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戒毒所一个月后支气管炎怎麽办申請社区戒毒呢

我从戒毒所出来快两个月了,在戒毒所时签了社区戒毒的单子,出来以后我也去社区报到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_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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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戒毒所出来快两个月了,在戒毒所时签了社区戒毒的单子,出来以后我也去社区报到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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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戒毒所出来快两个月了,在戒毒所时签了社区戒毒的单子,出来以后我也去社区报到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通知我去,如果在没有人通知的情况下没有定时去有没有违反禁毒法
这个你多虑了,基本上是没人会来管你的,真以为ZF工作人员会尽心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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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进了第一次进强制戒毒所
请问现在什么时候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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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原标题: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记者赖雨晨)相对于强制戒毒和医院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在我国仍然是相对较新的戒毒理念。推行几年间,已有康复者顺利戒断毒瘾,解除动态管控,回归正常生活。
而专业人士建议,我国戒毒工作应当加强对社会融入和就业安置的重视,引入更多社会力量。
001号通知书
“我是88年生的,属龙,我现在的理想就是戒毒成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龙的传人。”
“我从海南来这里戒毒,想早点戒掉,回去好好打理我的生意。”
“我现在就想早点戒毒,回家看老婆小孩。”
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德心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十余名正在尝试戒毒的“同盟军”围坐一圈,分享彼此的决心与苦恼。
“我已经4年完全没有碰毒品了,上个月刚刚正式解除社区戒毒。”27岁的李志(化名)此言一出,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你是怎么做到的?”“介绍点经验!”众人七嘴八舌地催促着。
李志2007年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接触毒品,从一个月吸食一两次到两三天一次,毒瘾越来越大,2009年1月,家人将其送到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2010年7月因表现良好提前回家。
李志的这些经历与其他的涉毒人员高度一致,不同的是,他在解除强制戒毒后转入社区戒毒,并得到了毫无保留的接纳。
“我们村长、书记都去看我、鼓励我。我的女朋友在我离开戒毒所4个月后就嫁给我。”李志说,最让他感动的是他的老板、当地一位建材商人,“他从别人那听说我吸过毒,不仅没有炒掉我,还主动来找我谈心,他说过去的事就忘了吧,鼓励我好好干。如果不是他们给我机会,我坚持不下来。”
就像隧道尽头的光亮一样,来自社区、家庭和雇主的支持与鼓励戒断了李志的“心瘾”。近4年间数十次尿检,李志的结果全部为阴性。5月29日,他从广州市白云区警方那里领到了编号为001号的“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
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从2008年颁布禁毒法开始,我国政府提倡不限制自由、尊重吸毒者人格、重视就业安置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并在2011年6月颁布的戒毒条例中作出细化指引。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底发布的中国禁毒白皮书,有 13.6万名吸毒人员在2012年被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
然而,戒毒复吸是公认的世界级难题,像李志一样的幸运儿还是极少数。德心社工中心总干事邹林峰告诉记者,由于强制戒毒和医院戒毒等传统方式重视身心治疗、轻视社会融入与就业安置,不少戒毒人员在回归社区后仍然无法融入社会或重新就业,再加上家庭关系紧张、经济困难等原因,再度从毒品中寻找慰藉的不在少数。
例如,德心社工中心曾在社区内随机抽取41名涉毒人员进行访谈,其中38人表示在家庭中感受不到关怀与信任,21人表示如果戒毒过程中夫妻关系紧张、亲子关系恶劣,会选择吸毒来逃避挫折感。
39岁的阿苏几乎有一半的人生都在戒毒,从1993年起接触海洛因,他被判劳教或强制戒毒已经6次之多。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就像一个反复循环的噩梦。今年1月刚刚离开戒毒所,5月他又再度复吸。
“每一次在戒毒所,生理上对毒品都已经没有依赖了。”阿苏告诉记者,“但是出来之后找不到工作无所事事,过去一起吸毒的损友又找上门来,心瘾难耐就又沾上了。”
针对阿苏这样的人群,德心社工中心又探索了一种“中途宿舍”服务,为那些没有稳定住所、原住所接近毒贩、毒友或家庭关系紧张的戒毒人员提供一个回家、回社会的心理缓冲区。入住“中途宿舍”以自愿为原则,实行半封闭管理,有医护人员和专业戒毒社工24小时陪伴,家庭贫困者免费。开设不到一年来,“中途宿舍”已经成功帮戒8人。
17日,阿苏的妻子送他入住“中途宿舍”,希望他能够维持戒毒不再复吸,并在社工的帮助下找到工作。看到李志的例子,阿苏也多了一点信心,“这也是我自己戒毒决心最大的一次”。
社区戒毒的“政社协同”
从2011年以来,广州市海珠、白云、天河多个区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戒毒引入社会力量。德心社工中心就在2013年6月承接了白云区江高镇的社区戒毒与就业安置试点项目。一年来,中心已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336名吸毒人员开展全面核查、完成家访及电话访问800余次、开展深度个案服务67人。
“有些工作让社会组织来做比较有优势,我们本身有自己的专业队伍,政府不需要增设新的职能部门就可以在社区戒毒中提供很专业的服务。”邹林峰说,“社会组织的身段也可以比政府放得低一点,跟吸毒人员交朋友,他们没那么抗拒。”
