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是"正义"还是"生意"不重要的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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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微博@破破的桥
(所述观点归原作者所有)
就这样,医学泰斗裘法祖院士的关门弟子,纽约大学医学院的教授。回国后院士热门人选,未来的科学院院士,就这么被毁掉了前途的。现在肖教授在深圳开了家医院,依然在用传奇双手治疗患者,他的“肖氏反射弧”使许多人重新站了起来,也许远离喧嚣,远离名利漩涡,专心治病救人,是另一种成功!
前几天,老爸在手机上推了篇文章给我,说写得很好。我简单翻了下,文章主题叫“核雾染”,内容大致是说,中国的雾霾是因为国家大量开采与使用含放射性元素的煤炭所致,通篇全是胡说八道。
我问老爸:“你一个教授,怎么会信这个?”
老爸说:“别小看它,这可是个物理学博士写的呀。咱们好多教授都传了。”
“啊?你怎么知道作者是物理学博士?”
“文中第一段话不是写了嘛:‘本文作者是物理学博士’。”
相信网友会哑然失笑:自称的也能信?但老一辈多无此意识,他们年轻时接纳信息靠灌输,对信息表示怀疑则是危险行为。我解释了很久,讲如何筛选可靠的信息源,老爸当时看起来好像听懂了,可第二天,他又推荐了另一篇朋友圈文章: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日本东京发生9.8级特大地震,至少两万人死亡,首相安倍重伤。
当然,信这些谣言不损失什么,所以一般人不会认真对待。若要骗真金白银,或骗认知资源充足的年轻人,那方法会复杂些。例如我来发这篇“核雾染”文章,你阅读后,因缺乏相关知识而将信将疑。于是去看文章评论,发现里头一大堆“物理学博士”、“物理教授”、“核工业基地工程师”、“一线煤矿工人”在那儿叫好,互相佐证吹捧,喷出各种专业名词,于是你懒得查了,傻乎乎地就信了。
其实这些人,有些是我和家属的马甲,有些是我花钱请来的职业写手和发帖机器人,有些的确是物理博士,但他们是我朋友,我不需要他们损失过多公信力去论证那些胡扯,只要在别人质疑其它马甲身份时,亮出博士文凭,无关痛痒地说两句,作出支持我的姿态就行了。这些叫“舆论资源”。调动资源需要付出成本,但如果收益(金钱或名声)超过成本,人就有动力去做。很多人感叹,老一辈不信儿女,只信假装关怀他们的骗子,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攒一辈子的钱,最后都买了假药和保健品。父母信骗子,是因为你关爱太少了,不够亲近?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骗子忽悠起来比你们专业太多,人家练过。
有人会说,这些马甲摆不上台面啊,网络经验丰富点,一眼就看穿了。但谣言在传播中会进化。假如我老爸是个微博大V,他不幸被骗,那下一轮传播时,文章就会由他背书——“本文由XX名校XX教授强力推荐。”信的人至少多一倍。有个教授背书,就能再骗更多其他教授和记者,如同滚雪球一般。此前的作者和那些马甲会功成身退,文章改挂一堆上当受骗的教授和媒体名字作为战利品,“本文由五位名校教授推荐,十大主流媒体登载”。你再去查吧,个个都是真名实姓,你敢不信?至于早期有没有使用马甲欺骗,这时候谁还关心啊。
这叫“谣言上了层次”。如果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信了、传了,谣言就变成公共议题,有了“佐证”。如果正规媒体把谣言当真事报了,那它就登堂入室,可以进维基和各类百科,也可以当真事引用。以目前中国媒体的水平,和微信微博上教授们传谣的力度,你大致也可以想象中文维基上谣言密度有多高。
