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咨询哪个部门提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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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集体户口分户的问题
以前上学办理了“农转非”,家里的新本里没有我了,我的可能转到了我们镇的集体(根据本人身份证上的地址,应该是在镇派出所名下),现在孩子快要出生了,希望能有自己的本。
咨询:
1、我希望申请一个自己的本,该准备哪些材料
2、前几天去镇派出所咨询,答复说现在停止集体分户,只能等孩子出生后,拿准生证办理家庭
3、如果不能单独立一个本,我是否可以再把转移到我父母的本下,PS父母是农业我是非农业
以上问题,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我市公安机关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家庭立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4、农村结婚立户还必须提供《结婚证》。如果你需要办理分户业务,请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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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卷四攻略】试卷四提分的八大技巧!论述题提分的八大技巧考生如果能避免上述“八大问题”,可以说成功了一半。但论述题的备考不能止步于此——因为懂得如何“避免扣分”,并不意味着懂得“如何得分”。这就像走路,懂得如何避免陷阱,并不意味着懂得如何走向远方。因此考生在学**完“八大问题”与“八大注意”后,还需要学**“八大技巧”。看似“八个”好像很多,但只需要认真阅读1-2遍就能掌握!一、确保“没有跑题”——审题时的“提关键词”技巧根据数十位阅卷老师的反馈,每年的答卷中,跑题的比例不低于90%;如果属于严重跑题,你写得再好也会被扣掉&10&分以上!即便跑题不严重,也会被扣掉&3-5&分!我平时给考生批阅卷四的作业时,也会发现这个问题。例如,我题目要求的是写出“意义”或“关系”,而考生只“解释概念”;我题目要求的是“请从法理学、民商法和民诉法角度,……”,而考生仅仅“从法理学角度”……这都是因为“不懂审题”所致。正因为如此,我的八大基本写作技巧中,首先要讲的就是“审题技巧”。“审题技巧”的要点是“提取关键词”技巧。所谓“提取关键词”技巧,就是将论述题中的“问题”进行“关键词分解”,提取出那些专属于法律范畴的“概念”和“原理”,然后列出答卷的大体框架。也就是说,审题包括“四步”:第一步:看题干中的“问题”(不是看“材料”);第二步:把问题分解成几个“关键词”;第三步:提取出“关键词”,并初步分析关键词之间的关系;第四步:“拟定答题框架”。我们以2013年的题目为例(见下图):经过这“四步走”,我们很轻易的就界定了答案框架:法律体系的意义在于依法治国;法律体系的要求在于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如果让论证法律体系的意义“或”要求,而不是意义“和”要求,那么考生仅需选择一个角度即可。这一点考生一定要引起重视。再明确一下:如果使用的是“或”,则考生有一定的选择;如果使用的是“和”,则考生务必都要有所涉及。例如:“请考生使用法理学、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理,对上述材料进行讨论”,这里用的是“和”,因此,答案中应该出现法理学的某个原理、民商法的某个原理、民事诉讼法的某个原理。具体参见本文第三节对2011年论述题第二问的讲解。因此,答卷中必须专门论证这两个问题;倘若再加上第一段“概念解释”、最后一段“理论总结”,一篇文章的完整框架就跃然而出了。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比较难处理的问题:我们提取出来的那些“关键词”(法律专有名词哪些名词属于“法律专有名词”?简单的判断方法是:课上重点讲过或大纲规定的那些法律类的名词,一般都属于法律专有名词,一般需要进行概念解释。)是否都要进行概念解释呢?这就要分情况而论了。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1)如果问的问题是“对某个法律专有名词的内涵”的理解,此时最好能写出该名词的概念。例如2010年考题:“请结合当前政法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谈谈你对依法治国基本内涵的理解。”这里的法律专有名词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三项重点工作”,也不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因此在答卷中最好能解释“依法治国的概念”;同理,无需专门解释“三项重点工作”,也无需解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很多老师在讲课时都提到:卷四第一题只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写上,就能得5-8分;从阅卷中我们也看到,不管问题是什么,考生总是不由分说,先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从老师到学生,都在干如此荒谬之事。