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扶持电商政策有对进口石油的扶持政策吗?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进口原油相关政策出台 地炼供应格局或“洗牌”
前言: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推动,成品油的需求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国内大批炼厂顺势而生,隆众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一次炼油能力为7.395亿吨,位居世界第二。其中以山东地炼为代表的地方炼油企业,为炼油能力增长做出的贡献不容小觑。我国有42%的地方炼油企业分布在山东。据统计2009年至2014年期间,山东地炼炼油能力以平均每年17.9%的速度迅猛增长。一、地炼企业发展之路(一)地炼发展历程回顾地方炼厂简称"地炼",是相对于央企炼厂而提出的,其发展起源于1998年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的宏观调整。截至1998年底,我国有各类炼油厂220个,其中加工能力在100万吨/年以下的有193个。当年,政府对石油行业进行了结构性调整,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公司业务重组,小炼厂区别性关停并转。整顿结束后,加工能力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炼厂大多划归两大国有石油公司,而100万吨/年以下的小炼油企业选择保留了82家,成为"地炼";沥青厂、溶剂油厂和润滑油厂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其余则予以关闭。并且在2002年到2010年期间,地炼经历了一轮以资源换市场"收购地炼的行动。(二)地炼发展现状随着炼油市场的发展,地炼的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崭露头角。截至2014年,根据隆众统计的全国176家地炼企业(包含5家在建企业),一次炼油能力为25663万吨/年,占全国总炼油能力的30%左右。其中地炼企业又以山东地炼为典型代表,有近42%的企业分布在山东的东营、滨州、淄博、潍坊等地,山东地炼一次原油能力占全国地炼总炼油能力的53.3%。隆众成品油分析师薛群介绍,2009年-2014年期间,山东地炼以快速的增长速度发展,以平均17.9%的年增长速度扩增。目前,仍有地炼企业继续扩大规模。地炼产品也成为了我国市场不可忽视的资源,特别是在成品油、燃料油、液化气市场占有了一席之地。发展与矛盾并存,地炼的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加工原料受限、消费税负担重、油品质量升级带来的成本增加。自2月份到目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份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了《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这在原油进口使用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会对地炼带来重大的影响。二、政策看点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4日又相继出台《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的公告(以下简称《细则》)。《通知》与《细则》分别对申请企业的要求以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通知》规定"尚未使用进口原油的原油加工企业,经确认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并且新增用油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7项要求,其中两项值得注意.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不超过11.5千克标油/(吨?能量因数);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原油储罐容量符合有关要求。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中对地炼的产能确认、此次对核查评估流程、核查评估的内容、炼油企业的申报条件等都做出详细的规定。近年来,山东地炼每年从国家获取的原油配额不足200万吨,与实际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车薪"。目前只有中化工、中化国际以及中海油控股的地炼企业有原油的配额。此次政策的出台将会对地炼的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地炼产品竞争力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三、政策落地实施地炼格局或"洗牌"(一)促进产能优化提高资源资源利用率《通知》中指出,关于原油使用申请的政策是以坚持优化结构,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炼油产业结构升级为指导原则。目前我国的炼油能力位居世界第二,但是尚未形成规模化大型化生产,小规模的企业占了大多数。根据隆众统计的全国176家地炼企业,年一次加工能力在200万吨(含200)以上的企业只有37家,占比只有21%。产能结构分布不均,不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未来国内地炼企业将会向集约型、规模化不断推进。(二)填补地炼原料空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由于我国石油供应体制的特殊性,国内地方炼厂的原料供应相对局限。目前,我国地炼的主要加工原料有国家配额原油(少量)、新疆、辽河产稠油、进口燃料油(M100、180CST)、稀释沥青、马瑞原油,其中进口燃料油占加工总量的73%以上。由于这些原料密度大,硫含量高、碱性氮含量高(碱性氮含量较高会导致催化剂使用期限缩短),以此为原料生产出的油品收率低,同时存在密度大、硫含量高的问题。另外,进口原料的价格高于原油价格,使得炼油利润持续亏损。2015年1月-5月初,国内以M100为原料的常减压装置利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根据隆众测算的数据显示,平均周利润亏损656元/吨。2014年,银行信贷的收紧更让地炼企业举步维艰。若此次原油申请获批后,不但可以填补地炼企业原料空白,同时可以提高地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助力油品质量升级近年来随着成品油质量升级的快速推进,地炼也紧跟升级步伐,不断上马质量升级装置。装置升级意味着投入的增加,但是很多地炼企业难以承担升级带来的高额成本。以山东地炼为例,目前有八成以上的企业可以供应国四及以上标准的汽油,但是柴油仍以国三为主,仅有五成的企业可以供应国四及以上标准的柴油。短期内,原料成为了制约地炼油品升级的主要因素,后期随着进口原油使用的放开,将会加快油品质量的升级速度。(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通知》精神,进口原油使用将坚持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原则,鼓励企业自主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或建设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从政策角度来看,大规模的地炼企业率先获批的可能性较高,获准企业竞争力会不断增强,并且对小规模企业形成冲击。政策的出台到执行需要一个过渡期,短期来看,地炼企业的结构不会有太大变化。从长期来看,地炼或将迎来大规模的重整组合。一位炼厂负责人士称,"政策表明了国家对原油进口如何分配给出了方向,但是对于能否获批、获批时间、获批的用量不能做出判断。"地方炼油企业对此次政策积极应对,据了解,目前山东地区有近30家企业成立了专项小组,负责申请用油的相关事宜。结束语:随着国内地方炼油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在市场中的地位日益稳固。在政策为主导的前提下,不断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进口原油使用的放开是大势所趋。这将是石化行业中重要的一笔。来源:隆众石化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负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经济年会今日于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举行,本次……
