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车私用怎么处理入帐?

&&&&&&正文
公车私用如何界定 成都市纪委解读“八不准”
&&责任编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书签QQ空间
国庆临近,成都市纪委再次强调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奢靡享受”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8个方面的“四风”问题。同时公布了四种举报“四风”问题的方式。  成都市纪委
  解读“八不准”
  系列二
  国庆临近,成都市纪委专门提出要求,再次强调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奢靡享受”等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8个方面的“四风”问题一一禁止。对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八不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八不准”: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解读:核心是不能公款消费,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请吃
  问: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有没有具体标准?
  答:一般来说,主要指与奢靡之风相关的高尔夫会所、桑拿场所、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
  问:党员干部如何把握原则?
  答:一是不能公款消费,与金额大小无关。二是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下属等利益关联方的请吃。目前纪律没明确限制朋友聚会娱乐,但要注意维护公务人员形象,不能铺张浪费、不能酗酒闹事。
  比如,自己掏钱参加钓鱼,日常在健身房的健身,和家人亲友去唱唱歌等等,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单位用公款组织,就不允许了。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解读:主要是针对越来越隐蔽的公款吃喝提出的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问:私人会所具体是怎么定义的?
  答:一般是指不对外公开营业、只对会员开放,或者为少数人服务、只有相对固定人员出入的餐饮和其他高档消费场所。今年以来,全市集中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45312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截至8月已对涉及占用城公园绿地、文博建筑中的中高档餐饮酒楼(会所)关停9家,拆除违建26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问:本次为何将机关食堂单独列出来?
  答:这主要是针对越来越隐蔽的公款吃喝提出的要求。随着反“四风”的深入开展,目前一些公款吃喝也转移了场所,改在更为隐蔽的培训中心、招待所和机关食堂了。市纪委曾经接到过相关举报。
  问:如何判断机关食堂的奢靡享受和吃喝玩乐?
  答:对于公务接待,中央、省、市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比如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经费。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遵循节俭原则,可以安排桌餐或自助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解读:基层单位观念还有待转变,有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还存在公款旅游现象
  问:反“四风”以来,成都也查处并通报了公款旅游的违规案例,现在这种现象还存在吗?
  答:目前,在党政机关单位,公款旅游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在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村、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观念还有待转变,还存在违规的现象,市纪委今年也查处了几起相关案件,对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处分。
  问:一般会怎样处理?
  答: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必须由个人自己承担,再看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比如成都某国有企业在公务考察过程中,违反规定安排与公务考察事项无关人员出访,突破团组人员限额,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考察城市,违规报销考察费用以及考察期间到旅游景点进行观光游览等问题,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公车私用
  解读:在举报中,公车私用举报相对最多,基层为多发地
  问:如何界定公车私用?
  答:一、车是公车。二、用车与公事无关,而是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私事。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成都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及时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费用等信息,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参与社会经营活动和出租。公务用车单位应严格实行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严格加强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日常监管,严禁公油私加。
  问:在市纪委接到的举报中,公车私用举报多不多?
  答:是相对最多的一个,今年以来,已经查处了10多起案件,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特点有两个:一是党政机关单位公车私用违规的少,但是乡镇等基层是多发地;二是执法用车公车私用越来越隐蔽,很多都是没有执法标识的公车,还存在节假日使用公车的案例。
  问:公车私用违规会受到怎样的处分?
  答:也要视情节严重程度。比如:成都市级部门一名领导干部未经组织同意,私自驾驶公车回老家,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也由其个人承担。
  成都某县某局工作人员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四种方式
  举报“四风”问题
  电话举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成都市纪委举报电话、成都电视台“正风肃纪在行动”栏目热线;
  网络举报 网站“我要举报”栏目网址、“廉洁成都”微博;
  来信举报: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成都市纪委信访室,邮编:610042;
  来访举报: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88号市委、市政府群众接待中心二楼(工作日上午)。
  “廉洁成都”
  微信平台近期上线
  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互动,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成都”微信平台将于近期全新上线。届时,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见证微信启动全过程。与此同时,“廉洁成都”网站集群也将于当天正式上线。
  有意参加活动的市民可拨打成都商报热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2时。
【已有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已有条跟帖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TA的最新馆藏[转]&公车私用处理
文章摘要: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作出的具体规定符合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税前扣除规定,各地方的企业可参考北京地税的做法处理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 ……
1. 问题:企业租用职工个人的车辆用于生产经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车辆租赁费及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对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则在2003年给予了明确.根据《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号)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软在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三条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如何处理作出的具体规定符合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税前扣除规定,各地方的企业可参考北京地税的做法处理私车公用发生的相关费用. 2.问题: “本人是一外资企业经理,公司准备给我买一台丰田凯美瑞.问题如下:1)对企业来说,上公司牌与个人牌哪个较为有利?对个人来说上公司牌还是个人牌较为有利? 2)如上个人牌,并采用“私车公用”的做法,公司可否报销油费、路桥费、保险费、修理费等?另外公司可否每月向个人支付租车补贴?如果可以,租车补贴以什么原始凭证入账?要不要到地税机关开具发票?支付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1)对企业来说,如果汽车上公司牌照,汽车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折旧都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如果上个人牌照,汽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公司不能计提折旧,个人获得的小汽车属于实物福利,应并入工资薪金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采用“私车公用”,公司所得税前只能列支汽车使用中发生的费用(租赁合同约定的)和支付的租金,另外个人还要就汽车收入(按工资薪金)和租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还要交纳营业税.