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新规定可办异地业务 有哪些新规定

社保卡怎么办理?明年起社保卡可异地办理业务
[导读]: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2017年我国就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了。
  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简化证明: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明
  人社部称,人社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相比,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仍有不小差距。意见决定,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其中,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卡异地办理
  精简程序: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拒办
  今后,各级人社部门还要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重点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医疗费用-100元
身故/残疾保障
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缴纳的保险费-领取的金额)取大者
身故/残疾保障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30元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身故/残疾保障
交通意外保障
基本保额*0.20元~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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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明年可异地办业务 不需提供原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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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明年可异地办业务 不需提供原籍证明】2017年起社保卡可异地办理业务,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参保的,不要求提供原籍证明。
  2017年起社保卡可异地办理业务,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参保的,不要求提供原籍证明。  5月12日至13日,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市召开。人社部表示,“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卡的全国持卡人数达到9.09亿。此外,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意见表示,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  1、实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3、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4、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5、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6、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8、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意见表示,在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有效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  2、加快基础信息库建设。2017年完成部、省两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联动共享。  3、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4、强化业务协同。2020年实现同一省级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项业务“信息一点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全域共享”。  此外,严格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  加快人社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实现系统的集中部署和有机融合、数据的向上归集和高效整合。通过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促进公共服务业务协同,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其中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  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首先要在参保登记、缴费、稽核等业务环节实现统一经办。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责任编辑:DF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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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2017年我国就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了。
昨天,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简化证明: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明
人社部称,人社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相比,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仍有不小差距。意见决定,大力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其中,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精简程序: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拒办
今后,各级人社部门还要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重点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信息共享:从源头避免&奇葩证明&
为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人社部要求加快人社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实现系统的集中部署和有机融合、数据的向上归集和高效整合。通过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促进公共服务业务协同,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其中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
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2017年完成部、省两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联动共享。
2020年实现同一省级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项业务&信息一点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全域共享&。
创新服务:社保个人记录推行网络查询
人社部这次还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地需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这包括在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预审、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五险统一经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首先要在参保登记、缴费、稽核等业务环节实现统一经办。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方便参保对象。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网络查询和自助打印服务。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启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相关新闻:社保卡持卡人全国达9.09亿
社会保障卡全国持卡人数已达9.09亿,13日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传出了这一消息。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称,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要全力做好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城乡医保制度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全部省份要完成持卡人员基础库建设,确保持卡人员全部实现入库管理,支持跨省用卡鉴权;各省份全面推进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并以持卡库为依托,加快一体化建设;启动新一轮社保卡发行工作,逐级分解指标,落实年度发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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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明年可异地办业务
人社部还要求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
■京华时报  2017年我国就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了。本月13日,人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简化证明非本地人员参保不用提供原籍社保证明  意见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严格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办事部门先予以受理,提高办事效率。  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精简程序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拒办  今后,各级人社部门还要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重点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人社部要求,通过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其中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避免“垫资”“跑腿”情况出现。  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2017年完成部、省两级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联动共享。  2020年实现同一省级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对象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三项业务“信息一点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全域共享”。&2017社保卡新规定
2017社保卡新规定
  导语:社保卡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在2017年社会卡的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社保卡新规定,欢迎阅读!
  2017年社保卡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挂号无需现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在许多地方,百姓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2017年,社保卡还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目前已有部分城市的社保卡整合了就诊、结算、查询等服务,不仅方便了百姓看病,也减轻了医院的负担。以前挂号需要自己掏钱,一些药和化验项目也需要掏现金。现在全部费用都能从社保卡里支付。
  社会保险收入情况:
  人社部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项基金总收入为5.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人社部预计,2017年底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将超10亿。  2017年将逐步实现全国一卡通  人社部表示: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入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  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提高社保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国全民参保数据库,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百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此外,2016年人社部已正式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也是2017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社保卡的功能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行社保一卡通,部署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的工作。为此,该部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以便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务。
  全国社保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未来社保卡的应用十分广泛,应用目录可分九大类102项,涉及到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
  1、就医结算、异地就医
  以前,社保卡不能直接异地使用。例如,如果你需要异地就医,首先,你要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办理转诊到异在就医,然后,你要带着病历本、医院收费收据、医院打印的费用清单及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去参保的社保局报销。这么复杂的流程一套走下来往往耽误了病人的治疗时间。
  而社保卡实现全国一卡通之后,大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2、电子凭证功能
  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3、信息记录功能
  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4、自助查询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5、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6、金融支付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2015年80%以上地市实现省内跨地市用卡。据了解,社保卡的应用目标已经确定,即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总目标,至2017年底,实现社保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完善社保卡应用相关规范,建设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卡为重点开展社保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社保卡缴费和待遇领取(费用结算)功能应用。
  2017年,全面开通应用目录中的项目,并具有较好的活跃度,基本实现跨省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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