假如不仅仅是几个教授,而是全国一大堆记者、知识分子、时评写手、意见领袖都跳出来支持这个“物理学博士”,媒体每天播报轰炸,各种科普平台让他写专栏,给他发访谈,造势,电视台上他天天上镜侃侃而谈。你还敢不敢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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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8年上新语丝,喜读“散宜生”的旧文。后来它从文学站转型,印象中搞过“性学”,卖过古书。不久方舟子声讨“基因皇后”出了名,遂变为学术打假站。接着就是十几年无穷无尽的“粉转黑”与分裂,我于06年退出该站,一来翻墙麻烦,二来不能忍受本科水平的匿名者组团批判名校教授。早期分裂时一位学术打假支持者叫肖传国,他是医学泰斗裘法祖的关门弟子,时任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00年因为不同意方舟子的手段而导致争吵。最后他和另外两名教授举报了方舟子抄袭,双方结仇。
05年时肖传国已回国任华中科大教授数年,竞选科学院院士,方舟子得知后,第二天便开始“打假”。指控包括肖传国中美全职脚踏两只船,只发4篇论文,所有论文加起来只被引7次,把小奖谎报成大奖等等。在媒体上陆陆续续炒作一年。肖诉诽谤侵权,次年武汉法院判方舟子败诉,象征性赔三万(他长期拒付直到13年秋才付清)。败诉后,方舟子和其律师彭剑反倒获得广泛同情,继续借助媒体,发公开信称武汉法院枉法,开始募集“打假基金”来支付败诉赔款,这是基金缘起。各地群众大概捐了几十万给他,远超损失。前几天我开始写这篇文章时,安保和打假基金还各募捐了几笔,但方舟子的最新说法是打假基金早已解散(暂未说到底是何时解散,应该还没编好)。
现在我问个最简单的问题:就以“肖传国脚踏两只船,中美全职”这个最初指控为例。大家看过无数媒体报道以后,是否有了答案?肖传国回国后,在纽约大学到底是兼职还是全职?证据是什么?
一个名校教授到底兼职还是全职,这种fact check的问题真是再简单不过了。合格记者20分钟内就应该能用至少三种方法查出答案。
但是,如果没看我的书,就看那堆新闻、时评,这么简单的问题的答案,你们能有几个人知道?
只要别人随便搅和一下,你们连个最简单的事实问题,花十年都搞不清,难道就从来不觉得奇怪吗?看那些社会新闻不是在浪费时间吗?
记者和时评人,连一个人是兼职还是全职都搞不清,或者搞清了也不告诉大家。那还写什么新闻?写什么评论?既侮辱自己的职业,也浪费别人的生命。
但这件事的意义还不止于此。它让人知道,原来在中国,只要有舆论支持,你哪怕主动挑事然后败诉,还是能赚到钱,而且赚的超出想象。这是个非常恶劣的先例。
在正常社会,如果一个人“打假”,搞社会活动,那么成功的话,他会获得名誉或金钱奖励;失败,他会付出成本;造谣,他就应该遭受名誉损失。假如无论成功还是失败还是造谣,他都有几倍或者几十倍的利润可赚,那会怎么样,正常人都知道。
设立这笔基金背后的观念是什么?它先验地承认了“打假者”的天然正确。如果法院判决打假者错了,那肯定是法院枉法。如果基金可以无视任何具体情况,对这种事进行补偿,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完全无成本的诽谤别人,甚至靠诽谤别人赚钱。法院判我败诉,我可以从基金报销;不停煽动群众骚扰别人家庭、公司、学校、医院,产生安全问题了,我还是可以从基金报销。这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个人品行上,这个社会本身非常低幼。
金钱和名声既是刺激,也可用于置换重要的舆论资源。后几年,方舟子把目标放到肖传国发明的腰骶神经改道重建术(即肖氏反射弧手术)上,这个手术04年在中国通过临床实验,经卫生部批准合法推广,做了一千多例病人。它主要用于改善脊柱裂病人的排泄状况。脊柱裂属先天绝症,主要有两种症状:
1.大小便失禁(&90%,几乎每个病人都有)
