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自已家马赫和马可是亲兄弟吗贷款搞大棚有错吗

【民族团结一家亲】南草滩有个“兄弟大棚”
新疆网讯(记者宋建华报道)4月1日,地处乌鲁木齐市近郊、原乌鲁木齐市种牛场的天山区南草滩街道翠林社区居民程士学家的开心兄弟大棚挂上了新牌匾――“民族团结大棚”。
街道办事处颁发这个“民族团结大棚”牌匾,是为了表彰程士学与他的合伙人买买提伊敏&如孜的民族团结事迹。
2013年,从河南老家来乌经商的程士学来到南草滩街道承包大棚。次年,程士学试着将大棚有机蔬菜与烤全羊等新疆特色美食结合,开起了大棚农家乐。此时,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乌鲁木齐打工的和田烤肉师傅买买提伊敏&如孜。
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人从认识到相熟,继而成为朋友。程士学说,虽然民族不同,但他们都视对方为兄弟。买买提伊敏&如孜不顾家人朋友反对,将祖传的烤全羊技艺全部传授给程士学,还协助他开农家乐。
程士学也视买买提伊敏&如孜为亲人,买买提伊敏&如孜的儿子生病,程士学将他送到医院;买买提伊敏&如孜亲人来了,程士学把他们当家人来招待。
如今,两人的兄弟大棚农家乐已成了当地的品牌,“程老大牌”真空包装烤全羊也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
生意做大的两人没忘回报社会,送烤全羊给养老院、孤儿院,将农家乐建成勤工俭学基地和烤全羊就业培训基地,免费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为家庭困难人员培训烤全羊技能。
去年11月,在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程士学与买买提伊敏&如孜主动结成亲戚。
按照“民族团结大棚”评选标准,除了要有民族团结事迹外,大棚经营者还要配合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南草滩街道党工委书记白孝双说,南草滩街道辖区有1200座大棚,居民大部分是大棚种植户,街道将启动宣讲进大棚、结对认亲进大棚等活动,让“民族团结大棚”成为辖区“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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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母网
记者:纪殿国
放在地里建大棚的材料
水母网8月9日讯
(YMG记者纪殿国摄影报道)近一个月来,今年47岁的市夏邱镇草阁徐家村村民张洪朋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整天心急如焚。他想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建设一个蔬菜大棚,经村委同意,而且得到镇政府支持,没想到在刚开始建设时,却被莱州国土资源局柞村国土所一纸“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叫停。
记者采访获悉,对该“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的处罚依据,莱州国土资源局至今尚不明确,还需要进一步向上级请示。
连日降雨,让贷款购买的37万余元大棚建设材料泡在地里;农时延误,赔了育苗款;蔬菜大棚建设前景不明朗……这一切,让张洪朋欲哭无泪。
当年的种菜能手想回归自己“老本行”
记者了解到,在10多年前,100多户人家的草阁徐家村,几乎家家户户是菜农,他们种植的蔬菜远近闻名。后来,当地石材产业逐渐兴盛起来,很多村民放弃种菜,纷纷到石材厂打工。最近几年,石材市场不景气,很多村民开始寻找其他出路。发展蔬菜种植,成了村民张洪朋“转型”的首选。
18年前,张洪朋就是当地有名的种菜能手,“我18年前,在村里种植蔬菜的照片,还登上了 《烟台日报》。”说起此事,张洪朋至今自豪不已。
今年年初,张洪朋萌生了种植蔬菜大棚发家致富的念头。春节后,张洪朋就与本村一部分村民一起,去寿光、淄博等蔬菜种植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回来后感触很深,回想十八九年前,我们徐家村也曾经种植过蔬菜大棚,但当时的种植技术,不论单位产值、节约劳动力,还是节约用水等,都没法和今天的先进技术相比。”张洪朋告诉记者:“农民现在种植蔬菜大棚,实在是一条发家致富的好路。”