从2012年开始,不由分说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念的,该项得分为&0,总分控制在8分以下。(2)如果问的问题是“A与B的关系”、“A对B的意义”,此时应当把答卷的重点放到“关系”、“意义”上。此时可视情况解释A,也可解释B,也可A与B都解释,这时就比较灵活了。当然了,对考生而言,最实用的做法就是把所有的专有名词都解释一遍。但是,如果考生选择“对概念都进行解释”,此时要注意:不能把这些概念都堆到一起来解释,而是要先确定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再在相应的段落进行解释。简而言之,需要先搭框架,再确定段落逻辑,然后在用到相关概念的段落进行解释。当然,如果A与B不属于专有名词,则无需解释A与B,直接论证二者“关系”及“意义”,实际阅卷中并不会因此而扣分。二、确保“语句通顺”——写作时的“改简单句”技巧由于阅卷速度很快,除了“重点看首尾、重点看段首”外,其他基本上是“一目三行”了,很少逐字逐句批阅。因此,考生在行文时就要注意:务必写“短句”而不是“长句”,因为句子太长会导致“一眼望不到边”,容易造成“语句不通顺”的错觉。什么是短句?所谓短句,就是语法上所讲的“简单句”,这种句式以最单纯的“主语、谓语、宾语或表语”组成;与简单句相对应的是“复合句”。所谓复合句,就是在主语、谓语、宾语或者表语上都加若干定语、状语,或者把两个以上的简单句揉在一起,导致句子成分很复杂。鉴于本书并不是专门讲解语法,对于简单句、复合句的区分考生仅需初步了解即可,关键是结合实例加以体会。下边我们结合阅卷中常见的情形来说明。1.考生在谈论概念之间的“关系或意义”时,经常使用复合句。例如,考生在写2013年题目(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从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角度谈谈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意义和要求)时,这样写到:“科学立法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环节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前提和重要保障。”&& &这个复合句可以拆分为三个简单句:“科学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环节,是依法治国的制度前提,为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保障”,这样改写后语句就会显得通顺。2.考生在“联系材料”时,经常使用复合句。例如,考生在写2013年题目(见上)时这样写到:材料中提到的“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体现了依法治国中的“民主立法”要求。&& &这个复合句可以改为三个简单句:“从材料来看,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这是民主立法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从上述两例可以看出,简单句的核心特征是:句子成分非常单一,常用“A是B的……”句式,而不是“A的C是B的D……”。三、确保“列明关系”——写作时的“分拆对应”技巧在两种情况下,必然会让考生“列出关系”:一是概念之间的关系;二是材料与原理或概念的关系。从阅卷来看,考生最怕的就是“列关系”,一旦谈到“关系”时,答卷就乱七八糟——看来,考生真不知道怎么“搞关系”。这里我讲授一种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列关系”技巧——分拆对应技巧。需要指出的是,分拆对应技巧并不是什么“奇技**巧”,而是最正统的、最常用的论文写作技巧,不但对司法考试有益,对公务员中的申论以及工作后的公文写作也大有裨益,考生需要认真学**。1.初级分拆对应技巧的模型所谓分拆对应技巧,是指将某个概念拆分成若干要素,分别与另一个概念相对应。即,如果论甲与乙的关系,而甲可以拆分为“A、B、C”,则甲与乙的关系可以写为:“A与乙、B与乙、C与乙”的关系。如果此时乙也可拆分为“(1)、(2)、(3)”,此时,甲与乙的关系,就进一步演变成“A与(1)(2)(3)、B与(1)(2)(3)、C与(1)(2)(3)”的关系。当然,实际考试中,没有必要把A与(1)、(2)、(3)的关系、B与(1)、(2)、(3)的关系都表述一遍,只需选择最擅长的表述即可,例如,可能只论述A与(2)、B与(3)、C与(1)的关系。还需指出,实际考试中,甲不一定包括3个子因素;乙也不一定包括3个子因素(例如:原理包括“3个点”,材料包括“10个点”),此时并不需要考生把所有的对应关系都列出来,只需选取最合适、最容易分析的几个点即可。上述原理可以表述为下图:下面来看一则例子,问题:请考生结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谈一谈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我将使用“分拆对应技巧”,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段,按照前述的技巧,把“公平正义的要求”分拆为“五个方面”。公平正义包括以下要求:(1)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用情理强化法理的社会效果。