2.臀、腿、足部畸形、残疾、行走能力丧失(~65%)、下肢生疮溃烂(~31%)。(数字出自欧洲一次大规模调查,由于这些症状与医疗、护理水平高度相关,所以中国比例会更高)。
为什么腿足部会畸形残废?因为脊柱裂系脊柱椎管破裂,脊髓神经暴露在外并错误搭接,随病孩发育生长不断拉紧,所以年龄增长病孩便逐渐残疾。针对该问题的常规手术叫栓系松解术,可缓解但无法根治。因缺乏神经调整控制,病人肌肉会不正常地扭曲挤压,同时病人缺乏知觉难以及时治疗,很容易由于各种因素(如极小的伤口)导致生疮溃烂。
正好肖氏手术要取左腿1/3-1/2根神经(注意是左腿,因为距乙状结肠近,生长距离短)与S3神经绕接,会造成左腿肌肉失能或足下垂。需要至少12个月理疗才能由其它神经束逐步代偿恢复。只要删去论文中后一句话,把前面那句拿出来,就可以成功地将病人残废赖到手术身上了。
脊柱裂的病状,权威医学网站上写得清清楚楚,微博上随便搜几个脊柱裂病人,病状也清清楚楚,如果你愿意翻教科书,教科书上也是清清楚楚:
当然媒体上是看不见这些的,它们铺天盖地地宣扬另一些东西:
有坐着轮椅出场幽怨的病人。
有拄着拐杖出场控诉的病人:
有展示烂脚哭诉的病人
哪怕不看病历,不看刀口,不看论文,不分左右脚,只要动动手指,各种教科书、网络教学资源,把这个病从成因到症状,都讲得既详细又通俗。那时可是2010年,不是1990。等于是人把饭菜做好都喂到嘴边了,记者都不会吃。报道此事的上百家报纸与电视节目,连疾病的基础症状都不知道,就可以大胆地批判专业医疗方案。我并不愿意责怪任何一个具体的记者,因为全国媒体都是那么报的。
上面那些信息,普通人查一下也就一两个小时。但我保证:
你们99%以上没在媒体上看见过这些信息。不管是电视还是报纸。因为他们要的是流量和收视率。
你们99%以上没在科普媒体上看见过这些信息。因为科普人士们只要有立场和“科学精神”就行了,至于科学知识和舆论知识,难的很,学起来太累,有问题时让正义人士告诉我不就行了嘛。
你们99%以上没有听过任何时评写手、媒体评论员、记者提到这些信息。因为只要有人搅浑舆论,无论手段多拙劣,他们均没有能力识破。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你们99%没有在媒体上看到过专业的神经泌尿医生来评价手术,海外30多名神经医学教授和资深医生对此的联名公开信,只有一个没人看的媒体登载。电视上出镜最多的白大褂叫做纪小龙,搞纳米医学、中药注射液、自体血活化抗癌疗法和商业抗癌保健品。媒体请他发言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与方舟子合作多年。
就这样媒体人每天让病人拖着断腿,上电视哭诉,其结果想必大家都能猜到:
媒体的流量和收视率哗哗的涨。
正义打假人士基金的钱刷刷的进。
医生家里各种骚扰电话嘟嘟的响。
请不要问医生的电话号码是谁公布的这种蠢问题。
医生每天去医院上班手术,病人家属堵着,你让我家孩子残废,电视里都报了。我要求不高,赔我二十万,否则当面砍死你。
每天回到家里,老婆孩子眼泪汪汪,又一个骚扰电话及时打过来:你们做医生的真他妈丧尽天良啊,这样可怜的小孩子,你们怎么下得了手?做这样的缺德事,你们全家怎么不去死?
报警处理?呵呵,这可是在中国,不是美国,不要做梦了。
你别觉得这是什么医学知识问题,因为不少病人早在手术前,脚就畸形、残废了。当年他们苦苦求医时,媒体都有报道。但他们要钱的时候从来不说。科普人士们也从来不说。正义人士们当然更不会说。
你也别觉得这是什么讲道理能解决的问题。有的病人,索赔理由是手术后头疼。有上访录音为证。但正义人士们照样资助报销,你能闹就好。什么诉求并不重要,哪怕腿部手术后小孩成绩不好,那也是医生无良。
你也别觉得这是正义人士们不懂社会规则。他们在媒体上说的是一套:医疗鉴定,上法院。私下里是另一套:骚扰医院,组织上访,冲击卫生部。例如一次上访召集120人,实到85人,每个队员发一千块钱,队长不知道发多少。这85人里,能拿出5份医疗鉴定吗?有10个人上过法院么?钱到底给了多少?钱从哪里来?
