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的选址意见书的函是函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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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消防工作:一张“函”引出的两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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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兴县消防大队接到一份由供电局出具的“邀请函”,内容是供电局将在年底前开展一次针对供电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为确保取得实效,专门邀请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一同参与,并指导系统内单位如何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行业部门抓消防工作仍有局限   以往,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只停留在简单开开会、上上课,能应付了事就万事大吉,做得都是一些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没有真正发挥“部门依法监管”的职责。   “以前发现行业系统存在火灾隐患后,我们就发函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让他们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但是很多隐患仍无法在我们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在谈到行业系统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何整改时,长兴消防大队黄勇大队长说出了无奈。   “消防工作就是消防一家子事,这种片面的想法还存在很多部门之间”,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长兴县消防大队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利用会议、培训等各种平台,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强调消防工作责任,分摊消防工作任务,切实让部门依法履职。   一张“函”看到了两种态度   在政府层面召开的会议中,每次会上都要强调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但是在实际中,除县领导带队开展的检查外,“联合”一词很多时候都带着“?”号。   每年消防都要部署相关的火灾隐患整治活动,消防一家子难以独挡一面,很多隐患整治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怎么配合?在每次要开展联合检查之前,消防部门都会向相关的职能部门发“函”要求他们配合,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真正能将火灾隐患的根源整治可谓寥寥无几。   2013年开年,省内外连续发生几起有重大影响力的火灾事故,事故调查中都暴露出监管不力问题。这些问题由谁来买单,事故的背后又有哪些问题成为各级领导逢会必讲的几个话题。   “消防工作不重视不行,火灾的发生虽然有一些偶然性,但是不重视、不去管、不会管就成了火灾发生的必然性”,“细查、严管、重罚这6字是抓好消防工作的法宝”,像这些话经常挂在了长兴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嘴上。   消防工作不是光靠嘴巴说就能避免火灾发生,真真预防火灾还得落实到行动上!从以往的被动检查到专门发函邀请消防人员参加检查,长兴县供电局先走一步。   是一种态度同时也是责任   1月24日,供电局针对总部大楼、乡镇变电站等系统内部单位消防安全,由安全监察科室牵头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应供电局邀请,消防大队黄勇大队长和监督人员参与了此次检查。  在检查供电局大楼过程中,针对楼内电网调度系统、变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检查人员从最基本的人员消防意识、消防器材完好率和火灾危险性着手,采取梳理式检查方式,逐项对照,彻底排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年检、需要增设室外消火栓,消火栓泵不能正常启动等问题不断被检查出来。   “这些都不是小问题,需要按要求立即整改,我们也会给你们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结束后,黄勇大队长针对问题提出了要求。“你们立即按照检查发现的问题,申请启动局里的专门维修资金,保证在春节前将消防隐患整改完毕,同时要督促牢下面的单位也要按要求整改”,陪同检查的党委书记刑建旭给相关科室人员提出要求。   “火患猛于虎!虽然我表明了整改隐患的态度,但我会紧盯不放,因为抓好全系统的消防安全是我的职责,更是一种责任,我要在我们系统内部营造这种讲安全、除隐患、防事故的氛围”,刑建旭说道。   年关将近,自长兴县部署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后,相关行业部门不等不靠,将消防工作列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主动对接消防部门开展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除供电局外,民政局将于近期对养老院、福利院开展检查,旅游局对星级酒店、旅游景点开展检查,安监局对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和经营户开展检查,另外教育、商贸、文化、卫生等部门也将对各自领域开展消防检查,切实维护本行业、本系统内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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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公司推荐第一篇: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 3、管理目标:保证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及相 关技术规范要求。4、许可对象: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 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 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5、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 6、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 (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三、五、七、八条 (3)《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7、设立理由:选址布局关系到有限的土地资源及空间资源的配置,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行性研 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第一阶段 初审 (1)申报材料
① 申请报告; ② 本年度有效的投资计划批文,拟建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各一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 意向性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等; ③ 环保评估意见及处理方案一份; ④ 外资、合资项目,外埠迁兰或外地驻兰项目及综合开发项目等, 还需有省、市政府的批准文件一份; ⑤ 有上级主管部门应取得上级部门的意见; ⑥ 总平面关系布置示意图。(2)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发送征询意见函 (3)审批时限:2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 审查上报 (1)申报资料 各部门征询意见函 (2)办事程序 收取征询意见函―审查―拟文上报 (3)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核发
(1)申报资料 ① 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② 1/500 兰州市坐标平面系统和高程系统现状地形图三份,地形 图经核放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等。(2)办事程序:提出选址意见、规划要求―局业务会审定―核发 (3)办理时限:8 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不收费 10、监管措施 有效期半年,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项目未批准立项者,选址意见书 自行失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 3、管理目标: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调控空间资源。4、许可对象: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 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 地使用性质的;] 5、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
6、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2)《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7、设立理由:关系城市综合环境协调、城市功能和公共安全,而且直接关系 到有限空间资源的配置,必须由政府计划定量配置。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第一阶段 初审 (1)申报材料 ① 申请报告; ② 当年投资计划文件,经批准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 关文件; ③ 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拟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一份(用地规模 较大的需要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④ 拟建项目所在位置的 1/500 兰州市坐标平面系统和高程系统现状地形图 三份,地形图必须核放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绿线、蓝线; ⑤ 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 审查意见; ⑥ 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⑦ 用地手续(拨地文图);