但是,邹林峰说,引入社会力量绝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甩包袱”,各部门反而应当更加明晰自己的角色定位,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而要真正解决社会融入和就业安置的问题,需要更大范围的公众对于戒毒的“回头浪子”给予宽容和理解。
李志原本是一名司机,曾因戒毒被吊销驾照。解除社区康复的第一天,他就去找民警,希望重新考取驾驶证,好为赏识自己的老板多干点活。但交警部门的答复是还需再向禁毒部门核实。
李志说,希望真正恢复到正常人的生活,“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和别人一样,能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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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日 18:58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记者赖雨晨)相对于强制戒毒和医院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在我国仍然是相对较新的戒毒理念。推行几年间,已有康复者顺利戒断毒瘾,解除动态管控,回归正常生活。
而专业人士建议,我国戒毒工作应当加强对社会融入和就业安置的重视,引入更多社会力量。
001号通知书
“我是88年生的,属龙,我现在的理想就是戒毒成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龙的传人。”
“我从海南来这里戒毒,想早点戒掉,回去好好打理我的生意。”
“我现在就想早点戒毒,回家看老婆小孩。”
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德心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十余名正在尝试戒毒的“同盟军”围坐一圈,分享彼此的决心与苦恼。
“我已经4年完全没有碰毒品了,上个月刚刚正式解除社区戒毒。”27岁的李志(化名)此言一出,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你是怎么做到的?”“介绍点经验!”众人七嘴八舌地催促着。
李志2007年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接触毒品,从一个月吸食一两次到两三天一次,毒瘾越来越大,2009年1月,家人将其送到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2010年7月因表现良好提前回家。
李志的这些经历与其他的涉毒人员高度一致,不同的是,他在解除强制戒毒后转入社区戒毒,并得到了毫无保留的接纳。
“我们村长、书记都去看我、鼓励我。我的女朋友在我离开戒毒所4个月后就嫁给我。”李志说,最让他感动的是他的老板、当地一位建材商人,“他从别人那听说我吸过毒,不仅没有炒掉我,还主动来找我谈心,他说过去的事就忘了吧,鼓励我好好干。如果不是他们给我机会,我坚持不下来。”
就像隧道尽头的光亮一样,来自社区、家庭和雇主的支持与鼓励戒断了李志的“心瘾”。近4年间数十次尿检,李志的结果全部为阴性。5月29日,他从广州市白云区警方那里领到了编号为001号的“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
探索中的社区戒毒
从2008年颁布禁毒法开始,我国政府提倡不限制自由、尊重吸毒者人格、重视就业安置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并在2011年6月颁布的戒毒条例中作出细化指引。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底发布的中国禁毒白皮书,有 13.6万名吸毒人员在2012年被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
然而,戒毒复吸是公认的世界级难题,像李志一样的幸运儿还是极少数。德心社工中心总干事邹林峰告诉记者,由于强制戒毒和医院戒毒等传统方式重视身心治疗、轻视社会融入与就业安置,不少戒毒人员在回归社区后仍然无法融入社会或重新就业,再加上家庭关系紧张、经济困难等原因,再度从毒品中寻找慰藉的不在少数。
例如,德心社工中心曾在社区内随机抽取41名涉毒人员进行访谈,其中38人表示在家庭中感受不到关怀与信任,21人表示如果戒毒过程中夫妻关系紧张、亲子关系恶劣,会选择吸毒来逃避挫折感。
39岁的阿苏几乎有一半的人生都在戒毒,从1993年起接触海洛因,他被判劳教或强制戒毒已经6次之多。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就像一个反复循环的噩梦。今年1月刚刚离开戒毒所,5月他又再度复吸。
“每一次在戒毒所,生理上对毒品都已经没有依赖了。”阿苏告诉记者,“但是出来之后找不到工作无所事事,过去一起吸毒的损友又找上门来,心瘾难耐就又沾上了。”
针对阿苏这样的人群,德心社工中心又探索了一种“中途宿舍”服务,为那些没有稳定住所、原住所接近毒贩、毒友或家庭关系紧张的戒毒人员提供一个回家、回社会的心理缓冲区。入住“中途宿舍”以自愿为原则,实行半封闭管理,有医护人员和专业戒毒社工24小时陪伴,家庭贫困者免费。开设不到一年来,“中途宿舍”已经成功帮戒8人。
17日,阿苏的妻子送他入住“中途宿舍”,希望他能够维持戒毒不再复吸,并在社工的帮助下找到工作。看到李志的例子,阿苏也多了一点信心,“这也是我自己戒毒决心最大的一次”。
社区戒毒的“政社协同”
从2011年以来,广州市海珠、白云、天河多个区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戒毒引入社会力量。德心社工中心就在2013年6月承接了白云区江高镇的社区戒毒与就业安置试点项目。一年来,中心已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336名吸毒人员开展全面核查、完成家访及电话访问800余次、开展深度个案服务67人。
“有些工作让社会组织来做比较有优势,我们本身有自己的专业队伍,政府不需要增设新的职能部门就可以在社区戒毒中提供很专业的服务。”邹林峰说,“社会组织的身段也可以比政府放得低一点,跟吸毒人员交朋友,他们没那么抗拒。”
但是,邹林峰说,引入社会力量绝不意味着政府就可以“甩包袱”,各部门反而应当更加明晰自己的角色定位,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而要真正解决社会融入和就业安置的问题,需要更大范围的公众对于戒毒的“回头浪子”给予宽容和理解。
李志原本是一名司机,曾因戒毒被吊销驾照。解除社区康复的第一天,他就去找民警,希望重新考取驾驶证,好为赏识自己的老板多干点活。但交警部门的答复是还需再向禁毒部门核实。
李志说,希望真正恢复到正常人的生活,“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和别人一样,能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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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戒毒人员如何办理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如何办理社区戒毒
09-10-04 &匿名提问