是的,中国有国情,职能部门偏袒不作为,病人没有保留病历的意识。但这并不意味着做事无底线。对于记者来说,如实报道病情是底线。对于律师来说,每个病人先做医疗鉴定是底线。
许多医院有经验之谈,别给穷人做危险手术,麻烦。出啥问题,别管是不是你的责任,人家带着一大堆人抬棺堵门,你乖乖跪下奉上钱财就行了。医疗鉴定,没有。法院,谁信。这样子搞医院、搞卫生部门,压出来的结论,弄到别人倒闭,“打假”胜利的一日就是医生群体倒霉的开始。
有个病人,出生时脊柱裂,父母看见就当垃圾扔了。养父母把她捡来,当亲生女儿照顾,成天尿失禁家里天天拖地板洗床单毫无怨言。随着发育病越来越重,肾重度积水,双脚无知觉,右腿残疾溃烂,每天爬行,危及生命。驴友在深山撞见,联系媒体和医院,做三个大手术的钱是教授医生护士捐的,截肢后用的假肢是假肢厂捐的,做完手术以后千恩万谢。正义人士来了,她发一短信:手术骗人,1%的效果都没有,手术前我左腿能站起来,手术后站不起来了,媒体疯狂报道。正义人士走了,过两年记者上门,她走着回来了:排尿好了八九成,之前说的不对。媒体想报,对不起,节目刚播一半,两千个电话打进来骚扰主持人和电视台领导(请注意这次可不是普通网友),被迫停播。后来是成都电视台接过深圳电视台的材料继续播完。
为了救病人的命,医生流血流汗,出力出钱,捐款捐物都不够,病人们事后还要敲骨吸髓哪!各位!
要我说,肖传国最大的错误就是回国,第二个错误就是给穷人做手术。人家混的好好的,协和一堆名医教授都是他的弟子,美国政府240万美元资助研究,国外医生工资又高。失心疯了跑回国给穷人动手术,又不收红包,吃力不讨好干嘛?他后来弃河南去深圳开医院,手术费提高一倍,从不到三万提到五万以上(我个人建议他提高四倍),正义人士也赚饱了暂停骚扰,麻烦基本没了。
医院前面的人像是我国医学界的泰斗裘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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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中国委屈不少,医生被病人捅死我也难过,但杯水车薪。我个人相信因果,当全国媒体无视任何程序,隐瞒各种信息,铺天盖地污蔑医生时,医生群体不能站出来发声,所以相信病人砍医生的事至少五年内不会杜绝。
名人被污蔑只是个人问题,医生也不过是个特定群体,但我担忧的是整个风气发生改变。如果掌控舆论可以污蔑一切(除了权力),自媒体失去监督,那他们会怎么做,殊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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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职业打假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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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职业打假的春天?问这个问题,比质疑王海打假是否正当要有意义得多。“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王海的表白直白而又残酷,却未尝不是一种现实。作为消费者与职能部门,都需要从中醒悟过来,尤其是职能部门,必须要想办法让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降下来,必须采取措施净化假货横流的消费环境,别再让职业打假经常越俎代庖,干了自己的工作。
原标题: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职业打假的春天朱昌俊(媒体人)42岁的职业打假人王海自1995年成“打假第一人”后,至今仍在维权打假第一线,并成立了4个职业打假公司,给公司定了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去年一年中,王海的公司“买了202万元假货,赚了400多万元。王海直言:打假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3月23日《新京报》)从法律上讲,王海的每一次转型都紧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其队伍的壮大与成功,不过是凭借较为专业化、规模化的力量,将法律权利用到了极致。言下之意,王海的成功维权,并不能等同于消费者权益的整体提升。职业打假与一般消费者的维权有着不可忽视的区别:前者有专业化的维权队伍,精细化的成本与收益衡量,打假范围、目标的确定都通过了精准的功利性筛选,如30万元的“打假起步价”、具有赔付能力的企业等。可以说,职业打假的成功是建立在普通消费者维权成本较高,假货仍旧大面积存在的消费环境之上。在法律框架内,我们承认,职业打假有存在的合理性;在作用上,我们承认,职业打假确实能够抬升制假企业的违法成本,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一定的示范作用。不过,从根本上,他们对整个消费者权益提升的推动作用,仍不能被夸大。例如,职业打假人以经济赔偿为维权目标,对制假企业的惩戒,并不能给企业带来不可承受的代价,更难言转化为法律完善的动力。职业打假的兴旺,并未催生整个消费环境的明显改善,在意料之中。须知,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权益应该是能得到确定的、无差别的法律保障,而无须某种“职业化”的施压。如果只有凭借某种强势操作,才能成功维权,本身就说明,消费者仍然普遍弱势,仍然缺少“普惠”式的制度保障。事实上,王海本人对此深有感触。2008年,成名13年的王海曾向媒体说:“消费者维权越来越难了!公民的组织资源依然匮乏,依然在以个体和各种利益组织进行博弈。这种博弈显然是不对等的,对消费品的舆论监督仍然受制于广告和其他利益部门。”王海所说的系列问题,才真正是当前消费者权益保障最需要改善的地方。职业打假,只能是畸形的消费权利与消费环境中,一个可以被接受但注定不能被依赖的推动者。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职业打假的春天?问这个问题,比质疑王海打假是否正当要有意义得多。“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王海的表白直白而又残酷,却未尝不是一种现实。作为消费者与职能部门,都需要从中醒悟过来,尤其是职能部门,必须要想办法让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降下来,必须采取措施净化假货横流的消费环境,别再让职业打假经常越俎代庖,干了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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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议打假 ‖ 职业打假人到底是“敲诈”还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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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目前职业打假人与超市人已经进入一种焦灼对立的状态。超市行业打假乱象丛生,而在商品执法部门追根溯源易如反掌的情况下,零售终端究竟该承担多少责任?对假货、食品安全等问题,处罚力度是否合理?超市等终端究竟冤不冤?
