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疗未满四十岁不能买胰岛素吗?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可以报销吗?_最近一直纠结
在老家买了农_宝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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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可以报销吗?
最近一直纠结
在老家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现在在外市工作
能不能报销的问题
有宝妈知道吗?
首先你选择的医院有新农合的,开发票回当地报就可以了
应该报的少。
能,但是报的特别少,我的医保在本地区内得从本县的医院开转院证明还得填表,你问问你们那里啊
能,但是出了省或者市,报销的比较少
要回当地报销
好像回家乡办转诊证明,在家乡医院的上级医院住院,然后出院后拿所有手续回家乡办报销就行了。具体怎么报报多少要问家乡的医保了
可以,不过很麻烦,报的也很少
可以的,异地的貌似要县级以上医院。这是浙江的规定,应该咨询所在地吧。
要现在本地医院开转院证明后到当地合医办再开证明盖章。出院后要把所有的发票和住院病历再拿到当地来报销。但是不是马上就能报销要等当地合医办核实过后才给你报销
可以报,你可以在老家把电子档案转到生孩子的医院,也可以那住院单回去报,各地规定不一样,额度也不一样吧,我们这顺产报450剖报百分之40
可以的。但是很麻烦。要现在本地开转院证明再拿到当地he yi ban钙张同意后出院的时候要把医院。fa
piao和病历全拿回来和当地he
ban等他合适过后才给报销不是马上就可以报的
要怎么报呢
直接拿卡跟身份证去医院吗?
回复 &蒙XXX&
18:07:16发表的
能,但是出了省或者市,报销的比较少
老家隔这里好远
现在6个多月了不想跑来跑去
回复 &呼啦啦小宝宝我爱你&
17:56:36发表的
能,但是报的特别少,我的医保在本地区内得从本县的医院开转院证明还得填表,你问问你们那里啊
如果近的话都在老家生了
回复 &孕期用户14-08-17 17:38:32发表的
首先你选择的医院有新农合的,开发票回当地报就可以了
你的有没有问能报多少
回复 &呼啦啦小宝宝我爱你&
17:56:36发表的
能,但是报的特别少,我的医保在本地区内得从本县的医院开转院证明还得填表,你问问你们那里啊
这样好像很麻烦
车费来回要三百块
坐一天的车
回复 &孕期用户14-08-17 20:06:01发表的
要现在本地医院开转院证明后到当地合医办再开证明盖章。出院后要把所有的发票和住院病历再拿到当地来报销。但是不是马上就能报销要等当地合医办核实过后才给你报销
我的医保在县里,打算在市里生,问医保中心说是按照百分之六十报销。
回复 &美美-孕妈&
21:48:13发表的
你的有没有问能报多少
你不用本人去,让你的家人代办啊,我到时候让我爸去办。住院五天内填表,生孩子在医院自己肯定办不了啊
回复 &美美-孕妈&
21:50:16发表的
这样好像很麻烦
车费来回要三百块
坐一天的车
可以的,我的就是拿回去的,嫂子给我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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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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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筹资政策
1.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
未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泰兴农村在籍居民,都可参加合作医疗。特别提醒: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新农合,如重复参保,费用不得重复报销,责任自负。
2.2016年合作医疗个人收费标准?
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3.个人参加合作医疗收费有截止时间吗?
有,收费截止日期为日。
4.如果个人缴费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怎么办?
个人缴费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收缴时间可延长至2016年2月底(过期将不得再缴费参加),但是延期缴费的参加对象延迟享受新农合待遇,统一从日起,开始享受新农合待遇。
5.2015年未参加合作医疗,2016年是否可以参加?
可以,但是延迟三个月享受新农合待遇,即从日起,开始享受新农合待遇。
以下几种对象虽然2015年未参加合作医疗,2016年参加的,不延迟享受新农合待遇,即从日起,开始享受新农合待遇。
(1)2015年的新生儿;
(2)非泰兴籍婚进人员;
(3)退役士兵;
(4)大中专毕业生;
(5)刑满释放等人员。
但是这几种对象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个人想参加合作医疗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缴费?
合作医疗个人收费时间一般是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现阶段收费方式主要是各乡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上门收费,个人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社区缴费。
7.个人缴费时要特别注意什么?
个人缴费时必须索要合作医疗专用收费发票,发票上还要注明参加人员名单,这是参加合作医疗的重要凭证。
8.市政府规定的免缴个人费用对象有哪些?
