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棚拆迁对长期租房的合同早就过期,还有的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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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临清棚户区改造 发放廉租房补贴85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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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致力构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平台,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建设各类保障房638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0742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852户,发放资金75.5万元,为30户购买经适房家庭首次申请了近300万元购房贷款,采取多项举措,补齐保障性住房短板。
原标题:临清:棚户区改造10742套累计 发放廉租住房补贴852户
聊城齐鲁网8月14日讯(临清电视台 李蕊)临清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致力构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平台,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建设各类保障房638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0742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852户,发放资金75.5万元,为30户购买经适房家庭首次申请了近300万元购房贷款,采取多项举措,补齐保障性住房短板。
&公司安排我住进了公租房,并且免了我的租金,真正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刘筠是湖北黄石人,两年前来到凯美瑞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技术骨干。像他这样的外来技术人员,公司还有十多位,为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公司按政策建设了30套公租房,免费让他们居住,为留住人才迈出了踏实的一步。在临清这样的公共租赁住房有3242套,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的几千名住房困难务工人员提供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父母以前住的平房又潮又矮,很不方便,拆迁后原以为得等两三年才能住上新楼,幸亏有了现成的安置房,老人住进来,也解了我们当子女的后顾之忧。&孟燕的父亲孟继煦已经80岁了,前段时间拆了老房,想着还得等两年才能住上楼,再看看自己的年龄,老孟非常惆怅。得知政府为部分拆迁特困户建有现成的安置楼后,他让女儿孟燕赶快去住房办申请。通过审批,老孟两口如愿以偿搬进了新家。
近两年,临清不断加大棚户区拆迁改造力度,为确保群众利益、解决拆迁特困户尤其是老龄户的回迁安置问题,临清市除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以及租房补贴等住房保障形式之外,还配建了40套安置房,专门安置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拆迁家庭,通过现房补偿,使其真正实现&一次性搬家,零周转回迁&,切实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已有14户拆迁特困家庭得到了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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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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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357742015城中村改造赔偿标准推荐回答:要看政府的评估结果。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国家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赔偿的?推荐回答:首先,国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政策,所以是补偿,不是赔偿。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三: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对于积极配合和经济十分困难的,还有相应的补偿:棚改拆迁中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对积极支持棚改拆迁的被拆迁人的奖励政策1.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关于房屋租赁有何规定,怎样算违法推荐回答: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自日起施行。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3第二章编辑租赁合同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九)违约责任;(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4第三章编辑租赁登记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后《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5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第二十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6第五章转 租第二十六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第二十八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第三十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7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对商品房和普通住宅拆迁有什么补偿办法推荐回答:每个区域的补偿都不一样,最准确是询问当地的拆迁办2016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推荐回答:我家这是异地搬迁,政府要求我们先签合同,但不告诉我们搬到哪个楼区,户型什么样,这样合理吗?如果签完协议给我们买的楼我们不满意怎么办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推荐回答: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关于房地产,立项和取得土地的先后顺序?推荐回答:首先要得到土地预审报告(国土部门),拿着预审报告出计划和规划。先有这些手续,才能办理土地手续。 如果是招拍挂竞得土地,应该是先取得土地,后办理立项规划手续。1、你要搞清楚立项是开发商内部的立项,还是在政府部门的立项。2、开发商内部立项,在取得土地之前就开始了。3、在政府的立项,是取得土地之后。道理很简单,因为,你还没有取得土地,政府如何受理你的立项?立什么项?政府在出让某一块土地之前,就已经对该土地的一事项进行审批,最主要是规划条件,这其实就是你取得土地之后,将来立项的重要限制内容。如果为了新农村建设就要把肥沃的农田改成宅基地国家允许吗 补偿办法是什么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是标准什么吗推荐回答:知道浮夸风候问问题炼钢铁亩产万斤粮确谁说真确整死叫运按理说现所谓土流转提先展现土流转历史渊源际些做像外性自由内所谓二奶表面接轨挂着羊卖狗肉土流转念群利用我口粮食问题像要命问题群众暖饱问题绝重要基本问题能记功劳簿政府基本义务群接着往推演:粮食重要命关所耕重要要低红线;红线能踩谁踩惩罚谁谁维护奖励谁于现事情顺理章:我要搞灭村运目让少土主土种粮养实际呢平整肥沃土整理用于耕少用发搞土财政再追问振振词:廉租房确保民众安居错说全月亮惹祸农村建设要肥沃农田改宅基家允许问题已经明确难解释答案实质现已经家意志虽执行者承认虽能跟找原民众总觉自愚弄于拆迁我补偿标准能收益自试试看《土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务院令自hi.baidu。com/ximingyizjq/item/b8af64e271ec0ca9ce2d4f5e华民共务院令第590号《土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1月19务院第141务议通现予公布自公布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O月二十第章总则第条规范土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征收房屋所权合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单位、房屋应征收房屋所权(称征收)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遵循决策民主、程序、结公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民政府关部门应依照本条例规定本级民政府规定职责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营利目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负责监督并其行承担律责任第六条级民政府应加强级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同同级财政、土资源、发展改革等关部门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指导第七条 任何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行都权向关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其关部门举报接举报关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其关部门举报应及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加强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员监察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保障家安全、促进民经济社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列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由市、县级民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防外交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科技、教育、文化、卫、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关规定组织实施危房集、基础设施落等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六)律、行政规规定其公共利益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各项建设应符合民经济社发展规划、土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级民经济社发展度计划制定民经济社发展规划、土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应广泛征求社公众意见经科论证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案报市、县级民政府市、县级民政府应组织关部门征收补偿案进行论证并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少于30第十条 