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方国际分工理论议会的分工情况怎么样

《00316西方政治制度》自考考前重点讲义:第五章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
第五章&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
1.【记忆】简述法国和英国的等级代表会议的区别?
答:法国和英国的等级代表会议的区别有:
1、历史上英国的等级代表会议:大会议。
(1)御前会议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世俗贵族、教会贵族和王室官员集团。
(2)13世纪中叶,大会议机构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即大会议里先后增加了乡村骑士和城市市民代表。
2、历史上法国的等级代表会议:三级会议。
(1)和英国相似,法国几乎在同时出现了封建等级会议,这就是法国历史上的&三级会议&。
(2)法国的等级划分比英国更为严格,高级僧侣称第一等级,世俗贵族称第二等级,城市市民称第三等级。
2.简述西方会议在发展中的阶段性特点?
答:西方国家的议会产生以后,它的发展过程大致经过了三个时期:
一、西方议会的建立时期,这个时期的议会政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以夺取政治权力、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为主要政治任务。
(2)重申启蒙时代所确立的资产阶级国家基本政治原则,包括人民民主权、自由、平等、法治和人权等。
(3)会议不断加强权力,完善其内部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二、西方会议的功能调整时期,这个时期的调整主要有以下特征:
(1)议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地方受到挑战,其传统的立法功能有所消弱。
(2)随着西方各国行政权力的膨胀,议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的中心地位不复存在。
(3)与立法功能的退化相对照,议会的其他功能却日显突出。
3.【记忆】简述议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及任期?【201110单选、201201单选】
答:一、议员的任职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籍资格 (2)居住资格 (3)职业资格 (4)保证金制度(5)提名限制 (6)其他资格要求
二、西方国家议员的产生方式有三种:
(1)选举产生议员。
(2)国家元首或国家官员任命产生议员。
(3)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
三、西方各国议员的任期长短不一致,一般来说:
(1)一院制的议员大都任期4--6年
(2)两院制国家上院议员的任期长于下院议员,而且实行定期部分改选。
4.简述议员的职权、特权与义务?【201110简答】
答:一、议员的职权指议员作为议会成员所享有的与其职务活动有关的权利,包括:
(1)提案权。议员最基本的职权,是指议员向议会提出议案或建议,由议会进行审议的权利。
(2)质询权。即议员有权对内阁提出质问的权利,是内阁制国家议会议员代表选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
(3)讨论和表决权。议员最日常的一项职务,指议员对议题和议案加以讨论,并对其结果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态度。
二、为保证议员的身份和执行职务,各国宪法都明文规定了议员的各项特权。包括:
(1)人身保护权 (2)言论免责权 (3)生活保障权
三、议员的义务包括:
(1)为实现选民委托,对选民负责,议员在议会中必须勤奋工作,忠于职守。
(2)为了维持议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议会的权威性和效率,议员必须出席议会会议,参加投票表决,同时必须遵守会议纪律,遵守议事规则,否则要受到纪律的惩处。
(3)议员兼职时要求保证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之间的分权,以保证分权与制衡宪法原则的贯彻,最常见的是议员当选后不得兼任司法、行政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务。
5.西方国家议员的主要政治活动有哪些?
答:西方国家议员的主要政治活动包括:
(1)西方国家议员的最重要的政治活动,就是参加和应付定期举行的选举,这既是他们生存的手段,也是他们实现个人政治抱负的机会。
(2)议员的另一个重要政治活动就是履职,即形式法律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和权力。
(3)议员作为选民的代表,要反映和表达民意。
(4)西方国家的议员们也经常参加其他社会活动,包括一些礼仪上的公务活动。
6.【记忆】简述西方议会体制及其主张学者的观点?【201110单选、201201多选】
答:一、西方国家的议会,在体制上一般采用两种形式:即一院制和两院制,有时也采用多院制。
1、一院制是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
2、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院,并由两个议院共同形式议会职权的制度。
3、议会发展史上也曾出现过多院制,但都时间不长,也只限于个别国家。
二、长期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法学家对议会实行两院制还是一院制争论不休。
1、主张一院制的学者认为:
(1)一院制机构单一,程序简便,利于行使权力。
(2)一院制能提高立法效率,有利于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3)一院制便于对行政的监督。
2、主张两院制的学者认为:
(1)两院制可以使议会代表不同的利益,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关系。
(2)两院制便于相互制衡,防止立法草率。
(3)两院制有利于平衡、缓和议会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健全国家权力体制。
7.【记忆】简述议会领导机构的类型?
答:议会的领导机构有个人和集体两种类型。
一、个人类型的领导机构就是议长领导制。
二、集体型的议会领导机构可分为:
1、议会主席团。一般由议长、副议长和议会秘书组成,其职能主要是主持日常立法工作、议决会议活动的重要事项以及领导议院办公厅的行政工作,制定议院预算等。
2、议长会议。一般由议长、副议长或会议工作委员会的主席、议会党团领袖组成,主要负责审查议会的工作,安排议会的议事日程,或协助议长领导议会工作。
8.【记忆】简述议会的委员会的作用及类型?