[条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解读]《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三种主要戒毒形式,同时还鼓励吸毒成瘾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这比原《强制戒毒办法》规定的戒毒形式更加丰富。    另外,一名吸毒成瘾人员,完成戒毒治疗可能需要1-9年的时间,按照《禁毒法》规定,戒毒的具体期限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吸毒人员本人吸食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个人戒毒的状况。在1-9年的戒毒治疗过程中,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紧密衔接的完成过程,为戒毒人员提供了全程戒毒的法律保障。    [条文]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解读]过去,一些吸毒才一两次、还没有成瘾的人员,查获后都被关到强制戒毒所里。虽然是为了不让他们继续吸毒导致成瘾,但是很多情况下,也会出现负面作用。经过强制戒毒后,这些吸毒人员反而多认识了一些吸毒朋友,甚至学到一些吸毒方法。取消劳教戒毒,增加社区戒毒,是让吸毒人员在亲友等帮助下、在不封闭的环境中,戒毒成功。目前,苏州市已经在金阊区进行试点。
   [条文]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解读]社区戒毒不是保险箱,吸毒人员签订协议后,不遵守相关约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实施后,所有初次吸毒者都得先进社区戒毒。进社区戒毒须签订戒毒协议,协议包括戒毒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社区戒毒小组的工作职责。如果戒毒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以往的强制戒毒期限一般为3-6个月,劳教戒毒期限为1-3年,而新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通常为2年。第一年结束时,吸毒人员经过诊断评估,戒毒情况良好的,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第二年结束时经诊断评估,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则还要延长最多1年。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吸毒人员还得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另外,原在所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剩余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期限。执行期满,可以回到户籍地或固定居住地接受社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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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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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讨论禁毒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讨论禁毒法的心得体会 毒品会让人失去理智,人格扭曲,变得贪婪堕落,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让和谐的社会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让成千上万的家庭支离破碎。染上毒瘾的人,对毒品就抱有依赖性,想再次戒掉它就成了比登天还难的事。 许多人在他们毒瘾为发作前,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但当他们的毒瘾上来时,就会不顾一切代价,去买毒品来止住毒瘾。没钱的时候更会想到去偷钱甚至去杀人。而其原因只为了得到一小包白粉状的毒品,等待他们的最终是一副冰冷的手铐。许多有钱人和一些及富声望的官员,只为了尝试一下毒品对人体的吸引力,而越发堕落。最终成为了遭人唾弃的千古罪人。 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人失去家人,失去一切人间美好的事物,让他觉得人间已无值得他留念的了,从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我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人吸毒,他的儿子患病没钱治疗去世了;他的妻子因为心中感到悲愤而自杀,吸毒者不久也因吸毒过量而死亡,真是一人吸毒,家破人亡。吸毒和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者成瘾后,摆脱不了毒瘾的煎熬,为了满足毒瘾,铤而走险,进行偷扒强窃、贪污,甚至杀人的犯罪活动。吸毒损害本人健康,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 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禁毒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在着力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功夫、见实效,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抓好试点工作,全力推动禁毒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一、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指导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实际需要,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颁布,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毒法》在总结多年来戒毒工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戒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禁毒法》的实施,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刻学习领会《禁毒法》的内容和精髓 《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 