(2)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既要维护法律及实施的普遍性,又要个案平衡,照顾案件特殊情况。(3)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4)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5)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综合发挥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手段的作用。第二段,谈公平正义与群众路线的关系。我直接将群众路线与公平正义的“5项要求”进行“连线”。群众路线与公平正义有密切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2)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3)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4)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5)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这就是最初级的“分拆对应”技巧。考生也能看出来,此时的表述,词语单调,而且没有论证,在考试中写到这个程度,还无法得到高分(但可得到40%的分数);要想得到高分,还需要进行第二步加工。2.中级分拆对应技巧:词语变换和句式变换为了让自己的表述更为丰满,论证比较充实,考生需要对上述的“初级文稿”加以提升。提升的技巧有很多,但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只需要掌握两个:(1)“词语变换”技巧。即通过更换部分词语来增加表述的多样性。例如,上文中公平正义与群众路线的关系,我可以作出以下修改:经过初步的提升,我增加了“重要保障”、“核心要素”、“关键条件”、“内在要求”、“根本要求”等词汇,相比原来的表述,在词汇丰富性上有所提升。在此,同学们可以积累一些词汇,在做分拆对应时便于信手拈来:“必要条件、必然结果、关键因素、前提条件、核心要求、核心价值、重要保障、内在需要、天然的统一性”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仅仅这样改写还不够“丰满”,需要用到第二个技巧:句式变换。(2)“句式变换”技巧。所谓“句式变换”技巧,就是要避免单纯使用“是字句”(例如,A是B的……),而是要灵活使用多种句式,例如条件句(只有A,才能B)、把字句(A把B……)、被字句(B被A……),主宾对调,等等。理论比较抽象,还是来看示例吧。将上文改写后的结果进行第二次提升。由此可以看到,经过上述两次改装后,“语言和句式的丰富性”均有所提升。考生能够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具备了拿到及格分的资格,如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还需要进一步对分拆对应技巧进行提升。3.高级分拆对应技巧:深入分解技巧高级分拆对应技巧是指采用“不断分解”的方法,将讨论的概念不断的向下分解:概念分解出第一级子因素,第一级子因素再分解出第二级子因素,第二级子因素再分解出第三级子因素,以此类推。因此,在行文时,不是只对应第一级子因素,而是深入挖掘到更低级别的子因素,使用这些低级别的子因素来进行对应。高级分拆对应技巧是所谓“言之有物”的重要保障!那么,应该分解到第几级呢?这取决于你文章的篇幅和档次。对于司法考试而言,能够分解到第二级,并在这个层面上完成“连线”工作,就足以拿到高分了。例如论刑法的意义。假设我们把刑法的第一级子因素划分为:惩罚“财产犯罪、人身犯罪、安全类犯罪”,那么,问题中“刑法的意义”就转化为:惩罚“财产犯罪、人身犯罪、安全类犯罪”的意义;第二步,如果我们继续深入挖掘,从“财产犯罪”中挖掘出“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第二级子因素,那么惩罚“财产犯罪”的意义就转化为:惩罚“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的意义;同理,人身犯罪及安全类犯罪也是如此,不再赘述。第三步,如果我们继续深入挖掘,从惩罚“抢劫罪”中挖掘出惩罚“普通抢劫、加重抢劫、转化抢劫”等第三级因素。那么惩罚“抢劫罪”的意义就转化为:惩罚“普通抢劫、加重抢劫、转化抢劫”的意义。其他几种犯罪也可做如此挖掘,不再赘述。当然,还可以继续深挖下去,例如,“加重抢劫”我可以再分解为“八种加重情节”,单独谈每一种情节的意义。囿于篇幅不再赘述了。我们再以上文提到的“公平正义的要求”与“群众路线”的关系加以说明。“公平正义的5项要求”与“群众路线”的关系,在经过“初级分拆→词语替换→句式变换”后,已经形成了可供使用的答案了。但如果再经过高级的对应技巧处理,则答案就符合高分标准了。我改写的方法是:把公平正义的5项要求再向下分解一次,然后直接把“群众路线”与“公平正义5项要求”下的第二级子因素进行对应。为了便于理解,我先以“公平正义5项要求”中的“法理与情理关系”来说明。法与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的子因素可以概括为:“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用情理强化法理的社会效果”。