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 副科那种人才引进,进去就副科,怎么没人去

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委、县人民向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自治区政协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就平罗县实施人才工作情况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近年来,平罗县委、县人民政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狠抓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全县人才总量、人才布局和人才结构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目前,全县总人口29万多人,党政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者1353名,处级干部33名,科级干部606名,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34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的264人,中级职称的1613人。一、人才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做好现有人才稳定、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 (一)从政策上予以倾斜,稳定人才。为了推进了人才战略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我们始终本着以感情留人,以政策留人,以待遇留人,以良好的环境留人的原则,不断加强人才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人才培养、使用、管理的各项政策,为他们施展才能创造了空间。县委、政府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按时足额保证各类人才的工资,对晋升职务的各类人才相应地调增待遇。平罗中学作为全区重点中学,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我们在学校内部增设中教高级职数4名,中教一级职数6名,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待遇。2002年,平罗中学成绩名列全区前列,县委、政府拿出2万元重奖平罗中学教师,充分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改善广大教师的生活、居住条件,我县大力实施教师安居工程,通过采取免征土地出让金和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办法,兴建了一批教职工住宅楼,教师住房比市场同类住房每平米低200─300元,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普遍欢迎。同时,县财政每年拨款70多万元,为全县教师进行免费体检,稳定了教师队伍。县卫生系统为稳定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不断深化职称改革,实行评聘分离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体制,支持和鼓励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人的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实行低职高聘,先后聘任12名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医生,这些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专业带头人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连续五年,每年选送50多人到外地有名望的大学进修,进修费全部由单位支付。对有能力的医生提拨重用,先后有9名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水利部门为中级以上的专业人员配置先进的办公设备,对选派到区市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全额报销。由于县委、政府和全县各部门在使用、培养人才在政策上不断倾斜,及时兑现人才相关待遇,稳定了全县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使他们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适应经济发展需要,重视引进人才。近年来,为了满足县域经济的发展的需要,我县十分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公开招考、聘请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急需各类的高素质人才。自2001年以来,先后公开招考194名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51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公检法工作人员、12名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教育、卫生、畜牧等行业,极大地缓解了部分行业人才缺乏、后继无人的矛盾。同时借鉴、吸收发达地区的做法和经验,高薪引进高科技人才,并为所引进人才在待遇、职称聘评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先后聘请了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研究员蒋代珠、兰州畜牧研究所研究员张东虎为我县农业科技总顾问,专门负责指导我县发展设施蔬菜及畜牧业方面的技术问题。兰州畜牧研究所研究员张东虎指导宝丰镇发展畜牧业中,先后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实施科技改良,不仅解决了宝丰镇发展养殖业中的技术难题,也在全县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为平罗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结合“兴工强县”战略的实施,我县非常重视引进工业领域方面的人才,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从2000年开始,兴平冶金公司面向全区聘用了13名化工、国贸、外语等专业的一流技术人才。所聘用的人才每人补足3万元,解决一套住房,基本月工资达1000元以上,另按实际贡献情况兑现奖金,奖金是企业中最高的。对解决企业重大难题的科技人员,还一次性奖励2万元。为了实现本企业技术人才新老交替,兴平冶金公司每年从本县高考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中挑选6名化工、国际贸易、电力、外语专业特困生为扶持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毕业后回公司工作。水泥厂近几年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有30多人,都在主要技术岗位上工作,大部分都担任了车间主任。吉元冶金公司和宝马冶金公司先后也招聘10多名专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聘任一名高级工程师。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为全县各类工业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提供了人才支撑,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三)注重效果,不断培养人才。我县始终把建设一支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人才队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好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了法律知识、公共必修课、WTO基础知识和新科技发展与展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培训工作。先后有5300多名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了上述不同内容的培训。近年来,共举办农、林、水、牧、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13期,培训人数达858人次;举办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33期,培训人数达3700人次;2003年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班1期。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为建设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我县先后组织开展了现代教育理论、计算机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技能训练等培训工作。先后有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考核,占教师总数的96.7%。县上每年都要开展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水平,同时对全县教师实行了学历教育,要求从2000年─2015年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逐步达到研究生学历,凡提前达到规定学历的教师,优先进行职称的评聘,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县财政支付1/3的学费,优先调入县城工作。二是注重实践锻炼。为培养一批优秀的党政人才队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县委采取上挂下派的方法,去年以来,先后从党政机关选派15名科级后备干部到15个企业担任厂长(经理)助理,从党政机关选派15名副科级干部到区、市机关进行学习锻炼,加大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党政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为加快先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为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我县自2003年开始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为广大科技人员提供实践锻炼的场所,对参加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的科技人员,县上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保留科技人员原职务、待遇、编制不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进行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成绩突出予以重奖,科技特派员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入股投资等相关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合法收入,连续两年考核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可提拨任用等,激励了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创业的热情。两年来选派35名科技特派员,实施创业项目29个,所实施项目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在当地甚至全县范围内起到很大的示范带头作用。(四)创新机制,合理管理使用人才。近年来,我县把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创造性,转#from 本文来自 end#变各类人才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观念作为一条主线,不断探索人才使用管理新机制。先后实行了科级领导干部末位淘汰制、农业技术人员工效挂钩制和中小学校长、教委副主任“饥饿管理法”,在公检法等部门推行了“触电管理法”、县、乡党政群机关实行竞争上岗等人事制度改革。采取年初公开承诺、年中观摩评议、年末全面考核的办法,大大激发了各类人才的工作热情,为各类人才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空间条件,形成了人人抓机遇,个个干实事,齐心协力促发展的氛围。