农村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麻风病康复区休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老年生活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定期生活补助的烈士子女、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特别提醒:2015年已经退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的农村居民要重新缴费参加合作医疗。
9.如果2015年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人员信息错误的,是否可以修改?
可以,两种途径,个人缴2016年参加费用时,请收费人员修改个人缴费登记表,提出要修改的错误信息;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合作医疗卡直接到市合管办修改,地址:泰兴市人社局一楼。
10.合作医疗是以户为单位参加,也是以户为单位发的IC卡,如果要分户或者并户,怎么办?
两种途径,个人缴2016年参加费用时,请收费人员修改个人缴费登记表,提出分户或并户需求;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合作医疗卡直接到市合管办修改,地址:泰兴市人社局一楼。
2016年政策篇
一、新农合参保对象规定
1.未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泰兴农村在籍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
2.已在本市居住一年及以上,且未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常住人口,可以以暂住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3.个人参加合作医疗缴费时间和截止时间:一般每年11月和12月份,为下一年度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期,缴费期间我市农村居民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特别提醒:个人缴费时必须要专用发票,发票上要注明参加人员名单。缴费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过期不得参加合作医疗。
4.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是否可以缴费参加当年的合作医疗?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具有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参加当年的新农合:
(1)具有泰兴市农村户籍的;
(2)其父母亲有1人参加新农合,或者均已经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婴儿自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可以纳入补偿范围;婴儿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的,父母为其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其缴费的次月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补偿范围。
新生儿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需提供的资料:
(1)父母亲有1人参加新农合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和新农合IC卡;
(2)父母亲均已经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证件和当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清单。
5.已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新农合,如重复参保,费用不得重复报销,责任自负。
二、住院补偿政策
1.参加人每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见表一):
2.泰兴市合作医疗市外定点医院有:
南京:江苏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口腔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和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苏州: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儿童医院;
扬州: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市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
泰州: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中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通:南通肿瘤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上海:上海中山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上海肿瘤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耳鼻喉科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东方肝胆医院、解放军455医院。
3.到泰兴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受本市医疗技术水平限制需要转外地医院就诊的,实行转院制度,需先审批,后转院就诊。转本市以外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的,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或者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办理转院手续;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外非定点民营医院住院的,先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审核,再由市合管办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外地民营医院就诊。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必须重新办理。
4.在泰兴市以外工作或长期暂住在外地人员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如何补偿?
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期间在暂住地公立医院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凭所在地的暂住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市合管办补偿手续,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不予补偿。
5.泰兴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合作医疗补偿需提供的资料?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原始清单、出院记录、合作医疗卡、市二级以上医院转院证明或暂住证明、银行卡(存折)和病人身份证明。
6.在泰兴市以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报销时间上有无什么规定?
有,从当年的3月1日开始,到次年2月底,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住院分娩补偿政策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参加新农合的且在本市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定额补助1500元。
四、普通门诊补偿
只有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的,门、急诊用药费用和普通化验检查费用的报销比例为30%。
特殊病种门诊政策
1.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有
甲类: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
乙类: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Ⅲ期高血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氏病、重性精神病、慢性肝炎(中度以上,含活动性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耐药性肺结核等。
2.新农合特殊门诊定点单位
甲类病种限泰兴市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乙类病种限泰兴市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3.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当年结报,参加人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集中到泰兴市新农合结报窗口办理结报补偿,逾期不予办理。
4.补偿比例:符合规定的的医疗费用按照60%的比例补偿。符合转院规定的,在泰兴市外就诊的,按原补偿标准的80%补偿。封顶线:甲类病种门诊年最高补偿额15000元,乙类病种门诊年最高补偿额8000元。
大病保障政策
一、参合儿童重大疾病享受救治对象及病种有哪些,如何结算?
1.救治对象
年龄在0~14岁(含14周岁)内,且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
2.定点医院名单
儿童先心病救治省级定点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
儿童白血病救治省级定点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
3.费用结算
经向市合管办申请,定点医院复查确诊,办理网上转诊后,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由新农合基金结报70%。
二、参合居民重大疾病享受救治对象及病种有哪些,如何结算?
