇总报送省行选聘工作办公室。各行上报的申报人员资格由省行选聘办公室复审,经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备总行。(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阶段共分为三个环节。具体包括笔试、业务技能测评、素质测评与专项考核等。1、笔试本次笔试继续沿用总行组织的“全辖统一笔试”的模式。笔试内容设置“综合素质”和“银行业务知识”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其中,“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资料;“银行业务知识”主要考察银行综合业务、员工行为规范、岗位合规制度、文明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可参考的相关书籍资料包括《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员工守则》、《合规测试题目手册》、《柜台文明优质服务手册》等。笔试总成绩 = 综合素质×40% + 银行业务知识×60%。入围分数线的确定:按照总行要求,入围分数线以全国统一笔试实际参试人员总成绩大排名前70%为最低标准。达到该标准的参聘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2、业务技能测评本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业务技能水平,以 2009年度全辖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评结果及员工获得的星级柜员称号为依据。以上结果均由员工所在行选聘分小组提供,省行选聘办公室审核并应用。3、素质测评与专项考核本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通过员工的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服务年限、最高学历、所获荣誉、从业资格等要素进行考察。各要素由员工所在行选聘分小组提供,省行选聘办公室审核并应用。此外,对于曾为我行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由所在行提出对其进行突出贡献专项考核,并提请省行选聘办公室审议及应用。(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笔试分×40% + 岗位分×15% + 绩效分×15% + 服务年限分×5% + 技术技能分×15% + 学历分×5% + 荣誉分×5% + 特别加分(外加分值)。计算中,总分及各分项分数统一采用百分制,并遵循以下计分规则:1、笔试分:直接引用全辖统一笔试结果。2、岗位分:现任专业技术类及技能操作类岗位人员计70分。对于现任经营管理类岗位人员,该类岗位任职5年以下的加20分,任职5年及以上的加30分。3、绩效分:以参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三年均为B者,计55分;每获得一个B+,加5分;每获得一个A,加10分;每获得一个A+,加15分。4、服务年限分:赋予每名参聘人员基本分40分。在我行连续工作5年及以下的计40分,每增加一年加4分,满分100分。5、技术技能分:直接引用2009年度全辖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评结果及星级柜员评选结果。获得一级能手计80分,二级能手计60分,三级能手计40分(因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参加技能测评的,视同为三级能手);获得五星级柜员称号计100分,四星级柜员称号计80分,三星级柜员称号计50分。以上计分以该年度取得的单门最高成绩为准,不重复计分。6、学历分:获得大专学历证书的,计50分;获得本科学历证书的,计70分;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计80分。其中所获学历为全日制的,在原分数基础上再加20分。7、荣誉分:赋予每名参聘人员基本分60分。近三年获得省行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大(佳、名)杰出青年”称号者加20分;获得省级、总行级的以上荣誉者加30分;获得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的以上荣誉者加40分;获得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者加40分。以所获最高荣誉计分,不重复计分。8、特别加分:对于获得CFP、CFA、CPA、ACCA、FRM、律师资格任一或多个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给予2分的加分;对于曾为我行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参聘人员,经省行选聘领导小组审核,行党委研究同意的,可给予不超过5分的适当加分。以上加分项以最高分数为准,不重复计分。(五)确定人选并报送总行本次拟聘人数将由省行党委在我行最高选聘比例(9%)范围内确定。如我行入围“综合评分”阶段人数小于以9%的选聘比例计算的拟聘人数1.5倍的,最高选聘比例将调整至可以满足拟聘人数不超过入围“综合评分”阶段人数2/3的要求。 拟聘人选名单将严格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确定。省行选聘办公室按全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拟定拟聘人选,经省行党委审核后,报总行审批。(六)公示将经总行批准的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全辖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对员工提出异议的人选,由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核实,并另行上报总行审批。(七)办理转正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总行另行审核无问题的,我行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等管理政策,参照总行及省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其他要求及说明(一)各支分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选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开、透明、严肃的工作纪律。派遣员工如有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绩效考核结果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应取消该员工三年内参加选聘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应解除派遣关系;参与选聘工作的机构或员工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要追究各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二)选聘过程中凡涉及参聘人员学历、执业资格、所获荣誉、任职经历等考核项目的,均须以员工本人和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申报资料及相关证书、文件为依据。任何机构开具的文字性说明、证明等均不予采用。(三)本方案中部分口径说明1、岗位分类。根据《中国银行职位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职位名称表》,本方案提及的“经营管理类岗位”包括各级分支行行长、副行长以及内设部门主任、副主任,分理处、储蓄所主任、副主任;“专业技术类岗位”包括高级(高级经理)、中级(经理)、初级(助理经理)各类专业技术职位;“其他业务类技能操作类岗位”主要包括从事各类业务辅助工作的助理、文员、技术员、档案员等(不含驾驶员、安保员、事务员)。2、时间。方案中凡涉及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年限、任职时间、学历获取时间(发证日期)、资格认证时间等时间、年限的认定及计算,均截止到日。3、绩效考核。近三年绩效考核成绩是指07、08、09三年绩效考核成绩。员工尚未入行或入行工作后因各种原因没有绩效考核成绩的,可视同为B掌握。4、学历。以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为准,中央党校学历按国家规定执行,省级党校学历应以地方明确公布的规定为准,员工报名时所属机构应注意核查。