0102030405
新闻直通车
01020304050607080910
证券之星十大名博,全天候大盘、指导股市操作。……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年我国成石油最大进口国,人民币是否能直接挂钩油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中国从美国进口原油306万吨,今年2月份,中国首度超越了加拿大,成为从美购买原油最多国家。而从世界进口量平均每天855万桶进口量,而美国则为812万桶进口位居第二。这一数据显示,中国正成为全球原油出口的最大买盘。文/原油分析师xhzy777    中国成为石油最大进口国主要原因  1、需求,2016年,中国的原油对外进口依存度已经达到了66%。2017年,中国商务部批准了总计9173万吨原油进口配额,同比上涨4.7%。此外,随着中国三期战略储备的陆续完成,战略收储的需求也呈扩大化的趋势。  2、价格优势,自美国页岩油技术革命来,国际油价从14年的100美元单价到目前低于50美元单价;同时在往年,在中国进口原油的来源国分布中,然而中东局势长期以来的不稳定性,令原油进口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美原油页岩油的竞争,使进口渠道变多,价格变得便宜。  3、国内产量降低,2016年中国原油产量为2亿吨左右,同比下跌约6.9%;2017年也依旧处于萎缩的状态,1-6月份的产量为9645万吨,同比下降5.1%。然而,2016年的表观消费量达到了5.8亿吨,同比上涨5.6%;2017年上半年的表观消费量达到了3亿吨,同比上涨6.7%。正是由于供需缺口的持续拉大,使得对于进口原油的需求量空前巨大。    人民币石油相对美元石油具有更大优势?  1,美元近些年的不稳定性,从美元开始量化宽松开始,美元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贬值,同时,日元欧元等也随之跟随贬值,然而,在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之中,只有中国的影响是最小的,相反中国经济保持6.9%的GDP增幅体现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稳定的低位;同时,中俄石油和天然气贸易开始使用本币结算,伊朗石油贸易也是使用人民币或者欧元结算,石油输出第一大国沙特,也正在放弃美元结算的系统。这一系列表示石油美元系统开始慢慢瓦解。  2,欧派克与美国的石油战,美国页岩油技术革新以来,美原油产量大幅增加,美国减少对中东石油进口依赖,2015年年底,美国放开了原油的出口限制,双方一直开始价格战,导致全球油价最低甚至达到26美元的价格,低油价导致中国在全球石油进口国排行中不断上升排名,目前中国全球进口石油已上升至全球第一,大额贸易使人民币在原油定价中慢慢取得优势。  3,“一带一路”战略,美国在特朗普上台之后,直接退出TPP。而一带一路的发展通过高铁,海运,加速全球贸易发展,全球正在形成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贸易方式,其中,中国作为主要贸易国,人民币在16年正式加入SDR使得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加大,同时,今年八月美联储不断释放缩表加息政策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缺乏稳定性,而人民币随着近期不断的升值,人民币兑美元站上6.65关口,人民币依靠稳定性成为全球重要的外汇储备。    国内原油期货交易展开,争夺国际原油定价权  在金融领域,对于原油的定价权,一直是美国和英国的原油期货交易在掌握,但是,去年年底,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原油期货正式排队等待上架,这将有利于我国在原油期货市场上争取一席之地,争取原油定价权,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亚太地区尚未形成权威的原油基准价格。近年来,各国对亚太石油定价中心的争夺日益激烈,而我国一直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推出原油期货,将有助于中国争夺国际定价权。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 平台。
阅读下一篇
网易通行证/邮箱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关于“十三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本站热词:
您所在的位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十三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
财关税〔201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支持我国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十三五&期间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日至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指勘探和开发,下同)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附件管理规定的附1《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以下简称《免税物资清单》),在规定的免税进口额度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本通知所指海洋为: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项下免税进口的物资实行《免税物资清单》与年度免税进口额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管理规定见附件)。  四、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税。有关物资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上述暂时进口物资超出海关规定的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审核确认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免税。暂时进口物资不纳入免税进口额度管理。  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免税,并纳入免税进口额度统一管理。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六、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与其他项目适用统一的《免税物资清单》。  