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深圳的积分入学对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来说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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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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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市市辖区(吴江区除外)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工作按照&统一领导、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苏州市教育局负责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依据本细则组织实施本区域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入学管理
第四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
第五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流动人口提交的入学申请及各类证明材料,经确认原件属实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已获得起始年级学籍的不予受理。4月30日前,申请人到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第六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分类后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全区入学申请信息按镇(街道)、学校汇总后于5月10日前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应逐步提高。
第八条&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有异议的,流动人口应于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第十条&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剂,于7月5日前公布统筹调剂的学生名单,并向其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不服从的不再安排。
第十一条& 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第十二条&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1日前已在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可不凭积分升入高一年级就读。上述对象中的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需重新参加积分管理,申请积分入学。
第十三条& 归国华侨、外籍华人、现役军人子女及政府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来苏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章& 入学流程
第十四条& 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第十五条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5.预防接种证原件。
第十六条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居住证原件;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第十七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当年度积分入学工作结束后,市、区两级监察部门会同流动人口管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入学情况进行督查。
& 社会各界及流动人口对有关部门执行积分入学相关规定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地的监察、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教育等部门提出,由受理单位对异议情况进行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由受理单位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依法提请职能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得利用积分入学管理工作收受利益,不得违背客观事实评分排名。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抽查和综合评定各部门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对入学工作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依据本细则组织实施。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15日起施行。原有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总访问量:1521142 人次 &总浏览量:2833416 人次 &今日访问:34 人次 &当前在线人数:0 人次成都教育“十三五”规划发布,家长关心的干货在这里—— 将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 鼓励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亮点&&学前教育阶段&&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启动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将建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特长招生。&&高中教育阶段&&推进“选课制”“走班制”教学,开设生涯规划课程。&&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义务教育阶段,成都将逐步实现全面取消特长招生,同时建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在学前教育阶段,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覆盖率要达70%&&《规划》将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确保公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并积极扶持公益性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在成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到2020年,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即二级园以上在园幼儿占比)要达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此外,成都还将建立优先发展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投入机制。&&消除大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在义务教育阶段,《规划》将启动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小学控制在45人/班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班以内,简阳市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并逐步扩大义务教育段学校实行小班化教育。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专项计划将主要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的方式来进行,目前还在规划中。&&此外,《规划》将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规范特长生招生,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特长招生,也就是说,未来成都小升初将不再有艺体特长生的招生。&&《规划》还提到,今后将建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也就是说,今后随迁子女在成都入学,将不再只是统一提供现行的申请材料,而是或将像深圳、苏州等城市一样,采取积分排名的方式统一安排学位。&&记者了解到,深圳自2013年起,就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招生中试行积分入学,其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情况等。&&高中推进“选课制”“走班制”&&部分高中可试点大学先修课&&高中教育阶段,《规划》将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到2020年,瞄准国内和国际一流高中,重点建设20所左右的高水平领航高中,同时重点建设30所左右的各类特色高中。此外还要探索建设一批综合高中,融合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满足学生升学或就业需求。&&在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方面,成都将深化课程改革,推进“选课制”“走班制”教学,开设生涯规划课程。开发多样优质的校本选修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试点开设大学先修课,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改进中考招生制度方面,将积极探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录模式。&&支持在蓉高校&&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设分校&&高等教育方面,《规划》指出,将积极构建市校共建“双一流”机制,支持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在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支持在蓉高校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在成都设立分校、共建立研究机构,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及科学研究联合攻关,打造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成都商报记者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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