市、县级民政府应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公布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数征收认征收补偿案符合本条例规定市、县级民政府应组织由征收公众代表参加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案第十二条 市、县级民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前应按照关规定进行社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征收数量较应经政府务议讨论决定作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三条 市、县级民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应及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做房屋征收与补偿宣传、解释工作房屋依征收土使用权同收第十四条征收市、县级民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服依申请行政复议依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应予配合调查结应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征收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行;违反规定实施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超1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 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征收给予补偿包括:()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二)征收房屋造搬迁、临安置补偿(三)征收房屋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办征收给予补助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住宅征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房屋类似房产市场价格征收房屋价值由具相应资质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评估确定评估确定征收房屋价值异议向房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复核结异议向房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由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程应向社公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征收协商选定;协商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式确定具体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公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干预第二十条征收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并与征收计算、结清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差价旧城区改建征收住宅征收选择改建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应提供改建段或者近段房屋第二十二条征收房屋造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向征收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向征收支付临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征收房屋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素确定具体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民政府及其关部门应依加强建设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依予处理市、县级民政府作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关部门依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认定合建筑未超批准期限临建筑应给予补偿;认定违建筑超批准期限临建筑予补偿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征收依照本条例规定补偿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点面积、搬迁费、临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渡式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事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另事依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征收征收补偿案确定签约期限内达补偿协议或者征收房屋所权明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案作补偿决定并房屋征收范围内予公告补偿决定应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款规定关补偿协议事项征收补偿决定服依申请行政复议依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搬迁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征收给予补偿征收应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搬迁期限内完搬迁任何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式迫使征收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第二十八条征收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搬迁由作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民政府依申请民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点面积等材料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依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征收公布审计机关应加强征收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并公布审计结第四章律责任第三十条 市、县级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工作员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级民政府或者本级民政府责令改通报批评;造损失依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主管员其直接责任员依给予处;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式迫使征收搬迁造损失依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主管员其直接责任员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尚构犯罪依给予处;构违反治安管理行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阻碍依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构违反治安管理行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责令改追关款项限期退违所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损失依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主管员其直接责任员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尚构犯罪依给予处第三十四条 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产估价师具虚假或者重差错评估报告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给予警告房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20万元罚款房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损失依承担赔偿责任;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起施行20016月13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取房屋拆迁许证项目继续沿用原规定办理政府责关部门强制拆迁展开全部下一篇:老房装修易“翻船”,拆改和隐秘工程不应图省钱。一般在旧房装修过程中,都会涉及到房屋拆改问题,不过拆改施工过程中,也有很多地方时不能拆的,轻则影响房屋的美观,严重的话还会对房屋结构造成破坏石膏板墙、半砖墙、木质隔板,以及大部分金属隔断、CRC隔断是可以拆改的墙体。不少人购房之后,发现房屋的格局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希望把房间打通,改造成自己希望的格局,就需要墙体拆改,不顾在改造过程中,不是所有墙体都能拆最近小编所在的装修公司接了不少二手房翻新的业务,在与业主接触过程中,小编发现不少业主都想法希望把老房中的部分墙体拆除掉,有的是为了美观,有的飞速发展的社会很多繁华的城市土地几乎寸土寸金,地价与地段不能兼得,导致很多的楼盘在设计上只能因地制宜,大多并非传统的坐北朝南的布局,而且很多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现今空调基本每家每户都有购买。但有时候搬新房了,需要对空调移位的时候,就需要先把空调拆下来。能省则省是很多人都会有的一个心态,当空调出现了问题或者要自己动手清洁的时候,如果自己懂得如何进行拆空调的话,这样就可以省下一笔请专业人员的费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现今空调基本每家每户都有购买。但有时候搬新房了,需要对空调移位的时候,就需要先把空调拆下来,那么如何正确拆空调呢?有时候需要对空调移位的时候,就需要先把空调拆下来,那么如何正确拆空调呢?拆空调的步骤方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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