第一大亮点: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第二大亮点: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第三大亮点: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第四大亮点: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三、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推动全市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法》的内容,遵守《禁毒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易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戒毒人员,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工作,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戒毒人员接受治疗康复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保障和思想基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把《禁毒法》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禁毒法》,切实把《禁毒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二要在加强禁毒执法上下功夫,推动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禁毒法》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禁毒工作成效上,体现在推进各项禁毒工作,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依法加强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全面完善和加强各项戒毒康复工作,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的缉毒侦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禁毒人民战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三要在加强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禁毒法》贯彻实施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抓住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有利契机,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一是依法明确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禁毒职责,进一步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作用。二是依法加强禁毒机构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导考评。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和考评评估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任职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进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 所以说,毒品碰不得。它就像是一个电脑黑客,一旦进入你的脑中,目的只有一个,控制你的思维,让原本你主宰的大脑转变为它驾驭的领地。 毒品会让人意志消沉,会促进一个民族的兴亡。为防止毒品的猖獗,让我们做好准备。
禁毒,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责任!篇二:参观戒毒所心得体会 参观戒毒所心得体会 怀着忐忑不安的参加了这次XX市戒毒所谈心之旅,感触良多,从小一直被灌输了远离毒品这些铁律,“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当真正探访到这些吸毒人员才知道其意义。 其实毒品并非是“毒性药品”的简称。它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而反复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即成瘾性)的药品。吸毒――这一丑恶现象带来的危害真是数也数不清!主要对人体与身心的危害在于毒品作用于人体,使其体能产生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戒断反应,使人感到痛苦万分。 初次接触谈心对象的我,一开始心怀芥蒂,因为觉得他不愿和我交流他人生中那段痛心疾首的灰暗岁月。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不但愿意而且还主动与我交谈。尽管我的问话只有简单几句,但他并没有敷衍我,这使我觉得他的心是非常坦诚的,生活对于他是阳光的、有希望的。从与我交流的那个学员看来,了解到大部分吸毒的原因几乎都一样:出于对毒品的好奇和所谓“朋友”的误导,从而使得他们心中那道防线坍塌了,最终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他们是吸毒者、违法者更是受害者,只是在不经意间就成了毒品的奴隶。 他们渴望袒露出自己的心声,他们对自己的所为,对亲人、家庭、社会都抱有深深的悔意。面对强戒所提供的改造机会,他们表示要痛改前非,重塑人生。因此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在他们回归社会之时,用我们宽阔的胸怀来关爱他们,相信他们,接纳他们。面对这一特殊人群,我认为这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为了我们,为了他们,更为了我们和谐社会的大家庭,全社会必须共同努力。 另外,由于我谈心的学员已经来了戒毒所三次,说明他的意志不够坚定,但心里很希望能戒掉,为家人和自己负责。自愿戒毒的复有率之所以很高,有多方面的客观原因.有些原因是内在的;同时,在参观戒毒所的过程中,其作用是涉及对戒毒者的行为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当然,对于吸毒者也不应当一味的强制.对于确有戒毒愿望的吸毒者应当鼓励他们进行戒毒,关键是要强化鉴别和入院批准程序,并加强自愿戒毒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完善戒毒技术;对于吸毒成瘾而又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吸毒者应当坚决予以强制戒毒,以最大程度地控制毒品需求.现实说明,对吸毒成瘾者戒毒必须依赖严格和规范的管理,综合的教育,科学的治疗,社会监督和服务,只有采取系统的戒毒模式,才能使吸毒者戒除毒瘾,获得康复并回归社会,同时,也才能使吸毒者矫正不良思想和行为恶习,成为守法公民.在我国社会帮教,监督和善后辅导尚未制度化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强制戒毒手段的作用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最后,我们希望所有社会成员能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保护社会、共担责任。”篇三:禁毒法心得体会 《禁毒法》学习心得体会