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交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2)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方案初审、征询相关处室意见 (3)审批时限:5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 方案审查 (1)申报资料 修改后的符合规划要求的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2)办事程序 提交符合规划方案―转方案技术审查会议 (3)办理时限:4 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核发 (1)申报资料 ① 方案审查纪要、意见; ② 根据纪要、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 ③ 征询相关处室意见。(2)办事程序:初审―业务会审定―核发 (3)办理时限:11 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不收费 10、监管措施 建设单位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办理用地手续, 又未办 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分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 要点通知书、 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三个阶段办理。二、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主办处室: 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建筑管理处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 6、《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 8、《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 9、《兰州市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10、《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11、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 划;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五、申报材料: (一)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附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法定代表人和申报人身份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申报表》2 张(附表一); 3、有效期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通过修建性 详细规划审查的项目还应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纪要》及签 章附图;
6、1:500 现状地形图 2 张,图上应核放城市&五线&; 7、建筑设计方案图纸 2 套,附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 1:500 总平面图 2 张 (图上盖设计院出图章、 设计师资质章及建设单位公章) 和日照分析报告 2 份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 (按 要求绘制) 。(二)第二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 第二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 ――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张(附表二),《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审查表》3 张(附表三),《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 征求意见表》4 份; 3、《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或《建筑方案审查纪要》及 签章附图、图册; 4、建筑方案设计蓝图 2 套(初步设计深度),附日照分析报告 2 份(按《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要求绘制); (三)第三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会签完毕的《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三 联单》3 张(附表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文件(图纸)目 录》2 张(附表六); 3、1:50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2 张,图上应核放城市& 五线&; 六、审批流程和时限
(一)第一阶段审批流程和时限 审批流程: 窗口收件――建筑管理处审查――局业务会审议――建 筑管理处填写《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分管局长签发― ―窗口出件。审批时限:十五个工作日。流程图:
(二)第二阶段审批流程和时限 审批流程: 窗口收件――建筑管理处初审――分管局长审核――局 长审定――建筑管理处填发 《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会 签单》和《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窗口出件。审批时限:十个工作日。
(三)第三阶段审批流程和时限 审批流程: 窗口收件――建筑管理处审核――分管局长签发――窗 口出件。审批时限:五个工作日。流程图:
七、办理结果及下步办理提示 (一)第一阶段审批结果: 1、一般项目核发《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重要项目转 专家办论证; 2、需落实有关问题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核意见 通知单》; 3、存在问题无法受理的项目发《建设工程退件通知单》。下步工作提示: 建设单位根据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重要项目按要求提交二至三个不同的建筑设计方案报专家办审查论 证。(二)第二阶段审批结果:
1、填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会签单》(国土、建设)和《民用建 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 2、需落实有关问题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核意见 通知单》; 下步提示: 建设单位凭审定的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到市测绘院制作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附图,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会签单》和《民用建筑设计方 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到国土、建设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三)第三阶段审批结果: 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需落实有关问题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核意见 通知单》。下步提示: 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委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到建设等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招投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等手续; 建设单位取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完成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中规划范围内建筑的拆迁工作后方可施工建设; 建设项目竣工后 6 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八、审批注意事项 1、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但只批准 实施部分的规划方案。2、申报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或已审定的规划方案及自身的日照产 生影响时,应进行日照分析。3、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应与《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或 《建筑方案审查纪要》)及签章附图的要求一致,否则建设单位必须 重新申报建设方案。4、违章建筑须提供执法管理部门或规划管理部门违法建设处理完 毕通知书。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资料按《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电子报件要 求》制作电子版文件,通过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http://)在线申报栏目进行报件; 2、所需表格按阶段从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其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申报表》(附表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申请表》 (附表二)由设计部门下载后与建设单位共同填写相关内 容并加盖公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表》(附表三)、《三联 单》(附表四、附表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文件(图纸) 目录》 (附表六) 下载后不填写任何内容,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建 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申请表》 由建设单位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并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由设 计单位下载并填写,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3、在城关区通渭路 127 号市勘察测绘院(8 楼)测绘地形图和《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在市城乡规划研究院(9 楼)核放城市& 五线&; 4、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5、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场地,应提交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国土部门 认定意见; 6、项目涉及消防、环保、电力、无线电、铁路、公路、热管、技 术质量监督、市政、绿化、文物、地灾、防汛、安全等问题的,还应 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7、送审设计图纸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8、违法建设项目应提交违法建设处理完毕材料;
9、根据项目情况还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兰州市城乡规划局电子报件要求 首先将申报资料分为七类,分别是 1、土地资料;2、基建计划;3、 用地许可证;4、申报方案;5、申请;6、审批表单;7、其它。将申 报所需的各类资料对照以下具体要求进行资料准备并上传至相应的 分类中。(注:所有文件均需压缩为.rar 格式压缩文件) 1、将土地证、土地证明等文、图资料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 以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 每份文件如果多页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2、将批复、备案通知等计划类材料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 以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 每份文件如果多页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以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每份文件如果多 页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4、申报方案中包括现状地形图、申报方案总平面图、建筑方案、 日照分析四个小类,其中,(1)现状地形图由测绘院提供电子版, (2) 申报方案总平面为红线图上核放方案后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 存为 PDF 格式,(3)建筑方案要求提供方案设计的建筑部分,画好