派遣工如何转正参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一)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我行员工义务和职位职责;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能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绩效表现良好;4、无不良从业记录,且近两年内没有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二)岗位条件:按照总行统一要求,参聘人员在符合第(一)条“基本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自身岗位类别下的“岗位条件”要求。具体如下:1、经营管理类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1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下同)。2、专业技术类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2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3、柜员/业务员/派驻业务经理(助理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柜员岗位在2009年度星级柜员评定中,应获得三星级及以上柜员称号。4、其他业务类技能操作类岗位(不含驾驶员、安保员、事务员等),应同时满足以下:(1)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2)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或A+;(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2次为A或A+;——近三年内,获得省行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已获得CFA、CFP、CPA、ACCA、FRM、律师资格。(三)技能要求:参聘人员应在全辖统一组织的2009年技能测评和星级柜员评定中达到一定标准:现职储蓄业务岗位人员应达到大机版三级能手水平,现职对公业务会计岗位人员应达到计算器三级能手水平,现职对公业务出纳岗位人员应达到点钞三级能手水平,现职文员岗位人员应达到中文录入三级能手水平,其他岗位人员应至少达到一项三级能手水平。(四)其他符合第(一)条“基本条件”的派遣员工,近三年绩效考核成绩均在B及以上、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以参加选聘:1、近三年内曾获得过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省级、总行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大(佳、名)杰出青年”称号;2、近三年内曾获得过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称号;3、在我行业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者。四、选聘程序及规则(一)制定方案与印发根据总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选聘实施方案,并报请省行党委审议通过后印发全辖,同时报备总行。(二)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方案的“申报条件”要求的派遣员工,可通过填写并提交《辽宁省分行第三次优秀派遣员工选聘申报表》的形式申报。各行选聘分小组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对于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汇总报送省行选聘工作办公室。各行上报的申报人员资格由省行选聘办公室复审,经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备总行。(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阶段共分为三个环节。具体包括笔试、业务技能测评、素质测评与专项考核等。1、笔试本次笔试继续沿用总行组织的“全辖统一笔试”的模式。笔试内容设置“综合素质”和“银行业务知识”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其中,“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资料;“银行业务知识”主要考察银行综合业务、员工行为规范、岗位合规制度、文明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可参考的相关书籍资料包括《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员工守则》、《合规测试题目手册》、《柜台文明优质服务手册》等。笔试总成绩 = 综合素质×40% + 银行业务知识×60%。入围分数线的确定:按照总行要求,入围分数线以全国统一笔试实际参试人员总成绩大排名前70%为最低标准。达到该标准的参聘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2、业务技能测评本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业务技能水平,以 2009年度全辖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评结果及员工获得的星级柜员称号为依据。以上结果均由员工所在行选聘分小组提供,省行选聘办公室审核并应用。3、素质测评与专项考核本环节主要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通过员工的任职岗位、绩效考核、服务年限、最高学历、所获荣誉、从业资格等要素进行考察。各要素由员工所在行选聘分小组提供,省行选聘办公室审核并应用。此外,对于曾为我行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由所在行提出对其进行突出贡献专项考核,并提请省行选聘办公室审议及应用。(四)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笔试分×40% + 岗位分×15% + 绩效分×15% + 服务年限分×5% + 技术技能分×15% + 学历分×5% + 荣誉分×5% + 特别加分(外加分值)。计算中,总分及各分项分数统一采用百分制,并遵循以下计分规则:1、笔试分:直接引用全辖统一笔试结果。2、岗位分:现任专业技术类及技能操作类岗位人员计70分。对于现任经营管理类岗位人员,该类岗位任职5年以下的加20分,任职5年及以上的加30分。3、绩效分:以参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三年均为B者,计55分;每获得一个B+,加5分;每获得一个A,加10分;每获得一个A+,加15分。4、服务年限分:赋予每名参聘人员基本分40分。在我行连续工作5年及以下的计40分,每增加一年加4分,满分100分。5、技术技能分:直接引用2009年度全辖统一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评结果及星级柜员评选结果。获得一级能手计80分,二级能手计60分,三级能手计40分(因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参加技能测评的,视同为三级能手);获得五星级柜员称号计100分,四星级柜员称号计80分,三星级柜员称号计50分。以上计分以该年度取得的单门最高成绩为准,不重复计分。6、学历分:获得大专学历证书的,计50分;获得本科学历证书的,计70分;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计80分。其中所获学历为全日制的,在原分数基础上再加20分。7、荣誉分:赋予每名参聘人员基本分60分。近三年获得省行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大(佳、名)杰出青年”称号者加20分;获得省级、总行级的以上荣誉者加30分;获得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的以上荣誉者加40分;获得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者加40分。以所获最高荣誉计分,不重复计分。8、特别加分:对于获得CFP、CFA、CPA、ACCA、FRM、律师资格任一或多个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给予2分的加分;对于曾为我行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参聘人员,经省行选聘领导小组审核,行党委研究同意的,可给予不超过5分的适当加分。