和溪司法所―童岸 (日)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部《禁毒法》全面、科学、系统的阐述了我国禁毒工作的目的、方针、责任、措施等一系列的问题,《禁毒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的禁毒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我国的禁毒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禁毒法》的第二章详细地介绍了禁毒宣传教育的内容,对于一名从事禁毒宣传的工作者来说,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重点。通过学习《禁毒法》自己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体会: 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正安县禁毒教育基地现有禁毒教育展、正安县禁毒在线网站、多媒体等3个主要的禁毒宣传平台,放眼全国可以说目前基地的无论是从基地的硬件条件还是禁毒宣传的专业度上都是全国最高水平,在充分的利用这些资源的同时,我们还应该与时俱进,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体开展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毒品预防教育贴近大众提高教育的效果。目前,多媒体教育部正在制作的毒品预防教育公益广告,正安禁毒在线网站开展的线下培训,陈列接待部的模块讲座与增设的游戏互动参观环节等活动都是对于毒品预防教育方式、方法的探索与扩展,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与反响。 二、学生是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群体。 《禁毒法》中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与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决定了他们是吸毒、染毒的高危群体,另外由于吸毒的不可逆性造成青少年吸毒的危害巨大,这些都决定了青少年成为我国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群体。从参观禁毒教育展与北京禁毒在线网站线下培训的反馈的信息来看,学校对于禁毒宣传教育的需求也非常的大而且通常希望我们能够向学生在宣传一下吸烟与网络成瘾的一些内容,这些需求的成为我们日后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广阔天地,如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与特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也成为日后我们工作的一个课题。 三、禁毒宣传教育是整个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禁毒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媒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人企业等各种团体都有禁毒宣传教育的责任,这就使禁毒宣传教育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的责任。目前我国的禁毒宣传教育的力量还不够强大,需要各种各样的力量参与进来,大家共同的来营造无毒社会、和谐社会。作为专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单位,要主动的帮助和配合社会各种团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同时还要不失时机的联合社会各种力量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把禁毒人民战争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四、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推动全镇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有、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法》的内容,遵守《禁毒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易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戒毒人员,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工作,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戒毒人员接受治疗康复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保障和思想基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把《禁毒法》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禁毒法》,切实把《禁毒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二要在加强禁毒执法上下功夫,推动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禁毒法》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禁毒工作成效上,体现在推进各项禁毒工作,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各单位部门要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依法加强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全面完善和加强各项戒毒康复工作,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禁毒人民战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三要在加强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禁毒法》贯彻实施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禁毒职责,进一步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作用。二是依法加强禁毒机构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推动地方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导考评。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评评估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任职期目标制的重要内容,推进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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