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宗教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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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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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和谐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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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和谐影响分析
官方公共微信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
衡阳师范学院教授&
衡阳市统战理论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何敦培
宗教因素,是指与宗教思想、宗教文化相应的、相化的物化形式。它包括宗教自我的形式以及基于宗教或与宗教相应而化的意识形态、社团组织(或者国家实体)、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等。从宗教与民族关系看,宗教是各个民族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依赖于民族的经济发展而发展,又对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产生双重影响。民族问题常常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当今社会,宗教因素增多,宗教问题、民族问题日益凸显,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研究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宗教因素
宗教因素很多。在对民族关系影响方面,宗教因素主要有本义宗教因素、异化宗教因素、隐含宗教因素。
(一)本义宗教因素:宗教信仰、民间信仰
本义宗教因素,是指被社会广泛认同、崇尚的且表征为信仰或文化的宗教。这种宗教表现为六个特征,即:“以终极关怀为意识核心的宗教观念、以神圣为对象的宗教崇拜、以厚重文化为依托的宗教教义、以严密的组织和严明的戒律为标志的宗教体制、以公开的、稳定的、系统的、体验的仪式为特征的宗教行为、以济世救人、与社会相应为目的的宗教祈求、以依恋执着的情感为表现的宗教情感(体验)。”[1]当今世界主要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犹太教、印度教和神道教七大体系,其中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突破了国家和民族的界限,为世界各个地区人们所广泛接受,是著名的三大世界性宗教。
此外,还有民间信仰。民间信仰,就是相对于官方认可的正式宗教信仰(制度宗教)而言的、在一定时期广泛流传于民间或者说为多数社会下层民众崇信的某些信仰。民间信仰以神灵观念为内核,以功利实用为目的,以现实习俗为表征。民间信仰都常常与世俗生活相联系,大多成为某地域、某民族的习俗。
在我国56个民族中,有许多民族文化是与宗教信仰、民间信仰分不开的。宗教信仰、民间信仰对民族产生着深远影响。
(二)异化宗教因素:宗教极端势力、邪教
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的、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他们具有宗教的背景,教徒的身份,活跃在信仰同一宗教的民众中,在宗教信仰的掩护下,从事种种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具有民族、宗教背景的这类组织或势力,可以称为民族、宗教极端主义势力,但是这种极端主义势力并不是相关民族、相关宗教的代表。”[2]当前世界上的宗教极端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布道宣教型、暴力恐怖型、民族分裂型。根据宗教极端势力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活动特点,它分别以恐怖主义团伙、分裂主义团伙和极端主义团伙的形式活动,或是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形成三位一体的团伙形式活动。宗教极端势力所表现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只是借助宗教的名义在从事罪恶活动。[3]其中,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的极端主义势力无论从数量、规模和破坏性影响来看,都是最突出的。
邪教,在西方英语文化圈中通常称之为“cult”,即膜拜团体,法语、德语文化圈中称之为“cult—sect”,即膜拜教派。学术上称之为具有严重犯罪性质的伪似宗教组织(Pseudo
Religion)。我国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法轮功”等。也有的学者将新兴宗教纳入邪教范畴,如源于东方传统文化的“圣灯会”、“拉吉里希基金会”、“三H组织”、“克里希纳运动”等,又如源于西方传统文化而出现的“耶稣子民”、“犹太人之耶稣”、“天主教卡里斯玛复兴运动”等。
(三)隐含宗教因素:宗教民族主义、民族分裂主义
“宗教民族主义” (religious
nationalism)一词最早由美国历史学家卡尔顿·约·亨·海斯(C. J. H.
