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几百元一月工资,抽烟都不够,为什么很多人争着向前 唯恐落后干

  万江《 八荣八耻 》                        以热爱领导为荣,以抹黑领导为耻;             以服务商家为荣,以辱骂征地为耻;             以主动签字为荣,以阻拦拒签为耻;            以强征强拆为荣,以蛮横阻工为耻;             以崇尚权力为荣,以聚众闹事为耻;             以领导权威为荣,以抬尸上访为耻。            以钱权交易为荣,以告密揭发为耻;            以逆来顺受为荣,以猖狂发帖为耻:          ===============================================          呵呵,以后我不知声了  
  以热爱领导为荣,以抹黑领导为耻;               以服务商家为荣,以辱骂征地为耻;               以主动签字为荣,以阻拦拒签为耻;              以强征强拆为荣,以蛮横阻工为耻;               以崇尚权力为荣,以聚众闹事为耻;               以领导权威为荣,以抬尸上访为耻。              以钱权交易为荣,以告密揭发为耻;              以逆来顺受为荣,以猖狂发帖为耻:  
  妈妈对我说
看贴必须要回贴
基层政府太腐败
  芯也殤
  两声叹息
  官僚贪、百姓苦、执政为民只在口。    百姓愚、法无力、民生为重如出气!        
  唉!!!
现在的社会啊!!!
  现在芝麻大的官都把自己当盘菜了。。。
  信春哥,得永生…
   唉!!! 现在的社会啊!!!        
   唉!!! 现在的社会啊!!!        
  薄熙来:人民救星!!!!!!!!!!!!!!!!!        
   路过,顺便瞧瞧,顶起        
  牛气冲天
   没有任何消息!!!可怜啊。  
   没有任何消息!!!可怜啊。  
  省纪委书记也贪污,何况基层干部,    老话说:上梁不正下梁弯  
  这就是所谓的“公仆”  
   喝茶抽烟公吃,过一天乐一天,工资挺高                聊天上网小睡,干工作把股炒,级差上调                干活装憨躲闪,清净深沉善吹,工作求少                看风使舵乖巧,成绩没有能造,考核仍好                        今天从政严肃,贪官度日惶恐,压力不小                腐败揭穿丢丑,法律追究休逃,庸也难保                强化责任监督,审计还有问责,胡来不了                提高干部素质,理论结合实际,畏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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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政府太腐败  
  土皇帝
  我们是百姓啊!唧唧呱呱有用吗?
  烂到彻底    百姓只有动动嘴 又能怎么样        
  我们当干部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嘛  
  好文章!  薄书记让湖北黄冈人民看到了希望!     湖北黄冈汪家墩村2个亿不见了-----村民举报三年十六次进京没有结果,反而遭到拘留、判刑、暗杀、关精神病院药物迫害等残酷报复......请看《我害的老婆坐了半年牢儿子差点送了命!》            
  昏腐一家    昏庸无能鼠蛇多  争名逐利乌纱夺  为民做事点香油   贪婪秉性命敢豁    人才埋没无所谓  江山社稷管他的  只要金钱酒色足  醉认手铐是银镯      
  唉,一声叹息。3分走人
  唉,一声叹息。3分走人
   我们当干部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嘛  
  对付毛粪的方法就是把他们流放到朝鲜
  昏腐一家      昏庸无能鼠蛇多  争名逐利乌纱夺  为民做事点香油   贪婪秉性命敢豁      人才埋没无所谓  江山社稷管他的  只要金钱酒色足  醉认手铐是银镯                  
  地球人都知道。  
  到处都有高压电线,就是从来不带电.  
  作者:mkjmm9877hha 回复日期: 12:22:12 
    到处都有高压电线,就是从来不带电.  =========================================================================  错了吧,应该是专电没钱买保护膜的人
  顶起!
