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区市场监督分局科员局几个分局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汇龙分局等13个分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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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经上级部门审批,决定成立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龙分局、开发区分局、惠萍分局、寅阳分局、南阳分局、王鲍分局、吕四分局、北新分局、滨海分局、海复分局、东海分局、合作分局和启隆分局等13个分局,同时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牌子,目前已正式挂牌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主要职责
  依据市局授权和委托范围,承担所辖区域内涉及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确认性质权力事项的办理,负责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宣传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市局授权范围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有关服务工作,开展网络监管企业信用建设,建立重点企业质量安全信息档案;管理辖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查处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对辖区内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对经纪人活动进行监管,查处合同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所在镇(乡)做好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办公地址及电话
  分局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汇龙分局
  汇龙镇建设路以西、港
东路以东及原惠丰、圩角部分
  工商巷北首
  惠萍分局
  汇龙镇建设路以东部
分、惠萍镇
  人民路御龙街192号
  叶永兵
  开发区分局
  启东经济开发区
  紫薇中路718号
  袁鑫梅
  寅阳分局
  海工船舶工业园(寅阳
镇)、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和合镇兴和路
  薛卫宾
  南阳分局
  南阳镇
  南阳镇红星路1号
  彭春华
  王鲍分局
  王鲍镇
  久隆镇新民巷11号
  吕四分局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吕四港镇)
  吕四港镇来鹤路251号
  高鑫鑫
  北新分局
  滨江医药化工园
  (北新镇)
  新港镇车站西侧
  滨海分局
  滨海工业园
  (近海镇)
  滨海园区福海41号
  范敏鸣
  海复分局
  海复镇、江海产业园
  南阳镇红星路1号(临时)
  东海分局
  东海镇
  和合镇兴和路(临时)
  周晓宇
  合作分局
  合作镇
  久隆镇新民巷11号(临时)
  启隆分局
  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启隆乡)
  新港镇车站西侧(临时)
  宋建荣
  特此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 &14-00001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概况信息 / 通告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 &
生效日期: &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及主要职能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及主要职能
&&& 2014年12月20日,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玄武分局、南京市玄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设立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位于珠江路455号13楼。法人代表(负责人)是王培军,职工人数有178人。联系电话是025-,邮政编码是210018。&&&& 机构组成:下设综合科、工委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企业(个私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标准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等12个内设机构。设新街口、玄武门、梅园新村、锁金村、孝陵卫、玄武湖、红山等7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派出机构。&&& 职能(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管理、协调、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五)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根据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及违法直销、传销案件。(六)负责辖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名牌战略”实施,做好名牌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七)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八)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九)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工作;组织做好产品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和认可工作。(十)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各案和执行标准登记;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十一)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指导企事业单位计量工作。(十二)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各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十三)负责辖区合格评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十四)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督促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十五)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方式,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六)负责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制度;承担保健食品经营各案责任。(十七)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一下飞机就有亲切感,“我真的有记忆,来过这里。”
留下三个未成年孩子和一对需要长期吃药的古稀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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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台市检察院“驻市场监管局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隆重举行。市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郑静波、我院检察长张扣华以及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室”加强了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沟通交流。检察机关在查办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务犯罪案件时,调取证据及其他办案所需材料,或者咨询有关市场监管的政策性、专业性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提供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有关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或者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时,也可以邀请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进行协助。
  “驻市场监管局检察室”的成立,对促进市场监管部门更加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积重要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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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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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六)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镇(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九)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计量的监督。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概况
  我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12个分局,14个科室(队),三定方案共核定行政人员编制228人,事业人员编制数没有核定。实有在职人员250人,其中行政人员222人(包括公务员编制人员207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人),事业人员28人;实有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142人;需要补助遗属人员12人。