Hayes)提出,以此说明民族主义的存在方式和特征,凸显民族主义类似宗教的特性。钱雪梅在《宗教民族主义探析》中认为“‘宗教民族主义’主要有两种用法:第一,指代民族主义具有类似于宗教的特性。……第二,专门描述一种类型的社会政治思想和运动,其动力、主体、目标、斗争方式和口号中交错充斥着宗教因素和民族主义因素,表现出巨大的活力。”[4]就是说,宗教民族主义是一种建立在宗教认同基础之上的民族主义。在世界民族主义新浪潮中,宗教民族主义已上升为引人关注的一种民族问题现象。它凭借宗教对民族本身不可分割的属性,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联系纽带,以共同的宗教理念为思想核心,以同一宗教的信徒为民众基础,推行带有明显政治。
民族分裂主义是指一个或几个民族的极端势力在一个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多民族国家内,要求建立新的主权国家的主张。民族分裂主义势力主要通过政治诉求、暴力活动甚至武装对抗手段达到其政治目的。当前,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危害的民族分裂主义主要是来自新疆、西藏等地的“东突”和“藏独”分裂主义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境外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东突’分裂主义是以宗教极端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产物,是西方国际敌对势力妄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治阴谋的产物。……西藏分裂主义是由老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一手策动的,而西藏反动统治者及其追随者等分裂主义分子,则是外国侵略势力阴谋割取我西藏领土的内应力量。”[5]民族分裂主义是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最大危险,是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民族分裂主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违法犯罪行为;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是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分裂祖国,破坏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二、民族与宗教
(一)基本状况
1、世界民族与宗教
目前,全世界共有60多亿人,分属2000多个民族。其中,有人口一亿以上的民族,也有不足千人的民族。据统计,全世界一亿以上人口的民族有7个,一千万以上人口的民族有60个,一百万以上人口的民族有200多个。以上这些民族人口的总数超过了全球人口的96%,而在其余不到4%的人口中,却包括着1800多个民族。随着全球人口的持续增长,民族的总体数目呈现下降的趋势。在民族、文化融合愈益加快的形势下,小民族的数目逐渐减少;若干个小民族聚合为一些大民族,而大民族的数目则在日渐增多。
从宗教方面看,据统计,在全世界的60亿人口中,大约有48亿人信仰宗教。其中: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有20多亿,伊斯兰教12亿,印度教8亿多,佛教3亿多。还有各种新的宗教不断出现。有30来个国家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
2、我国民族与宗教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数千年的相互融合、演化、发展,逐渐形成了现在的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最多,其他55个民族在总人口中居于相对少数地位,故称少数民族。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6]我国少数民族都有相应的宗教信仰,其宗教信仰状况如下表:
表一:中国各民族主要宗教信仰[7]
汉族虽然始终没有一个为全民族每个成员都必须信仰的民族宗教。但不同程度信仰佛教、道教、基督教等。此外,很多少数民族还保留着原始的宗教信仰。
3、湖南民族与宗教
湖南古属楚国,历史文化悠久,宗教底蕴厚重。目前,湖南五教并存、信教数众、民间信仰多、宗教活动场所多、有影响的寺观多。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民间信仰状况突出。
表二:湖南省世居主要少数民族及其宗教信仰[8]
湖南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民间信仰同本民族的民族意识紧密结合,有的少数民族既信仰世界性的、制度化的宗教,又深信本民族的原始宗教或民间信仰。全省少数民族与汉族一样,不同程度地信仰佛教、道教、伊斯教、基督教或天主教。少数民族“万物有灵”观念根深蒂固,无一例外地崇拜神灵和祖先。
(二)宗教与民族的关系
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联系和相互区别。
1、相互联系
宗教与民族密切关联,主要体现在民族的宗教性与宗教的民族性。
①民族的宗教性:斯大林根据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将民族的定义归纳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9]这里所说的共同文化,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宗教文化。“在古代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共同的宗教信仰强化了构成民族的基本要素。”[10]从目前世界上2000多个民族看,有的民族全民信仰一种宗教;有的民族其成员信仰几种宗教;有的民族部分成员信仰宗教。宗教以民族文化或者是民族亚文化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各民族社会生活中,以致在民族文化的区别的要素中,宗教往往是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它与民族心理素质、风俗习惯紧密相联。“宗教史和民族史的大量事实表明,占卜和各种巫术,图腾和自然崇拜,祭祀和宗教仪式,对于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语言文字这两个在民族形成中,尤其是在民族保存中更重要的要素,都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宗教在作为社会文化共同体的民族之形成中,发挥了某种核心的和全面的作用。”[11]
②宗教的民族性:宗教的民族性是指它与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相适应的方面。恩格斯曾指出,“古代的一切宗教都是自发的部落宗教和后来的民族宗教,它们从民族的社会政治条件中产生,并和它们一起生长。宗教的这些基础一旦遭到破坏,沿袭的社会形式、继承的政治结构和民族独立一旦遭到毁灭,那么与之相适应的宗教也就崩溃。”[12]像现在的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些超越个别民族和国家范围的世界宗教,都是建立在民族宗教的基础上,它们都是伴随着各个相应的帝国扩张而由民族宗教实现世界化的。尽管是同一种宗教,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就会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性,譬如,中国的佛教与日本、韩国和泰国的佛教就不同。再如,中国佛教就分为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和小乘(傣传)佛教,分别表现出了汉族、藏族和傣族等民族的文化特征。这就是宗教的民族性。[13]
2、相互区别
