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或仲裁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劳动仲裁律师费标准的情形

诉讼或仲裁中律师费的承担
一、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该由败诉方承担
从诉讼费用成本理论上讲,我国的诉讼费用只是法院的审判费用。因此,我国的诉讼费用制度并没有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费用负担作为调整对象,而仅关注于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成本负担。因此,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以下五类案件除外:1)法律援助案件;2)著作权侵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26条2款);3)商标权侵权案件;4)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一26条);5)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名誉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法通则119条、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6.实现担保债权案件(担保法21条);7、不正当竞争。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这些类型的案件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因此,除了上述四类案件,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胜诉方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请求。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
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而是规定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二、若协议中明确律师费该由败诉方承担
若协议中明确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和诉讼一样,在此情况下仲裁庭也会支持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请求,但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具体结合本案,因其属于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且合同双方在销售合同中没有关于律师费的约定,依据合同法中关于违约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损害赔偿范围限定于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A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既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参加诉讼,该笔律师费并非必然发生的费用。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主张。
【律师提示】
可见,律师费用是否能让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和仲裁会有较大区别。在诉讼过程中,要想做到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事先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对此约定审查得非常严格,必须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在诉讼前,原告应当已经支付了律师费。原告需要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此外,律师费应当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如过约定过高,法院可能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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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一般都需要己方当事人亲自承担,但有如下情形,诉讼或仲裁请求事项时,可申请对方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用
1、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
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两条规定中的
“等费用”和
“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侵犯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4、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法律援助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6、在合同中,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除了上述提到的债权类合同纠纷外,其它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律师费都无法律规定。但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了违约金,且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诉讼请求,一
般法院不予考虑。
7、仲裁类案件
法律依据:、版的《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付的合理费用,合理的费用应该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实际的工作量以及案件的标的额,具体应该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是否承担律师费用具有很大的兹有裁量权。
8、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难以计算的,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非法利润,并应承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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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一般都需要己方当事人亲自承担,但有如下情形,诉讼或仲裁请求事项时,可申请对方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用
1、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
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两条规定中的
“等费用”和
“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
“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侵犯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4、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5、法律援助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6、在合同中,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除了上述提到的债权类合同纠纷外,其它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律师费都无法律规定。但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了违约金,且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诉讼请求,一
般法院不予考虑。
7、仲裁类案件
法律依据:、版的《中国国际贸易、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付的合理费用,合理的费用应该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实际的工作量以及案件的标的额,具体应该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是否承担律师费用具有很大的兹有裁量权。
8、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难以计算的,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非法利润,并应承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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