1.救治对象:
指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
2.救助病种
(1)凡第一诊断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ICD-C92.101);
(2)第一诊断为血友病(ICD-10:D66.x01);
(3)凡诊断为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合并机会性感染;
(4)第一诊断为唇裂(ICD-10:Q36),行唇裂修复术(ICD-9-CM-3:27.54);
(5)第一诊断为腭裂(ICD-10:Q35),行腭裂修复术(ICD-9-CM-3:27.62);
(6)第一诊断为Ⅰ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ICD-10:E10.2-E10.9);
(7)第一诊断为原发性甲状腺机能亢进症(ICD-10:E21.0);
(8)第一诊断为原发性肺癌(ICD-10:C34/D022),临床分期(UICC&2009)为I期、II期和可完全性切除的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分期(UICC&2009)为T1-2N0&M0的小细胞肺癌,行肺局部切除/肺叶切除/全肺切除/开胸探查术(ICD-9-CM-3:32?29/32.3-32.5);
(9)第一诊断为食管癌行食管癌切除消化道重建术;
(10)第一诊断为胃癌(ICD-10:C16),行胃癌根治术(ICD-9-CM-3:43.5-43.9),肿瘤分期为T1-4aN0-3M0(根据AJCC第7版);
(11)第一诊断为结肠癌(ICD-10:C18),行结肠癌根治切除手术(ICD-9-CM-3:45.73-45.79,45.8)。可R0切除的结肠癌(Ⅰ期、Ⅱ期和部分III期)。对诊断为多原发并多部位的结肠癌(ICD-10:C18),结肠息肉病(如FAP、HNPCC)和炎性肠病合并癌变的患者,直肠无病变者,可考虑行全结肠切除术;
(12)第一诊断为直肠癌(ICD-10:C20),行直肠癌低位前切除手术(ICD-9-CM-3:48.62或48.63)以及可R0切除的高中位直肠癌(Ⅰ期及部分Ⅱ、III期患者);
(13)第一诊断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塞(STEMI)(ICD10:I21.0-I21.3)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塞(ICD-10:I21.4)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
(14)第一诊断为脑梗死(ICD10:I63;
(15)凡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乳腺癌保乳术、乳腺癌根治术;
(16)宫颈癌(ICD-10:C53)Ⅰa2期-Ⅱa2期行经腹广泛性子宫切除术、经腹腔镜广泛子宫切除术及宫颈癌Ⅱb-Ⅳ期行放疗、化疗;
(17)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或者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纳入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参合患者,实施定点救治并接受全程规范化治疗的。
3.费用结算
(1)救助病种(1)、(2)和(3),由确定的定点救治医院(主要为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作出病例诊断后,由市合管办审核登记。
费用结算按照省卫生厅等部门的《江苏省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救治费用标准(试行)》执行。
(2)救助病种(3)-(14),由泰兴市人民医院确定,救助病种(15)和(16)由泰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市二院确定,救助病种(17)由泰兴市精神病医院确定,对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实行即时即报。患者完成治疗后,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报销比例为救治病种定额或限额费用的70%。
大病保险政策
1.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的含义是什么?
大病保险里的&大病&不是医学意义上的病种概念,如恶性肿瘤、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而是根据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农村居民经济负担能力的对比来判断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
2.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来源有哪些?
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大病保险资金,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费。
3.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是人均15元。
4.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有哪些?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新农合的人员。
5.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参合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参合患者自费医疗费用起付线为3万元。
6.什么是大病保险的合规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参合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即政策范围内可报住院医疗费用减已经补偿的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和参合患者自费医疗费用(即住院医疗总费用减政策范围内可报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的30%。合规医疗费用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不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药品费用;
(2)不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诊疗项目费用;
(3)《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4)医用耗材单个计价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
7.新农合大病保险封顶线是多少?
一个年度内累计补偿最高不超过8万元。
8.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有哪些?
答:下列情形之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1)门、急诊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等);
(2)未经同意转诊外出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急诊或已办理异地居住登记的除外);
(3)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的医疗费用;
(4)《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5)医用耗材、药品、检查等单个计价单位的定价超过规定最高值的,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6)在非医疗机构发生的药品、材料等费用;
(7)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蓄意违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第三者造成参加人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应由第三者负担的医药费用。
9.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按相应比例分段累进补偿,合规医疗费用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下50%,3万元以上的55%,计算公式为(见表二):
10.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
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合作医疗IC卡、银行卡(或存折)。
11.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办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参合人员住院治疗,按照新农合政策补偿后,符合大病保险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大病保险补偿,超过住院次年6月30日申请的,泰兴市人社局不再受理。
表一:参加人每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
表二: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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