宗教与民族虽然紧密联系,但其区别是明显的。一是概念不同。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就其本质而言,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二是组成要素不同。宗教是由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宗教组织制度等要素组成的;民族是由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等要素组成的。三是所属的社会领域不同。宗教本质上是特定的群体在思想上对超自然力量的一种信仰,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精神生活领域;民族则完全属于社会群体领域。四是历史作用不同。宗教只是人们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们创造的各种财富的形式和内容,且具有二重性;民族作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它同时也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共同体,每个民族都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做出过不可替代的贡献,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构成了人类社会全部历史内容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
三、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影响[14]
宗教对于民族的影响或作用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宗教是民族的重要标识
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尽管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可能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是,没有哪一个民族没有宗教信仰,而且有些民族始终如一地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的回族、纳西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一切民族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宗教性;一切宗教包括世界宗教都具有一定的民族性。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其形成过程中,宗教都起过重要作用,宗教文化都是早期民族文化的主流或正宗,这几乎是没有例外的。”[15]任何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都与该民族的形成过程有着必然的历史联系,而民族的形成过程又往往与某种宗教信仰密切相关。从世界范围来说,民族拥有自身宗教的情形较为突出。如: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民族,信仰犹太教的犹太族,信仰佛教的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等国家的民族,其宗教信仰都是一元的,涵盖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并且基本上是全民性的。这些民族的政治、道德、礼俗、艺术无一不带有强烈的宗教性。就连汉族,也以“敬天尊祖”之信仰,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半宗教性质信仰。不可否认,宗教是民族的一个基本特征。
(二)宗教是民族分合的特定因素
宗教是构建族源认同的重要因素,不同来源的民族因信仰某种宗教而重构相应的族源。就是说,宗教是族类认同的一种方式。共同的宗教信仰强化了民族的基本特征,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维护民族共同体过程中所起的凝聚作用是非常重大的。某一民族如果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就会使该民族成员增强对民族的认同感,促进该民族内部团结,增强民族的内聚力。当本民族在遭到外来民族压迫和宗教压迫时,该民族一方面对其宗教信仰誓死捍卫,另一方面也会誓死维护本民族的利益,而这两个方面的实质是同一的。
同时,一个民族因信仰不同的宗教而发生分离,不同的民族也因信奉同一种宗教而聚合为新的民族。有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某个民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一种宗教的传播和发展对某一个民族的形成和影响尤为强烈。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来自中亚、西亚的各族穆斯林分散在全国各地,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经过元朝和明朝的发展,他们逐步认同融合,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巴尔干半岛、高加索地区的民族分化,都是信奉不同的宗教而引起的。印度的印度斯坦、旁遮普民族因一部分成员改信伊斯兰教而导致民族分化,由民族分化而导致国家分裂。历史上蒙古民族也因为分别信奉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两种宗教引起分化,信奉伊斯兰教者最终被同化于中亚伊斯兰诸民族。”[16]也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
(三)宗教深深地影响着民族生活方式
宗教深深影响到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某一民族在接受某一宗教后,自然地也就同时接受了这种宗教文化或受到这种宗教文化的影响。宗教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必然对信仰它的民族的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在那些历史上曾经全民信仰一种宗教的民族中,这种联系更密切,宗教对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在西方世界,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与东正教)是许多民族的信仰中心,是欧美传统文化的重要源头,是欧美社会道德的主要维系力量。我国少数民族的民俗,大多与该民族、该地域的宗教连结在一起。郭大烈先生在《民族文化类型及其与现代化的调适》一文中曾经把全中国50多个少数民族的文化类型分为传统文化主导型、开放容纳型、吸收变迁型、滞后型、宗教凝聚型和立体多元型六大类,其中第5大类“宗教凝聚型”的民族就是回族、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四个民族,这些民族的形成、习俗和节日,都与伊斯兰教有密切关系。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由于其地理、文化、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均质性,呈现出了与其他伊斯兰文化社区不同的特点,从而具有了近似的文化社区的基本特征。在几乎全民族信仰某种宗教的少数民族中,宗教与这些民族的民情风俗、文化艺术、道德规范等融为一体,成为这些民族共同文化、共同精神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组成部分。宗教意识渗入民族意识,宗教文化成为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宗教的教义、仪规影响和制约人们的社会生活,有些已演变成为民族风俗习惯。
(四)宗教问题常常与民族问题纠结在一起