  检测中心(东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和东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我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检测中心共有在职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统筹推进稳增长、抓改革、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工作大局,以推进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为契机,以扎实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强化&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责任&的履职理念,着眼机构改革平稳推进,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全面融合,狠抓服务举措的落实和职能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重抓改革到位,机构改革实现平稳过渡。4月10日,我市全面启动&三局合一&机构改革,建立新的领导班子机构,明确工作要求。我局随即召开党委会,落实成员分工,率先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稳步实施。班子成员分线分块相结合,业务工作不分块,既联系科室队所,还挂钩基层分局,确保职能履行不间断。对新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原工商、质监、药监的36个科室将精减为14个科室,制定了5大类近1000项的权力清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度整合的&一揽子&服务。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餐饮服务许可等&多窗合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并将部分职能分解落实到基层分局窗口,上下联动、合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原工商、质监以及卫生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人员整合组建食品安全监察科,综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打假维权联动执法机制,整合1、12331热线,构建&三线汇一&投诉举报平台,极大地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迅速调配中层干部,精减机关人员编制,将18名人员调整充实到基层监管稽查执法一线。组建了经济开发区分局和沿海经济区分局,将服务窗口前移到经济发展主战场。遵循&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逐步过渡&的原则,对机关科室、队所和基层分局进行事权划分,明确工作职责,统筹组织开展服务发展、执法监管、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统一指导服务,统一监管执法、统一保障民生。
  二是狠抓职能整合,服务举措更加精准有力。按照&1+1+1>3&的要求,放大机构改革综合服务效应。结合市政务中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深化行政许可窗口建设,增加基层分局服务窗口授权,落实服务人员培训,向基层延伸服务链条,让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少跑腿。将&互联网+&运用到行政许可服务,于3月16日在盐城市率先发放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又率先推行企业名称自助查询服务,并于9月30日在盐城市率先发放首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整合服务举措,出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从注册登记、标准质量、品牌创建、检验检测、增资融资、执法维权等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服务举措。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30家&小巨人&企业和121家&222&工程企业&家家到&,现场为企业实现工商、质监、药监全职能服务。主动策应&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支持智慧产业发展,对电商企业实现&送照上门&,发展了&森虎&等一大批规模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电商企业。截止目前,新登记企业2368家,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55户,办理&先证后照&营业执照491户,办理&个转企&营业执照189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492件,办理餐饮、药品类许可登记412件,发展注册商标343个,新培育认定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6件、省名牌产品7个、省质量诚信体系AAA级企业1家、AA级企业2家,实施动产抵押36件,助企融资超过6亿元,为企业办实事842件。其中,到企业指导落实年度报告467户,使企业年报率达到领跑盐城的82.1%。
  三是实抓监管执法,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好转。把高标准履行工商、质监、药监监管执法职能作为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重点,以&实战&锻炼队伍素质,以&实绩&检验改革成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先后抽检农资商品63个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23件,查获不合格肥料18吨、假种子1000斤。组织开展&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6件,对58家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改正31条。加强药械安全监管,组织11家药店通过新版GSP认证,扎实开展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5件。以打好接管全市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第一仗,检验&三局合一&机构改革效果。高考中考期间,我局共检查考生接待单位餐饮原料超过1000个批次品种,督促留样食品800多个,驻点指导检验调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近100个,排查整改问题30多个。以&天天抓创建、日日保达标&理念,开展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专项行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到市场,机关科室挂钩到市场,分局落实专人驻场管理,组织达标竞赛,严格督查考评,及时表彰先进,推动常抓不懈。聚焦放心消费,突出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先后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8156户次,查获食品违法案件89件。强化执法办案,严格&打非治违&,共查处制假售假、传销、不正当竞争、网络违法交易、制售不合格食品、农资、建材、成品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案件279个、结案241个、罚没入库155万元。
  四是严抓能力建设,队伍素质得到有效提升。针对新职能、新岗位、&三局合一&带来的新要求,狠抓全员业务技能培训,按照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将原工商、质监、药监工作人员分别组合A、B、C三个班级,先后组织18个场次、72个课时的专题授课,受训1462人次,让业务骨干讲课,请专家学者授课,着力打造&一专多能&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从提高培训效果出发,对参学人员进行签到,严格执行&一学一考&、&一学一查&制度,对授课人员进行测评,安排领导干部与参学人员互动提问检验效果。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清理各级领导干部在个私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兼职,推荐选举德高望重的企业负责人担任个私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同时,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指导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停止征收会员费,决定停止注册代理事务所的收费,停止征收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既为6万多个市场主体每年减轻负担680万元,也阻断了干部队伍涉企收费违纪问题的发生。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推进改革、强化服务、树立形象的重要保证,在启动机构改革之初,就专门以局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规定》,并清理原工商、质监、药监的内部管理规定,重新建章立制。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重温党纪政纪规章,排查&不严不实&问题,请市纪委领导上&七一&廉政集体党课,通报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大作风纪律督查力度,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增加明查暗访频次,严格违纪问题责任追究,着力消除&庸、懒、散、拖&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四、预算收支情况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收支,既体现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又充分考虑财力的可能。
  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决算公开数为局机关和检测中心2015年度决算合计数。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1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4699.78万元,比上年5437.63万元相比减少737.85万元,减少13.57%;2015年支出4678.02万元,比上年4856.11万元减少178.09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是:2014年原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为省垂直管理单位,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15年三部门合并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于预算管理的口径与经费保障水平不同,使得2015年的收入和支出均有减少。其中:
