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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精选】《姑娘寨的帕亚马》作者:马原_寻找姚黄_新浪博客
【短篇精选】《姑娘寨的帕亚马》作者:马原
  2011年的2月9日我第一次走进姑娘寨。之所以特别清晰地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那张票根被我一不小心钉在那所废弃的小学校操场边的有三个人合抱那么粗的大青树上。那是一张民用航空的登机牌,上面的信息极其详尽,除了我的名字还有航班号码;还有候机大厅的登机口;还有座位号码;还有起飞城市至目的地城市,上海至西双版纳;当然也还有航班的年月日并时分,日21时47分。因为是次日一大早就上山,所以我特别清晰记住了这一天。&
  没错,姑娘寨就是在山上,大山之上。&
  头一天接我和第二天送我们上山的那个人,我们叫他虚公。明眼人马上就知道我不是一个人,一个人不会自称我们。我们至少是说有两个人,就是两个人,另一个是默默。默默是老友,虚公是默默的朋友。&
  车出了景洪一路向西。景洪的西向是高墙一般气象森严的大山,一派苍翠的绿色。虚公告诉我们,西双版纳机场在景洪城西南,过了机场的那个说不上热闹的小镇叫嘎洒,见到那个矗立着高大广告牌的绿植转盘算是到了嘎洒,环绕转盘半圈右转时已经就出了嘎洒,依旧一路朝着西面巍峨的大山,是我们今天的去向。&
  我问虚公:“为什么这个叫嘎洒的镇子这么小?”&
  虚公说:“不小啊。”&
  我说:“如果一个镇子只有一个转盘的宽度,不管怎么说它都算不上一个不小的镇子。”&
  “嘎洒向南向北都有差不多一公里,就这么一条主街。北面要宽一些,也有几条岔路和集市,包括居民区和规模不大的商业区。”&
  “这里是不是已经离开景洪了?刚才那个六公里路碑是说距离景洪六公里是吗?”&
  “应该是吧。西双版纳机场也叫嘎洒机场,机场位于四公里路碑处,其实机场跟景洪已经连成一片了。所以我们习惯上把嘎洒看作是景洪的边缘。”&
  虚公的车不错,斯巴鲁SUV。虚公的大儿子是职业赛车手,并且在一部时尚影片中扮演过一个重要的角色,儿子是虚公的骄傲,车是儿子孝敬老爸的礼物。老爸来了到处是大山的西双版纳,一辆四轮驱动的日系SUV应该是一份再好不过的礼物。&
  默默说先是虚公发现了西双版纳,说他跟着虚公过来随后发现了曼弄枫。默默在曼弄枫一个野趣十足的小区里一次就买了六套小户型公寓,一年之后房子涨价,马上卖了四套,不但收回了本钱,还赚出了另外两套房子的装修钱。默默从来就是个投资大师。&
  我昨晚住的就是默默的另一套房。默默也是昨晚说今天山上有一个饭局,是一个叫姑娘寨的哈尼族山村。说那座大山叫南糯山,是普洱茶核心产地。&
  我说我就一直不知道普洱茶有什么好,泡出来像药汤。默默说妙处都在药汤里。默默和我是糖友(糖尿病战友),糖友之间共有许多话题,诸如饮食抑糖,诸如运动消糖。喝普洱茶是默默新近染上的嗜好,理由当然是于糖尿病有益。&
  南糯山,姑娘寨,听来不错。&
  山上有饭局,饭局一定有烧烤,冬瓜猪是西双版纳的知名美味。我是百分百的食肉动物,也是百分之七十的食猪肉动物,各地各种各样美味的猪肉都是我的最爱。冬瓜猪,听起来就不错。&
  冬瓜猪加上姑娘寨再加上南糯山,当真不错。说心里话,默默说的普洱茶并没有勾起我多大兴趣,我根本没料到这种如药汤一样的茶品会在我日后的生命中充当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没料到,根本不可能料到。我差不多已经活过了一辈子(我的一辈子的概念等同于一甲子,六十年。我其时已经五十八),茶在我的一辈子里从来可有可无。冬瓜猪不错,茶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或者你也可以说我是冲着冬瓜猪上南糯山的,绝不是因为普洱茶。尽管南糯山是因了普洱茶而名满天下的,但是与茶缘分太浅的我绝不会为了茶劳动筋骨。当然冬瓜猪就另当别论了。&
  过了嘎洒转盘,笔直的214国道一路向西,目的地是南糯山的姑娘寨。&
  帕亚马说他叫帕亚马。&
  在互相做自我介绍之前,在第一眼看到他的那一刻,我首先联想到的就是马。非常奇怪,人头马本来是舶来品,属于西方的神话系统;而这里是真正意义的东方,是南亚腹地。幽深静谧的原始森林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像马的人,一个让你瞬时便联想到人头马的一个真人,活人。而且他告诉你他就是马,一匹叫帕亚的马。帕亚马。&
  这匹叫帕亚的马还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他的腰间居然有一缕青烟,烟缕随着他身体的晃动呈一种曲线的升腾状态。我无论如何想不出为什么会是这样子,除了腰间之下那两片肥硕的叶子,他几乎是裸体的,一个腰间冒着青烟的裸体。&
  我不说你也知道,帕亚马有一张长脸,也就是民间常说的马脸。通常长着马脸的人,目光中天然就带着清澈和温柔,我猜这也许与马是食草动物有关。所有吃草的,目光都清澈也都温柔。草是植物,是绿色的,绿色天然就清澈,不管是透明的绿色还是不透明的绿色。且植物的绿色部分天然就柔软,而柔软永远暗示着温柔的本性。帕亚马既清澈又温柔。&
  然而他又是一匹真正意义的悍马。他有着像施瓦辛格一样的泛着油光的大面积肌肉群的躯干,极其强壮健硕。他的四肢颀长,且棱角分明,无一例外的上粗下细比例,不仅让人联想到力量,同时会联想到速度。他是我见到的最强壮也最彪悍的尼人。&
  他和他们不同。他们和我们一样,穿衣服,穿当下人们穿的那些式样的衣服,或者在节假日穿上哈尼人那种有着精美绣图和缀满银饰的黑布服装。&
  他不一样,帕亚马不一样,与他的尼人的族群不一样,他根本没穿衣服,他只是在腰间拴一根皮绳,两片肥硕柔软的不知是什么植物的巨大的叶子分别被拴牢在身前和身后,挡住了人们的视线。就像传说中的亚当夏娃。那缕青烟正是从身前那片大叶子的叶脉根部神秘地游动出来的。&
  他手里的弓很小,或者可以说跟他的大块头相比,那张弓的确小得不成比例。我很难想象那张小弓会射杀任何哺乳动物,包括竹鼠和野兔。估计射小鸟是没问题的,大雁和鹳或者鹤这一类大鸟它应该就无能为力了。他的装束,他的弓,和他脚下已经倒毙的野猪,都表明了他的身份是一个猎人。
  我说:“帕亚马,需要帮忙吗?”&
  帕亚马摇头:“我在想,也许你需要帮忙。你一个外地人,进了我们这样的老林子,也许你有什么事需要朋友。”&
  我说:“我是说那头猪那么大,你一个人要把它弄下山去,怕是不太容易。林子里又没有路。”&
  那头猪当真很大,以我的目测应该有一百多公斤。它的嘴巴比我们常见的猪差不多要长一倍,两根有七八寸长上翘的獠牙告诉我它是野猪,很大的野猪。&
  他说:“我没问题,猪没问题,没路也没问题。”&
  我问他是哪个寨子的,是姑娘寨的吗。他说姑娘寨是以后的事。他的话我没懂。他说这里下去一点就是以后的姑娘寨。他越说我越不懂了。&
  我于是问他,他腰上的烟是怎么回事。火种。那是他们保存火种的方式。懂了,火种需要随时带在身上。显然他不习惯带打火机或者火柴这一类东西,火种应该就是他的打火机,是他的火柴。&
  我一米八四,他比我略高。我体重九十公斤,估计他比我要重至少十公斤的样子。我在我这个年龄有的只是比较松懈的肉身,即便如此我的力量也还是比普通身量的年轻人要大。可是我与帕亚马不可以同日而语。用当下的话说,他是个百分百的肌肉男,即使与变形金刚之类的科幻巨人相比也不落下风。&
  尽管那头倒毙的已经完全没了气息的野猪的肩胛骨上方深插着一支竹杆箭镞,我还是认定野猪是死于他的巨掌而非弓箭。&
  他说尼人的规矩是见者有份。他一边说着,同时动手将野猪的一条后腿攥牢,猛地用力,一下便将整个后腿撕开拉断,随即将猪腿擎到我眼前。&
  帕亚马说:“你有口福,后腿肉最香了!”&
  我完全猝不及防,能做的只有坚决推辞。这礼物太重了!我说的不只是价值,也包括分量。我猜它应该有七八公斤。他的神力让我领教了,我猜即使是施瓦辛格本人降临,也绝非帕亚马的对手。&
  我说:“不行,绝对不行,无功不受禄。”&
  他说:“你说的我不懂,我说的你懂。我们尼人的规矩,见者有份,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我说:“你打猎我没有出力,不出力的人不能够分享猎物。再说了,我没你那么大力气,我这个年龄的人拿不动那么大一条腿,而且还要下山。”&
  他说:“你急着下山,有事吗?”&
  我说:“没事。上了山总归要下山啊。”&
  他说:“我没事从不下山。”&
  我说:“你住在山上吗?”&
  “山上是我的家,我还能住哪?”&
  “你是说你在这大山上有自己的房子?”&
  他怔了一下:“我的房子在树上。”&
  “树上?你说的是树屋?”&
  “树屋是什么?”&
  “就是树上的房子啊。”&
  “那就是树屋吧。”&
  我忽然来了灵感。我懂了他为什么问我下山有事吗,问我没事为什么还要下山。我的灵感是一个奇思妙想,或许我可以不下山,或许我可以到他的房子去寄宿一个晚上。他的造在树上的房子。&
  默默山上的朋友艾扎是个茶人,他在南糯山上有自己的茶厂。按照当地的说法,这种家庭作坊式的小茶厂也叫普洱茶初制所。&
  艾扎不是土生土长的姑娘寨人。严格地说他甚至算不上是姑娘寨人,因为他的小茶厂所在的位置已经出了竜巴门。竜巴门是哈尼村寨的寨门。每个哈尼村寨都坐落在山上,上山的路上会有一个竜巴门,继续向上出了寨子会有第二个竜巴门,住在两个竜巴门之间的才是严格意义的寨中人。&
  艾扎茶厂在竜巴门外,但是离竜巴门也不过百多步的样子。而向上向前几个方向的别的寨子,最近的也有至少三公里。所以虽然不在竜巴门之内,说艾扎茶厂也只能说它在姑娘寨。&
  艾扎说他不是本地人,是从红河的弥勒县迁过来的。他说红河的哈尼人和西双版纳这边的尼人同属哈尼族,是不同的两个分支,无论是历史还是习俗也包括宗教信仰方式,都不太一样。&
  我问:“你们那里也是以做茶为主要生计吗?”&
  他说:“红河的哈尼人只有一部分弄茶,不像这里的尼人,几乎全部以茶为生。我的老家也是。”&
  默默说:“艾扎的茶也跟南糯山本地的茶不一样,艾扎做红茶。”&
  虚公说:“严格地说,南糯山是经典普洱茶产区,所说的普洱茶其实就是当地产的生茶。生茶的制作工艺比较原始,也不发酵。红茶是发酵茶,在工艺上与普洱茶有本质不同。”&
  我说:“虚公怎么说得这么专业?”&
  默默说:“虚公开过茶庄,弄茶有二十年了。可以说是中国诗歌界最懂茶的行家。”&
  虚公说:“岂敢。在艾扎面前说我懂茶,不是班门弄斧吗?”&
  我说:“艾扎,你的红茶是你们家乡的技术吗?”&
