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独生子女光荣证证办理是怎么办理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最全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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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最全疑难问题解答
前些天,关于7月1日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消息颇受关注有很多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方便广大群众接省卫计委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延期至7月31日!虽然延期至7月31日但是关于办理的一些问题小编还是选择了一些大家比较关注的为大家一一解答▼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3、夫妻双方照片3张。注:夫妻户籍不在同一地还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况证明,再婚的还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况证明。关于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18个问题&补办与更换1/以前办了“独生子女证”的,没有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在还需要办吗?答:在2002年以前独生子女家庭申领的是《独生子女证》,2002年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两个证件具有同样的作用,没有必要换。2/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最后期限,是真的吗?答:子女在日前出生,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但未曾申请办理过的夫妻,均可在6月30日前申请办理。【接省卫计委通知,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截止日期已从7月1日延长至7月31日】这个截止日期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对于那些以前办过,因为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家庭,在7月1日以后仍可办理。3/我的外孙现在不到两岁,孩子爸妈又在北京打工,如果要办理,看来时间来不及了,那该怎么办?答:可以委托办理。4/子女已经满了18岁,但独生子女证是原来村委会办的老式手写的本本,且因为农转非,户口已经转成街道办事处管辖了,原来的村委会也都不存在了,那独生子女证还用不用更换?更换哪里出证明文件?答:不用更换。5/以前没办,现在满18岁就不能办了?答: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接省卫计委通知,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截止日期已从7月1日延长至7月31日】&奖励与优待6/取得独生子女证者有哪些奖励和优待?答: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1.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2.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即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60元或120元,每年从取得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2013年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发文,从日起,将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3.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原加发政策会相应调整。根据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是这样规定的:“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7/孩子已经10岁,已办有独生子女证,可费用在哪儿领呢?答: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2、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3、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4、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8/持有独生子女证,父母需要多大岁数才能享受一定待遇呢?答:1.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双方合计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后(我省藏区男女均为55周岁)后,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前的标准是每人每年960元。&离婚再婚家庭9/我们是再婚家庭,双方都只有一个孩子,再婚后也没有再生育,以前的独生子女证又都丢失了,该如何补办呢?答: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如果过去曾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可以各自申请补办。10/双方离婚后再婚,生的子女算独生子女吗?答:双方再婚前合计只有一个子女再婚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以及双方再婚前无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属于独生子女。11/父母离异,独生子女证男方和女方都可以享受吗?还是归一方呢?答: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变化后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双方,凭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12/男女双方,女方是第一次结婚,男方是再婚的,且之前有一子,现在育一子,不再生,可以办吗?答:不能。&其他问题13/一定要农村户口才能办理吗?城镇户口不能办?答:只要符合条件,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均可办理。14/只生一胎是双胞胎的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答:不能。15/我想知道的是,这个证是不是夫妻各有一本?我家里有一本,是不是双方都可用?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只发给申请人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6/有人说要领取独生子女证就必须安节育环是吗?不安环不办是吗?答:四川省没有这样的规定。17/25年前办的独生子女证还可用吗?答:有效。18/申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了第二胎,证件是否要退?答:对于办证后又生了第二胎的,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其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小编特别提醒以前有独生子女证的,办理过的出现证件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可以继续去补办或换证没有时间限制!(若你还有疑问,可留言给小编)最后,小编再次提醒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还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你抓紧啦于7月31日前办理!来源:四川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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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及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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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四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四周岁以内的;
  (3)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四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四周岁孩子的,且没有再婚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且没有再婚的,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四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四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四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四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4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
  (1)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①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②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③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30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①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②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③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30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或者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由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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