当今世界因民族与宗教的矛盾交织所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武装冲突日益增多,成为全球的热点问题和不稳定的问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往往相互交织,表现出特殊的复杂性。宗教信仰问题一旦涉入民族矛盾,就会增加民族问题的复杂性。由于宗教以其社会功能影响民族的社会生活,在民族问题中常常伴随着宗教纠纷,宗教问题又伴随民族冲突。最为典型的是阿以冲突。阿拉伯民族创建了伊斯兰教,在伊斯兰的旗帜下,使得整个阿拉伯地区紧紧的团结在一起,曾创造了阿拉伯帝国的辉煌,并使伊斯兰教发展到亚洲、非洲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犹太民族则创建了犹太教,成为早于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世界宗教之一。在犹太教、伊斯兰教影响下,两个民族都形成了“有你无我”的排他意识,这是阿以冲突的历史根源。
在我国的西藏问题中,既有宗教问题,也有民族问题。佛教传入西藏后,藏民族信仰的钵教与佛教相结合,产生了藏传佛教。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700多年后,西藏进行民主改革,由于西方一些国家的插手,民族因素、宗教因素、政治因素糅合在一起,使该问题更为复杂。在许多地区,民族问题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难解难分,密切相联,致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宗教的因素加剧民族矛盾,是当今世界民族与宗教互动关系重要而典型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今世界民族与宗教问题最显著的特点。
(五)异化宗教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宗教自身的异化和蜕变以及新兴的宗教因素对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最为突出的是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民族分裂主义是民族主义极端性的产物,与暴力恐怖主义具有天然的联系。当代民族分裂主义是对民族国家的误读和民族自决权滥用的结果。恐怖组织利用某些民族,宗教矛盾和民众情绪进行暴力恐怖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以极端性和残暴性建立的“权威地位”和左右民众的能力。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这些势力在中东、南亚,自产生以来一直未停止过活动。在我国的新疆、西藏,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也未停滞。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宗教极端主义的泛滥,新疆地区民族分裂主义明显活跃起来,“东突厥斯坦思想”这一民族分裂主义的思想体系成了“三种势力”猖獗的思想基础。分裂西藏的企图及活动气焰嚣张。如:2009年的新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2011年7月18日新疆和田事件(打、砸、烧、杀、悬挂极端宗教旗帜)、2011年7月30日、31日新疆喀什的暴力恐怖案件,2008年西藏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些看似是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实质与政治、经济矛盾杂糅在一起,影响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全。
四、构建和谐的宗教民族关系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要“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7]这既指出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性质、特征和内容,也提出了我国民族关系建设的目标。应对新的形势,要着力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统筹处理宗教与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因此,要统筹兼顾,处理好宗教关系、民族关系、宗教与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18]同时,要始终贯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发展民族关系
发展民族关系,最为重要的是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首要特征,又是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前提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民族团结,是指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各民族在平等的基础上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互助则指在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各民族相互帮助,亲密合作。各民族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巍然吉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它是民族关系和谐的动力。民族和谐,就是体现在“六大特征”和“五个统一”基础上的民族关系。和谐是民族平等的体现和发展,是民族团结的结果,是各民族互助合作的目标。
(三)加快民族地区建设
要坚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采取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举措,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如: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发挥民族地区特有优势,加快发展农牧业、农牧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快体制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卫生工作,努力解决民族地区缺医少药和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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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