  “技术是凤庆那边的,凤庆是滇红茶的发祥地。我喜欢南糯山,七年前第一次上山就不想走,最终留下来买了片茶园,做了这个小茶厂。我当时的想法,要做茶,但是不能做普洱茶,我做不过当地人,他们祖祖辈辈做的都是普洱茶,就琢磨着做起了红茶。我请了一个凤庆的老师傅,他在我厂里三年多。”&
  “又写小说又做茶,你可算得上身怀两手绝技了。你怎么想到做自己的品牌的?”&
  艾扎说:“还不是默默的点子。”&
  默默说:“这里的茶人,家家户户都做茶,可是没人愿意花一笔钱去注册,没有商标没有品牌。你的茶再好,可是没有官方的通行证,等于是没有售卖的许可。所以这里的宝贝大部分卖的是青叶,等于是把上好的茶都只是做原料卖掉了。”&
  虚公说:“茶好茶不好,关键在产地。世界上最好的三个茶产地,是阿里山、武夷山和南糯山,几乎都在同一个纬度上。台湾阿里山和福建武夷山的茶都卖出了天价,只有南糯山的茶还在卖白菜价。核心问题还是出在加工和深加工上,茶的附加值,工艺是关键,一流的工艺必定会出精品。金骏眉是最好的例子。”&
  默默说:“所以我建议艾扎花钱去做品牌,把附加值做上去。”
  艾扎说:“默默这家伙通神,他让我注册品牌,又让我在包装上多下功夫,结果去年还是前几年那些产量,销售收入翻了两番。”&
  默默说:“艾扎这小子说了,每年二十公斤上好的春茶孝敬我。我的要求是必须带全套包装。散茶一公斤六七百元,上了包装至少多卖一倍。”&
  虚公说:“艾扎的茶都是小包装,一泡一袋。一泡是七克,二十公斤两万克将近三千袋。艾扎,平均每一袋的包装成本是多少?”&
  艾扎说:“一袋五分钱,一公斤大概六元一毛五。加上外面的三层包装每公斤约七元,共十三元左右。”&
  虚公说:“到底还是默默神,二十公斤额外赚了艾扎二百六十元,可是自己拿到这些茶的价值就增加了……二七一十四,一万四千元!”&
  默默说:“刚夸过你是诗界的第一茶人,马上就露怯了。一万四是二十公斤有品牌带包装茶的总价值,增加的部分不过区区七千元而已。”&
  我说:“有钱人说话就是气粗,七千只是区区,还而已。”&
  冬瓜猪果然是香。冬瓜猪以黑色为主,突出的特征是小,成猪大多在七十公斤以内。艾扎说普通养猪场里出栏的成猪都在一百五十公斤以上。&
  艾扎他们养了二十几头,居然没有个头一般大的。据艾扎说,他们每个月都要买进一头纯种的冬瓜猪崽,这样每个月就都可以有一头成猪出栏。每月杀一头冬瓜猪是艾扎茶厂的独创。&
  当下是做茶的淡季,艾扎茶厂常驻的只有两个傣族工人,岩叫擅长的是烤肉,烧烤是傣族的长项。看起来个头不大的冬瓜猪很肥,烧烤的时候瘦肉也能烤得冒油,嗞嗞作响,嚼起来真是香得没话说。&
  默默虚公都是酒中仙,艾扎也是,只有我对再好的酒都提不起兴致。酒是寨子里哥布家的,是自烤的苞谷酒,纯粮无勾兑,八元一公斤。据说比之八百元半公斤的那些名酒也毫不逊色。&
  夜里十点。虚公说该走了。他的小儿子在景洪家里,虽然有朋友帮着照看,他还是必得赶回去。默默也说手里有稿子要改,明早要发给刊物。&
  艾扎再三挽留未果,只好为客人放行。&
  在上车前的那一刻,我决定留下来不走。&
  艾扎茶厂有两幢住人的木楼。据艾扎说这种木楼都属傣式经典的吊脚楼,通常都是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堆柴垛或者养猪养鸡鸭这些。说尼人的木楼都是傣族人建的,只不过尼人在楼下做茶。&
  两口倾斜的大锅是必不可少的。做普洱茶第一道工序便是炒茶。第二道是揉捻,过去全靠手工,现在有了电动揉捻机。揉捻之后是晾阴,晾阴需要很大的空间,所以楼下整体铺的是硬质地面,铺上竹席摊开揉捻过的茶青。最后一道工序是晒,高山上无比热烈的阳光施展魔法为普洱茶的完成画上句号,让毛茶在沸水之下漾出妙不可言的馨香来。&
  我之所以留下,是因为很想体会住木楼的感受。&
  茶厂的工人住下面一幢,艾扎住上面另一幢。我是艾扎的客人,自然与主人住同一幢。&
  艾扎说夜里很凉,一定要盖棉被,说别小看了海拔差异。位于澜沧江畔的景洪海拔仅五百多米,到了姑娘寨已经上到一千六百米。&
  前一天在景洪还感慨热带到底与上海不一样,晚上根本不用盖被子。这里离景洪不过三十公里,居然盖一床中被还觉得有几分凉意。当然还有另外的原因,木楼的四壁都是木板,而且房子没有天花板,抬头便是梁檩和瓦片,四面八方都透风,不凉才怪。&
  艾扎的楼上有三间房,当中是火塘。尼人的火塘终年不熄,做饭和烧水多半在火塘上完成,晚上家里人也都围坐在火塘四周,喝茶聊天。我住的房间在艾扎对面,当中隔着火塘。&
  艾扎说:“南糯山最有意思的还是原始森林。山上大部分都开辟做了茶园,留下来的原始森林已经不是很多。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到老林子里转转。”&
  熄灯以后的时间我才开始了住木楼的感受。&
  说四面八方都透风有点言过其实,即便有风也相当微弱。依我的经验,户外的风力也绝对只在三级以内。风也有风的好处,因为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风声的美妙。我说的是细风摇动竹叶的声音,沙沙沙,沙沙沙,不绝如缕,彻夜未息。&
  我告诉帕亚马,我不下山了。帕亚马就说我可以住到他那儿。我问他是不是方便。他说方便。&
  我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便挑明了说,如果他有老婆孩子在,或者他只有一间房,那就是我说的不方便。因为我想到的是他住树上,树屋一定不会大,我想不出他会为自己的家建两间树屋。&
  不出我所料,他是一个人,没老婆孩子在身边。第二个还是不出我所料,他只有一间屋。他不认为两个人住有什么不方便,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其实回想起来,出门在外两个男人住同一间宾馆客房的情形并不鲜见,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不妥。毕竟此时的状况有些特别,两个陌生的男人,一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当中。&
  其实我的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说没什么不方便,是因为他将木屋给我一个人住。夜里是他的狩猎时间,他要走很远的路去巡视位于好几个山头又同属于他的陷阱。如果有了猎物,他要把它们先放血然后弄回来,之后还要剥皮和卸肉。所有这些事到天亮就足够他忙的了,他大多数时间昼伏夜出,白天才是他睡觉的时间。&
  说这些话的时候天色还早,帕亚马正跪在火塘边上,大口大口地吹气,将随身带着的火种点燃。他要炖野猪肉。一条猪腿已经被卸开入锅并且加上了水。&
  我很想知道火种在他腰间是如何被安置的,我无论如何想不出他怎么解决的隔热问题,他就不怕被烫着吗?&
  敞口铁锅内肉汤翻滚,不断将肉沫推到锅的周围。帕亚马则一直拿着一个大大的勺子往外撇肉沫。我看得很清楚,汤锅里除了带骨头的野猪肉,唯一的作料是一把野生的青花椒外加一把盐巴。&
  我问他为什么说姑娘寨是以后的事。他的回答倒也简单,就是以后的事。&
  我问他,他的女人在哪里,有没有孩子。他问哪个女人。我似乎明白了,他一定不止一个女人,看来他并没有和哪一个女人在一起。我于是自作聪明,认定即使有孩子,他也一定不知道孩子是他的还是别人的。我很奇怪现在还会有他这样的人,看他的装束,或者跟他聊天,你会觉得他更像一个原始人。
  我当然是自作聪明。&
  问到父母亲的时候我相当吃惊。他居然是巫师的儿子!他有三个兄弟和两个姐妹,他们六个孩子都是同一个母亲同一个父亲,也就是说他来自一个完整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我学过一点人类发展史,知道一夫一妻制度意味着什么。而且我也知道巫师在许多较小的族群当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巫师是智者,巫师与生俱来的使命一是为族人指点迷津,一是引领大家涉难过险抗病救灾度生赴死。同时我还知道,许多巫师是世袭,是父传子。也就是说,巫师的儿子有可能也是巫师。&
  依照这样一套逻辑,帕亚马完全可能成为一个巫师。就是说他是一个智者的坯子,一个可能成为智者的人会是一个原始人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莫非是我的观察和判断出了问题?&
  帕亚马给我沏泡的是野茶,野茶树上采下来的芽叶。相比之下野茶要苦涩很多,而且在连续喝过多个回合之后,肚子开始叽里咕噜地叫起来,声音之大连我自己也有点给吓着了。我自小就认为被别人听到肚子叫是很丢脸的事情,肚子叫就是在告诉别人你饿了。&
  我看看手表,四点钟刚过,离惯常的吃饭时间(七点)还有两三个小时。我的生物钟一向很准,一定是临近或者过了吃饭时间,肚子才会以这种发声的方式提出抗议。&
  特别丢脸的是,帕亚马居然听到了我的肚子叫。&
  “这里的茶,力道特别大,是吧?饿了吧?”&
  “就是。说饿就饿了。可能也是野猪肉给逗的,肉味太香啦,肚子里的馋虫给逗出来了。”&
  与其尴尬地候着,还不如主动自我解嘲。&
  肚子饿了,肉香就显得格外浓烈。眼见着锅里的肉慢慢与骨头脱离,以我的经验,差不多可以吃了。许多经验都是通的,原来这也是帕亚马他们的经验。他把肉和汤盛在了陶碗里递给我,也为自己盛上一碗,好像变戏法一样两手扣在一起,右手忽然一翻,就有两个木勺躺在了掌心。我明白这就是他的汤勺了。&
  木汤勺明显是用刀子削出来的,虽然说不上精致,却也称手而且实用,个头比我们个人用的汤勺大一点,又比众人共用的大汤勺小一点。&
  平心而论,野猪肉绝不比艾扎的冬瓜猪好吃。肉质比较柴,纤维更粗更松,嚼碎下咽时有渣,所以口感欠佳。我于是每吃下一口便喝一勺汤,目的是让下咽更顺畅一点。我有咽喉敏感的毛病。&
  我说:“汤好喝。”&
  说实话,汤是不是好喝我根本没特别留意。我有一点没话找话。我吃现成的,总觉得只是埋头吃喝有些不仗义;也在给自己一味喝汤找点理由并且希望主人听了会开心。&
  都是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的小心机。有时我恨自己如此心思缜密如此周全。&
  相比之下帕亚马的吃相反而更平和也更从容不迫。这是他日常生活的一幕,以猎物为食物,如此而已。没有谁会对自己每天的例行作为有敏感反应。我之所以特别关注他的吃相,还是因为自己一直没能真正地放松下来,对我而言毕竟这是个太过特别的境况。虽然内心里也许没什么惧怕,但紧张是一定的,其结果便是我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帕亚马。我甚至很欣赏他在吃东西时候的那份淡然。&