在行文中,我用该项“子因素”直接替代“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因此,“坚持群众路线,这是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关系的重要保障”就可分解为“坚持群众路线,既能保障实现法理的正当性,也能兼顾情理,用情理强化法理的社会效果”具体的改写,参见下图。行文至此,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初级、中级、高级分拆对应技巧的讲解。考生可以看到,经过高级分拆对应技巧改写过的句子,已经具备了得高分的水平。考生一定要掌握这个技巧。很多文章之所以看起来“有深度”,只不过是因为这些文章“向下分解的层级多”,而且使用的“语言及句式多”,仅此而已!需要说明的是,我为了把这个技巧讲清楚,只能按照步骤“初级分拆对应→中级分拆对应(词语替换和句式变换)→高级分拆对应”逐步讲解。但在实际考试中,并不是要按照上述步骤一遍一遍的打草稿,这样工作量太大了。上述这些步骤实际上是同时在大脑中完成的:拿到一篇文章后,立刻分解到第一或第二层的子因素,同时变换“词汇和句式”,将拟论证的两个对象“对应”起来——这些工作都是同时完成的。当然,想达到“信手拈来”的水平,需要考生练**2-3篇。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我上面所举的例子属于“命题人明确让考生论证两个对象的关系或意义”的题目;问题是,有时候命题人并不考“关系或意义”,而只是让“结合材料谈谈对×××内涵的认识”,此时是否还能使用“分拆对应技巧”?答案是肯定的。考生可以把“材料”视为甲,把“×××的内涵”视为乙,从材料里选取3-4个短句,分别与这个“×××的内涵”(或者把“内涵”分解出2-3个要素)对应分析即可。四、确保“逻辑完整”——写作时的“整体结构”技巧一般而言,一篇文章的完整逻辑结构包括“总—分—总”三大结构。但是,由于现在命题多样化,单一的“总—分—总”结构已经不适应命题要求了,必须要根据不同的题型作出调整。根据多年授课经验,我根据不同的题型,总结出两种结构。1.针对多问型论述题(一道论述题包含两问以上)的总体结构由于近些年论述题的考查经常采用“多问型论述题”形式,即题干的问题由两个以上的问题组成,考生需要论述的仅是其中一个或若干个问题(一般不超过2个)。我建议考生采用“简练结构”:定概念+讲关系;至于第三段“总结提升”,则不是必要的;当然,如果你的字数实在太少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复合型论述题,命题人不再具体限制字数,只在总字数上要求不少于600字或700字。那么每一问应该写多少字为好呢?从阅卷的情形看,对于这类“多个问题型”的题目,如果“问题”包含两个及以上,那么“论述题的每一问”需要写300-400字左右。,论证实在单薄,可以酌情加上第三段的“总结提升”,并不会因此被扣分。第一段 引题:————【定概念】【通过提取关键词技巧,解释1-2个属于法律范畴的、最核心的关键词,作为引题】第二段 入题:————【讲关系】【(1)阐明问题中出现的多个关键词之间的关系或意义;(2)在阐明关系或意义时,分别从题干材料中找出相对应的2-3句话,作为例证或说明。(3)此时需要大量使用“分拆对应技巧”】第三段 扣题:————【做总结】(本段是否需要,考生要根据考试时间、答卷篇幅来决定)我们以2013年的论述题为例来说明。  问题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答题要求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通过观察题干的问题,我们发现,只有第4问属于论述类的问题。而该题包含4问,因此,论述题这一问写350字左右就足够了,我们可以采取“概念+关系(+提升)”的结构。关于本部分的示例,具体请参见第三节部分的真题讲解。2.针对一问型论述题(只有一个问题的论述题)的理论结构这种题型在前几年比较常见,需要考生结合法理学(或/和部门法)的相关原理来认识题干给出的材料或案例,通篇的问题只有一个,要求的字数为500-600字。以往人们所说的“论述题要写成小论文”,针对的就是这种论述题。对于这种论述题,考生一般可以写成“总—分—总”结构。第一段 总括【先从问题中提取关键词,然后完成以下工作:(1)用1-2句概括材料;(2)用1-2句指出材料蕴含的理论问题;(3)用1-2句列明解决这个问题要使用的原理的名称】【批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1)概括材料并没有那么难,因为命题人在题干的“问题”中其实都给考生概括出来了,考生只需要把“问题”中出现的材料名称改写一下即可;(2)如果题干明确要求使用某个原理,则考生没有选择,必须使用该原理;如果题干没有指明使用某个原理,而是让考生选择,那么考生可以自由选择,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选1个原理进行论述即可,不宜选择太多,否则会导致文章主旨分散。第二段 分论【有两种写法:(1)第2小段要具体阐释你在第1段中点出的“原理”内容;第3小段要结合原理内容,从材料中选取3-5个关键点,对其做法进行分析。(2)第2小段阐释出原理的一部分内容,然后结合材料分析;第3小段同样阐释出原理的一部分内容,然后结合材料进行分析。以上两种写法都比较常用,并且都需要借助“分拆对应技巧”。】 第三段 总结【有两种写法:(1)再次与第一段照应,再次指明:要解决×××问题,必须要坚持×××原理;(2)结合“法治”进行适当拔高。这两种写法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关于本部分的示例,请参见第三节的真题讲解部分。五、确保“逻辑清晰”——写作时的“分段分层”技巧在写作时,除了整体上要“逻辑完整”外,段落之间以及段落之内,也要“显得有逻辑”。为了让这种逻辑“显露”出来,在答卷时就要注意使用特定语词或序号来明示,从而可以直接、明确的提醒阅卷人:段落之间以及段落之内都是有逻辑的!