2010年第5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 要:民族宗教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动荡不安的重要根源,也是影响当今世界及未来国际社会的重要因素。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宗教问题是民族问题中的核心问题,能否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民族生死存亡等重大问题。 中国论文网 /5/view-1859070.htm  关健词:宗教因素 民族关系 影响   中图分类号:B911&D064 文献标识码:A      How to Solve the Negative Effect of Religion on National Relations   XU Hao LIU Min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 Anhui•Bengbu 233030)      Abstract:National and religious questions have become the main root of the unsteady world situation, the main factor which influences the present world and the future international society. Our national condition determines that religious question is the core of the national affairs and it will affect the state’s prolonged stability and the nation’s survival or extinction if not well resolved.    Key words: R N Influence      一、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逐渐尖锐      宗教历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宗教的起源和发展始终与各种权利、政治、经济利益是休戚相关的。   (一) 宗教干预国家政治   宗教问题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国家主权、领土等问题联系日益紧密,其政治化倾向更为显著,尤其是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难以化解。   1.以谋求独立为主要目标的民族分离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前苏联和东欧地区出现的国家裂变和发生在其他地区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等大量事实说明,谋求政治上的独立和分离已成为民族分离运动的常态和目的。土耳其境内建立库尔德斯坦独立国家的运动,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问题,我国西藏和新疆的分裂主义打着宗教的旗子搞民族分裂运动等等,都集中体现了当今世界上政治倾向最为突出的民族问题。   2.通过各种手段谋求政治地位甚至取得政权   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为指导的激进民族主义者明确提出“宗教政治化、政治宗教化”的口号,并坚决付诸实践。他们力图保持伊斯兰意识形态的神圣不可超越性,改变现有伊斯兰国家的世俗化方向,以最终建立一个教权至上的政教合一政体。而各种泛民族主义势力则打着民族、宗教同一的旗帜力图复兴传统的势力范围,建立更为广阔的政治空间,在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抢占有利位置。   (二)西方国家利用宗教做文章   西方国家为了自己的全球政治、经济利益及推行霸权主义主张,越来越多地插手他国民族宗教问题,加剧了原有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程度。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一直都在致力于建立一个由西方主宰的国际秩序,从中获取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一些国家的民族分裂势力积极谋求与国外分裂势力的联合和西方国家的支持。由于国际社会存在着西方干预行为,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越来越多地利用了这一点,不断制造事端,扩大事态,与境外的分裂势力加紧勾结,为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插手本国事务提供口实,使国内民族矛盾国际化,谋求国际的支持和干预,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和经济利益。   (三)由宗教因素导致的民族矛盾和冲突的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   一些民族宗教势力在谋求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或要求民族自决乃至独立的过程中,由于运用政治手段难以奏效,这些民族宗教势力中的极端主义者就借助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通过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干扰和破坏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借以达到民族分离或自治的目的,或增加政治谈判的筹码。暴力恐怖活动日益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势力用来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也被其视为促使本国民族宗教问题国际化的“有效途径”。战后世界爆发的武装冲突每年约24 至30 起,其中一半以上是由民族宗教矛盾引发和扩大的。      二、宗教因素对民族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      世界民族宗教问题之所以在当前不断走向尖锐化,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宗教因素产生负面影响的根本原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了民族关系。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相对落后,贫困、落后与封闭不仅是孕育专制独裁的肥沃土壤,也是滋生极端民族主义的温床。一些民族主义者就是利用贫困问题来煽动同一民族的仇外心理,酿成民族间的冲突。从长远看,只要贫困现象不根治,要彻底铲除民族主义温床就十分困难。   (二)民族宗教问题的爆发是历史上民族宗教矛盾长期积聚的结果   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民族宗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的遗患。19 世纪末,西方列强在瓜分世界的浪潮中不顾当地的民族、宗教以及历史发展的事实,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人为划分势力范围,改变了原有民族宗教分布状态,使得民族宗教情况变得异常复杂。这些殖民宗主国对边界人为划分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在新独立的民族国家中长期存在着民族的矛盾和不融合,缺乏需要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发展中才能得以自然滋长的统一的民族或国家认同,这使得在后殖民地国家中宗教与民族的力量影响更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来说影响是很大的。   (三)“民主化”浪潮是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宗教矛盾产生的外部因素   冷战结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企图在全球范围内推行西方的价值观,加紧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要求它们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并利用一些国家暂时的政治经济困难,拉拢国内另一派,也是造成一些国家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根源。   (四)全球化进程加剧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宗教民族主义情绪   20 世纪末,国际社会日益加强的全球化发展趋势,给人类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不可逆转的全球化进程中,传统的国际关系、国家主权以及以国界标示的人群活动规则都受到了严峻挑战,尤其是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极大威胁。