昨日,联商网报道推出的《零售企业被打假之殇:呼吁公平的营商环境!》再度引发行业的热议。大家针对职业打假人“假打”这一争议话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业界关于这个话题的观点:
红方观点:冤
@老笑:所有以赚钱为目的的打假都是耍流氓!提到“职业打假人”,相信没有商家不恨得牙痒痒的,他们总是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打着“消费维权”的旗号干着敲诈勒索、栽赃陷害的勾当。
法治社会讲究结果公平、程序正义;市场经济建立在信用、诚信的基础之上。而所谓的“职业打假”与法治精神、市场信用格格不入:“职业打假人”关注的不是消费者权益,关心的不是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他们唯一在乎的是自己的荷包,以赚更多的钱为最高目标,在此动机之下,他们坑蒙拐骗、钓鱼打假甚至栽赃陷害无所不用其极,其破坏性远远大于那点可怜的积极意义,他们是文明法治社会的毒瘤,是附着在商业零售企业身上的吸血鬼、寄生虫。
假货是商业发展的硬伤,关乎企业生死存亡,主流的零售渠道如百货、超市、购物中心等,无不高度重视、如履薄冰。
这些年,一些全球著名的奢侈品牌、快时尚品牌陆续曝出质量问题,有哪一家零售商“把”住了?前些年,“毒奶粉”、“地沟油”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哪个是商家自己发现的?没有!零售商受限于技术手段及设备设施,尽管掌握相关的标准要求,却不可能一一检测,更多的只能向上游厂商索取相关的证照、资质凭证等等,而真正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商品,往往像莆田医院一样拥有齐全的“相关手续”,零售商怎么监测?怎么发现?怎么把关?
所以,根本解决假货的问题,需要社会共同治理,特别是要发挥技监、食药、工商等职能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只有各种力量、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才能使假货无处遁形。
但“职业打假人”从来不这么看,他们是闻“假”则喜,唯恐“天下无假”断了他们的财路与活路,这与真正的消费维权大相径庭甚至背道而驰。
@独云亭主:应对职业打假只有严把质量关!我在十多年的经营过程中,从来没有遇到过商品质量的纠纷
,也没有被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处过。窍门很简单,就是,一心为顾客着想,严把进货质量关。
在农村开店,难免会有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上门让自己帮忙代销一些家中收到的货物,因为这些货物来源不明,很难保证货物的质量,特别是卷烟,如果不打开包装,要想分辨真假还真是困难,为了保证自己出售的货物都是货真价实的正品,我一开始就婉言谢绝亲朋好友低价代销这些货物的请求,实在人情难以推脱的话,这些货物,我也宁可自己消化,从不会放在货架上销售。
诚实守信,一心为顾客着想,购进有质量保证的商品,既从源头上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满意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严把质量关,让各种动机不纯的打假者无机可乘,让自己在销售的过程中有底气对顾客承诺,赢取了回头客,才让我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了脚步!
蓝方观点:不冤
@谢尚伟:为职业打假的“赏金猎人”点赞!关于职业打假的现象,我们应当成熟一点分析,不辩对错,只看利弊!
