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立即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形有哪些,预告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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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相信这一点很多劳动者都不太了解,一般单位说解除就解除了,根本不会通知劳动者。那么,接下来,律师" target="_blank">深圳律师小编就告诉大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都有有哪些。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实践中应注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需30日后方可解除,这30日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而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二者之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两种解除劳动方式经济成本相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劳动合同30日届满后解除,这30日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和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成本一样;2,二者风险不一样:第一种情况下,30日可发生很多事情,劳动者在这30日内仍存在工伤、患病、怀孕、意外伤害的风险,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方式下,用人单位支付了1个月工资后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不会再产生用工风险;3,实践中三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均需遵循其程序,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不能直接解除,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解除,违反该程序的,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单位解除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不适用所有单位解除劳动者的情况,只有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单位才用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希望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能够帮到大家。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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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有几种方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1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另一类是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订立就不得变更或解除。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普遍(非法解除)。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以下归纳总结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因违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因刑事犯罪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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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解答
日上班时发生事故,是否进行了工伤申报和认定?
是几级伤残?日 治愈出院后,是否上班?或者有病假条?
伤势未愈为由不来上班,可以要求 医院开医疗证明书,或者进行医疗期协议。
劳动局已经裁决撤消自动离职通知,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关系僵化, 7-10级伤残可以考虑退出岗位,要求医疗、就业补助。2002.7——2007.7,的合同,单位于2005年开始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2005年4月在单位上班时受伤。当时单位没有向劳动局为我申报工伤。 自己向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 劳动局的结果是:因工负伤。 伤残九级。
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有每满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额外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等应该能够得到支持 ,而且解除劳动关系以后, 你还可以得到医疗补偿金和伤残就业补助,比一次性伤残补偿金要高许多。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在鄂州电厂工作期间,鄂州电厂也没有给你们办理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应该补缴。
电厂单方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 按规定应该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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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5:24:40 责任编辑:王亮字体:
为了帮助网友解决“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问题,学网通过互联网对“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用户详细问题包括:RT,我想知道: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体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法规的规定,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女职工在孕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死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满六个月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产。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产期,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拒不改正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六)法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三)严重失职;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  (六)法律。  裁减人员时,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裁减人员;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责令关闭。  用人单位以暴力、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营私舞弊,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按一年计算,仍需裁减人员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办理工作交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解决方案2:
这个涉及到了很多种情况,建议直接查阅《劳动合同法》,从第30多条就是可以解除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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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享有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谓即时解除,是相对于预告解除而言,它是指劳动者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在特殊情况下,无需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规定上,同《劳动法》有关规定内容相比较,《劳动合同法》有以下几点不同:   (1)《劳动合同法》区分两种情况,即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和无需通知即时解除两种情况,而《劳动法》规定即时解除只有前一种情况。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纳入到无需通知即时解除中加以规定。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①用人单位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在即时通知解除情形中,增加以下几项内容:①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直接影响到劳动生产安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它是一种严重违约行为,《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有利于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为劳动者创造更为安全和人道的工作条件和环境。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关系到劳动者养老、医疗等利益,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应由其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可能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障利益丧失,在年老和生病时失去必要的经济来源,这就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因此,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和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要摆脱其束缚,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该用人单位,所以《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所签订合同违反了法律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原则,在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情况下,劳动者所表示的意思并非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救济权利。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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