当然,必须要说明的是,语句以及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很复杂的(例如:递进式、并列式、转折式、因果式,等等),这不是短期内可以掌握的。但是对于应对考试而言,考生无需知道这些复杂的逻辑关系,只需知道如何写才能让你的文章“显得有逻辑”。1.段落间的逻辑分层段落之间要体现逻辑分层,关键技巧包括以下几点:(1)在表述各个“分论点”时,使用“首先”、“其次”、“最后”等词汇作为段首标记。下面以2010年真题的答案为例(行政调解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加以说明。……我认为,必须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最佳结合。首先,行政和解(协调)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其次,行政和解(协调)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最后,法治的目标乃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结合。……总之,“法治乃权力与权利之合理配置”。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权力的合法行使与合理运用。……&& &(2)在论述分论点时,使用“(一)、(二)、(三)”等序号作为段首标记。仍然以2010年真题的答案为例加以说明。……我认为,必须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最佳结合。首先,行政和解(协调)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其次,行政和解(协调)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最后,法治的目标乃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结合。……总之,“法治乃权力与权利之合理配置”。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权力的合法行使与合理运用。……&& &2.段落内的逻辑分层段落之内的逻辑分层非常重要,也是广大考生严重忽略的一个技巧。从阅卷看,考生们很少在段内分层次,直接把“一坨又一坨的文字”堆在那里,极易给阅卷老师造成逻辑混乱的感觉。因此,考生一定要学会“段内分层次”:能分层讨论的尽量分层;不能分层讨论的创造机会也要分层。所谓“分层”,其实就是借助“(1)、(2)、(3)”等序号把内容划分出几个层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内容分层时,务必要在分层之前加上一个“总括句”,引领出下面的几个分层。段内分层的一般结构是:“……,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2)……;(3)……。”下边以2013年一位考生的答卷为例加以说明。……依法治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坚持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指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从材料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坚持民主立法。民主立法是指,立法的程序、内容以及参与主体,都要实现民主化。从材料来看…………我们把上述内容稍加改写,进行段内分层,逻辑关系就会立刻凸显出来:……依法治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坚持科学立法。所谓科学立法是指,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正如材料所言……;(2)坚持民主立法。所谓民主立法是指,立法的程序、内容及参与主体,都要实现民主化。正如材料所言……&&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段落都要分出(1)、(2)、(3)来。比如,解释概念的段落以及喊口号的段落,就无需分层次;在中间进行“论证”的段落中,特别是在阐释关系、意义或者联系材料时,最好能分出层次。六、确保“论证充分”——写作时的“四大论证”技巧阅卷时有一项要求叫“论证充分”。那什么样的论证才叫充分呢?没有人答的出。但从阅卷经验来看,一般而言,考生只要使用了2种以上的论证方法,我们就推定为“论证充分”。因此,考生必须掌握几种简单、易用的论证方法。结合这些年的授课经验,我为考生们选取了四种最为简单、最为实用的论证技巧,请考生掌握!考生在创造自己的模板时,要灵活选择1-3种论证技巧,进行不同的组合。1.概念论证所谓概念论证,就是把从题干问题中提取出来的“法律关键词”进行概念解释。关键词提取的问题,在前文已详述,不再赘述。在此需要了解概念论证的几个问题。(1)既然概念论证技巧如此重要,考生在备考时应当强化对重点概念的记忆;(2)实际阅卷中,并不要求考生把概念写得与教材上完全一致;也并不要求把题干中出现的所有的“专有名词”都解释。(3)在概念论证技巧中,最常用的技巧是:字面解释。即大部分的法律概念,考生完全可以通过字面解释方法,自己编出它的定义。例如“合法性”这个概念,只需要把“合”与“法”这两个词的字面意思解释出来即可:合法性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合法性”最核心含义。