1、售假的卖场,受到职业打假人的惩戒,一点也不冤枉。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既然售假是“坏蛋”,“坏蛋”被发现、被曝光、被惩戒肯定是一件好事,应当普天同庆才对,不能因为是“苍蝇”发现的,我们就对“坏蛋”报以同情或以此为由对苍蝇表示厌恶;更何况“职业打假人”比“苍蝇”对社会正向效用高多了。对于假货被发现,售假人被惩处,我们更应当关注结果,而不是去看事情的动机。并且,因牟利动机,明知假货而购买的行为也没有任何道德的瑕疵。
2、职业打假人援用周知的法律条文,通过有目的的购买假货,然后向售假者索赔,这本身就是商业文明、法制文明的体现,是市场力量打假的生动直观的体现。
综上,职业化打假的赏金猎人模式,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是非常值得鼓励的,我们的执法机关及政府应当给以肯定,并且还应当就职业打假人发现的售假行为从而实现对制假、售假的罚款中再以奖励,从鼓励、提倡到奖励,才能让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沦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
@曾经:一个职业打假人心声――“打你脸是为你好!”我不是打假人,请叫我“非善意消费者”,我走上这条路,是你们逼的!
是谁把过期的肉绞成肉馅,做成香肠和丸子?谁把腐烂的水果榨汁,赚取更高的毛利?谁让小生物在散货堆里畅行?谁让改掉生产日期的商品,堂而皇之的陈列上架?又是谁,在善良消费者的提醒下充耳不闻,甚至动用武力,不让他们把消费者的陈情公诸于众?
我通过付费的方式购买产品或服务。不过我消费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产品或服务的本身,我是为了找到商超系统中存在的管理疏漏。当然,在帮助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一些酬劳,也是理所应当的,毕竟我付出了劳动。
在万千商品中发现问题,我需要一双火眼;还需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游走在法律条文和耍泼无赖之间的灰色地带,我需要有壮硕的体魄和强大的神魂;在面对自己照片被强行传达给所有商场一线营业员的时候,我还要保持一颗平常心,在非善意的,鄙夷和警觉的眼光中,不厌其烦的去帮助你们发现问题,指出症结。
我没有向供应商吃、拿、卡、要,也没有在采购环节中低采高报,更不会损公肥私,中饱私囊。打你脸,是为了你好。知道羞耻,就是你长大了!
红方观点:冤
自己在一线做过的,估计都有被恶意打假的敲诈勒索过。
大超市都有法务人员,小超市自身要加强学习,不能无知的就给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实际绝大多数售假者自己都清楚产品的问题。只是为了利益而为之。马云也是为了利益包容了假货,随着百姓觉悟起来,迟早会被消费者唾弃。
呼吁国家部门严厉打击以所为“打假”为盈利而目的社会毒瘤,现已经迫在眉睫!它正挠乱社会稳定次序,因为它们今年以来迅速发展,所为的“打假”已经变向了
,严重影响了整个零售业的正常次序,它们之所以能发展这么快,请政府部门应该找找缘由,尽快制定对策,维护社会稳定!
@遗留下de泪
大家都清楚假货的定义吗?难道欧美就没有假货了?不是你不想卖就不卖了的。因为你压根无法甄别真假,真的想要去控制这个事情,光靠零售环节是避免不了的!就像马云的淘宝一样。你以为他想卖假货么?不想,但是防不胜防啊!
@夜猫不喜欢猫
我基本遇上了好几次,有的时候自己处理,有的时候找能人处理,打假人,你的职业道德在哪里?
打假要治源头,小作坊生产厂是假货的原产地,假货从制到售每个环节都存在监管缺失的状况,零售商索证销售、投入人力专人负责质检,都是后治理,前监管不力后治理被诉实在是六月飞雪。
@后皇嘉树(月亮)
真货假货其实有些经营者也不懂辨别,我想说有关部门能否发个鉴别仪器。至于过期产品罚款金过高。别说5万,就是5千都接收不了。再说对待无中生有的顾客应该严惩,这是恶意行为。
知假买假,恶意维权,恶意敲诈,职业打假就是职业敲诈,应该以敲诈勒索定罪。
@秋天的枫叶
这些人很可恶的,一年都去好几次,我们是做服装的有次他们在超市买了四家执行标准不对,他直接让我自家出五百块钱要不给他就去工商告我们。商场经理跟他说钱给了能不能保证两年不要来我们超市,他说他不能保证那么长时间,可以保证三到五个月不来。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
我是一名菜区员工,打假的人说买了我们菜,说我们的菜不新鲜,早上的菜新鲜,1O点以后就不太好了,他们买不好的,就这样诈骗300元。
@环西购物中心
现在故意到超市调包敲诈的人越来越多,现在用调包的手法来超市敲诈的人一直在逍遥法外,请求有关部门给被敲诈过的超市一个公道!