2001年以县农技中心为试点单位,在农技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行“全员竞争上岗,人员优化组合,合理分配,待遇与实绩挂钩”的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双考”、“双推”、“双聘”的办法,鼓励技术干部竞争上岗,达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目的,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在种养园区建设、新技术项目示范推广和服务中引入按岗定酬、绩效挂钩、年度考核末位待岗、职称年度聘任、工资预留等管理制度,调动了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了使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首先对全县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和自治区“三个十”工程项目温棚无公害蔬菜种植科技示范园区的生产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招标,对参与生产经营承包的技术人员,实行身份不变,编制保留,工资待遇不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定人员、定任务、定产量、定效益、定经费”责任制,从而增强了农技人员的责任感,促使他们沉下身子,一心一意地搞好园区建设。2001年以来,全县共新建各类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3个,新建畜牧养殖科技示范园区117个,参与养殖农户3560户,参与园区承包建设的农业技术人员55人。县医院大胆改革人才管理使用办法,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科室,科室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直接与科室的利益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科室负责人有人员聘用权和解聘权、业务经营权、奖惩分配权。对医德医风好,业务技术水平高的尖子人员,大胆起用,委以重任,对患者不满意的医务人员随时待岗或解聘,从而保证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低耗、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五)搭建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我县十分重视人才市场建设工作。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批准设立了人才交流中心,核定编制2名,为各类人才提供服务提供了组织保证。去年以来,为解决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剩余城乡劳动力就业、部分企业用工不足、全县人才劳动力资源浪费和短缺并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我县先后举办了全县人才交流暨劳动力供需洽谈会和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两次洽谈会共有124家用工单位提供就业岗位8588个,有4100多名剩余劳动力、2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了求职应聘,通过供需双方洽谈达成就业意向协议的3200多名,其中大中专毕业生64人。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中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吸引、稳定人才的政策和环境。近年来,大中专毕业生不分配,使一些人才流失,存在后继乏人的现象,还有部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地人才使用激励分配制度的吸引下外流,诸如我县教育系统先后外流骨干教师53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2人,中教一级46人。卫生系统外流9人,其中副高4人,主治5人。(二)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仍然很突出。人才队伍专业结构还不能满足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是高新领域所急需人才极为缺乏,人才的层次结构不尽合理,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实用型人才也十分缺乏,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聚集在机关事业单位,而各类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人才力量十分薄弱,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事业单位的占92%,企业占8%。由于机制问题,人才由机关和事业单位向企业流动乏力,调整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三)人才市场建设工作受经济环境条件的制约,本县无足够的就业岗位吸引人才,存在有场无市和有人才无市场的情况。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三、今后人才工作的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区市党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研究探索,创新人才环境,围绕建设“党政领导干部人才队伍、科技人才队伍、企业家队伍”三个重点,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努力把我县人才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健全机制,创造宽松环境一是优化人才使用的政策环境。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由组织部门牵头总抓,人事、科技、卫生、教育、经贸、农业、文体、水利等部门协作,共同构建吸引人才的“绿色通道”,优质快捷地为引进特殊人才、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人才、现代企业管理人才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家属调动、子女上学、户口迁移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加快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辞职、停薪留职或带薪留职领办、创办技术型经济实体。安排一定数额的研究经费,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中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或搞课题承包。结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搞科技示范、有偿承包。有计划地招考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农业科技园区、工业园区、乡村医院、企业、村(居)委会工作。三是提高专家人才的政治待遇。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听证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专家的智慧和才能。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比如城市规划、农业和工业重大项目建设等,提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注重安排知识功底深、技术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专家、学术带头人进入人大、政协。四是加大投入。设立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基金,用于优秀人才和为平罗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养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加强管理,优化结构一是逐步改善人才队伍的梯次结构。加大中青年人才培养选拔力度,有重点有目的给中青年人压担子、压任务,把他们放在重要岗位上,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从而实现人才队伍的年轻化,逐步解决断层问题。二是注意选拔既有较强专业知识,又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能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继续坚持配好科技副乡(镇)长、科技副村长、科技副厂长(副经理),增强班子活力,达到优势互补。(三)突出重点、注重建设一是建立能上能下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坚持在改革与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培养和选拔干部,以实绩论英雄,以公认论政绩,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考察考核干部,对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提拔重用;对工作打不开局面、群众意见大的干部随时调整或免职,疏通领导干部“下”的渠道。二是建立能聘能解的科技人才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科技人员聘用制,打破科技人员终身聘任和论资排辈的机制,对有真才实干、技术过硬、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以低职高聘;对徒有虚名、业务生疏、不能胜任职称岗位的科技人员予以解聘或高职低聘。积极聘请区内外的科技人员到我县担任科技顾问,从事科研和培训工作,提高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改革分配制度,对科技、教育、卫生等专门人才实行年薪制。建立人才培养基金,把有培养前途的人才有计划地选送到外地专门院校或大企业、大集团培养。三是建立能去能留的企业家队伍管理机制。继续选派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干得好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人在企业任职并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加快培养优秀年轻企业家队伍。对经营出色,做出突出贡献的股改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把人事关系转到主管局,退休后享受国家干部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效益不佳、经营不善、问题较多的股改企业管理人员,经济主管部门建议董事会及时罢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市场经济、金融税收等知识,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待遇,鼓励企业家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工作汇报: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工作报告: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关于印发《桃江县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来源:党务公开办作者:文小凤发布日期:
  桃发〔2011〕9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已经修订的《桃江县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7日
  桃江县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人才立县&战略,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包括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均可按本规定要求引进人才。
  第二章 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优秀人才是指: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国家级和省部级专家;获得地级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二)我县电能、竹木、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旅游开发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急需的具有专业特长和高新技术,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具有一本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才。