核算面积边框线, 阳台按一半计算 (AUTOCAD 格式转存至 R14 版本 ) , (4)日照分析报告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如果多页 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建筑方案规划审查阶段需要提供建筑方案电子版,建筑全套、结构 基础部分, 建筑部分包括核算面积边框线, 阳台按一半计算 (AUTOCAD 格式转存至 R14 版本 )。5、将申请报告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以明确的文 件名称命名,每份文件如果多页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6、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申报时所填的表单扫描成 JPEG 图像格式 转存为 PDF 格式,以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每份文件如果多页请存为 一个 PDF 文档。7、将以上分类以外的所需资料(包括审定修详规划总平面图、专 家办审定建筑方案及签章附图、相关纪要、文件等)扫描成 JPEG 图 像格式转存为 PDF 格式,以明确的文件名称命名,每份文件如果多页 请存为一个 PDF 文档。私房翻建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私房翻建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2、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洪道、河堤、管线、综合管沟、隧道、轨道交通 等工程。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或者结构体系或者基本平 面的装修工程。4、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5、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承办处室:建筑管理处(政务大厅受理) 一、申报资料 1、申请房屋翻建的报告(居委会、街道办盖章); 2、1/500 现状地形图 5 张(通渭路 127 号 8 楼测图); 3、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二、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踏勘―审核―发证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副本) ] 三、办理要求 1、翻建原则:原地、原面积、原层数; 2、审查合格,由建管处核发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审查不合格,由建管处签发整改(或退件)通知书。四、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项目名称: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责任部门:市政规划管理处 3、管理目标:保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4、许可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范围: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路、桥 梁、洪道、河堤、管线、综合管沟、隧道、轨道交通等工程) 5、承诺时限:30 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 6、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2)《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3)《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7、设立理由:对城市各类市政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 轨道。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城市各类公用设施(如水、电、气等)稳定运行,保护
公共利益。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申请规划要求通知书( 第一阶段 申请规划要求通知书(表) (1)申报材料 ① 申请核发规划要求通知书(表)的报告; ② 拟建项目的本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③ 1/500 现状地形图 3 张,地形图上须核放规划道路、规划河洪线等; ④ 管线工程类还应有管线平面设计图三份(1/500),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 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 施的最新现状资料。⑤ 其他规划建设要求。(2)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踏勘―审查―核发 (3)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申请核发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 申请核发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报资料 ① 申请核发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告; ② 拟建项目的本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③ 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申请表(盖建设单位章) ④ 规划要求通知表(管线工程类); ⑤ 施工图 3 套; ⑥ 道路、桥梁工程类应有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关协议文件; ⑦ 重要管线工程(35 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500 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800 毫米及以 上的雨、污水管、250 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通信光缆主干线、热力干管等)应当有《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 ⑧ 需要使用土地的管线工程应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⑨ 其他规划建设要求。(2)办事程序 申请―踏勘―审核―发证 (3)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不收费 10、监管措施 规划管理审批中发现违法建设,转交监察处进行处理。
给水、燃气、排水、电力、通讯、热力管道接管( 型接管) 给水、燃气、排水、电力、通讯、热力管道接管(T 型接管)工程许 可 办事程序:申请-踏勘-审核-办理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兰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一书两证&暂行办法》 《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形式)一份; 2、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及用地红线图;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建设用地相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需 与其签订相关协议。三、承诺时限 10 个有效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管线施工图 2 份。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 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等管线工程《 可证》 可证》许可 第一阶段 申请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办事程序:申请-踏勘-审核-办理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兰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一书两证&暂行办法》 《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形式)一份; 2、拟建项目本年度基本计划、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各一份; 3、1/500 现状地形图 3 张,地形图上须核放规划道路红线、规 划河洪线; 4、管线平面设计图 3 份(1/500) ,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 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 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三、承诺时限 20 个有效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管线平面设计图 2 份和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要求通知 书。第二阶段 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办理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兰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一书两证&暂行办法》
《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资料 1、 兰州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工程) 申请表及报告 (红 头文件形式)各一份; 2、拟建项目本年度基本计划、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各一份; 3、管线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及我局审定的管线平面设计图; 4、施工设计图原件三份; 5、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三、承诺时限 20 个有效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正本 1 份,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 2 份。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事程序:申请-踏勘-审核-发证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兰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一书两证&暂行办法》 《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资料 1、 兰州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工程) 申请表及报告 (红 头文件形式)各一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 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 其他土地; 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其他单位供地文件 (合 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3、道路及排水施工设计图三份; 4、拟建项目本年度基本计划、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各一份; 5、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三、承诺时限 20 个有效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正本 1 份,盖有&兰州市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专用章施工图 2 份。