打假者打假实为敲诈。全国各地零售商普遍反映,在经济下行压力之大、实体零售企业日益困难的今日,我们的零售行业正在被这些无良打假者所搅扰。
他们打假,我们也要打假,我们要打的是不诚实的消费者,以敲诈为营利的假消费者。
蓝方观点:不冤
矛盾是对立的,利益是众家必争之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处罚,才能有制约。本已乱象重生,只有整顿力度加大,才能遏制不良行径。为民造福!
脚正不怕鞋歪,只要做好自己,做到店铺没有假货,严把进货关,天天3.15,就不怕什么职业打假了,不管对方什么目的,咱们做到让别人无懈可击,什么目的的打假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做到勤检查,票证齐、严把关,学食安,打假也无法。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生孩子要照顾,卖货也要有良心在,成本一元卖一千元,这种暴利的行业不光是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要给我们普通老百姓更多权利与说话的权利。
厂家可以造假,商家可以卖假!消费者买到假难道就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销售过期产品,完全是超市在经营活动中未尽到审查监控产品有效期的问题,据我理解,应该有那种超市系统是可以在产品入库时就录入进货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和销售系统对接,在产品快到期时候提前做促销活动以避免产品过期,同时也应该有专人按照系统提示某些快过期产品的通知来检查超市内货架上这部分的产品,要是超市未尽到这些经营者的义务,你们该承担的责任就要承担。如果有人和你们索要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首先超市应该和消费者讲明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要是有人还是坚持和超市说:“如果你们不按我要的金额给,我就举报让你们罚款多少钱之类的话”那就可以认定为敲诈,可以保存证据报警。稍微懂点法律知识向你们索赔就被你们叫“职业打假人”,那是不是一般被你们坑的消费者不想和你们较真的才叫消费者?
产品质量问题你让厂家出来处理啊!产品过期,和标价不符那就是管理问题了,作为超市人,我们该担的还是要担的!
1、一个前提
先有售假,才有打假;2、任何职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开超市也是,所以打假营利无可厚非,也没见哪个开超市成本送货,只为公益不为私利;3、是否敲诈勒索有刑法归置,由法院判决,信口雌黄无说服力;4、社会共治,供给侧改革,改善消费环境,中国的海外购物和跨境电商才不会如此巨额;5、说明一个问题,不研习法律,不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就能开超市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不学习,会有人给你交学费去学习。
打假应找源头,厂家,经销商,应该层层的追,而不是只追零售商。如果举报一个追到终端,我相信再无假货。
卖场如何应对职业打假?
1、学习法律,熟知法律,这是自省与处置相关事件,做出正确应对的基础;
2、建立机制,把商品采购中可能出现的假货风险用制度、采销合同条款来系统性解决,而不是简单的靠人治(如供货商黑名单制度,供货商质保金条款、卖场与供货商联检、商品可追溯等);
3、日常内部监管与主动邀请执法部门定期协查相结合,甚至聘请职业打假人作卖场神秘顾客或商品质量外部监督员,为卖场商品质量管理提供持续的监管意见;
4、对假货、过期、商品质量管理零容忍,卖场如果真的珍惜自已的羽毛,把为消费者进行商品质量把关作为卖场经营不可逾越的红线,假货的治理就不会成为马其顿防线。
我们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法律政策来规范职业打假这个行业,来保护我们无辜的零售商家免遭非法侵害。呼吁国家相关部门本着“有法条依据法条,无法条依据法理”的原则,在商家遇到职业打假非法侵害时给予保护,很多时候他们也是弱者。同时也希望零售企业自身加强管理,不给他们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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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商网零售资讯,微信ID:lingshouzixun,章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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