附件: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管理规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日 附件: 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管理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十三五&期间继续执行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免税进口物资是指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指勘探和开发,下同)作业的项目所需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开采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详见《免税物资清单》。  三、国土资源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当年各项目申请免税物资(包括租赁进口的物资)的计划进口额以及下一年度是否有2015年确认的存续项目(含&老项目&)有效期到期等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并对照上一年度对进口额的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有关项目主管单位应将开采项目免税进口额度申请文件同时抄报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  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由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将结合企业实际进口需求、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往年免税政策执行情况、国际油价水平、企业利润水平、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收到上述各项目主管单位申请当年免税进口额度文件后,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原则上在40个工作日内印发当年免税进口额度。  除遇特殊情况外,已经下达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原则上不予追加。  五、&十三五&期间,财政部不再单独印发经确认的开采项目清单,各项目主管单位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免税物资清单》及年度免税进口额度,于当年内完成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项目、项目执行单位及其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认定,并按规定如实填报和出具《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及其进口物资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格式详见附2)。  2015年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核认定的项目,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存续的,在存续期内继续享受本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各项目主管单位按本条第一款出具《确认表》,并应在存续项目有效期结束前及时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报备,明确项目截止时间。  对于&十三五&期间经各项目主管单位确定的项目,项目执行单位应持《确认表》等有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减免税手续,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六、为适应企业连续生产的实际需要、简化操作以及强化各项目主管单位的自身管理责任和意识,在当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印发前,各项目主管单位可以在上一年度已确定的免税进口额度的40%以内,提前对项目执行单位免税进口物资清单予以认定。对于擅自超出上述规定额度对项目执行单位免税进口物资清单进行认定的,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后相应扣减当年的免税进口额度,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确定该项目主管单位下一年度申请的免税进口额度。  七、本规定附1所列《免税物资清单》根据执行情况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海关对上述进口物资进行减免税审核确认时,以《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货品名称和技术指标为准,税则号列作为参考。  八、在实际进口中,如有《免税物资清单》中未具体列名但确需进口用于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九、年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准予各项目主管单位合并申报、下达并使用,有效期截至2017年底。除以上特殊情况外,经确定的各项目主管单位的年度免税进口额度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使用,有关物资须在当年内申报进口。  十、各项目主管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政策执行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并抄报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在政策执行期间,对各项目主管单位的免税执行情况组织抽查,发现项目主管单位超出《免税物资清单》范围认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反规定的,取消项目主管单位的免税资格;发现项目主管单位擅自超出政策规定的项目范围或擅自超出上年免税进口额度认定的,暂停确定该项目主管单位下一年度的免税进口额度。  十一、对符合规定用于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的免税进口物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海关审核同意,不得抵押、质押、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免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免税政策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  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规定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十四、本规定的有效期为日至日。  附:1.    2.  3.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权,对石油国际定价有什么影响?
石油流通领域的原油进口和使用权放开会如何影响国内对国际石油的定价权?
