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种子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续

&用户账号:
←点击获取验证码&&
您所在的位置:
开种子经营门店需要办啥手续?
11:19:31   来源:本网论坛   【
  1.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需要租一间面积适当的门店;
  2.要有一定量的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用于进货购买种子;
  3.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要有专业的种子技术人员,掌握种子贮藏保管知识,能识别不同的作物种子,会给农民朋友介绍不同品种的特征特性等;
  5.要有稳定的种子货源和进货渠道,种子质量有保障,厂家信誉好。
  手续办理:1.到当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2.到当地县级种子管理站办理销售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备案手续。
· ( 14:43:32)· ( 7:54:25)· ( 11:22:44)· ( 10:32:21)· ( 15:40:09)· ( 15:39:18)· ( 10:31:42)· ( 10:01:47)· ( 10:19:33)· ( 14:09:56)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种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种子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种子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8 电子信箱:(请把#换成@)您当前所在位置:
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
发布时间:日&&&浏览次数:
非行政许可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条: 。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2.《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种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不得分装、包装种子,并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提交营业执照、委托代销合同、销售品种名录、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门市销售种子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品种名录,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种子经营者提交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委托代销合同复印件,应当加盖委托单位印章。 3.《成都市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第八条: 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以及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再持营业执照、委托代销合同及委托单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销合同和委托单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当加盖委托单位的印章。被委托方不得再委托他人代销种子。
申请受理机关: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发展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发展局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办事地图乘车路线
外部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农发局相关科室进行种子审核;第二步:申请人持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农发局颁证窗口提出申请;第三步: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第四步:政务中心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第五步:审核合格,核发备案通知书。
内部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第二步:种子审核;第三步: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第四步:政务中心窗口审核;第五步:审核合格,核发备案通知书。
(一)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的种子的:(1)成都市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出示原件);(4)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张。
(二)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1)种子备案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出示原件);(4)委托代销合同(载明委托代销种子品种、包装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加盖委托单位印章)原件;(5)委托方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6)被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张。
(三)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1)种子备案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3)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出示原件);(5)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张。
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发局窗口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主办
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
电话(传真):(028)8)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事项
农业服务机构
现在的位置:
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事项
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事项申办主体:企业或个人申办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等相关配套规章规定,具体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的相关条件和资质如下:1、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2)种子检验员、加工技术人员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各1名以上;(3)经营粮食作物种子晒场和库房面积分别为300平方米以上,经营蔬菜花卉种子晒场和库房面积分别为100平方米以上;(4)种子经营场所100平方米以上;(5)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种子检验室30平方米以上和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见种子检验仪器设备清单);(6)种子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具有风筛清选机、重力清选机、计量包装设备(有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种子加工设备,能满足所经营种子的加工要求。& 2、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有种子检验员2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各1名以上;(3)种子仓库500平方米以上;(4)种子经营场所200平方米以上;(5)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种子检验室4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6)种子加工厂房150平方米以上,具有成套种子加工包装设备,主要包括以下主机:风筛清选机(风选部分应具有前后吸风道,双沉降室;筛选部分应具有三层以上筛片)、重力式清选机、窝眼筒清选机(加工小麦、水稻必备)、分级机(加工玉米必备)、包衣机(有药液雾化装置)、电脑计量包装设备(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具有与之相配套的输送、除尘、电控等系统。以上设备应固定安装在加工厂房内,主机及连线设备要规范配置,实现精选、分级、包衣、计量包装流水作业功能,种子加工能力与经营数量相配;经营棉花种子的须配备棉子脱绒设备。3、申请进出口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4、申请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2)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包括人员、设施、育种材料);(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经营量的50%以上;(4)有稳定的繁育基地;(5)有5名以上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员,有经省部级农业种子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各1名以上;(6)有种子晒场和仓贮设施各1000平方米以上;(7)有成套种子加工设备,主要包括以下主机:风筛清选机、(风选部分应具有前后吸风道,双沉降室;筛选部分应具有三层以上筛片)、重力式清选机、窝眼筒清选机(加工小麦、水稻必备)、分级机(加工玉米必备)、包衣机(有药液雾化装置)、电脑计量包装设备(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具有与之相配套的输送、除尘、电控等系统。以上应固定安装在加工厂房内,主机及连线设备要规范配置,实现精选、分级、包衣、计量包装流水作业功能,种子加工能力与经营数量相配;经营棉花种子的须配备棉子脱绒设备;(8)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准;(9)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和商品注册商标。5、外商投资设立的企业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条件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中方投资比例应大于50%;其它农作物种子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美元。其他条件参见前四款。申请材料:(一)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注册资本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验资报告);(三)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必须在申请企业供职);(四)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五)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六)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七)自有品种的证明;(八)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 外商投资的农作物种子企业,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 列材料:(九)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十)设立外商投资种子企业的合同、章程;(十一)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十二)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申请进出口业务的种子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和批准文号。办理机构:德州市农业局种子管理处办理地址: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2号& 邮编253500办理电话:0534-23819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下午17.00(正常工作日上班)办理程序:(一)申请单位和个人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二)审核机关对照申请领证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受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时对经营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具体审核人和审核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形成审核报告,上报审批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原因。(三)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者并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审查。(四)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证的,应当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当持原证按申领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变更项目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种业商务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