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监村 居 委会主任助理人选需要回避哪些对象?

当前位置:&>&&>&
  □李娜 王东 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长清区在全区613个村居中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使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一体化,充分发挥了村监会监督职能作用。自去年以来,村监会参与民主决策重大事项46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被村“两委”采纳334条,排查矛盾374起,涉农信访批次同期下降30%,使广大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了充分保证。  据介绍,通过不断地总结推广,长清区实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通过走访群众、座谈等途径,广泛收集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视情向街镇反映;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  目前,长清区已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实现了常态化,全区613个行政村居实现了三务”公开的全覆盖。
本文相关新闻> 信息浏览
索&引&号:W710-00009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监察&&
名&&&&称:安徽省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生成日期:
关&键&词:
信息来源:杜集区监察局
发布机构:杜集区监察局
信息格式:
服务对象:
内容概述:
安徽省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全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印发《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
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负有经济管理职责的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村居全面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奖惩村居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的,同步组织实施审计,分别认定责任。
暂行办法要求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筹调配乡镇(街道)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审计,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由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经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确保所有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对于资金量大、建设项目多、征地拆迁任务重、矛盾比较集中且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任中、离任等多次审计。
暂行办法要求
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有关重大事项的调查和研究处理等工作,或根据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由县(市、区)审计机关直接开展审计。
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每年向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报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等情况,审计及督促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的内容。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杜集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2015年度村(居)监委会工作总结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2015年度村(居)监委会工作总结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热门关键字:
>>国内新闻
安徽:村(居)委会负责人任期接受审计监督
来源:华龙网
  原标题:安徽印发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全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印发《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
  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负有经济管理职责的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村居全面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奖惩村居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的,同步组织实施审计,分别认定责任。
  暂行办法要求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筹调配乡镇(街道)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审计,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由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年度审计计划草案,经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 确保所有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对于资金量大、建设项目多、征地拆迁任务重、 矛盾比较集中且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任中、离任等多次审计。
  暂行办法要求
  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必要时可以派员参加有关重大事项的调查和研究处理等工作,或根据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由县(市、区)审计机关直接开展审计。
  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每年向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报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等情况,审计及督促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的内容。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义凌
免责声明:本网站资讯由计算机自动采集于网络、报纸、杂志等其它媒体,如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我要点评此资讯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推荐给朋友:
以上行业显示为大行业分类,点击进入可选择细分行业
12345678910
12345678910
客服电话:400-806-1866
&&&&客服QQ:1223022
&&&客服Email:
Copyright@2002- 备案序号:冀ICP备号-2
京公网安备:37
本网站用于投资学习与研究用途,如果您的文章和报告不愿意在我们平台展示,请联系我们,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村居张舜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