答:一、议会中委员会的作用包括:
(1)对立法建议的详细审议。
(2)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讨论和修订。
(3)在许多国家,委员会还具有监督政府,调查公共事端的作用。
二、议会委员会的类型有:
(1)常设委员会 (2)临时委员会 (3)联合委员会
9.【记忆】简述会议党团的概念、类型及职责?【201201名词解释】
答:一、议会党团的概念:
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政党或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一般由同一政党或者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组成,并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
二、按照组成的政党数量不同,议会党团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1)由一个政党单独组成本党的议会党团。
(2)由两个以上的政党的议员组成一个议会党团。
(3)跨国议会党团。
三、议会党团的职责主要包括:
(1)协调本党议员或联盟党团议员在议会的行动和确定对其他党派提出的议案的态度。
(2)组织指挥本议会党团在议会及各种委员会中的活动。
(3)选择会议中的盟友和对手。
(4)观察、研究议会内政治的发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5)参与、争夺对议会事务的领导,提名议会中需要选举产生的职位的本党候选人。
10.【记忆】简述立法权、预算权的含义及其内容?
答:一、立法权即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是西方国家议会的基本权力。也是会议最重要的权力,是会议发挥立法功能的主要原因。立法权包括立法创议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具体有如下:
(1)立法创议权主要是指提出立法议案的权力。
(2)通过法案权主要是指经过讨论或者辩论,然后通过法定程序表决,赞成议案或否决议案的权力。
(3)修正权即对已生效实施的法律提出修改的权力。
二、预算权即同意预算权,是西方国家议会的传统权力,直接从等级会议的同意国王征税权发展而来,也是议会制约政府的重要手段。西方国家议会的预算权包括:
1、预算监督。议会通过预算监督权不仅能在财政上直接约束政府,而且能间接制约政府其他方面的施政措施。
2、财税监督权。 是议会最原始的权力,是议会控制、监督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常常被称为&钱袋子权力&。
11.【记忆】简述监督权的概念及议会对政府监督的方式?【201110案例分析、201201单选】
答:一、监督权的概念:
监督权是议会监督政府的职权,即议会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
二、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质询。依据质询权,议员可以向政府官员就其施政方针、行政措施及其他事项进行质询,并要求政府予以答复,政府对议员的质询必须作出答复,从而起到对政府的督促和纠正作用。
(2)听证。听证具有一定的询问和调查性质,在美英日等国家,听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被要求作证的组织或人员如拒绝出席,司法部可以&藐视议会&的罪名对其提出刑事诉讼。
(3)调查。为了加强立法和监督政府的工作,各国宪法和法律都予以议会组织专门机构政府的行为和政策涉及问题进行调查的权力。
(4)倒阁。倒阁权被认为是议会监督政府最重要、最有效、最具威胁性的一种手段。
(5)弹劾。弹劾权是议会最后的杀手锏,弹劾权的形式是资产阶级控制官吏,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也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派系倾扎的一种反映。
12.【记忆】简述立法程序的阶段?【201110单选】
答:立法程序主要包括:
1、提出法案:
一部分法案的草图是某些人根据社会的需要或为自己的利益构想出来的,这种思路要整理成文,通过法定的形式提交给议会。有权提出法案的主体主要有:
(1)议员 (2)政府 (3)议会中的委员会 (4)国家元首 (5)一定数量的公民
2、审议法案。
3、通过法案。
4、公布法律。
13.简述英美两国的三读程序?
答:一、英国下议院审议法案的三读程序通常为:
(1)一读宣布法案的名称或者要点,如通过法案便列入议事日程,并规定议院大会讨论和辩论的日期。
(2)二读宣读法案全文,并就法案的一般内容和原则展开讨论,这个阶段最为重要,要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
(3)三读法案经二读分别送达有关的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只能根据议院的辩论意见进行修正,但无权搁置议案,然后即提交全院大会进行三读并付诸表决。
二、美国的三读程序与英国有所不同,法案审议的程序是:
(1)一读。在全院宣读法案的名称和法案的要点,表决若通过则列入该院议程,法案即由议长提交相关的常设委员会审议。
(2)委员会的审议。这是议案成败的关键阶段,委员会对送来的法案拥有近乎绝对的处置权,可以决定是使其快速通过,或是搁置拖延,或是大幅度修改,或是干脆否决。
(3)二读。议长接到委员会的审议报告后,要向全院大会宣读经委员会修订的法案全文,这就是二读。二读如获通过,即将该议案编入相应的议程。
(4)全院辩论。议院按照议事规则,在议长或议长指定的议员主持下展开发言辩论。
(5)修正案表决。辩论结束后,先对法案的各种修正案进行表决。
(6)三读。在对法案进行最盾的文字修改后向全院大会宣读,并进行最后表决。
14.【记忆】简述法案表决通过中公民复决的主要方式?【201110多选】
答:公民复决是特殊的立法程序,是在立法机关之外进行的表决通过,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强制性或必要的公民复决。某些特定的法案经议会通过后,必须交公民复决。
(2)有条件的强制性公民复决。某些由议会通过的法案,是否要交公民复决,由国家元首、政府或一定数目的议员来决定。
(3)请求性的公民复决。对于议员通过的议案,可根据一定数量的议员或公民的请求而提交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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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与西方议会有哪些区别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开幕,而中国人大会议无疑最具中国特色,所谓“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本质区别”,一直是中国特色的显著标志之一。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一定要在两者之间划一条鸿沟,突出中国人大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位,绝不能让欧美的议会对中国的人大进行模仿。