因此,从税收角度考虑,汽车上公司牌照对双方都比较有利. 2)对私车公用,如果公司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并约定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的,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入账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保险费等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一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如果采用员工报销费用的方法,根据国税函[号的规定,员工报销费用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你所说的“租车补贴”,如果签订租赁合同的,应作为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税率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教育费附加3%,城建税税率1%、5%、7%.个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应按照国税函[号的规定,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开具发票. 3.问题: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一家公司!对于私车公用能否报销费用!因为办理过户手续很麻烦.能否我司同该员工签订租车协议,条款上说明该车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我司承担? 对于税务方面,个人享受车辆补贴时是否要并入工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呢?如果该员工不是公司员工,怎样去做为好!?请理道在税务风险方面做指导! 解答: 1)对私车公用,如果公司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并约定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的,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入账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但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贵公司采用员工报销费用的方法,根据国税函[号的规定,员工报销费用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参考以下地方规定: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号)的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号)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 2)根据国税函[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如果该员工不是公司员工,个人仅提供车辆给公司使用不提供劳务的,应视为“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提供车辆又提供劳务的,应视为“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列支这部分费用,需要取得个人开具的发票(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 4.问题: 以个人名义所购的车发生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保险能否入会计帐,若可以,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入?(私车公用) 解答: 以个人名义购车所发生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保险,公司不能入账.对私车公用,如果公司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并约定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的,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入账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但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从税收的角度考虑,不提倡私车公用,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购车,可以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相关的费用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列支.5.问题:我公司是内资企业,公司没买车,经理的私车公用与公司签订了租赁合约,约定公司不支付租车费,使用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是否就这辆车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养路费、保险、日常维护都可以由公司承担,还是只是每次出差跑业务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汽油费、路桥费才可由公司负担.公司承担的费用是多少,有规定的限额吗? 解答: 你公司根据双方的协议承担租车费用,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没有问题,但是,你所说的方法经理人员取得报销的费用需要计入工资薪金交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依据是:国税函[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根据国税函[号文件的规定,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目前广州的标准:穗地税函[号文件规定,广州市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汽车同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统一按购买车辆支出的20%比例减除应纳税所得额.
上一篇:”风气一正气象新.笔者随机抽取了几份拟提升干部的履历,发现全部都在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三分之二以上的有立功受奖记录.直到全团干部大会宣布命令,“夜老虎连”原排长文帅还感觉自己如同在梦里.文帅多次在各类演习比武中夺得佳绩,可此前他并……
下一篇:公车私用监管起来确实有难度,所以公车私用几乎遍地开花、屡禁不绝.减少公车私用有赖于后续改革的跟进,现在公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不要一拖再拖.一定级别干部将取消公车配置,改为发放交通补贴,其实还是在享受部分公车待遇,大量干部不再享有公……
合作伙伴提供补充内容查出公车私用怎么办--新华日报
第A05版:焦点新闻
| &&&&&&&&
出版&&&|&&&&&&|&&&&&&|&&&
查出公车私用怎么办
  共同关注  针对屡受诟病的公车违规使用问题,《法制日报》与搜狐网进行联合调查。  九成受访者认为身边存在公车违规使用&&近2000名被调查者在回答“你身边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时,97.4%的人选择“是”,仅0.48%的人选择“否”。而在被问及“你见过的违规使用公车最常见的情形是什么?”时,有70.31%的人选择“公车私用”,还有5.49%的人选择“超标配车”,24.22%的人选择“公车数量太多”。  “现在公车私用很常见,私用花费比公用的还多,这是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缺乏规制,是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  四成受访者认为没采取有效治理手段&&在回答“为什么长期以来公车改革收效甚微?”时,21.77%的人选择“领导干部缺乏监督”,有41.04%的人选择“没有采取真正有效的治理手段”,还有37.21%的人选择“违规使用公车已成普遍现象”。  “如果仅让有权享有公车的人来主导改革,很难解决根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说。  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取消领导专车&&在回答“真正有效地治理公车的方法是什么?”时,有60.36%的人认为,“取消领导干部专属用车”,有23.1%的人认为,“建立外部监督举报网络”,还有16.56%的人认为,“自上而下地规范用车”。  王敬波认为,如果真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不是很难。比如,可在公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对公车的使用做严格的线路记录、进行严格的审批。但真正难点在于,“查”出公车私用又能怎么样?
集团 数字报刊: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
&&&&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
其它答案:共1条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都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前提是要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租赁汽车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生的维修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都可以计入费用。
等待您来回答
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
3秒后窗口关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企公车私用怎么处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