  我发誓没有任何异常的声音出现。可是他的表情忽然有了一百八十度变化,像狼犬突然听到异响那样,他骤然停止咀嚼,凝神谛听有一秒钟之久,将手里的陶碗轻轻放下,转身,蹑手蹑脚向前走进密林当中。&
  他一定是听见了什么我没听见的声音。趁着他离开的当口,我捧着手里的陶碗深深含一大口汤水,用力漱一漱口,再将混浊的汤水吐掉。之后又用茶水再漱一次,这才觉得清爽了许多。方才的野猪肉野猪汤令我口鼻混浊不堪,似乎视听都受了阻碍。两次漱口之后,我觉得耳清目明。我于是听到了那个声音。&
  我的第一印象,那也是令帕亚马突然警觉的声音。但我马上意识到不对,因为我此刻已经辨别出那个声音是帕亚马发出来的。&
  尽管帕亚马的离开只是瞬间的事,距离不会很长,但是那声音却显得悠远,而且还带着些许凄厉,一种悠远的凄厉。这种声音令我似曾相识,是什么呢?对了,有点像来自远处的救火车的警笛声。那种声音有一种特别的带有环绕效果的气场,带着精准的节奏,重复,再重复,再重复……幻觉来了,周围渐渐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些快速移动的暗暗的影子在眼前闪动,映衬在时而腾起火焰的篝火之上。暗影越聚越多,呈上下翻飞的姿态,那种动势居然令我觉到了某种舞曲的节奏,一种前所未见的无声的音乐在奏响。篝火成了竖琴,火苗的跳荡俨然是一首有着切分音效果的圆舞曲,无边的暗影则成了围绕着火焰翩翩起舞的精灵。&
  想象一下吧,巨屏之中,一场盛况空前的舞会,成百上千的舞者在同一曲乐音的引领下舞蹈。一只看不见的手按下了静音键,但是一众舞者却浑然不觉,仿佛乐音在继续,舞者以舞蹈继续着只有音乐才有的跳荡的节奏和变化。这是何等奇妙啊,盛大的然而没有音乐的林间舞会。&
  有一会儿我的灵魂出窍了,我以为那些团状的暗影是规模庞大的蝙蝠群,那种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飞翔有着它们独有的节奏,也许那正是切分音效果的缘由,没有鹰和燕的那种直线运动,有的只是随意而任性且连绵不绝的折线。突然的折线切割出美妙的半音。&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不可思议。&
  刚才那些混沌一片的暗影,虽然飞翔的姿态依旧,但是每一个个体的面目却逐渐清晰起来。&
  也许是扇动的速度太快,我完全分不清它们有没有翅膀。但是我看清了它们的颜色,它们是乌云的颜色,白中带着深重的灰,在跳荡的火光中忽明忽暗。最不可思议的,我居然看到了它们的脸。那一张张小脸上的五官竟格外清晰。&
  现在我可以肯定了,它们绝不是蝙蝠。蝙蝠有着人类非常熟悉的老鼠的脸。那个叫湾格花原的男孩只要看到蝙蝠就会大叫“会飞的老鼠”。&
  而它们的脸看上去更像是精巧的滇金丝猴。&
  篝火先前起劲地噼里啪啦地炸响,火苗也像有某种推力般的一蹿一蹿。正是火焰的节奏犹如音乐那样跃动,才吸引来那些无法计数的云朵一般的精灵。随着烧红的木炭的一次小小的崩落,火苗再跳闪了一下,骤然熄灭了,只留下大堆暗红的木炭昭示着它的能量的继续。
  精灵们如来时一样突然,倏忽就去了,林间霎时恢复了原有的静谧,一场奇异的没有声音的音乐盛宴就此谢幕。&
  刚才无论帕亚马和我如何卖力,那一铁锅野猪肉仍然剩了大半,而且依旧在锅中翻滚。明火的消退并未让热力减损,可见的变化则是肉和骨头分离得更加彻底。隐约中我重新有了食欲,我回想起经常在电视节目中看到汤锅翻滚的镜头。我钦佩摄影师的卓绝发现。肉和骨在滚沸的汤水中忽隐忽现,那是人类心目中无尽的美好,可以激发出妙不可言的想象和激动。&
  我动手给自己又舀了满陶碗的脱骨野猪肉。先前的那种不佳的口感似乎全然不见了,夹一大块带骨的猪肉入口,轻轻啜两下便将骨头剔出吐掉,再大开大合咀嚼上几个回合,之后愉快地吞下,煞是痛快。一块;又一块。可谓大快朵颐。&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忽略了帕亚马的存在。或者可以说,先前我那么在乎的他的一举一动忽然都失去了意义,我不再关心他的离开,当然更不关心他去了哪儿去做什么,甚或什么时候才归来。&
  艾扎他们养了两匹马,身量不高,也算不上粗壮,是结结实实的那种本地马。他与我一人骑一匹,他说他做我的向导。吃过另外那个叫岩光的傣族工人做的冬瓜猪肉米线,我们就上路了。&
  我心里已经另有了主意,我不想让人陪。但我知道,我这会儿不能拂逆艾扎作为主人的美意。我想的是,原始森林里一定无法走马。我去过海南的原始热带雨林,这里与海南岛的纬度相近,估计情形应该差不了许多。原始热带雨林里多是树与竹共生,其间缠绕着无尽无休的藤类植物。进入雨林后,即使步行也要手脚并用,去清除沿途的种种阻碍,最好是有一柄柴刀开路。到了原始森林之后我就有了最好的借口,让艾扎和马回去。&
  我已经到了完全没有惊喜的年龄,年轻人喜欢说的那句“太阳每天总是新的”早已不再。每每意识到这一点,我的心里便被沮丧所充满。&
  没有惊喜,至少还会有意外吧。意外也成了期待。所以我不要人陪,不要人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我按照事先预想好的,在森林边缘遣回了艾扎。&
  炖肉吃肉都是在帕亚马的树屋下不远处。&
  我没有料到他会不回来。他是在吃肉的当口突然离开的,我以为一点儿耽搁之后他会继续他的晚餐,结果他一去不复返。在又一次大吃大嚼之后,在苦等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意识到他今晚不会回来了。我猜也许他已经去开始今晚的狩猎计划。因为一直有所期待,所以我对他的不辞而别有几分不满。以我的想法,他无论如何该打一下招呼再走,人之常情嘛。&
  当然我不在乎剩下我一个人,我其实很喜欢这种身处未知的境况。天已经黑透了,篝火的光亮也相当暗淡了,能够帮助我辨明这个世界的轮廓的也只剩了遥远而又微弱的星光。&
  我抬头看看头顶上四五米高处的树屋。以我的目测,它有三米多见方的面积,睡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应该很宽敞。我又检查了一下,那棵大树至少有两人合抱那么粗,或者更粗。上下树屋的木梯很原始,是一根笔直的大腿粗细的原木,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树树干的一侧。一段一段的短横木同样被牢牢固定在原木上,成为攀爬的阶梯。那结构很像一个丰收的“丰”字,只不过不是三横而是很多横。我尝试着向上爬了五六级,横木被固定得非常结实。&
  这会儿我还不想进树屋躺下,我觉得还有些准备要做。比如为篝火添柴便是其中的一项。另一项是清理一下肠胃解大手。最后一项是手提一根近一米的木棒,在周围巡视一圈。&
  这棵树的树冠非常大,树冠之下几乎见不到别的树,超出了树冠的范围才有那些密密匝匝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植物,包括藤,树,或者竹。也就是说,树冠的外围都是树林。&
  我在心里把树冠之下的范围视为自己的领地,以外的树林则视为异己。我忽然觉得很好笑,我像一只老虎一样在自己的领地示威巡视,一头五十八岁的老虎。我说真话,那一刻我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就像老虎即使再老也不会有恐惧一样。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忽然就释然了。我脚步沉重地完成了整整一圈的巡视,然后一步一步走向帕亚马的木梯,手脚并用,从容而自信地爬上了他的木屋。&
  木屋里出乎意料的整洁。有竹席铺在一角,席上靠墙有一段长短高矮都合适做枕头的木头,明显经过了认真磨,不但光滑,而且中间部分有微微的下凹,非常适合头枕。我意外的发现房子里居然有两个高低不一的木搁架,其中小一点也矮一点的木搁架上居然模模糊糊显出一个雕像的轮廓。我凑到近前,并且伸出手去抚摸,那当真是一尊木雕的人像。你能够想得出,雕像的造型并不精细,如非洲木雕那种有着强烈表现主义风格又很写意的方式。&
  是帕亚马他们的偶像吗?&
  我终于还是躺下来。我曾经试图找一下可以当作被子的东西,可是我失败了。我还记得在艾扎的木楼里那床又柔软又温暖的棉被,我有点怀念它。不过好在我穿了全套的冲锋衣,即使没被子也应该不会很冷。平心而论,那个打磨得很光滑的木枕相当惬意,脖颈与头的连接处刚好与木枕的曲线贴合,非常之舒服。&
  稳妥地躺下之后,眼睛慢慢适应了树屋里幽暗的环境。房子的结构相当结实,框架部分都是由爬梯那么粗的原木组成的,所有接合的部分都用藤条捆扎紧实。脚下头顶连同四壁都是由厚竹条编织而成,牢固而有弹性。&
  屋内有大约两米高,刚好可以让像帕亚马和我这样的大个子男人松松快快地直起腰身。门口在上来方向的右侧,以我们惯常的标准显得有点窄,将将容得下一个人的进出。门的正对面是一个同样宽窄的窗口,门口没有门,窗口也没有窗,门窗只是这个矩形人造箱子的两个对称又大小不一的洞口而已。&
  一个人在深夜,在大山上的原始森林里,在这样一个人工编织的如笼子一样的树屋中,大睁着眼睛独自发呆,相信普天之下就再没有一个人能够想象会是怎样的情形怎样的心情。&
  这是我在南糯山的第二个夜晚了。&
  第一个夜晚已经与我几十年里熟悉的情境大相径庭了,当时的感受同样是前所未有的。我说不好那算不算惊喜,我不记得我当时有喜悦的心情,但是很受用,非常受用。至少有一点我记得很清楚,就是我暗自庆幸没跟虚公和默默他们回景洪。虽然那只是一个极短的瞬间,却被我记住了。
  今晚又不同了,而且是极大的不同。我相信在有生之年我都不会忘了今晚。&
  就在几日之前,我在微信上看到一个小视频,是关于一只受伤的猎豹的一组镜头。猎豹被什么硬物给割伤了,美丽的豹皮给豁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肉外翻,让人看了非常揪心。豹子的眼神透出了忧伤。一下一下舔舐着自己的伤口。镜头移开,原来它的对手正是一头野猪。野猪也受伤了,已经奄奄一息,但是它的一侧的獠牙被污血染得几近黑色。正是这獠牙重创了猎豹。&
  我的思绪于是转向了篝火上沸腾的铁锅,我仿佛看到了向上的蒸汽正托住了一朵不大不小的乌云,云朵的正中还是那一张精致的有如金丝猴一样的小脸,我猜那一定就是被帕亚马杀死的那头野猪的魂魄。从身量上看,它比重创了猎豹的它那个同类要大,可以想象,它一定比它那个同伴更加凶悍。&
  真是有趣,那个有着悍马一样身材和马脸的帕亚马,不知怎么就变成了猎豹。不变的只是那双眼睛,既清澈又温柔。无论怎么变,那还是一双马的眼睛。&