以上加分项以最高分数为准,不重复计分。(五)确定人选并报送总行本次拟聘人数将由省行党委在我行最高选聘比例(9%)范围内确定。如我行入围“综合评分”阶段人数小于以9%的选聘比例计算的拟聘人数1.5倍的,最高选聘比例将调整至可以满足拟聘人数不超过入围“综合评分”阶段人数2/3的要求。 拟聘人选名单将严格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确定。省行选聘办公室按全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拟定拟聘人选,经省行党委审核后,报总行审批。(六)公示将经总行批准的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全辖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对员工提出异议的人选,由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核实,并另行上报总行审批。(七)办理转正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总行另行审核无问题的,我行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等管理政策,参照总行及省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其他要求及说明(一)各支分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选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公开、透明、严肃的工作纪律。派遣员工如有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绩效考核结果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应取消该员工三年内参加选聘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应解除派遣关系;参与选聘工作的机构或员工如有徇私舞弊的情况,要追究各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二)选聘过程中凡涉及参聘人员学历、执业资格、所获荣誉、任职经历等考核项目的,均须以员工本人和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申报资料及相关证书、文件为依据。任何机构开具的文字性说明、证明等均不予采用。(三)本方案中部分口径说明1、岗位分类。根据《中国银行职位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职位名称表》,本方案提及的“经营管理类岗位”包括各级分支行行长、副行长以及内设部门主任、副主任,分理处、储蓄所主任、副主任;“专业技术类岗位”包括高级(高级经理)、中级(经理)、初级(助理经理)各类专业技术职位;“其他业务类技能操作类岗位”主要包括从事各类业务辅助工作的助理、文员、技术员、档案员等(不含驾驶员、安保员、事务员)。2、时间。方案中凡涉及参加工作时间、服务年限、任职时间、学历获取时间(发证日期)、资格认证时间等时间、年限的认定及计算,均截止到日。3、绩效考核。近三年绩效考核成绩是指07、08、09三年绩效考核成绩。员工尚未入行或入行工作后因各种原因没有绩效考核成绩的,可视同为B掌握。4、学历。以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为准,中央党校学历按国家规定执行,省级党校学历应以地方明确公布的规定为准,员工报名时所属机构应注意核查。
范文七: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后工龄如何认定?點右邊訂阅●裁判要旨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应予支持。●基本案情日,北京某物业中心向桑某出具《劳动合同意向书》,载明:“北京某物业中心决定将服务公司部分派遣员工调入该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后员工与北京某物业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按员工本人与服务公司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新劳动合同期限。”日,北京某物业中心作为甲方,桑某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工作岗位为炊事;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支付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在职期间的公休假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北京某物业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按月支付桑某工资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日,北京某物业中心、桑某签订《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载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合同期限到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于日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确认,劳动合同法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再存有任何劳动争议。”另查,桑某系外埠农业户口。桑某2005年2月至2009年12月由服务公司派遣至北京某物业中心工作。日,桑某与服务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日起至日止,桑某在该公司从事炊事员工作,并享受带薪年假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劳保福利待遇。日,服务公司作为甲方,桑某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执行劳务派遣任务,在用人单位担任警卫工作,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日,双方再次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日至日;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桑某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307.14元,并已享受2010年、2011年带薪年休假各5天。●裁判结果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桑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614.28元,驳回桑某其他仲裁申请。一审判决:一、北京某物业中心给付桑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四千六百一十四元二角八分;二、驳回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北京某物业中心给付桑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九千二百二十八元五角六分。●专家评析一审裁判理由:劳动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关于桑某要求支付1995年至日期间的各项主张,根据桑某提供的证据,此期间其与服务公司存有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桑某主张该期间与北京某物业中心存有劳动关系,缺乏证据,难以采信。对桑某该期间的各项主张,不予支持。关于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因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且北京某物业中心在期满前已经向桑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表明该合同关系自然终止。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鉴于北京某物业中心同意给付桑某二个月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予准许。