王旻,市场,能源,石油,天然气
先说说历史…… 准确描述原油进口和使用权的名词应该是“原油进口配额及进口资质”,这个东东最早来源于1993年外经贸部《关于原油、成品油出口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随后1994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在这两份文件中明确了国营原油、成品油进口的渠道,当时还不涉及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和资质问题,随后1995年国家计委又发布了《进一步完善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这个节奏一直到1999年国办发38号文《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达到最高潮,到现在38号文还是勒在所有想要申请配额的民营企业头上的一道紧箍咒。2002年, 根据入世的承诺,商务部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原油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这就是所谓的“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和进口资质”但是这些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大部分都被有国营背景的企业拿走了,很少有人能见到。2003年, 国营原油贸易企业取消了配额限制,可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组织进口。目前拥有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和资质的仅有五家企业,拥有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和资质的也仅仅22家(感谢@朱士恭 2012年应为43家),部分名单如下:PS:那个大连海昌是海昌眼镜的老板吗……PS2:湖北天发的老板龚家龙已经进去了,想当初石油商会会长多么的风光啊……跑题了,继续…… 从非国营原油贸易配额出台一开始,在这个行业里混饭吃的民营企业就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在呼吁解除进口资质和进口配额的限制,原因很简单,根据现行原油进口的政策,有三道关需要过,一是商务部的原油进口配额及进口资质,二是发改委经济运行局的原油流向证明,三是两大集团的炼厂排产计划,最后一个是最致命的,因为这意味着两大集团控制住了原油进口到国内的最窄关口,试问如果你是两大集团,会给其他原油进口商这个排产计划吗?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啊…… 回顾历史到此结束,再往下就不敢写了…… 题主提到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原油进口和使用政策的要求,来自于日国办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2013]83号文),在这份文件的第11条“积极扩大进口”下,对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工作做出了以下原则性指导意见:“本着有利于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抓紧建立原油经营企业商业储备制度,增强国家调控能力。积极推进天然气国际合作。”个人对此文件的解读是:整体经济环境疲软进而导致进出口形势紧缩,从小里说是促进经济增长,从大里说是从原油流通领域先试探着迈开能源领域改革的步伐。
关于此事对原油国际定价权的影响,其实这些年一直是围绕原油进口配额和资质放开与否两方的一个话题,主张放开的说放开有利于油价下跌,因为竞价购买的人多了,不主张放开的说不行,因为油源就那么多,一家谈反而有利于购买,而且原油本身涉及国家能源安全,还是管制比较合适。个人认为现阶段放开不是件坏事,因为原油对外依存度摆在那里,谁都知道中国缺油,而且国际油价本身有一套计价标准,并不会因为你的加入就完全改变了游戏规则,反而是如果中国能够形成自己的原油进口期货市场,可以通过此反而影响国际油价的游戏规则。 但是估计在放开初始不会对国际油价有大的影响,因为国内本身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进口政策问题,后期形成了联盟性质时,也许能够反过来操作国际油价。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张洋,原油国际贸易
严格的说,中国远谈不上对国际石油掌握定价权,现阶段只能说是影响国际原油定价的一个因素。国际原油定价市场是一个较透明的市场,大多数定价都要挂靠基准油价格。按此分类全球分为四大计价区域,美洲参考WTI,欧非参考Brent,中东参考Oman或Dubai, 亚太则参考Platts, RIM或APPI的报价。定价方式主要是由原产地国以及国际市场决定。一种是原产地国的官价体系,如沙特、阿联酋和卡塔尔等中东土豪,自家出油自家卖挂自己标价(原则是有利于自身出口利益,当然也一定程度上参考了基准油)。另外一种是大多数原油品种所采用的现货定价机制,用基准油的报价加升贴水。基准油选用的都是产量大且稳定的油种,可以被影响,但不易被操纵。决定升帖水的因素主要有品质、实货基本面、金融市场、物流、政治和议价能力等诸多因素。所以,作为一个净进口国,且油商又无法称为major的情况下,影响油价是不容易的。所以讨论一切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定价问题,要先了解到国际市场价格的形成。众知友莫要在对WTI和BRENT行情不加以了解的基础上来讨论油价高低。
开放进口权会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行业是否准入是一个问题,行业准入的门槛在哪里又是另外一个问题。而最终有多少非国营的企业是否能够达标并且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中现在仍然不明晰。所以,放开政策并不意味着进入充分市场竞争的阶段。从规模、资金、议价能力和炼化能力方面可以预见主导仍然偏向国有石油企业。好吧,那假设中国的进口企业出现了充分竞争的情况,价格仍然是以国际采购价为基础,并且加上理想的利润。进口商对外的议价能力(是否能保证?)和对于炼厂的议价能力依然不能保证进入国内的价格会低到理想水平。
最后,直接关系到大众消费的是成品油定价机制,现在10天窗口制比22窗口制明显灵活很多,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动贴近很多,但是依然不是国内供需形成的透明机制。所以若成品油价格可以灵活反映国内供需和国际市场时,大众会对油价有更高的认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创业扶持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