  回想到那个小视频,我这才意识到帕亚马随时随地身处于危险之中。我见到他的那一刻,他已经杀死了那头野猪。其实那一刻还有别的可能,就是相反,被杀死的是他而不是野猪,这并非完全不可能。如果连捕杀机器猎豹都可以被重创,又有什么是完全不可能的呢?我为帕亚马感到庆幸。&
  我又知道帕亚马不是今天逃过了一劫。如果说这一劫是初一,那么十五便会是他的下一个劫。不,没那么大的间隔,半个月太奢侈了!白天刚刚遭遇野猪,又连夜去涉险,他的每一个陷阱都可能会是他的一个劫。他根本不知道陷阱里是不是有猎物,或者有什么猎物,是一头熊,一只花豹,还是黄羊和鹿?狩猎是他的生计,是他的生活,是他的命,他命该如此。没人能够计算这个劫与下一个劫的周期,也许他连续十天二十天一无所获,也许一天里有不止一个猎物撞上他的箭镞撞进他的陷阱。&
  在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满载而归虽然是一个猎手的幸运,但同时也是他的一个劫,大劫小劫只能听天由命。写了几十年小说,所以我深知人称是可以变换的,而且经常可以逆转。比如刚刚说的都是他,如果把他换成我,情形又会是怎样呢?&
  南糯山地处边陲,我此刻又在大山之上。回到刚才的设问,回到当下的处境,被担心的那个人完全可能是我,谁能保证这样的一个夜晚不会就是我的劫呢?如果天亮的时候我安然无恙,像每天一样从睡梦里醒来爬下树屋;刚好帕亚马正扛着一只已经被缚住四蹄的黄羊回来,我不知道是我该为他庆幸,还是帕亚马为我庆幸。&
  走进原始森林的时候,我期待的是意外。而这一刻我仰面朝天躺在树屋里,期待的却是不要出任何意外,期待太阳像以往所有的日子那样如期从东方的地平线爬上来。我觉得这个晚上是无法入睡了。&
  其实不睡也没什么不好,就像这长长的一辈子的每一天一样,多睡几个小时这一天就少活了几个小时,少睡甚至没睡,这一天的生命就多了几个小时的扎扎实实的内容。我不能够设想以后的日子里还会有这样的机遇,即使有,我也不愿意让如此宝贵的时间在睡眠中悄悄溜走。&
  我以为自己没有睡意,倦意却悄悄地袭来,在不知不觉中将我整个人笼盖了。我不记得我的眼睛是合上的还是睁开的,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的意识已经慢慢进入到麻痹状态。尽管即将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但我没有精力做出任何反应,听任一切按着它自身的次序发生和发展。&
  比如那两只公猴的到来。它们在我的窗口窃窃私语,还一再朝窗子里探头探脑,似乎在窥探我的什么隐私。我以一动不动与它们对峙,似乎在与它们比耐心。结果是我比它们更有耐心,所以在悄声细语地商量了一番对策之后,它们撤了。我猜,一定是我让它们觉得无趣,我是一个不好玩的人,于是它们丢下一句话就离开了——懒得理你。&
  比如那只长尾巴松鼠用两只前爪抱紧一颗已经剥去了毛刺壳的野板栗,小心翼翼地从门口进来。它马上发现房里多了个不速之客,它知道我不是帕亚马。它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判断,尽管不是帕亚马,这个陌生客也不是会给它带来危险的人。这个房子原本是它的食物储藏间,它在房子的另一个角落里已经收集了两颗核桃七颗松果和五颗野板栗。它知道这里的主人是帕亚马,帕亚马也早就认可了它来这里储藏它的那些美味,认可了它这个邻居和临时的房客。我堂而皇之地睡在这里,也就意味着我是帕亚马的朋友;既然是帕亚马的朋友,也一定会与它这个帕亚马的邻居和平相处。这个长尾巴松鼠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再比如,不,不能再比如下去,因为这一次我必得做出反应,我必得从麻痹中走出来,因为这一次来的是帕亚马。没错,是帕亚马回来了。天还没亮呢。&
  天哪,帕亚马浑身是血!&
  我的第一个反应,他被猛兽袭击了。这正是瞌睡之前我的一份担忧。没有谁可以永远战无不胜,即使是像马一样强壮的帕亚马也不可以。&
  不是。事实是他刚刚遭遇了一场战争。战争这个词是帕亚马自己说出来的,我不懂为什么他会说到这样一个标示着人类集体行为的词汇。我想起了大概二十年以前,有一本小说的标题是《一个人的战争》,作家为了博眼球可以耸人听闻一下。小说没读过,但我想象那个战争的含义不会超过战斗这个词的意味。然而帕亚马说的一点不含糊,战争,就是战争。&
  (当时我完全没想到的是帕亚马自始至终都在说汉语普通话。而依我的观察,他的生活里几乎没有汉人,没有汉人的社会,甚至可能连他的同族尼人也少之又少。那么他的汉语普通话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说:“和谁的战争呢?”&
  他说:“和岩英雄。我们打了七十年了。”&
  我的眼球差一点从眼眶里掉出来。&
  我不得不问:“打住。我想问一下,你几岁?”&
  帕亚马说:“六百三十五岁。”&
  “六百是什么意思?”&
  我想问的是,他说的“六百”也许不是数字,是别的。说他三十五岁,我没有疑问,我猜他的年龄在三十四十之间。
  他伸出满是血污的两手,我马上断定他是左撇子,因为他先用左手示意。拇指一伸,“一百”,食指一伸,“二百”,中指一伸,“三百”,无名指一伸,“四百”,小指一伸,“五百”;然后是右手,小指一伸,“六百”。&
  他明明确确告诉我,他的年龄是六百、三十、五。奶奶的,用不了多久,他就追上彭祖了!&
  我说:“那么岩英雄又是谁?”&
  “对手啊。我们七十年里一直是对手。”&
  “是傣族吧?我听说傣族的男人都姓岩,是吗?”&
  “应该是吧。我和他从来没说过这个。”&
  “我看你流了不少血,要紧吗?快包扎一下吧。”&
  “没事的,流了血可以再生出来。我知道没有大伤,不然也就回不来了。”&
  他有自己的草药。云南是草药的故乡,有中国品种最多最齐全的药用植物系统。这里的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草药传统,这个我早有耳闻。&
  他的伤不可谓不重。大臂,小臂,肩膀,胸膛,都有刀口。最长的一处在左肩头,有一支烟那么长。有趣的是,那么宽阔的背部竟没有一处刀伤。&
  依照他的吩咐,我将一种草叶的汁水挤压出来,滴在他的伤口处。我猜效果大概相当于酒精或者碘伏,估计是消毒的作用。肩头的刀口不算深,按照我的经验,可以缝合以便于愈合,同时也会让疤痕不太显眼。可是这里根本没有缝合伤口的材料和条件。&
  我把我的担忧告诉他,他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
  经过仔细检查之后,我可以断定他正如自己所说的,没有大伤。无大伤便无大碍。我喜欢他的说法,流了血可以再生出来,这才是男人该说的话。&
  我说:“可是为什么呢?你们的战争因为什么?”&
  他说:“他们太坏了!”&
  “怎么坏?”&
  “到坟山砍树。”&
  “坟山是什么?”&
  “我们的坟山。祖先安息的地方。”&
  我懂了,他说的是墓地,是他族人的墓地。我知道尼人实行土葬。砍伐墓地中的林木,无论如何都是严重的冒犯。在地球上的任何种族之间,类似的冒犯都是不可原谅也不能容忍的。他说是战争,那就是战争,一个种族对另一个种族,年复一年,绵延数十年之久。&
  我还是奇怪:“他是一个人吗,这个岩英雄?”&
  “他有他的族人。他还有他的田鼠,他的牛,他的羊,他的鸡,他的狗,他们的一切。”&
  “你一个人面对他们全体?”&
  “我不是一个人。我们也是全体。”&
  我的头一下大了,莫非他说的是一场全方位的战争?人对人,畜对畜,兽对兽?不对,山上的尼人很少养家禽家畜,但是山上的兽肯定比山下的要多。或许对垒的双方并非同类对同类,或许这原本就是一场全面对垒的混战,人与兽与畜搅成一团乱麻。&
  我知道西双版纳这里最大的民族是傣族。傣族多半世居在坝子(小块的平原地区)里,以农耕为主。其他民族多半散居在山上,拉祜族,布朗族,佤族,傈僳族,其中以哈尼族人数最多,农耕只是他们生计的辅助,收入来源主要是茶。这种格局是历史遗存。&
  我说:“你说他们砍树是七十年前的事吗?”&
  帕亚马说:“他们一直都在砍。他们仗着人多。”&
  “你是说他们明明知道那是你们祖先的树,可是他们仗着人多每年都来砍?”&
  “也不是。砍树都是偷着砍,谁也不会明目张胆去冒犯别人的祖先。可是总有人会偷着砍树。”&
  “你是说七十年之前你和岩英雄结下的梁子,可是这些年里偷着砍树的并不是岩英雄?”&
  “不是他。可是他会为他们出头。”&
  “就像你,你会为你们出头一样?”&
  这一次我终于说对了。&
  我于是再接再厉:“那今晚呢?”&
  “白天我发现祖宗树被人砍了。”&
  “祖宗树?”&
  “坟山上最大最古老的那棵树。树太大了,砍树的没办法一下子把树弄下山。我猜他们会晚上动手,就在方便下山的半路下了兽夹。”&
  “兽夹?捕野兽的夹子?”&
  “其实无论什么野兽它都捕不到,它们眼尖,还有好使的鼻子。除非它们逃命,逃命的时候会不小心。用它对付人比对付野兽更有效。”&
  “可是你怎么知道夹住了人呢?我没听到什么特别的声音。你在吃东西,你听到什么了?”&
  “不是听到。我知道兽夹被碰到了。给兽夹咬住了就一定有一条腿断了,它会把骨头咬断。”&
  “于是你知道有人在动手弄你们的祖宗树下山,你就过去了是吗?”&
  “谁也别想!谁动了祖宗树,谁就得死。”&
  “是你说的岩英雄吗?”&
  “岩英雄早不在了。”&
  “死了?”&
  帕亚马摇头:“已经有几年没见到他人了。”&
  我追问:“可你还是说岩英雄是对手。”&
  “一朝是对手,就永远是对手。”&
  “他有几年不露面,他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砍祖宗树的一定另有其人,那个人才是你现在的对手。”&
  帕亚马依旧摇头:“这个你不懂。而且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代替岩英雄。他们不是孬种,没人站出来是因为没新的头领。如果有了,他一定会站出来。”&
  “今晚他们来了多少人?”&
  “不少。人都在林子里,天也黑,看不清有多少人。祖宗树那么大,人少了弄不动。他们还有狗。”&
  “今晚你这边只有你一个?”&
  “没别的族人。可是我有祖先帮忙,坟山里有那么多祖先,他们不会不管我。”&
  “狗很多吗?”&
  “不少。我只听到它们叫得很凶,是祖先他们追那些狗。那些家伙只会乱叫,一打就跑掉了。不好对付的还是那些人。”&
  “你们的坟山很远吧。”&
  “很远,要翻过两道山梁。”
  “怪不得,我在这边一点听不到狗吠声。你看到有人腿被夹断了吗?”&
  他摇头:“他们会把受伤的人先抬下去。”&
  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了。&