关于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补缴1995年1月至2011年7月未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赔偿金的主张,如前所述,桑某主张日前的赔偿金,缺乏证据,不予支持。桑某与北京某物业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北京某物业中心已经按期为桑某缴纳了养老保险金,故对桑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关于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1995年1月至2011年未休带薪年假补偿金的问题,如前所述,桑某的该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桑某主张的2010年未享受带薪年假补偿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桑某主张其1995年参加工作,未提供证据,难以采信。鉴于桑某于2005年2月与服务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累计工作不满10年,其应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且桑某在北京某物业中心工作期间已经享受了带薪年休假,故对桑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补缴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社会保险金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桑某要求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2011年年终奖金的主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二审裁判理由:根据查明的事实,桑某与北京某物业中心于2010年1月签订期限于日止的劳动合同。日,北京某物业中心书面通知桑某双方的劳动关系于日终止,桑某已在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表示同意。桑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应当承担签署《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律后果,对于其主张因自己没有文化不明确知晓签字的法律后果,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难以采纳。据此,本院认定北京某物业中心与桑某的劳动合同系到期终止。桑某主张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应予支持。北京某物业中心与桑某签订劳动合同前,桑某与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并由服务公司派遣至北京某物业中心工作。北京某物业中心与桑某签订劳动合同后,桑某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故北京某物业中心与桑某终止劳动关系在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时,桑某请求将其在服务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北京某物业中心的工作年限,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日起施行,北京某物业中心应支付桑某2008年1月1日至日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228.56元,原审判决对此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北京某物业中心提供证据证明其公司已经为桑某缴纳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用,故桑某请求北京某物业中心支付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的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2010年1月之前,桑某系与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于此间养老保险问题,桑某可另行主张,其要求本案一并处理,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范文八:炼化公司首批劳务派遣转正代表表态发言延安炼油厂 张 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延安炼油厂消防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张勇。今天,有幸作为炼化公司首批劳务派遣转正人员代表进行表态发言,我倍感荣幸。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参加劳务派遣的同事们,向炼化公司及我厂各级领导一直以来的关怀和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鞠躬)在从事消防工作的十多年里,我立足本职岗位,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勇敢参加抢险救援,连续多年被评为厂级先进工作者,在各项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并在集团公司首届消防技能大比武中获得单项第一名的成绩。我自认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职工应该做的工作,但是,却为自己迎来了转正的机会。所以,我要对我的同事们说的是,劳务派遣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职业选择,在提高我们的职业技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转签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后,为我们迎来了转为合同制在册员工的宝贵机会。这对我们临时工和聘用工朋友来说,可以说是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和事业的另一个崭新起点。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为此,我们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态度,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的延长石油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二是立足本职岗位,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作风,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做好表率。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好各项职责,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志们,人生到处都是舞台,人人都可以成才!我相信全体劳务派遣人员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不断开拓,不断进取,为充实我们自己的人生,也为炼化公司这个大家庭的美好未来,贡献我们的光和热!谢谢大家!
