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把担保债权人单涂改了利息,还有用吗

单方涂改借条&能否逃避法律
未经债权人同意,担保人擅自将借条中的担保内容与自己姓名一起划掉,是否从此就与该债务无关?
  日,被告邓某通过原、被告共同的朋友周某介绍,向原告陈某借款人民币4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口头约定月利率25&,借期二个月,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李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但未约定保证责任方式及担保期限。借款后,被告仅支付了日前的利息,本金分文未付。日晚,原、被告及周某相聚在一起,协商还款事宜。
  协商过程中,被告李某从周某手中拿过被告邓某出具给原告的借条,在借条落款下方迅速添加“注明:11月底先还两万”字样并擅自将“担保人:李某”几字用笔划掉。被告邓某在借条上紧接被告李某添加内容,又添加上“剩下的钱在年前还清”几字。原告对被告这种未经其同意擅自更改借条内容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不同意延期还款,并拨打“110”报警。
  日,原告将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邓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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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被告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辩称,当时口头约定被告李某的担保期限为一个月,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本案的全部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万元及日起借款利息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请求支付的利息应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为限。对于被告“当时口头约定担保期限为一个月”的辩称,因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不予采信。原告起诉时,尚在法定担保期限内,被告李某的担保责任依法不能免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所有民事主体均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诚实不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谨防不诚信行为发生,一旦发生应依法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比如应当谨防债务人借还款、看借(欠)条之机毁损、更改借(欠)条,如债务人一定要看借(欠)条原件,应尽量让更多人在场,一是让债务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般不敢作出上述行为。二是即使债务人毁损、更改借(欠)条,也有更多的证人可以作证。一旦债务人撕毁、更改借(欠)条,有条件时应立即报警,通过警方制作笔录还原事实、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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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有保证人提供担保,而一旦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破产,保证人应在什么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呢?如今,该问题日益成为关注焦点。  有这样一个案例:A银行与B公司于2010年1月签订《资金借款合同》,双方约定B公司向A银行借款5000万元。同时,A银行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C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保证范围为:上述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A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11年11月,法院受理B公司破产申请,经确认,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A银行在破产程序中的债权数额为5600余万元(其中包括本金、利息和违约金)。A银行与B公司破产管理人反复沟通,B公司只同意就破产申请时债权数额向A银行清偿。而A银行认为,对于B公司未能向A银行支付的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欠款,应由C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此,A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焦点在于:C公司作为B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在B公司已申请破产情形下,应在何种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第四十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此,A银行认为,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应包括破产申报时的债权总额以及破产申报债权之后实际受偿之前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等);而C公司则认为,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仅限于破产申报时的债权总额。法院审理认为,《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在本案中,A银行已在B公司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债权数额已经法院确认,而B公司最终也向A银行清偿了上述数额债务。A银行债权已全部实现,不存在未清偿部分,故C公司作为保证人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在含有利息、违约金等随着时间推移而数额增加的债权内容时,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应计算至债权实际受偿之日产生的债权总额。但在债权人已申报破产债权的情形下,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应止于破产申报时的债权总额,而不应包括破产申报债权之后债权实际受偿之前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等。  在此,我建议,担保有风险,担保人须谨慎;保证人应充分考察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经济实力及信用情况,做好相关调查和评估;在必要情形下,担保人应要求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提供实物作为反担保,并最好设立抵押或质押登记等手续。400-66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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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保证合同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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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和一些机构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往往将事先印好的还款担保书或者保函交给保证人填写。还有保证人单方出具的保证书和具有保证内容的信函、传真等。这种担保虽然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订立合同,如果债权人未提出任何异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视为该担保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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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的田某是朋友之间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之前做担保人也是因为三者之间都是朋友,走个形式。但是现在借债的因为生意不景气选择了跑路,自己被另一方到处追着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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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的田某是朋友之间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之前做担保人也是因为三者之间都是朋友,走个形式。但是现在借债的因为生意不景气选择了跑路,自己被另一方到处追着要债。
田某打来电话还向我们反映了,不仅自己被朋友要债,当初自己作担保的这桩民间借贷还是高额的利息。他想问下,这笔高利贷是不是受法律保护,是不是必须得还?
对于田某打来电话咨询的这笔高利贷问题,我们借贷网给出如下答复,希望帮得到田先生的同时,也给读者以警醒。法律规定,担保人应当就借款及合法利息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如果你们所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那么超过部分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笔高利贷中不高于银行利息四倍的本息,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偿还。
另外,田某的担保人的时效是六个月,如果六个月内,债主没有起诉田某,田某的责任将被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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