  “他们,我是想问,他们有人,死,死了吗?”&
  其实我想问的是,他是不是杀死了对手中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但是这种话问不出口,所以就变成了这种支离破碎的问题。&
  他说:“我不清楚。我知道的是有人倒下了,而且倒下的不止一个。活着还是死了,看他自己的命吧。砍祖宗树的人该死,要把祖宗树偷走的人该死。为了保护祖宗树,我们的人会死,也许死的人当中有我,都是命。人扛不过命。”&
  我说:“我的家乡也有差不多的话,人拗不过命。命中注定的事情,谁也没有办法。”&
  天下的理是一样的。&
  我又说:“我知道,他们被你打败了,被你赶下山了。尽管你是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
  “你是一直向前的。如果你被他们打败,逃跑的人会是你,你的背上一定会有伤。可是你没有。”&
  打从回来以后,他第一次露出笑意。&
  他说:“他们败了,逃跑的是他们。”&
  我其实很担心我会找不到回艾扎茶厂的路。是我多虑了。上山的路也许不止一条,上山的时候那些岔路会让你犹豫不决。可是到了山上你会发现,多条路最终会重新交会到一起。下山的路也是同样的道理。&
  来时和艾扎一起骑马,我记得很清楚是一路上山,沿途全是茶林。也就是说,原始森林是在茶林之上。所以要走出原始森林最好的方法是向下,尽量往山下去,一定会走出森林进入茶林。而茶林里总会有路,向下的路就一定会通到艾扎的茶厂,通向姑娘寨。&
  正是这样的理念将我带回茶厂。&
  上来的时候因为充满期待,所以觉不到时间和距离。可是下山不同,发现自己已经深入到原始森林中很远很高的地方。而且从原始森林边缘到茶厂的位置,也是一段很长的路,起码有三公里多。我没走冤枉路。&
  我离开的时候帕亚马还在睡。我是热了野猪肉吃饱喝足之后才上路的,到茶厂已经过了中午饭的时间。&
  头一天早上我把手机放在随身的小挎包里,把小挎包留在茶厂我住的房里。因为前一天我已经尝试过,山上完全没有信号,手机无异于一块废铁。&
  无法联络让艾扎担心了。&
  他说:“我昨晚带上岩叫、岩光,在你进林子的地方等了你好久。我们三个扯着嗓子喊你,直到天黑了下了雨才死了心回来。”&
  我笑了:“死了心,你当我死了?”&
  他说:“是死了找到你的心。夜里在大山上找一个人,跟在海里找一根针也差不多。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向默默他们交代。好在我这里手机没信号,默默找不到我,我也有不给他打电话的借口。这样也给了我等你和再去找你的时间。你再不回来,我们又要出发去找你了。”&
  我说:“有剩饭吗?”&
  “菜和饭都给你留着。饿坏了吧?”&
  “没想到我去了那么远的地方。昨晚吃的野猪肉,吃得饱饱的。今早动身以前又吃了一顿,可是这会儿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你什么时候出门的?”&
  “天亮没多久就动身了。”&
  “那么远,你走到哪儿去了?”&
  “我怎么知道。在林子里根本就看不到十步以外。走到哪儿了,在什么位置,一概稀里糊涂。我心里就一个主意,下山,下山就能出老林子,就能见到茶园,就一定能找到你茶厂。”&
  艾扎端上了一直热在锅里的菜肴。我马上开始了大吃大嚼。&
  艾扎说:“你真是神了,进了深山老林居然有野猪肉吃。是烧烤还是清炖?”&
  “清炖。”&
  艾扎说:“上面的那一大片林子没有一户人家,你不想说说是谁炖了野猪肉请你吃吗?”&
  他的问话让我迟疑了。如果他不问,也许我会主动问他,问话的人该是我,我有一肚子的问题。&
  都是尼人,可是我怎么觉得帕亚马和艾扎根本就是不同时代的人呢?如果我如实告诉艾扎关于帕亚马的一切,艾扎会信吗?我自己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一定以为我在编瞎话,我是职业小说家,编瞎话是职业小说家吃饭的手艺,所谓的虚构和杜撰。那样的话,我还要实话实说吗?毕竟艾扎只是新朋友,我不想让新朋友在认识之初就认定,我是个编瞎话的家伙。&
  我于是说:“说吃野猪肉是不是很吊你的胃口?”&
  艾扎长长呼出一口气:“我就知道你在编瞎话。”&
  金勺子&
  再见到帕亚马是一年半之后了。&
  当时正值2013年的雨季。西双版纳这里的雨季持续四个多月,从五月末六月初开始,一直延续到九月里的某一段时间。见他是八月还是九月,我记得不是很确切了。套用歌词的方式说,大约在雨季。&
  那时候我已经上山了。我说的上山是指我把上海的家搬到了南糯山上。我暂时寄住在艾扎茶厂下面那片已经被废弃的小学校的二楼上。说搬家,是连人带家包括全部家具,那是满满的一大厢车。厢车足足八米长,当然其中主要的东西是家具,我不能把我的家人也放在厢车里。我们一家三口开小车紧随在厢车后面,一路两千多公里,不可谓不辛苦。&
  一家三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意思。你没听错,我和我老婆孩子都成了南糯山的山民,现在是,以后仍然会是,一直都是。&
  虚公和我一样,只不过他还住在景洪。他和我是同一天同时加入到姑娘寨村民当中的,我们两家合伙杀的猪,和寨子里的乡亲一道完成我们的入寨仪式。虚公暂时还没有具体的上山日程,他只是大体地说明年,2011年说明年,2012年说明年,到了今年还说明年。明年复明年,明年何其多。我生待明年,明年成蹉跎。&
  我和虚公都算是已经在南糯山落脚。&
  我选的地方在刚进寨子的那一段,在乡路的右手(上)边,离小学校四五百米的距离,算是寨子的中段。
  虚公家就在学校向下一点。这里是整个南糯山视线最为开阔的部分,背靠南糯山主峰,面前是南糯山主沟,举目远眺凡数十公里,左右两翼是比较对称的两道向下的山梁,景观极为辽远壮阔。&
  虚公比我早到一年,运气比我好了岂止十倍。有许多老话都在说我俩的情形,有道是“先下手为强”,歌词里说“他比你先到”,俗谚叫“一招先吃遍天”,诸如此类的。&
  我俩之间的微小不同则是我直接住到了山上,且已经开始了家园的建造。而虚公还有待明年。&
  李亚伟和默默又上山了。他俩每年都会上山小聚一次两次,他们在景洪都有自己的冬季工作室。这次雨季过来纯属偶然。两位大诗人落脚西双版纳,该是西双版纳的一大幸事。连同虚公他们几位已经在西双版纳的诗坛悍将一起,西双版纳已经是名符其实的诗的胜地了。&
  喝酒还是在艾扎那儿。我是个酒白痴(不是酒痴),对我而言所有的白酒只是一个辣。所以好酒之徒跟我吃饭没劲。艾扎自己便是地道的酒中仙。&
  我深知自己在酒桌上会扫大家的兴致,于是自告奋勇要出节目。唱,我不行。就诵诗吧,我喜欢的诗。&
  中文系&
  中文系是一条洒满诱饵的大河&
  浅滩边,一个教授和一群讲师正在撒网&
  网住的鱼儿&
  上岸就当助教,然后&
  当屈原的秘书,当李白的随从&
  当儿童们的故事大王,然后,再去撒网&
  有时,一个树桩般的老太婆&
  来到河埠头——鲁迅的洗手处&
  搅起些早已沉滞的肥皂泡&
  让孩子们吃下。一个老头&
  在讲桌上爆炒野草的时候&
  放些失效的味精&
  这些要吃透《野草》的人&
  把鲁迅存进银行,吃他的利息&
  在河的上游,孔子仍在垂钓&
  一些教授用成绺的胡须当钓线&
  以孔子的名义放排钩钓无数的人&
  当钟声敲响教室的阶梯&
  阶梯和窗格荡起夕阳的水波&
  一尾戴眼镜的小鱼还在独自咬钩&
  当一个大诗人率领一伙小诗人在古代写诗&
  写王维写过的那块石头&
  一些蠢鲫鱼或一条傻白鲢&
  就可能在期末渔汛的尾声&
  挨一记考试的耳光飞跌出门外&
  我的非凡的记忆力受到默默的激赏。&
  默默说:“我连自己的诗也背不了这么长。”&
  我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当年整本三百多页的《郭小川诗选》,我能从头到尾一字不落。”&
  艾扎说:“真是很棒,谁的诗啊?”&
  我说:“还能是谁的诗?”&
  默默说:“艾扎连《中文系》是谁的诗都不知道,白活了。”&
  艾扎试探着:“是亚伟的?”&
  李亚伟抱拳:“大兄如此抬爱,惭愧惭愧。”&
  我说:“我一直是你粉丝,你不会不知道吧。”&
  “岂敢。这么说折煞兄弟了。”&
  默默说:“亚伟的粉丝分两拨,中文系出身的都是《中文系》的死忠粉,所有那些不是中文系出来的都迷《豪猪的诗篇》。”&
  李亚伟说:“艾扎说你上一次进原始森林失踪了一天一夜,怎么回事啊?”&
  艾扎说:“你还说你在林子里吃的野猪肉,后来又说是故意吊我胃口。我怎么想怎么不对,吊我胃口为什么不说别的?还有,在老林子里过夜你住哪呢?我心里一直解不开这个结。”&
  “哪有什么结。山上又不冷,哪里不能住?该谁出节目了?”&
  我忙着打马虎眼把话题岔过去。&
  李亚伟旧话重提,让我忽然意识到关于帕亚马的事情被我搁置了。当年离开帕亚马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清晰地想过,我还会再来,我和帕亚马之间的故事一定还没有结束。可是上山这么久,我居然一直没有动过再去会会帕亚马的念头。&
  就是那一刻,我打定主意,再去会会这个帕亚马。不过这一次我不想张扬,我决定自己走一遭,不让朋友们,包括艾扎在内的所有朋友知道。&
  说来奇怪不奇怪,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再见到帕亚马。怎么可能呢?用艾扎的话说,在偌大的原始森林找一个人,等同于在大海里捞针。艾扎找不到我,我又凭什么认定我会找到帕亚马呢?&
  我就是能找到。虽然我没这么说,但我心底里认定我去找他的时候,他一定也在他的地方等我,就像我们事先已经约好了一样。我甚至连试图寻找一下当年艾扎送我到老林子边那个地方的念头也没动一下。我走的肯定不是原来的那条路,我凭目测抄了一条离原始森林最近的路线直奔过去。进了老林子也仍然秉持走直线的理念,尽量一路向前和向上,仿佛很清楚目的地就在前面。我就用这样的方式抵达了树屋。&
  或者就是人们偶尔会说的“有如神助”吧。&
  这次我先爬进树屋,我要确认这还是不是他的家。即使是简陋的林间小屋,你还是一眼可以辨别出现下它住人了没有。他在,我有绝对的把握他在。所有的细节都表明了他还在。木屋里没有可坐的东西,板凳或者椅子,我要等他回来只有先出来下去。&
  我这才注意到,树下十步开外的那个火塘是冷的。在我的记忆里,尼人的火塘是不熄火的,莫非……不对,我回想起上一次他也是用他腰间那个火种将火塘点燃的。我特别记住了他撅着屁股吹火的情形,因为那会儿那片盖住屁股的大叶子偏到了一边,他的大半个屁股露在外面,那情形相当滑稽。&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就地等他回来;一个是留下我来过的记号自己出去,让他回来后就地等我。&
