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工作公积金还款年限变更能连续计算吗

& & 金某于2004年12月入职同创公司,双方连续签订五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日,其中“工作内容”部分约定为“同创公司聘任金某担任超市公司十里河店防损组长”。该劳动合同到期后,同创公司未与金某就双方的劳动关系作出任何处理,亦未向金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次日,金某与同兴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工作内容”部分约定为“同兴公司聘任金某担任防损组长”,但金某的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 日,同兴公司对金某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降低了其薪资,金某认为同兴公司行为违法,于2011年9月告知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金某的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某从同创公司到同兴公司的工作岗位变动系“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故认定金某在同创公司的工作年限应与同兴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判令同兴公司支付相应期间的解除合同补偿金。关注每天学点劳动法(微信号mtxdldf),学习劳动法常识,分享劳动法案例,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做你身边的劳动法小助手。每天学点劳动法(mtxdldf)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不六文章网立场 mtxdldf关注每天学点劳动法,学习劳动法常识,分享劳动法案例,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做你身边的劳动法小助手。热门文章最新文章mtxdldf关注每天学点劳动法,学习劳动法常识,分享劳动法案例,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做你身边的劳动法小助手。&&&&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3- 举报邮箱:Copyright(C)2017 大不六文章网合同主体变更员工工龄如何计算 如题,合同主体变更员工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现在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只要接续劳动保险就不影响退休金的计算。单位工龄还是有一定意义的,比如员工待遇以及辞退的补助是有区别的。如果老板还是一个,只是公司的名称有变化,可以和老板协商处理。办法:一是两个公司视为新公司的工龄;二是对原公司工龄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应该是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前提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合同主体变更)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支付你们在原公司期间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修改旧合同还是签订新合同,以及合同形式等,都需要协商。 工龄这一概念已经不确切了,原来工龄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现在有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还有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概念。你的问题看来是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变了,你原来的缴费年限怎么处理,根据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不影响工龄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百度上查劳杰士劳动法查询系统输入“主体变更”,就能找到相应的法条做依据。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年休假管理误区之一:换了单位“休假工作年限”要重新计算? 刊期:总第 24 期 年休假管理误区之一:换了单位“休假工作年限”要重新计算? 自从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由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的法律理解方面存在认识误区,劳动者的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从本期开始,本刊将刊出年休假管理误区系列,请予关注。 111073200810201020372008112420252008127 2008119200910119 19195200910112319220099236551.220091 版权所有:成都人才网 & All Right Reserved 未经同意请勿转载请问工作年限会因主体的变更而缩短吗_劳动仲裁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可签7级以上的吧50个 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8,547贴子: 请问工作年限会因主体的变更而缩短吗 我刚来这个公司的时候是一个名字,然后后来被收购变成另外一个名字,而现在呢据说又被卖了,但是呢公章还是以前的公章。有人咨询劳动仲裁,说主体变更,工作年限是不能合并计算的,真的是这样的吗?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场所一直未变。 随手写写,吧务不要加精... 元芳你怎么看 米兰体育报的报道,米... 原来我用京东的频率已经... 购房移民希腊不用25万欧,仅12.5万欧,同样全家三代获批省钱50%,名额有限 只要没有办理过离职手续(或称退工手续),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不会缩短得。。你所说的应该是本单位工作年限。。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工作年限能连续计算吗? 案例2011年,周某被一家电子技术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底,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拿来一份新的空白劳动合同让周某签字,原因是公司业务有所变化,所有公司员工需要被划到新成立的公司,而且这份新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工资、岗位、工作地点等都没有任何变化。今年3月,公司解除了与周某的劳动合同。那么本案中,周某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分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用人单位符合“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综上所述,周某有权要求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周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关键词阅读: 不做嘴炮 只管约到 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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