如果我们加上“主体”和“行为”两个要素,那么“合法性”就可以概括为:“任何组织、机关或个人的行为,在范围、程序以及方式上,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性”的概念是不是很快就做出来了?同理,考生照此自行解释一下“合理性”的概念吧!2.引用论证所谓引用论证,是指答卷中恰当的引用法律谚语和法律格言。引用论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只能引用法律类的谚语或格言,非法律类的诗词歌赋、网络用语等不得引用;(2)引用的谚语或格言不宜太长,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3)引用的谚语或格言不宜太多,控制在3条以内,但最好分到各个段落中,而不是把所有的谚语、格言都堆到一段内;(4)在行文时要想办法凸显出所引用的谚语或格言,此时可以“法谚有云:”、“法律格言说:”等句式来提醒阅卷老师。由此可见,法律谚语或法律格言有其特殊的价值,考生需要有所掌握。那是不是要搜集几十条法律谚语或格言来狂背呢?大可不必!考生自行搜集5、6条法律谚语或格言就足够了。需要提醒的是,在搜集法律谚语与格言时有一个注意事项:只搜集与“法治”、“自由”、“秩序”有关的、简短易记的谚语或格言;不要搜集那些适用范围很窄的谚语格言。下面举几个法律谚语或格言的例子。例子——关于法治:(1)“法治是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的社会状态”;(2)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关于自由:(1)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2)为了自由,我们做了法律的奴隶。——关于秩序:(1)枪炮声中无法律;(2)秩序乃权利之基础。3.材料论证“分析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评分标准。一般而言,如果考生“没有分析材料”,即便理论写得再好,总分也不会超过10分。结合阅卷经验,在分析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简答论述题与“案例分析题”不同,考生不要像写“案例分析题”那样,把所有的材料都进行分析;(2)材料中的信息基本可以概括为“谁,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说了什么话或干了什么事”,在分析材料时,仅需要从“言论”或者“行为”中挑选出3条左右的核心表述即可,而不再详细的引用“时间、地点”等无用的信息。(3)分析材料的篇幅不宜过大,控制在答案篇幅的20%以内;(4)分析材料时,要使用一个显眼的语句来引导,借此提醒阅卷人“我在分析材料”。这类常见的语句是:“从材料来看/材料表明/材料中提到”,等等。以2013年真题的答案为例,一考生写到: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坚持科学立法。所谓科学立法是指,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2)坚持民主立法。所谓民主立法是指,立法的程序、内容及参与主体,都要实现民主化,要完善立法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请问各位读者,你是否能一眼就看出来该考生“联系了材料”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我们对上述答案进行简单的改造: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坚持科学立法。所谓科学立法是指,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正如材料所言,要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2)坚持民主立法。所谓民主立法是指,立法的程序、内容及参与主体,都要实现民主化。正如材料所言,要完善立法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我只在两个地方加了“正如材料所言”这样的引导句,就能很好的把“联系材料”凸显出来,避免不必要的失分!4.正反论证所谓正反论证,就是对一个问题从正面和反面两个角度来进行论证。简单而言就是:“正说一两句,反说一两句”。正反论证是扩大篇幅(就是俗称“凑字数”)最有效的手段。例如,2008年的论述题要用到“秩序与法律的关系”原理。假设你只背过一句话:“秩序是法律的基础”,那如何应对呢?你可以采用“正反论证”技巧,把这句话扩写到50字。下边我来示范。示范1秩序是法律的基础。法治建设的经验表明,法律必须建立在秩序的基础之上;如果失去了秩序,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批注①】正反论证中的“正说”【批注②】正反论证中的“反说”如果我想扩写到100字,怎么办?可以把“正反论证”与其他论证技巧结合起来。最简单、最实用的就是与“名词分解技巧”融合起来。下边我在示范1的基础上加以改写。示范2秩序是法律的基础。法治建设的经验表明,法律必须建立在秩序的基础之上,法律价值的凸显,法律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失去了秩序,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法律的价值无法得到凸显,法律的作用也无法得到良好的发挥,最终可能导致法治本身将不复存在了。