建蔬菜大棚得到村委和镇政府支持
今年5月份,张洪朋向草阁徐家村委汇报,村委负责人表示,搞蔬菜大棚是好事,村委支持,还将提供打井、拉电等方面的方便措施。
得到村委同意后,张洪朋又来到夏邱镇政府,找到主管农业副镇长王吉忠,咨询种植蔬菜大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副镇长也同样支持张洪朋:种植蔬菜是好事儿,上边支持,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王吉忠看了蔬菜大棚的图纸和效果图后表示,在不改变基本农田的种植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建蔬菜大棚。
在征得村委同意后,张洪朋自己出资,把土地与道路之间一座年久失修小桥重建加固,从桥宽1.7米,加宽到3.5米。“小桥重建后,可以方便今后大棚产出蔬菜顺利运输,也方便本村其他村民使用农田机械的安全和便利。”张洪朋说。
同时,他联系青岛一家温室大棚工作部,购买了价值37万余元的大棚材料。此外,人工费和钻井、开拉电的电缆沟、电缆、联系打井、购买灌溉系统的相关费用,又投入8万余元。“这些钱,是我多年积蓄加上贷款。”张洪朋尽管投入很多,但是展望前景,心里却美滋滋的。
一纸通知书叫停刚开建的蔬菜大棚
7月11日,盖蔬菜大棚的材料运到了田中,开始组装。7月15日,莱州国土资源局柞村国土所突然送来一份“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张洪朋停建蔬菜大棚。
“在项目开始之前,我已向村委和镇政府做过详细汇报,村委和政府同意我盖大棚。可是在我投资巨款把材料购买齐全之后,却不让我盖了。即使不盖大棚,按合同材料购买款也不会退给我,这几十万的损失,谁来替我承担?”接到停建令,张洪朋感到十分愤怒与无奈。
在开始拼装大棚时,张洪朋已经联络好了育苗公司,签好了育苗合同,原计划7月15日育苗下种,8月10日出苗,8月15日前菜苗即可移栽,9月15日左右第一批蔬菜就可以收获上市。“我的大棚种植面积为5.65亩,我预订了19800株黄瓜苗,0.6元/株,共计11880元。”张洪朋说:“莫名其妙的‘停建令’,让我耽误了农时,即使现在马上可以组建大棚,种植这一季的时节也赶不上了。而且因为我单方终止育苗合同,还赔偿给育苗公司1800元违约款。”
随后,张洪朋先后去夏邱镇政府、柞村国土资源所、莱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寻求问题解决办法,但是将近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一直没有进展。“我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没有人给我做主。”张洪朋。
“停建令”把蔬菜大棚当成了“设施农业”?
6日,记者冒雨踩着泥泞,来到张洪朋的菜地,购买的蔬菜大棚材料堆在地里;施了大量有机肥的菜地里,长出很多杂草。记者注意到,这些钢结构蔬菜大棚,靠着94个放置在地里的水泥墩支撑,水泥墩很小,大约20厘米见方。“这样不破坏耕地,拆除容易。”张洪朋说。
记者看到,这份编号为“莱国土监字(2015)第837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写道:张洪朋,未经批准,擅自于日开始占用夏邱镇草阁徐家村基本农田3770平方米,建钢结构蔬菜大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记者找到夏邱镇分管农业的王吉忠副镇长,他告诉记者,张洪朋蔬菜大棚建设被叫停,莱州农业局也知道这件事。国家支持农民种植蔬菜,农民可以在基本农田建蔬菜大棚。“建蔬菜大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需要任何手续。”
王吉忠副镇长告诉记者:“国土所‘停建令’的依据,可能是把建设蔬菜大棚,当成是‘设施农业’。”“可如果在基本农田建设蔬菜大棚,是属于‘设施农业’,那么所有蔬菜大棚都是‘设施农业’了?”王吉忠副镇长质疑说。
责任编辑:韩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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