  我选择了后者。不管我朝向哪个方位,对我而言都是额外的收获,我不知道我会见到什么甚或发现什么,不管那是什么都是我的收获。就地傻等显然不可取,他回来得早还好,回来晚的话,我收获的只能是百无聊赖;更糟的是他今晚也许不回来,如果那样我就成了百分之二百的像天那么大的大傻瓜。
  我这会儿心里挺有成就感,毕竟没走一点冤枉路就到达了目的地,这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这第一步给了我信心。我自想走出去一定不会白白出去,一定会有所收获,也许会再一次和帕亚马在陌生的林中遇见。就像上一次一样。非常有意思的是,我忽然又有了上一次那种老虎的自我感觉。我又一次把树冠之下的偌大空地当成了自己的领地。所以我才会有“走出去”的想法,走出自己的领地。我想我回来那一刻,一定会体会到“回来”的特殊感受。&
  我这头老虎真是可怜,领地仅仅是一棵树的树冠之下,再大的一棵树总归只是一棵树而已。我是个东北佬,东北佬经常被南方佬叫作东北虎。我知道一只东北虎的领地总有方圆百里。怎么东北虎上了南糯山,比一只长尾巴松鼠也不如了?&
  不是我着意做这种太过悬殊的比附,实在是刚好有一只长尾巴松鼠像是知道我要走出去,专门在前面为我带路。就像是知道我的心思一样,它选择的方向与我来时的方向一致,也是向上。&
  有人带路再惬意不过了,这样你就可以不必为选择道路费心。其实在没路的老林子里,选择道路当真是很费心的一件事。现在我连这也省了。我就跟在它后面亦步亦趋。我这个职业有个坏毛病,就是随时随地给眼睛看到的任意谁起名字。我给这个长尾巴松鼠起的名字是黑象。它本就长得黑黢黢的,而且个头那么大(躯干大概有中指那么长),黑象绝对是个恰如其分的好名字。&
  我猜黑象已经丈量了我的身量多高多宽,所以它选择的路刚好可以容得下我这个大块头的通过。看上去密密匝匝的原始森林,居然会有这样一条让我毫无阻碍就能通过的密道,我心里暗暗称奇。我心里在想,黑象知道我要去哪里吗,知道我要做什么吗?&
  黑象说:“不是去找帕亚马吗?”&
  我说:“好像你什么都知道。”&
  黑象说:“别夸我,我没那么聪明。”&
  “那你怎么知道我要找帕亚马?”&
  “不是我知道,帕亚马要我来带你。”&
  “帕亚马要你来带我??”&
  一定是我的声音让它觉到了疑问,它站下,回过头与我面对面。&
  它说:“你为什么那么问?是我的话有问题吗?”&
  我说:“可是帕亚马怎么知道我在他家里?”&
  “你的问题帕亚马知道,可是我不知道。”&
  “这个帕亚马什么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帕亚马是不是什么都知道,他没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只知道他让我做什么。他还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们都听帕亚马的。”&
  “我们?你说的我们还有谁?”&
  “我们全体啊。”&
  “我们全体都有谁?”&
  “南糯山所有的人。”&
  天哪,它居然把自己称作是人!它是一个鼠仙吗?不行,说鼠仙太难听了,说松仙吧。狐仙可以变美女,你也可以变成一个美女吗?我没问它,我只是心里这么想。可是——&
  它居然回答了:“你的美女指的是什么?”&
  “是美丽的女孩子啊。”&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美丽,我就是个女孩子。”&
  我无语了。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换了谁都一定会蒙头。虽然写过一本童话书,但我还是不能相信我自己一头撞进了童话里。一只小松鼠居然用人话告诉我它就是一个女孩子,我是不是活见鬼了。&
  而且两个回合下来,我已经知道我心里任何与它相关的念头,它都听得到,并且一定会做出反应。我于是强制自己不动任何关于黑象的念头。所有能猜透人心思的东西都会把人吓到,一只小松鼠也不例外。黑象发现我再没有新的问题问它,又重新开始了它带路的使命。我们依旧一前一后,间隔两三步距离。&
  既然我已经发现了,只要不动关于它的念头,它就不会来烦我,我于是把念头转向帕亚马。它说它听帕亚马的,它们都听帕亚马的,我何不让它说说帕亚马呢?黑象不是个有心机的家伙,这一点我有十二分把握。而且它还是个直来直去的家伙,心里没死角。&
  我说:“帕亚马为什么自己不来?”&
  黑象说:“你总是拿他的问题来问我。问他呀。”&
  我说:“他不在这儿。我很奇怪他自己不来让你来。我又没法问他本人。”&
  黑象没做声。我转而一想,刚才我只是说话,并没有提任何问题。没提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回答。我决定换一种方式。毕竟前路还有多长是个未知数,也许很长,很长很长。我不能将如此宝贵的机会放弃。&
  “你们平时都做些什么?”&
  “平时每个人都做自己的事。”&
  得,等于没问。它又一次自称是人。&
  “平时吃饭的时候吃什么呢?”&
  “松果,野板栗,核桃,还有别的。”&
  又等于没问。它的回答上一次在木屋里都有了。我发现它对自己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定,它只说它自己,绝对不涉及它先前说的“我们”的“们”所包含的其他成员。它口齿非常之清楚,没有一句口头语的赘词。我猜它们一定有一个功底深厚而且非常严厉的语文老师。它的每一句话都极其严谨,多一字即多,少一字即少,没有严师的训练绝达不到如此水平。&
  这是一个完全不露破绽的小家伙,我无计可施了。&
  我忽然又想到帕亚马会说我们的话,黑象也会。那么是不是这里所有其他的生灵都会呢?我早没想到这一点(其实是我早没发现别的生灵会说话),如果早想到了(怎么可能呢?绝无任何可能),我上一次就该尝试着跟那些有着金丝猴一般精巧五官的云朵们聊上一聊。我不知道我跟它们(那些云朵)是不是还有缘分,我更愿意把它们想象成帕亚马他们的祖先的魂魄(想象只是想象而已,绝不能够等同于事实)。&
  我终于从内心认可了帕亚马的世界。无论是他本人(以一己之力击败一众对手)还是他们的“们”所包含的其他成员,“他们”都让我刮目相看。&
  一路上它偶尔会停下来,将沿途见到的坚果做一个记号。我能够想象,日后它会循着这些记号将坚果收集起来,或者放回帕亚马的树屋,或者放到别的可以储存食物的处所。真是奇了怪了,我凭什么又自作主张,认定它就是那天晚上的那只长尾巴松鼠呢?在我眼里它们长得一般无二,以我的眼力根本分不出它们谁是谁。既然连我的心事它都猜得到,又在试探的那两个回合里一再败北,我放弃了从它这里套话的企图。就跟它聊聊天吧,不必再作他想。
  &“黑象,你们松鼠是自己住还是跟家人住一起?”&
  “跟家人住一起啊。你们不是也跟家人住一起吗?我们和你们其实没很大分别。”&
  “可是你们住在树上,我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帕亚马也住在树上啊。”&
  我本想说,它们是素食动物,而我们是杂食动物,我们还吃肉。后来想想,也有的人只吃素不吃肉。按照《创世纪》的说法,上帝并未叫人吃肉,上帝规定人类的食物只有植物的果实和植物本身。它不说,我不会想到,它们(动物)与我们(人)当真没有很大分别。不然那个叫达尔文的家伙,也不会愚蠢到如此地步,不会以为人是猴子(在我眼里所有猿和猴都是一路货色)变的(他把这个单音词说成了另一个双音词:进化)。谁说人是猴子变的,他自己才是猴子变的!为什么一定是由什么东西变过来的?为什么人和动物不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这个可恶的家伙,他的这些胡说八道把这个世界弄得乱七八糟的。&
  既然黑象那么厉害,我何不听听它是怎么说的?&
  我说:“在你看,你和我有什么不一样呢?”&
  它说:“每个人都不一样啊。”&
  “你为什么会说自己是人呢?”&
  “我们说你们的话,你们是人啊。”&
  “如果说你们的话呢?同样的意思你怎么说?”&
  “我会说,每个松鼠都不一样啊。”&
  “如果是猴子说猴子的话,该怎么说呢?”&
  “每个猴子都不一样啊。道理总是一样的。”&
  关键就在这里!猿说猿的话,也一定不能够说“每个人都一样”。猿就是猿,正如人就是人,也如松鼠就是松鼠。这个该死的达尔文,偷换概念的家伙。无论如何我想不到,如此艰深的命题,小小的松鼠居然如此轻易地就破解了。&
  我小时候就听过这样一个童话。在鹦鹉比武大会上,来自各地的巧舌如簧的鹦鹉们比谁更聪明。获得冠军的那个鹦鹉说的是:天哪,哪来的这么多的鹦鹉!之所以说它聪明,因为它说的不是鹦鹉的话,是别的鹦鹉想不到也说不出来的话。它的主人利用它天生的学舌本领,让它超越了它的同类,作祟的是它的主人。也如达尔文在背后作祟,将自己的祖先帽子戴到了猴子(类人猿)的头上。&
  我突然袭击:“你们松鼠是什么变的?”&
  “我不是什么变的,我就是自己本来的样子。”&
  这是最为精准的答案。&
  到了。&
  我第一眼看到的并不是帕亚马,我看到的是房子,是一幢坐落在地面上的小巧的木屋。我相信它一定是帕亚马的新房子,不会是别人的。原因在于是黑象带我来到这个地方的,它带我见帕亚马,它说是帕亚马派它来给我带路的。&
  帕亚马既然知道我的到来,又不在原来的家里等我,还专门派人带路过来,我就知道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盖房子当然是极其重要的事情。人做事总要分轻重缓急,尤其那些有头脑的人做事。&
  我第一眼看到的是房子有门的那一面。地上的房子与树上的房子有所不同,首先不同的便是有门,不只是仅有门洞而已。&
  我可以断定他就在门内,因为我看到正有细弱的烟缕从墙上和门上的缝隙中悄然渗出。&
  想想也是,树屋有没有门窗并不要紧,因为不会有不速之客长驱直入,它或他要先爬上梯子才行,除了鸟。地上的房子不同,必得要防范任一不速之客。我拉开门,同时看到了同样与门相对的窗。帕亚马正在安装窗,他的腰间的火种依旧以蓝色的烟缕昭示着它的存在。我的到来对他似乎不是重逢,更像是我一直就在这里与他一道造房子。&
  帕亚马说:“帮我扶一下。”&
  我说:“怎么扶?”&
  他说:“窗和窗口上下对齐。”&