三权分立的一环与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
欧美议会扮演着三权分立不可或缺的一环,一般掌管立法、管理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英国的宪法一直坚持议会权力至上的原则,但更多的国家为了防止议会权力过大而倾向于采用分权制衡的原则,尤其是经历过独立战争的美国,为了防止议会中多数人的合法暴力,虽然把立法权交由国会掌握,但是任何议案的通过都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成为法律,以此作为限制议会权力的基本方法,比方说罗斯福总统在位的时候就经常动用否决权否定议会的议案。可见欧美国家的议会权力同样受到三权中行政和司法权的制约。
全国人大名义上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但无论是修宪、制定修改法律还是监督宪法实施;无论是人事权、财权还是制定政策的权力统统不是独立进行的,必须接受领导,领导不是制约而是被决定。
两院制与一院制
现在欧美主要国家的议会采用的都是两院制,这个设想的首创者是孟德斯鸠,他从分权学说出发,认为“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互相的反对权彼此箝制”。其后,许多学者根据孟德斯鸠的理论以及具体的政治实践阐明两院制的优点:一、可以防止团体专制;二、上院可以发挥“慎重”的作用,以防止下院“轻率”的立法行为;三、两院制可以缓和议会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冲突,当议会中的一院与行政机关不能协调时,另一院可以从中斡旋,不至使双方陷入僵局;四、随着社会发展和职业团体的兴盛,在实行地域代表制的同时,还必须采用职业代表制,因而必须分设两院。万变不离其宗,总的思想都是为了防止议会演变成团体专制。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基本上继承了前苏联的制度设计,为了保证所谓的民主集中制,采用的是一院制。一院制的支持者认为代议机关是代表公共意志的,而公共意志只有一个,保证权力集中就能提高效率,通过道德规范代表公意的人而不是通过权力制衡制约行使权力的人。尽管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修改宪法后曾提出其中是否将既有的一院制改为两院制的问题。但是后来,中央没有采纳设立两院的方案。邓小平同志说,还是搞一院制,两院制太麻烦,容易造成纠纷。
英国政治思想家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说:“如果所有其他的宪法问题都正确地解决了,则议会究竟由两院组成还是由一院组成就只是个次要的问题。”如果一切权力制约机制发挥了效用,设立几院当然只是细枝末节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建立起宪政民主,一院制恐怕就是集团专制的肇始。
长年开会与15天开会
欧美议会基本上全年都在开会,以英国为例,其例行的会议一年分两次:第一次从10月末或11月初至圣诞节前夕;第二次会议从1月末或2月初至7月末或8月初,这还不包括非常会议。没办法谁叫议会本来就是决定国是的地方,代表们呕心沥血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总不能国家在运作代表们却无所事事,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在吃闲饭吧。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会期一般在15天左右。这么多代表也就是在这15天内能够行使代表的权力,其他时候则各忙各的,唱歌跳舞忙挣钱,国家大小事情则交由人大常委会决定,而人大常委会一年到头忙些啥,国民也只能偶尔从报纸上才能看到消息。
职业代表与官员代表
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权力机关,议员都属于公职人员,因此欧美的议员基本上都是专职人员,而且在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这样做同样是为了避免权力的垄断。
中国人大是不用避讳政府官员的,而且一般情况下是官多民少,政府官员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这样做的好处很多,最大的好处就是:如果政府官员在里面占据上风的话,各级政府就可以貌似合法的规避人大的监督。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官员可以保证自己利益实现最大化。
地域选举和身份选举
两院制的议会其选举方式不一,以美国为例,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
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一般任期6年,每2年改选1/3,连选得连任。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人数固定为435名,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2年。基本上采取的是根据人口比例按地域选举代表。
中国人大的代表制采用的是身份选举的方式,有点类似于行业代表制,但还不如行业代表制科学。身份代表制的意思是,农民代表农民,工人代表工人,少数民族代表少数民族。而事实上,农民身份的人不一定能代表农民利益,比方说一个农民身份的村支部书记当了十一任人大代表,她有没有意愿有没有能力代表农民都是问题呢?当然,身份代表制解决了官员参加人大的问题。
中国人大还有很多独特性,我在此就不一一例举了,如:中国人大代表从何而来,选民几乎一无所知的问题;一个人一旦当选人大代表就如同穿上了一件黄马褂的现象。总之一句话,自前苏联之后,中国人大的特色就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从独特性的角度来说,事实上,我们的人大制度本来就来自欧美,只不过是经过了前苏联改造而已,至少中国的传统从来没有设置人大代表这样的做法。但是有一点,我们的人大和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议会应该是相同的,那就是都追求宪政民主、法治正义。总之,如果没有民主,没有国民的认同,那么执政者必定会失去其统治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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