范文九: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劳务派遣人员选聘为 正式员工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编号REV. 版次ANBE-HRM-027Status Prepared Reviewer Approver Modification-Observation 状态CFCDate 日期编写张建元审查吕承友批准孟凡强修改原因第一次颁布执行李明奎本文件含有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专有知识产权,非经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授权不 得将其中任何部分转移和泄露给第三方。This document contains intelligent property of National Bio Energy Co., Ltd., any portion of that shall not be transferred or divulged to the third party without written warrant of the corporation.阅读详情:修改记录页 版次A日期章节全部页 码全部修改范围及依据第一次印发阅读详情:目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文件体系 6. 记录 7. 附件录阅读详情:1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 集团公司决定对目前在各项目公司工作且表现优异的劳务派遣人员定期进行选 拔、招聘,并录用为项目公司正式员工。为规范选拔招聘及录用工作,明确选拔 招聘标准,规范招聘流程,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在岗劳务派遣人员。 3 3.1 定义 分公司, 是指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华东分公司、华中分公司和东北分公司等四家分公司。 3.2 3.3 3.4 项目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正式员工,是指与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正式备案、由专业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 派遣与该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的员工到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 4 4.1 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开展选拔录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 4.1.1 负责制定并修改选拔录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相 关管理办法或制度。 4.1.2 负责审核分公司上报的选拔录用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方案 及推荐拟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推荐材料,牵头组织考试、面试,提出录用意见 提交总裁办公会议或领导会签审批。 4.1.3 下发录用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录用通知。 4.2 分公司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下, 配合组织实施录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工作。 4.2.1 审核所属项目公司报送的选拔推荐方案, 汇总审核通过的方案并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阅读详情:4.2.2 初审所属项目公司推荐拟录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推荐材料, 并负责汇 总其基本信息情况,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组织对项目公司推荐拟录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笔试和面试。 4.3 项目公司是开展选拔录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 4.3.1 根据本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本单位选拔推荐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公 开选拔方案或办法,并报分公司审核。 4.3.2 根据通过审核的选拔方案或办法, 开展录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为 正式员工的公开选拔工作,根据选拔结果形成推荐材料报分公司。 4.3.3 根据下发录用通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5 5.1 文件体系 选拔录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原则5.1.1 坚持选拔优秀人才、实干人员的原则。 5.1.2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5.1.3 属地化原则,最终录用单位仍为推荐单位。 5.2 选拔条件5.2.1 岗位限制条件 5.2.1.1 生产部副值、巡检、化学运行类以及检修类一般岗位可选拔录用本 单位劳务派遣人员。 5.2.1.2 燃料供应部料场管理、设备管理、收储站站长、质检员、计量员、 计划统计、结算员岗位可选拔录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 5.2.1.3 燃料质检部质检管理、质检员、化验员岗位可选拔录用本单位劳务 派遣人员。 5.2.1.4 综合部及财务部所有岗位不得选拔劳务派遣人员担任。 5.2.2 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 5.2.2.1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须在本单位工作满 1 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选 拔推荐。 5.2.2.2 中等专科学历者(中专以及技校等可视为中专学历者) ,须在本单 位工作满 2 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选拔推荐。阅读详情:5.2.2.3 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对于特别优秀的,须所在项目 公司提供书面推荐报告材料,详细说明其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及突出业绩;同时 在本单位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选拔推荐。 5.2.3 专业条件 5.2.3.1 生产运行类岗位要求学习专业原则上需对口; 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 书或上岗资格证书者优先。 5.2.3.2 生产检修类及燃料类岗位要求学习专业可以相关。 5.2.4 其他条件 5.2.4.1 参加选拔推荐人员年龄原则上需在 40 周岁及以下。 5.2.4.2 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推荐岗位工作需要。 5.2.4.3 专业不对口或高中及以下学历者, 必须参加专业笔试或实际操作测 试并及格。 5.3 选拔招聘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时间安排5.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公司推荐材料, 每年 5 月份分区域开 展一次招聘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 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 据工作安排确定。 5.3.2 项目公司须在每年 4 月底完成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分公司,经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5.4 选拔聘用项目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流程5.4.1 项目公司选拔推荐人选 5.4.1.1 项目公司制定公开选拔方案或办法,报分公司审核。 5.4.1.2 根据审核通过的方案或办法, 选拔出本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劳务派 遣人员,形成公示文件并在本单位内公示至少 7 天。 5.4.1.3 公示无异议者,形成推荐材料(见附件 1、附件 2)上报,推荐参 加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 分公司配合实施的录用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为正 式员工的笔试和面试。 