违法建设案件查处 查处范围: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和审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 行为及案件,城市测绘方面的违法行为 承办处室:法规监察处 一、办事程序: 1、立案。对举报、交办、转办的各类违法建设,经局法规监察 处登记后由市规划监察大队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的, 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五个法定工作日内立案, 由市规划监察大队负 责人批准。2、制止。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法定工作日内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 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可依 法采取暂扣违法建设工具、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制止措施。3、处理。前期调查完毕后,市规划监察大队及时提出初步处理 意见报局法规监察处。法规监察处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提交局 业务会审会研究,视其情节依法做出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限期改 正、罚款等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五个法定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 的,在听证后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做出行 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 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辩和陈述的权利。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做出 处罚决定期限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4、执行。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 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1、项目名称: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2、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 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 412 号)第 100 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备案管理项目的公 告》 (甘政发[2005]38 号)第 149 号、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 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兰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 质认定由省建设厅负责审批。我局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及 资质年检工作。项目名称: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编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 (3)已取得的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复印件) ; (4)规划专业、其他相关专业以及具备高、中级职称人员的职 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 (5)聘用人员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称证书、学历
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初审-上报省建设厅审查 项目名称: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年检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编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 (3)已取得的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副本复印件) ; (4)规划专业、其他相关专业以及具备高、中级职称人员的职 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 (5)聘用人员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称证书、学历 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初检(签署意见)-上报省建设厅年检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1、项目名称: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2、责任部门:勘察测绘处 3、管理目标:充分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实现资源共享。4、许可对象:资料应用单位。5、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6、设定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412 号)453 项 (2) 《甘肃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7、设立理由:避免重复测绘,造成资金浪费。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1)申报材料: ①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表》一份; ② 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有关单位的证明材; ③ 申请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目的和范围; ④ 申请无偿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需提交政府有关部门 的证明材料。(2)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9、收费标准:按计价格[ 号规定收费。10、监管措施: 承担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或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用户, 擅自复制 或向他人提供、转让基础测绘成果的,没收复制或转让成果及所得, 并给予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重复测绘的,区域中大件车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工程中 不使用基础测绘资料的,使用基础测绘资料不当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发生测绘成果泄密事故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 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管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一篇: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 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 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 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定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 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 址意见书。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 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 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 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 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并报国务院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收购的土地进行规划审查,出具拟 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
用途的土地,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说明 一、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 任何单位申请各类建设项目选址都必须符合城 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二、 建设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后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 位编制规划方案报审。规划方案审定后持项目前期准备计划(用地计划) 等项目批文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确需延长的,须在期满前 一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建设单位到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和各分局申报建设项 目,材料不全,窗口和分局谢绝受理。五、内容应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如由填写不实引发的一切矛盾纠纷, 由建设单位负责。六、 涉及审批内容调整的须另附原批准文件和说明调整理由的报告, 重 大调整须附相应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申办《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办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一、 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办理 。规划选址、计划立项、土地出让、确定土地规划用途、旧区改造、临时 用地及临时建设的项目,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 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 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
