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产证外境证在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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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指南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指南
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指南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自带照片的提交光盘存储并检测合格的电子档)。
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一)出国劳务人员还须提交下列材料:《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外派劳务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应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再次申请办理护照的,护照在有效期内的提交旧护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其他特殊事由办理护照的,须提交与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申办护照,需本人提交:部队身份证,军官证,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二、往来港澳通行证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交验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自带照片的提交光盘存储并检测合格的电子档)。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一)首次申请
1、团队旅游: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申请。
2、探亲: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探望港澳定居亲属的,须提交港澳定居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复印件。(&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三个月多次),兄弟姐妹(三个月一次)。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与香港居民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办理一年多次。)
(2)探望在香港就学、就业亲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香港入境许可处签发的入境许可复印件。(不符合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需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探望在澳门就学、就业亲属的,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澳门就学(在学证明、逗留签注)、就业证明复印件。
就学人员首次赴港澳,亲属陪同的(送学的),只可办理三个月一次的探亲签注。
(4)父母均为内地居民,探望在港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未成年子女尚未领取身份证(香港身份证11周岁领取),提交回港证和回乡证的复印件,受理时核查子女的出入境记录,确认办理时子女确实在港,方可受理。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学逗留签注最多签一年。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再次申请逗留签注的,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1)商务备案所需材料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交纳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单位法人、经办人和申请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赴澳门商务备案需提交:企业提交上年度纳税50万元的纳税证明;商务邀请函;澳门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澳门邀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赴澳项目说明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出具的商业登记证明。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签发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
(4)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办理一次商务的,只需提交缴纳证明即可,不需交满一年),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签发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签发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一)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仅限持有逗留签注的本人办理),可以签发3个月1次的其他类签注。在香港就学、就业赴澳门的办团队旅游,不能办其他类。
(三)赴香港医院生宝宝,可凭香港医院出具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办理3个月一次的其他类签注,到港后根据情况续签。
现役军人申办港澳证,需本人提交:部队身份证,军官证,团级以上(含团级)政治部同意证明。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交验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自带照片的提交光盘存储并检测合格的电子档)。
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代办: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应邀赴台,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旅游:提交省内组团旅行社出具的有编号公函原件(须加盖组团旅行社出境旅游专用章)。
异地单位组团需公安部、省厅另行通知。如申请人直系亲属在外省已报名参团,申请人可携带外省旅行社公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直系亲属间的关系证明以及直系亲属参加该旅行团后缴纳参团费用的发票申请办理。
赴台领队办理1年多次旅游签注,提交旅游公司公函、表格;身份证;户口簿;领队证;公司证明。
2、探亲、居留:交验台湾出具的入台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依亲居留:3年多次;团聚:6个月一次)
3、商务: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或电子版入台许可。持经济局批件赴台,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多个县的可统一在市局办理(不可代办)。
4、应邀赴台: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厅局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持国台办批件赴台,在市一级公安机关办理,也可在工作地办理(可代办)。非台办专办人员还需提交台办《介绍信》。单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可。
5、赴台就学: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北京、上海市台办或试点省份地级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审批、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附发有效期与学制相应(不超过证件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签注字头为&X&)。符合北京等6城市就近办证规定的,可就近提交申请。
6、其他:交验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对应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办大陆证,需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意见,作个案单独处理。
大陆证证件有效期未满遗失的&补发,同时加注;
有效期未满,签注页满的&①提交证件的,换发;②未提交证件的,补发
四、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跨户籍地就近办理的情形)
(一)外省市人员暂(居)住我市跨户籍地办理
(1)允许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我市暂(居)住地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1、办理条件: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提交申请时已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在提交申请时已经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允许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
1、办理条件:户籍在省外但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在提交申请时已经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本省外市人员暂(居)住我市跨户籍地办理
本省外市户籍人员(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要在我市办理护照、港澳证、大陆证,除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6个月以上暂住证或者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的通知
请参加我市2014年度以下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及时将个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和2张2寸彩照上交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大厅(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进行执业资格证书办理。
1、&一级建造师
2、&二级建造师
3、&临时二建
4、&造价工程师
咨询电话:
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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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 承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咨询服务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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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股东首次出资以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会决议或纪要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住所证明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 市工商局窗口:(1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3
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蜀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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