5.4.2 组织笔试、面试 5.4.2.1 根据符合选拔条件及推荐程序的推荐人员情况,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部会同分公司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并下发笔试、面试通知。阅读详情:5.4.2.2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专业部门和分公司组成笔试、 面试小 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笔试合格后组织面试,形成考评结果,报集团公司总裁办 公会或领导审批。 5.4.2.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议纪要或审批结果, 下发正式 录用通知。 5.4.3 通知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5.4.3.1 项目公司根据录用通知,通知录用人员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根据 《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签订劳动合同及《入 职承诺》《离职协议》等相关协议。 、 5.4.3.2 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的各类薪酬待遇的起始时间及入职、 工龄等起始 时间均为报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5.5 其他5.5.1 项目公司制定的选拔方案或办法、形成的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形 成的推荐材料及相关录用通知的复印件需存档备查。 5.5.2 项目公司须及时总结经验, 修改完善选拔方案或办法以及本单位的 选拔程序,以供下一年更好地选拔人员。 5.6 附则5.6.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6.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6 7 7.1 7.2 7.3 记录 附件 选聘劳务派遣人员为正式员工的推荐表(内部招聘推荐表) 各单位推荐拟录用为正式员工的劳务派遣人员信息汇总表 劳务派遣人员选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流程图阅读详情:附件 1: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招聘推荐表姓 职 单 名 称 位 性别 评定 时间 民族 出生 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现岗位 籍 联系电话 贯 政治 面貌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特长与 技 能 学历经历(自小学填起) 起止时间 学历程度 院校及系名称学习专业毕 (结、 肄)业主要工作经历(不同岗位分栏填写,不允许存在时间中断) 起止时间(年-月-日) 工作单位 岗位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阅读详情:推荐单位考核选拔评价及公示情况:项目公司推荐意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公司意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填写时间均须准确到月,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名称” , 家庭住址填写为可邮寄地址,籍贯填写为“省份地市县区”如“山东济南章丘” 。 2、学习经历须从小学填起,小学、初中、高中可不填学习专业,其他不允许有空项。 3、工作经历须从第一次参加工作时填起,不允许存在时间中断,如有时间段未从事社 会工作的,请填写时间及未工作原因。阅读详情:附件 2:各单位推荐拟录用为正式员工的劳务派遣人员信息汇总表序 号 1 2 3 4 5 … 项目 名称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家庭 住址 身份证号 学历 专 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现岗位(职务) 推荐岗位 联系方式 备注注:该表报送时为电子版 excel 表。阅读详情:附件 3: 劳务派遣人员选聘为正式员工的工作流程图项目公司分公司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业务部门办公会、领导制定选拔方案 或办法NN审核审核YY选拔人选指导、监督公示NN推荐材料审核、汇总审核、汇总YY参与面试组织面试参与面试面试结果审批通知报到办 理入职手续发录用通知发录用通知Y存档文件存档通知
范文十:关于部分劳务派遣工改签直接用工劳动合同的通知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技能操作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部分劳务派遣工改签直接用工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签范围和条件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限公司引进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改签直接用工的范围。(一)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的(时间统计至日);(二)在技术员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以聘任时间为准);(三)连续4年考核结果均“优秀”的;(四)获得集团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业务能手、首席员工、总经理特别奖或连续三年获得集团公司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业务能手、优秀员工的;(五)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六)参加**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大工种前三名(录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种前两名或连续三年获取名次的;(七)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个人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名的。(八)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二、办理程序(一)个人申请。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张)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二)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填写《录用职工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花名册”、“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报送材料须1人1档,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及内装材料(用A4纸打印,仿宋3号字体)(三)集团公司审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四)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各单位务于**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二)从劳务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关系队伍稳定,敏感性强,各单位要及时传递信息,正确引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稳妥实施。(三)所有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四)本规定于2012年
日起生效;(五)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负责解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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