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 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 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 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 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 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有效期限届满 30 日前提出申请。三、 申报材料 申 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 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长春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3、向长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 5、土地意见函; 6、净月开发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 。
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锅炉房、加气 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四、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 建设规模, 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 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 以及废水、 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 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 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 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项目选址需上报开发区规划例会、市 政府审批,需告知利害关系人或者举行听证会的项目,所需时间以及需 要报送市规划局审批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 。
第一篇:选址意见书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 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 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 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 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 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 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 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 1 份。5、1:500 地形图 6 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 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 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 份; 2、 经审核不同意的, 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函复意见书 1 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 址意见。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 权利人同意。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 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 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 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 日)。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 设需要申请用地的, 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申请定点,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 条件,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 利用符合城市规划, 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 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 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 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 1 套。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 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 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 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 求)1 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 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 4 份(含设计红线 图 1 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 求)1 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 4 份。(三) 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 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 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 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 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 或 1:1000)4 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 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A3 幅面)。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 日照分析的结论。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 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 3 份、 方案 1 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 1 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 1 套、建筑方案总平图 3 份,并附《建 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 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 1/500 地形蓝图上以 AUTOCAD 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 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 术经济指标。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 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 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 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 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 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 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 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 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 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 夜景效果反映。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 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均由建设单位负责。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 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 的规划设计要求,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 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 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 退回);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 后退回)。3、 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 (平、 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 套、建施总平面图 3 份。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 退回)。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 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 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 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1 份。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 1 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 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 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 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 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 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 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二) 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 在 现场核验工作, 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
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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