【批注①】在“正说”时,把“法律”分解为“法律价值、法律作用”——既然法律要以秩序为基础;法律价值、法律作用当然也要以秩序为基础。【批注②】在“反说”时,同样把“法律”分解为“法律价值、法律作用”,只不过我最后一句又采用了一个“提升技巧”——提升到了法治。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考试中,并不是说考生都要“正说1-2句,反说1-2句”;考生可以只从“正面”论证,也可以只从“反面”论证。这取决于你的篇幅。在讲解完四大论证技巧之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四大论证技巧并不需要都用,一般情况下选择组合2-3个就可以了,否则导致段落太长。当然,在极端情况下,考生可能实在没得写,此时可以借助上述四大技巧:“概念论证”、“引用论证”、“正反论证”、“材料技巧”,来组成一个完整的段落。我们还以“秩序与法律的关系”为例来示范。示例秩序是法律的基础。所谓秩序是指,通过法律形成的稳定状态,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①法谚有云:枪炮声中无法律,凸显出了秩序的重要意义。②法治建设的经验表明,法律必须建立在秩序的基础之上,法律价值的凸显,法律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失去了秩序,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法律的价值无法得到凸显,法律的作用也无法得到良好的发挥,最终可能导致法治本身将不复存在了。③从材料来看,……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到法律的秩序价值,法律需要对此行为进行规范与调整。【批注①】使用的是“概念论证”【批注②】使用的是“引用论证”【批注③】使用的是“正反论证”【批注④】使用的是“材料论证”上述内容是对“秩序是法律的基础”这一句话的扩写与论证,实际字数是223字。考生朋友们,如果学会“四大论证技巧”,还担心自己没得写吗?七、确保“理论高度”——写作时的“理论拔高”技巧在一问型论述题中,在最后的结尾段往往需要进行“理论提升”,就是平时所说的“喊口号”。结合阅卷经验,喊口号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喊口号”是为了“凸显理论高度”,不要用一些低劣的或无关的口号,否则,文章档次不但没提升,反而会越喊越低!对于非常奇葩的口号,会被扣掉&5&分左右。例如,2011年考生在论述“司法主动服务的意义”后开始喊口号:“总之,司法服务要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就没有司法为民,没有**就没有社会主义法治”。&& &这口号没有错,这是宇宙的真理。但是这和题干及文章主旨没有关系,被扣掉了&5&分。其他类似口号“我们要负起这个责任”“法治是我党一贯的追求”“没有**就没有新中国”“打倒法律帝国主义”手挽手肩并肩,法治之路迈向前”等等口号。要么属于宇宙真理,没有喊的必要;要么像打油诗,极不严谨;个别口号甚至让人感觉到是“**余孽”,不寒而栗。你的得分就可想而知!2.“喊口号”要紧扣文章主旨,先总结文章观点,然后逐步提升到法治层面。例如,2010年真题(行政调解问题)中,一考生在结尾时写到:总之,行政调解必须要符合“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坚持二者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的统一,实现法律调整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实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 &这才是“理论提升”,一步一步的上升到“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这样的结尾当然有利于得到较高分数。八、确保“画龙点睛”——写作时的“标题制作”技巧多问型论述题(即有两问以上的论述题)都不必写标题;一问型论述题也可不写标题,但如果有好标题,可以加&3-5&分。判断好标题的标准是:(1)标题指出了题干中的“问题”;(2)标题指出了正文中的“原理”;(3)标题的表述“精练、平实”。例如,2009年题目“结合法理学或民法的相关原理,评论‘银行规制信用卡透支问题’所采用的措施。”是否要写标题呢?我们分以下几步来确定:第一步:首先确定这是一问型论述题,可尝试写标题,如果有好标题,可以加分。第二步:需要确定“问题”:银行在规制信用卡透支时所采用的措施。第三步:需要确定“原理”:假设考生使用“合法与合理关系”的原理。第四步:把问题与原理串起来,并进行简练化、平实化的处理。最后,我们得出一个标题:“规制信用卡透支:需遵循合法与合理原则”。提前预祝华旭所有学员2016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别错过华旭的每一次通知,置顶华旭的微信公众号吧! 安卓和苹果系统都可以呦 ,但是微信要升级到最新版本呢 .苹果版用户请去appstore下载搜索”华旭司考“& & & 安卓系统用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来下载我们的华旭APP吧!!该作者最新发布网友推荐的文章最新发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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