  公仆白天忙白天的事,晚上忙晚上的事,哪有时间搭理你个P民
  猫不愿意打老鼠。  
  标题:[三农话题]腐败触目惊心 谁来监督小村官的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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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落灯花 于
20:23:30.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版主按】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官的作用举足轻重。村官是生活在中国农村最基层的一个“官员”群体,村官甚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他们手中的权力却不容忽视。近年来,屡屡爆出很多农村“两委”干部制造的几十万、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贪污大案,令社会震惊。村官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仅直接伤害群众的感情,而且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如今,新农村建设正开展得如火如荼。近年来出现的村官腐败现象,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日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在一些地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正日益凸显出来:有的利用职权,收款不入账;有的私自出借公款,个人收取好处;有的乱支乱花,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游山玩水;有的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等,引起广大村民的不满。如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扭转”触目惊心的村官腐败?三农论坛策划编辑了近段时间网友反映的乡镇腐败问题,对村官腐败现象、根源和危害,进行深层次地剖析。        
      【新闻背景】      中国村官腐败已“触目惊心” 位小权大缺少监督        权威资料显示,5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不断加大投入,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就累计达1.6万亿元,大大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而随着惠农资金的大幅增加,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增多,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虎林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      【村官腐败:凸显新农村建设“软肋”】      一个村干部的酒后话: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      老同学继续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干了二十多年吗?在农村当干部,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看镇里主要领导的眼色,熟知他的喜恶,否则,休想稳做“钓鱼台”!别说“捞油水”,就是你两袖清风也会被“炒鱿鱼”!现在当村干部的,哪有不贪的?贪的数目少的就是廉洁了,不然谁都争当村干部为了啥!……前几年水利部门把河道整治与打机井款拨到村里,现在不行了,一般都由水利部门来直接向施工方付款。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们专门找自己的人参与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到财政部门支款时,多报施工量,施工方与我们都多得一杯羹。彼此心照不宣,相安无事。……油水最大的就是征地补偿款。去年国家修建高速公路拨付补偿款时,我们仅向村民发放了全部补偿款数额的十五分之一,余款全部存入我们的帐户。      我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原来村干部的“油水”竟有这么大!我洋装不解,继续问:你们搞贪污不怕群众举报?老同学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胸有成竹地说……在城里打工多年,对家乡的事已渐渐淡忘了,突听老同学的一阵慷慨陈辞,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从老同学的酒后话里找出了答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农村受到了严重的扭曲与践踏。一个比芝麻粒还小的村官竟得到上级甚至上级的上级的“保护”!他们是否 “已经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啊?我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      国家惠农资金为何成了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    一是上面下拨的资金缺乏上级部门明确的监管和审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资金到了乡镇一级,乡镇干部们便会找各种接口从惠农资金中割去一块,然后再向村一级分拨。由于有了乡镇领导揩油的先例,村一级的干部们也会依样画葫芦,找由头再割去一块,有时候一些村干部胆大妄为到给村民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揩油,然后再分到村民头上。这最后到了村民头上的钱实在是“多乎哉,不多也”了。    二是农村的村级和乡镇级的民主制度建设滞后,缺乏村民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制约制度。一些农村干部,行使职权,执行上面的惠农政策的时候,横行霸道,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做法。对于上面下拨的各种惠农补助资金,他们也是“看人下菜碟”,是亲戚朋友的,关系较好的,多分一些,不是亲戚朋友的,关系不好的,少分一些。有人称时下的一些作风霸道的村官为过去时代的“南霸天”,绝不是空穴来风,胡乱扣帽子的。  
  吃吃喝喝、多占多拿 谁让新农村建设举步维艰?        村干部腐败都有哪些危害?在很长时间里,村干部腐败被大家理解为吃吃喝喝、多占多拿,而且“权小位轻”,人们并不将其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其一,直接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村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通过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等诡秘手段,将集体资产化公为私。在不少地方,“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老百姓叫苦不迭。有人将村干部违法犯罪比喻为淋巴癌,传播转移速度高,给村集体造成巨大的损失。其二,破坏了农村基层稳定。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日积月累,农民的积怨终要爆发。在农村,由于村干部腐败,数百名农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长期上访的事件屡有发生。      “11名村官,11个法盲”告诉了我们什么?        书记、主任、会计、出纳,这些“村两委”干部联手贪污征地补偿款,竟然认为“不是犯罪”。 2008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沙坪坝土主镇观音岩村、明珠山村、四塘村的11名村官共同贪污土地补偿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分别判处11人十年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检察日报》9.17讯)令人可笑的是这11名村干部竟然说自己是在为村民谋利益,为村里争取了很多征地补偿款,自己从中捞点“辛苦钱”不算啥,怎么会是犯罪呢?错误的思想带来了终生的遗憾,一时失足成千古恨!      农村基层党组织薄弱,战斗力不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在于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较低,廉政勤政思想教育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对“村官”监管力度不够,法制意识较为薄弱。对于村级集体经济较为薄弱的“村官”来说,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比比皆是,以致选举村干部都没有多少“热心人”,毕竟,当村官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事,既没有多少油水可捞,还要耽误农活;而对于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庄来说,“村官”选举不亚于“总统选举”,甚至充满着“火药味”,选举丑闻屡屡不断,而一旦当选则又大肆拼命捞钱,以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说明了当前农村基层的现状。    农村要发展,村干部很关健!      当今有一句戏谑话:在一切工作中千万不能把村长不当干部。理解这句话得需要一定的背景:在如今,村属于群众自治组织,村里的干部不属于我们的政府人员,不在行政编制。于是村干部就有了多重身份:在村民面前他是“干部”,在政府部门面他的身份又是村民。就因为这个原因,难免会出现有人不把村干部当“干部”来看侍的。固然,不把村干部当“干部”看也是正确的,因为在现实中,不存在着“干部”,那些所有的“干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都是群众的领头人!也正是这个原因,农村要想健康快速的发展,村干部很关健!      农村要发展,村干部很关健!在农村,村干部就是一面旗帜!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在农村,村干部就是那火车头,就是那领头人,就是那示范标兵;在农村,村干部起着带头致富、带头守法、带头弘扬传统美德的作用;在农村,村干部还起到接受先进文化,接受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而目前,我们的村干部的整体素质是什么样的呢?      