  1、收入总计4699.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43.07万元,为当年从市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4460.88万元相比减少17.81万元,减少0.4%。
  (2)其他收入98.99万元,与上年297.46万元相比增少198.47万元,减少66.72%,主要原因是:2014年原三部门从东台市地方财政取得了财政拨款89.02万元,从盐城市级取得了横向拨款60万元,从国家技术监督局取得拨款25万元,记入了其他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157.72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2015年初我局系统帐面结余581.51万元,决算结余157.72万元,变动减少423.79万元,包括:(1)、省财政厅收回原质监基建预拨结余款,含局行政帐结余296.7万元、局检测中心结余81.7万元;(2)、原药监局年初结转结余45.39万元,但市财政局在2015年是以财政拨款方式下拨,决算对此调整变动减少。
  2、支出总计4699.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06.29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2)科学技术支出6.3万元,用于对2014年度服务转型升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43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用于对获得江苏省3A级质量信用企业的奖励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21.7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2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454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3.07万元,占97.82%;其他收入98.99万元,占2.18%。
  (三)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3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46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5.83万元,占96.32%,项目支出172.19万元,占3.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公开04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443.07万元,比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7.81万元,减少0. 4%;支出总决算4502.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91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2014年原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为省垂直管理单位,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15年三部门合并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于预算管理的口径与经费保障水平不同,使得2015年的收入和支出均有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4%。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91万元,减少1.4%。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2.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6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0.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1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2.7万元、津贴补贴1395.62万元、奖金1.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6.56万元、伙食补助费1.73万元、绩效工资18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44万元、离休费61.5万元、退休费901.51万元、抚恤金12.05万元、生活补助12.39万元、医疗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241.31万元、提租补贴138.41万元、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5万元。
  2、公用经费59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59万元、印刷费14.46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15.06万元、物业管理费16.95万元、差旅费7.86万元、维修(护)费29.6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5.84万元、培训费18.94万元、公务接待费8.74万元、专用材料费6.55万元、劳务费10.85万元、委托业务费15.61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4%。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减少63.91万元,减少1.4%。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2.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8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0.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1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2.7万元、津贴补贴1395.62万元、奖金1.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6.56万元、伙食补助费1.73万元、绩效工资18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44万元、离休费61.5万元、退休费901.51万元、抚恤金12.05万元、生活补助12.39万元、医疗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241.31万元、提租补贴138.41万元、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5万元。
  2、公用经费59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59万元、印刷费14.46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15.06万元、物业管理费16.95万元、差旅费7.86万元、维修(护)费29.6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5.84万元、培训费18.94万元、公务接待费8.74万元、专用材料费6.55万元、劳务费10.85万元、委托业务费15.61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公开09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85%;公务接待费支出8.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5%;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55万元,其中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
  2、公务接待费8.74万元,其中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没有发生外事公务接待,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46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友邻单位的来客来访。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全年度召开会议45个,参加会议2500人次。主要为召开月度、季度、年度工作会议,行政许可、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器械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业务监督检查、工作布置、经验总结的专题会议。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度全年度组织培训30次,组织培训3000人次。主要为培训行政许可、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器械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业务知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公务员管理等综合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10表)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决算数、本年支出决算数、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均为0。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11表)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07万元,比2014年增加178.47万元,增长45.57%。主要原因是2014年原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为省垂直管理单位,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15年三部门合并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于预算管理的口径不同,使得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12表)
  2015年度我单位采购支出总额为0。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如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的补助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为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这完成特定行政区域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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