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中办理名录登记需要向外汇局名录登记提供哪些资料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办理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办理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中资企业或者有进出口资格的外资企业需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外商投资企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特殊监管区域企业需预先取得管委会的证明文件。
审批申办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人签名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1份;
(二)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人签名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1份;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工商局商事主体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1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
?????? 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特殊监管区域企业需提供相关管委会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
(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流程》;
(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管理规定》。
(一)受理
窗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2)对申请材料填写有误的,退回企业重新填写正确后,予以办理;
(3)对申请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待企业提供完整后,予以办理。
(二)回执
将以下回执单据递交企业,
(1)“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2)辅导期企业注意事项告知;
(3)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栏应由法定代表人手签,而不能由法定代表人私章代替;
2、所提交材料需体现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应有法定代表人手签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
5、有进出口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另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6、《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上的企业联系人与经办人员不一致,需提供经办人与联系人的身份证以及由企业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7、营业执照的年检证明出具:企业自行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工商局网上年检的年检报告书;
8、企业联系电话应为本地号码,并保持畅通,异地号码无法联系。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
法定审批时限
原承诺时限
入驻中心后的承诺时限
00-K-S-01-00-00
单位联系人
窗口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及电话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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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第一次做外汇申报,是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支局去开通网上服务平台吗,需要带什么资料,开通了就可以做外汇申报了吗
提问者:anonymous Nov 10, 2016
您好!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之后的《营业执照》;(三)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四)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企业做逐笔对应报告的,所需资料需要根据主管外汇局的要求来准备。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五) 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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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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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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