  (三)获得与我县产业发展关系紧密、三等奖以上的部、省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科技成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我县急需的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3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五)携高新技术来我县创办、合办、领办、租赁高新技术企业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我县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
  第五条 凡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用人单位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要尽可能地吸纳、引进。
  第六条 引进我县急需、紧缺的人才计划,由各用人单位在年前申报,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制定年度具体计划,报县编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后实施。优秀人才的认定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
  第三章 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考试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报县编委同意后,可直接安排到对口单位,办理事业编制、人事手续。其中担任过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经研究纳入了党政人才引进范围的,报县委同意后,享受正科级待遇,并在试用期满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经考核考察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可以安排到相应副科级或正科级实职岗位;没有纳入党政人才引进范围,但专业为我县急需,且担任过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报经县编委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到对口就业单位,但不享受职级待遇。
  行政事业单位考试引进的具有一本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经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报县编委同意后,可直接安排到对口就业单位,办理事业编制、人事手续。其中在一本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经研究纳入了党政人才引进范围的,报县委同意后,享受副科级待遇,并在试用期满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经考核考察表现特别突出的,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可以优先提拔重用到实职岗位;没有纳入党政人才引进范围,但专业为我县急需,且在一本大学期间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报县编委批准后,可直接安排到对口就业单位,但不享受职级待遇。
  第八条 国家级专家、省部级专家,同意在桃江工作5年以上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重用调动的除外),可以分别获得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15万元、10万元,分别发给住房补助费人民币10万元、8万元,具体发放办法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第九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具有一本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急需专业人才,同意在桃江工作5年以上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拔重用调动的除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别发给住房补助费人民币6万元、4万元、4万元、2万元,具体发放办法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第十条 企业引进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实行协议工资制和年薪制。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除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福利补贴外,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人民币800元、6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多可达3年。
  第十一条 引进的人才在工作中,其成果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3年创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优先推荐为省、市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科技工作者,可安排其子女或家属一人到事业单位工作。
  第十二条 引进的人才所创成果使企业年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的,由县财政按规定给予重奖。
  第十三条&鼓励引进人才以专利、科技成果、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分配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其双方协定。留学人员来我县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外商独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来我县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给予项目立项、贴息贷款、融资担保以及使用科技基金等方面的支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因来我县工作而被原单位辞退、解聘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人才,根据本人要求和用人单位意见,工作满一年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档案不能转来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其客观历史经历重新建档。
  第十六条&&引进外省市县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可直接办理岗位聘任手续;对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其实际水平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七条&&引进人才其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解决。确属引进单位难以解决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负责协调推荐到对口的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到教学质量好的城区学校就读,除正常规定收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引进的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采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方式来我县工作的优秀人才,如出现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储存款无法转入的情况,可以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条件的人员推算出个人账户储存款额,由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后,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办理程序
  第二十条&&引进人才先由用人单位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桃江县引进优秀人才审批表》,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核,报县编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事业编制、人事手续,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给《桃江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证》,持证人凭证享受本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享受副科级、正科级待遇的人才,经县委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企业引进的人才,根据本人的要求,可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署人才引进协议,由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或挂靠在企业所属主管部门进行管理。隶属管理部门为引进的人才代为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养老保险、户口的迁转落户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教育、公安、房地产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引进人才的流动、落户、购房、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等手续时,应主动受理,限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五章&人才柔性流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人才柔性流动,是指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关系(不迁户口、不转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的人才流动方式。
  第二十四条&&人才柔性流动的方式包括智力引进、业余兼职、讲课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项目或课题研究、承包等多种方式。
  第二十五条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县工作的各类人才,由用人单位持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文本及柔性流动人才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办《特聘工作证》。
  第二十六条 &&柔性流动人才凭《特聘工作证》,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与本县组织的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并在申请科研经费资助、购买商品房、子女入托入学、人才选拔、培养、流动等方面享受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柔性流动人才的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和本人协商确定,其工资收入可依法在单位税前成本列支。
  (三)可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如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及有关特殊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桃发〔2009〕6号)同时废止。
【责编:文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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