  他说的窗,是已经由竹条编织完成的花式矩形片板,经线纬线之间有诸多不大的方形空洞,整个片板与窗口的面积几乎完全一样。他让我对齐,然后他将细细的经过浸泡处理的藤条分三段绑紧在窗口一侧。我看得很明白,三处藤条的作用相当于三个合页,以便于窗的开和关。他还在窗的另一侧设置了相当于钌铞的藤制搭扣,一个如木制弹弓形状的树丫便可以将搭扣从里面锁上。聪明绝顶的机关。&
  回头看看,门也是以同样方式解决的开合、并从里面的闭锁问题。只不过门扇上的孔洞要更小,因而也更结实一些,透光明显不如窗。&
  我说:“那边的树屋不住了?”&
  他说:“没有啊。”&
  “我以为你要搬到这边来住。”&
  “都是我的家,住在哪里都可以。”&
  “都是?你是说除了这里和那里,还有别的家?”&
  “为什么你会觉得奇怪?很奇怪吗?”&
  想想也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觉得奇怪。我们也有不同的家,上海的,海口的,姑娘寨的,甚至遥远的锦州的(我父母的家。愿他们在天之灵安息)。&
  我其实很关心他的伤。&
  我仔细查看了当初那几处比较严重的伤口。奇怪,那么重的伤口居然没留下一点痕迹。是一处都没有,所有的伤口都没留下疤痕。而且这会儿我格外注意到,他的皮肤相当光洁润泽,泛着又浅又淡的油光,与那些健美大赛上经过高超的化妆师妙手的运动员相比,完全不落下风。我看不出任何微小的皱纹,可我分明记得他亲口告诉我,他六百三十五岁。不,应该是六百三十七岁。六百三十五是他两年前的年龄。&
  我告诉他我刚刚过了六十岁,我们说六十岁是一甲子。他问一甲子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们汉人讲生肖,十二个生肖是一个轮回,五个生肖轮回便是一甲子。他还是不懂为什么要搞这些名堂。因为这些是我的祖先们的定制,我不知道祖先为什么如此,管他呢。&
  我说我们到了六十岁都要纪念一下,我们叫做大寿。我说我的大寿之日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还没来得及纪念。今天我带了酒和肉干(冬瓜猪干巴和牛肉干巴两种),想和他两个人一起热闹一下。&
  他说你可以和你的家人一起做大寿啊。&
  我说:“我在家里一直不过生日。”
  “什么是生日?”&
  “就是每年在你出生的那一天都纪念一下。”&
  “别人都纪念,你为什么不呢?”&
  我告诉他,我们习惯将五十岁以上的人视作老人,我不喜欢做老人的感觉。我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是四十九岁,那以后我再也没理会过自己的生日。&
  他说:“那你为什么又要和我一起做大寿呢?”&
  我笑了:“我才六十岁,跟你比还是个小孩子,所有小孩子都喜欢过生日。过生日就像过年过节一样,是个开心的日子。”&
  “过年过节是什么?”&
  “就像你们的嘎汤帕节啊,秋千节啊。”&
  他的新房子里面暗,我们便坐到房子外面。一棵倒毙已久的树干横亘在房子前,刚好做我们的长凳。&
  我带的这些都是现成品,也不需要动明火就可以入口。至少眼下他腰间冒着烟的火种派不上用场了。我也没忘了带纸杯,我还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对着一个酒瓶嘴对嘴地轮流吹。一个纸杯大约二两半,两杯倒出去,酒刚好下去了半瓶。我们碰一下杯,之后不约而同一人一大口。&
  我问他,比他们的自烤苞谷酒怎么样。他咂咂嘴,说还可以。还可以这个话,在汉语里的意思相当含混,我就听不出他是称道还是应付。我拿的也不是什么太好的酒,五十二度绵竹大曲,也是我随手从家里拎出来的一瓶。我的酒都是为临时来的朋友备的,我自己完全没这个嗜好。&
  我告诉他我平日不喝酒。他说他喝,他说酒是好东西,好东西一定要享用。他同样认为猪肉干巴和牛肉干巴都是好东西,他嚼得很香,看上去很是享受。我不知道他是做给我看,还是当真吃得那么开心。&
  我的酒下的没他那么快,每次虽然都是与他同时举杯,但仅仅抿一小口做做样子而已。没酒量绝不逞能,是我的不二信条。几口酒下肚已经面红耳赤了。&
  我说:“我在一本哈尼族历史的书里,看到了一个人带着哈尼人从北边南下,渡过了澜沧江。那个人的名字跟你很像。”&
  “怎么像?”&
  “字不一样,可是发音差不多。”&
  我拿树枝在面前的地上写出大大的“帕亚马”三个字,问他的名字是不是这么写。他说是。我又写了“帕雅马”三个字,告诉他那个人的名字是这么写的。&
  他说:“我的名字也可以这么写。你说的那个人是我。”&
  我说:“我就知道是你,我猜一定是你。你说你六百三十五岁的时候我还纳闷,看了那本书我才明白,你说的是真话。你是整个西双版纳尼人的祖先。”&
  帕亚马说:“你越说越糊涂了。”&
  “你哪里糊涂,说来听听?”&
  “活着的人怎么成了祖先呢?”&
  “你已经活了那么久,你一定已经生了很多孩子,你的孩子也一定又生了更多的孩子,而且孩子的孩子还有自己的孩子。他们没有你活得那么久,可是他们一代又一代都有自己的孩子。你不是祖先又是什么?”&
  帕亚马摇头,摇得非常坚决,显然不认同我的说法。我的推理在哪里出现了漏洞呢?&
  的确,除了他我再没见到另一个与他为伴的人。如果他就是这一支尼人的祖先,如果他当真还活着并且已经六百三十七岁高龄,他绝不应该孤零零一个人在原始森林中当野人;他应当生活在众多晚辈中间,儿孙绕膝,受到家人的拥戴,像一个真正的酋长或者部落首领那样。我知道我的逻辑链中出现了断裂。&
  我说:“很想和你一起去坟山看看。”&
  他说:“好啊。你是不是还想看看祖宗树?”&
  “祖宗树不是被砍倒了吗?它还在原地吗?”&
  “原来的树砍倒了。新树在原来的树根上又长出来了。老树化成了泥土,成了新树的肥料。”&
  他说的我无法想象。被他称为祖宗树的一定很大很粗,肯定比他的寿命要长许多,或许超过千年也说不定。我无法想象一棵数百年甚或上千年的巨树,在两年里会完全化成泥土。说总归是说,还是眼见为实吧。他已经答应带我去坟山,去了便一目了然。&
  他上次的话我还有印象,因为我没听见他所说的群狗的吠叫声,我问他坟山是不是很远,他说很远,要过两道山梁。两道山梁当然非常远。我从茶厂到他的树屋也只是过了一道山梁而已。&
  我看看天色,已经近黄昏了。我很清楚自己的脚力,一个不经常运动的六十岁男人的脚力。我倒是随身带了一支手电,但是我认为他没有这么时尚的玩意儿。没有手电,在即将入夜的原始森林里跋涉两道山梁,似乎相当诡异。他已经把酒瓶盖上,把杯里剩下的酒倒进肚子里,同时把余下的那些肉干扎好吊在屋顶下面,已经做足了马上动身的一切准备。&
  哦,又是我多虑了。前面那个夜里他同样没有手电,可丝毫也没有妨碍他义无反顾地打一场坟山保卫战。看来手电在他完全是多余的东西。&
  我无法断定今晚会不会回到这里来,所以我不想把随身的双肩挎包留在他的房子里。&
  那简直就是一路惊奇。&
  在我眼里寸步难行的原始森林,在他简直就是一条专业的运动步道。它虽然不是笔直的,经常或向左或向右小弯一下,但它无疑是通畅的,毫无任何阻碍。正如来时的路上,黑象带我的那条道一样。&
  帕亚马是条大汉,步幅步频都很大,完全可以用健步如飞去描述他。&
  我紧跟其后。其实我体力不是很好,可是跟在他后面却毫不觉得吃力。我简直就是在一路小跑。&
  由于一直在老林子里穿行,我无法揣度这里的山势和地形。从脚下的着力上,我能觉得时而吃力(估计是上坡),时而轻松(应该是下坡)。并没有那种翻一道山梁一定要长时间地上坡,下一道山梁又要长时间地下坡的感觉。其实我已经不记得跟着黑象过来的那一路走了多久,是上了坡还是下了坡,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是也。手电虽然一直被我攥在手里,却一直派不上用场,是因为这个晚上有月亮,月光的清辉透过头顶上枝叶的缝隙洒下来,刚好为我们照明。&
  我知道我们走得很快,可是到达坟山还是比我想象的要早。大概这也是帕亚马毫不犹豫就带我过来的缘由。坟山原本没那么远,是我的夸大的想象将这段路视为畏途。我说到达,并不是我看到坟山,是帕亚马说坟山到了。因为没看到,我把他的话理解为坟山已经近在咫尺,或者更精确的说法是坟山就要到了。
  帕亚马脚步慢下来,站定。跟在后面的我依葫芦画瓢。他没再出声。他的脸上露出专注,就像上次那个晚上他离开之前的那种表情。莫非又有情况?&
  他回过身,用手势示意我蹲下。我蹲下了。他依旧强调他的手势,我就又继续向下坐在地上。&
  我猜他的意思是让我原地不动,不要出声音。显然他不想让我纠缠到不属于我的是非当中,他们的事情让他独自去面对。不是又有人来盗砍祖宗树吧?那样的话也太巧了吧,回回都让我撞上?&
  没有砍树的声音,绝对没有。&
  我在帕亚马原本严肃的脸上看到了慢慢爬上来的笑意,他完全释然了。&
  他说:“他们在狂欢,我们也加入吧。”&
  我完全没懂他话里的意思。狂欢?他们?&
  我有把握的是,那个“他们”是他的自己人。但他们是人吗?是人怎么会没有人的声音?人的狂欢的声音我当然熟悉。我敢肯定绝对没有我熟悉的人的狂欢的那种声音。那会让我忘了我们来的是坟山。&
  前面是一个陡坎,连帕亚马也需要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他伸出手搭了我一把,两把,第三把,终于上来了。我忽然置身于一番全新的天地。&
  这里的树更高,树径更大,每棵树下都有一个几平方米的土台。这里完全没有那些杂乱无章的小树中树。山势逶迤向上,每一个土台都比下面一个要高一些,一直延伸到视线不及的远处上方。这里头上方的树冠也比这一路上稠密了许多,几乎完全看不到头顶的月光了。这一定就是坟山了。那么那些平展的土台里就是一个个尼人祖先的居所了。&
  我不由得肃然起敬。祖先,一个多么神圣的称谓。&
  我忽然感到我自己的种族是如此悲哀。我们所有城市里出生的人早已经没有了祖先的概念,而乡下的尽管还保有家祠祖祠,留下的也仅仅是一个名字,一个标有名字的木牌。&
  也许同姓氏的后辈人会去祠堂里拜祭,那也仅仅是一年一次的例行公事,多则一两个小时,少则十分钟八分钟,如此而已。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所有那些来拜祭和没来拜祭的晚辈,有谁会想到一年里的其余时间你的祖先将如何打发。他们中的每一位在祠堂中只占有一指长两指宽的牌位,几百几千人挤挤挨挨在一起,一定不舒服到了极点。他们唯一的盼头就是一年一次的晚辈拜祭的那一刻。&
  和尼人的祖先相比,我们的祖先太憋屈太寂寞也太可怜了。这不,他们的祖先这会儿正在千年的森林殿堂中欢聚。用帕亚马的话说,在狂欢。&
  我的这些玄想在升腾的同时,当初那个晚上那些有着精致面庞的乌云已经在我周遭环绕。今夜他们比上一次大了很多,眉眼和表情也都更像开心的孩子。我甚至很奇怪,为什么先前记忆中的那些云朵的脸让我联想到金丝猴呢?一定是由于所有的面庞都放大了,而且所有的表情都满带笑靥。试想一下,那个仅有人脸四分之一大小的金丝猴忽然笑了,再把那张笑脸放大四倍,它会不会也像一个孩子的笑脸呢?&