特别是中、小国家由于受自身实力所限,不能借助某种国际机制来抗拒西方经济霸权、强权政治和强势文化的刺激,民族主义便成为唯一的有力武器。      三、我国化解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负面影响的政策建议      在我国,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渐呈上升趋势,这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边防巩固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防范、妥善处理。必须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着眼,从事件发生的具体环境、性质和特点着手,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的基本特点   宗教问题对民族关系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政治型。主要表现为国际敌对势力、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宗教方面的复旧势力等的渗透破坏,以及个别犯罪分子为谋求个人非法利益而利用和控制一些不明真相的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制造的突发事件和冲突。二是经济型。因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而引起的民族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或乡村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因土地、林场、池塘、滩涂等原因引起的冲突;以及城市化进程中,因经济利益引起的矛盾和冲突等。三是工作型。主要表现为一些干部政治观念不强、政策水平不高、知识领域不广、工作不落实、处置失误等引起的矛盾和冲突。
  (二)预防和化解民族宗教矛盾和冲突的建议   1.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进步,尽力缩小发展差距,减少民族心理隔阂,加强民族团结。由于历史原因,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教育相对滞后,经济的长期滞后,必然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乃至引起政治上的不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维护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成绩显著,民族地区城乡面貌大有改观,但总体上还没有摆脱经济落后的局面。这些地区历史上就不发达,现在的发展速度又相对较慢,与全国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在发展经济中改善生活,为改善生活而发展经济,这在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的民族地区,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关键是搞好资源开发。民族地区要真正摆脱贫穷落后,实现繁荣富裕,必须有一条符合本地实际、能够发挥自身优势的发展路子。民族地区具有地广人稀、资源丰富的显著特征。把资源开发作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尽快使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的有效和可靠的途径。民族地区中有若干地方虽然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开发还要注意与资源保护相结合,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2.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党同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切实照顾同盟者的利益,维护同盟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培养新一代民族宗界教代表人士。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冲突中,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具有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是党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断加深对江泽民同志这一谆谆教诲的深刻理解,使“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观念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共识。实施政教分离原则,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3.对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必须进行坚决的抵制。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也是防止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问题破坏社会稳定的需要。只有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有效地减少宗教方面的矛盾与磨擦,促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加入世贸组织,宗教界与境外宗教界的交往日益增多,境外宗教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反渗透工作形势严峻,情况复杂,责任重大。必须深刻认识抵御渗透工作的复杂性、迫切性和极端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将抵御宗教渗透纳入议事日程。   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是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贯彻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培养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十分重要,所有这些,都是与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相一致的。实践证明,经济落后可以导致一连串的落后,经济发展可以带来一连串的发展,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应当放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过程中去完成。      参考文献:   [1] 梁丽萍.当代国际冲突中的宗教因素[J].现代国际关系.2003(06).   [2] 高学民.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特点及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J].实事求是.2009(01).   责任编辑:琰 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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