  他们依旧是一朵又一朵轮廓分明的乌云,无论是飞翔还是停顿,依然保留着云朵的姿态,优雅而轻盈。我看得出,他们是在无声的音乐中舞蹈,而且从表情上知道他们彼此间在交谈(也许随着乐音在歌唱)。他们既然是帕亚马的祖先,也就是说是一群相当古老的精灵,可是我看不到时间在他们那儿留下的任何痕迹。他们完全是一群孩子,孩子的笑容,孩子的体态,孩子的情绪,孩子们狂欢的画卷。&
  不知为什么,我隐隐预感到这个夜里不会一直这个样子。他的祖先的这个舞会一定仅仅是个开始,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我今天见到的云朵、松鼠和树屋,都是我上次已经见过的,包括帕亚马。一定还有新的角色登场。或许上一次从帕亚马口中诞生的叫岩英雄的人会现身,以活人真人的方式。&
  方才不见了踪影的帕亚马忽然又出现了。这里的每一棵树都有至少三个人合抱那么粗,每一棵树的背面都是一片很大的阴影。而所有阴影中都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帕亚马说:“我刚刚去拜祭了我爸和我妈。”&
  我说:“在历史书里,你是个大英雄。而大英雄通常是没有爸爸妈妈的,因为大英雄个个顶天立地,天生就不像是有爸有妈,没有哪一对夫妻能生出他们。”&
  “我不是你说的大英雄,我是我爸我妈的儿子。”&
  “你肯定不知道耶稣。”&
  “我不知道。”&
  “这个耶稣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人,他有妈妈,他就不是妈妈和妈妈的丈夫生的,他是顶大顶大的英雄。如果妈妈的丈夫是耶稣的爸爸,他就做不成大英雄了。”&
  “你说他不是他爸的种吗?”&
  “他是上帝的种。”&
  “这个叫上帝的就是他的爸爸,是吗?”&
  我摇头。我得想想该怎么跟他说。&
  “我们经常说老天,天哪,或者说老天注定,你明白这个天是什么意思吗?”&
  “明白。一切都是天安排的,是天说了算。”&
  “这个上帝就是他们的天。上帝安排一切。”&
  帕亚马点头:“懂了。是上帝决定耶稣的妈妈怀上他。上帝不需要像人那样下种,只要做一个决定就是了。对了,你们还有一个大英雄孙悟空。”&
  我说:“这个孙悟空无所不能,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他不需要坟山,也没人可拜祭。”&
  “所以我不是你说的大英雄。”&
  正是这个才让我觉得奇怪,帕亚马可以率领整个部族渡过澜沧江,可以在数百年里引领尼人在西双版纳,在泰国、老挝、缅甸广大的区域落脚生根,可以为了祖宗树与强敌征战,而且可以承认他就是那个帕雅马;但他当真又是个凡夫俗子,有自己的生身爸妈,喜欢吃肉喝酒,也被人打得遍体鳞伤。搞不懂。搞不懂。&
  他说:“你说过要看祖宗树的。”&
  我说:“当然要看。”&
  坟山这里的树都大,三个人合抱的树径应该在两米左右。树与树之间的距离都在七步八步以上。我据此联想祖宗树应该更大。&
  我想的没错。在经过了二十几重土台之后,忽然有一堵墙将视线完全遮挡了。它就是帕亚马的祖宗树。它实在是太大了,目测的树径估计足有四五米,举头仰望,完全看不到树冠在哪里,只有黑森森的一片天,完全见不到任何月光和星辉。
  我是个读书人,读了一辈子书,所知不可谓不多。我见过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古树之一,西藏林芝那棵由国家科学院鉴定树龄两千六百多年的柏树王;也在电影电视上见识过号称地球树之最的巴西的“世界爷”,根部的一个透空的大树洞下小汽车可以通行。可是眼前的祖宗树还是把我彻底震住了。&
  我呆了好一阵,正所谓呆若木鸡。&
  现在是深夜,我们无法借助月光星光好好地看它,我甚至不想把一直紧攥在手里的手电筒打开。它就在那,就在我面前。我的脑子已经彻底不转了。&
  我已经看到它了。任何细节都不重要,我要做的只是继续留在它面前。我可以闭上眼睛,我真就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看它。或者你也可以说,用心在看它。我们通常说用心的时候,说的是想。想它,想象它。这会儿我的脑子压根就不存在,脑子失去了往昔的所有功能价值和意义,有心就够了。&
  想它。&
  想象它。&
  那是一段我无法测度的时间,一瞬,或者一辈子。再睁开眼的时候,帕亚马依旧在我身边。&
  我说:“你说过,两年之前它被人砍了。又说它在被砍断的地方重新长出来。”&
  帕亚马说:“就是。”&
  我又说:“两年时间,它长得和原来一样粗了。”&
  帕亚马又说:“就是。”&
  “这可能吗?两年长得比两千年还要粗?”&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它两年就长了这么粗,和原来一样粗了。”&
  他蹲下,用手摸当年被砍伐时树桩的部位。&
  我能做的也只有照猫画虎。树桩和树干之间的巨大疤痕还在,而且参差不齐的疤痕居然比原来的树径还要大出一圈。看得出来,疤痕之上的树干甚至要略粗于原来的树桩,可见新树的生命力是何等澎湃。&
  眼见为实,现在我对帕亚马所说的深信不疑。这棵可能是地球上最大的树,居然有两次生命周期。前一次有数千年之久;我面前的这第二次仅区区两年。&
  我低头捡起一片叶子。在祖宗树的树下,树叶应该就是它的。叶片的大小与寻常的树叶几乎没有区别,叶长十厘米之内,宽也不超过五厘米,不很厚也不算薄。作为南糯山的新居民,我对高大的树种如野板栗和大青树都不陌生。它们通常大约有超过一米的树径,大约二三十米的高度,树冠的直径也有十米左右,它们个个都是巨人。&
  我据此推断祖宗树的高度和树冠的覆盖面积,至少都在那些树之上,也许要大出许多。毕竟树干的截面积至少是那些树的四倍以上(两倍以上的直径,面积肯定大于四倍)。想不明白,那么小的树叶是如何完成如此庞大树身之所需;光合作用真是个了不起的工作,那么小的树叶居然完成了那么大的生命体的能量转换。倘若那树叶的面积再大上十倍,再厚上三倍,我不会有丝毫惊讶,那才符合起码的物理学常识。&
  上天的伟力令人唯余感慨,再说不出别的。&
  出于我们习惯的友情和敬意的表达,我提议也去拜祭一下帕亚马的爸爸妈妈。不期遭到他直截了当的拒绝。他说除了他,就再没人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他不要别人知道。我猜那也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以防范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
  为了掩饰尴尬,我若无其事地岔开了这个话题。&
  我说:“每个家庭都有一棵大树是吗?”&
  他说:“大树不属于一个家庭,大树一直在那儿,是每个家庭都找了一棵树落脚。或许可以说,坟山这里的每一棵大树都拥有一个家庭。”&
  “是树在先,人和家庭在后。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老辈人说的,祖宗树早就在那里了。天地开了多久,它就存在了多久。”&
  帕亚马这个说法的神奇之处,在于对不同生命体的存在有了不同的解释。树是植物生命,对人而言,植物生命是相对静态的。植物的静态只是相对而言,因为植物有荣衰周期,而荣衰必然产生一定程度的位移,有位移便有动。虽然那种动是不可见的。格非的一个小说标题说的就是这个——《没有人看到草生长》。既然人看不到,人便把不可见的动,误以为是静。所以说植物生命的静态是相对的,相对的静态,是更为精准的说法。&
  既然相对于人,树是静态的,是为不动。不动即为不变。以不变(的树)应万变(的人及万物),而且是从太初(天地洞开之际)即已如此。&
  我很想与帕亚马争辩一下,但是我没有。不是碍于脸面,我和他之间不存在脸面问题。&
  是我对自己自幼便获取的所谓知识缺乏应有的自信。帕亚马的说法与我所接受的以科学为根基的知识系统完全相左,而且他说的并非板上钉钉,并非是镌刻在历史碑铭上的经典或者金科玉律,而只是由他的祖先口口相传而已。但他的说法又言之成理,结实而确凿,并且有诗意。&
  不想争辩是我发现我更喜欢他的诗意的说法。&
  静下心来想一下,科学的说法和帕亚马的说法,都只是他们各自的说法而已,都不可能被证实。科学的说法列举了几乎无法计数的所谓证据,并且用逻辑链条加以衔接和连缀,看上去密不透风而且充满说服力和可信度。帕亚马则简单而直接,也不存在任何推理和演绎过程。最简单的表述,呈现的则是自信。&
  我决定诱使他多说一点,多给我一些理解的线索。&
  “你说天地开了的时候祖宗树就在了。祖宗树又是从哪儿来的?”&
  “天地可以在,祖宗树为什么不可以?你为什么不问天地又是从哪里来的?”&
  帕亚马真是厉害。是啊,从古至今人类一直在追问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可是怎么从来没人去追问天地和万物同样的问题?&
  大团的云朵正在从下面向上弥漫,马上就会将我和帕亚马连同坟山吞没。帕亚马随手拉住一根从上面垂下来的藤条,用力拉断,将一头递给我。&
  “抓紧。不要撒手。跟在我后面。”&
  云朵彻底遮蔽了视线。我勉强看得见脚下,自己跟个瞎子也没什么差别。藤条在前面被拉动,我就这么跟着藤条朝下面走,一直走回到帕亚马的新家。&
  原始森林加上疾走的云团,这一路就没有完整的一片天可见。帕亚马的新家到了,一切又自不同。
  先是最后的那一大片云朵正在向远处遁去,圆月正露出笑脸,从高远处将它的光华洒向我们。新屋门对的方向是坡下,所以面前视线极为开阔。无垠的夜空展开它廓大无边的清朗,一望无际。&
  我的心情大好。这是中秋前的最后一次月圆。&
  我动手摘下挂着的肉干,帕亚马也用他的火种点燃了火塘。他依旧喝他的酒,我则耐着性子等着火塘上的茶罐沸腾。&
  我问他知道不知道孔明灯。他说不知道。我告诉他,那是在这一天晚上祭祖先的纸灯笼。那些灯笼被点燃,然后慢慢朝天上飞去,为天上的祖先照路。我的故事是接续上他在坟山对爸爸妈妈的祭拜,我无意中发现这是一个奇妙的巧合,中秋之前的那个满月刚好就是中元节,民间通称为鬼节,他刚好在鬼节拜祭爸妈。&
  我问他想不想听听我的鬼节的故事。&
  五年前的鬼节。整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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