  【网友反映有些基层乡镇干部工作现状】      低薪制度,基层公务员腐败的“诱发器”?      基层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因为自己收入低而十分痛恨高层官员的腐败。另一方面,他们也十分向往和渴望腐败,尽管权力很小,但一旦有机会腐败,他们往往会不择手段。这种心理上的矛盾和不平衡,往往使基层公务员腐败起来,更加无孔不入、肆无忌惮。一些乡镇干部甚至克扣生活困难户的补助、在办理务工证、结婚证等方面乱收费。云南大理一乡镇,一基层干部长期克扣农村五保户的补助,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由于这些基层干部长期与普通百姓生活在一起,他们的腐败直接对百姓产生影响,让百姓有切肤之痛,因而更加痛恨腐败、反对腐败,更加容易激起百姓对党和政府的反感,影响党的政府的形象,危害更大更直接。    乡村干部: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土!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把“吃拿卡要”和基层干部联系在一起!也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基层干部就是“素质低下”的跑腿干部!看不起他们,因为他们“不为民做主”!是啊,他们常年在农村一线,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土!也是因为他们直接管“老百姓”,和千家万户打交道,什么工作都得看他们做得怎么样?上级都在“关心”农民,他们为什么不关心农民啊?看看吧:计划生育就得天天管理,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就得罚款!计划外出生就得征收生育费!农民放牧的羊只的限制吧!蚕食道路的,农用车载人的,破坏林木的,在公路上碾场嗮粮的,私自圈占院道的,破坏公共设施的,抢占公共场地的,… …谁管得紧,老百姓就说谁的不好!      上级安排的示范工程——连片的种植业,(把粮食生产田变成连片果园的“产业结构调整”),完不成得挨上级批评,管得紧了吧,得受“老百姓”的气!道路建设、通自来水工程吧,是千家万户都欢迎的“好事”呀!可是要占用谁家的地就得受谁家的气!什么条件都来啦!还有人动不动就是通路影响他们的坟地的风水!一个字——难!    住在城里,工作在农村,“走读”乡镇干部如何深入群众?      乡镇干部中的绝大多数思想上廉洁勤政,工作上勤勤恳恳,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个别乡镇干部,总是身子在乡镇,心却留在了城里,不能沉下心来工作。当然形成乡镇干部“走读”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多给予乡镇干部一些理解,但应看到乡镇干部“走读”确实造成了很多问题:      一是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乡镇干部包括一些主要领导干部点名时见见面、点名后不露面、群众需要不见面,乡镇机关一下班就唱起了空城计,久而久之,不仅疏远干群关系,而且降低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并且对基层的突发性事件往往不能及时处理,形成很多问题。二是影响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由于乡镇干部“走读”,造成与群众接触少,不能及时把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到群众中去,造成很多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到位,对形势认识有误差。三是造成了许多潜在的腐败现象。一些领导干部用公车接送上下班,增加了办公费用,造成了浪费,助长了特权思想;同时“走读”干部深入实际少,调查研究少,对当地的很多情况摸不透,不理解群众所思所想,不利于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决策,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尤其是蜻蜓点水似的飘浮作风不利于推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一名乡镇干部耳闻目睹的身边之事        老百姓常说经是好经,都被下面的和尚念歪了。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国家实行“两免一补”,特别是惠农补贴,是深得民心的大好事,可就有的地方,到现在农民也没见过自己的“直补卡”是什么样,更别说国家补贴的钱了。这个补贴是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求也是相对来说比较严格的,可是就连这样都没能完全落实,更不要说别的政策了。君不见贫困户的最底生活保障金进了村里的富裕人家、村干部家中;君不见计划生育工作越做超生户越多,有人在里面却大发横财;君不见民政工作“以罚代化”(指人死以后按政策要火化,但交纳三五千元就可以不火化,再一个本人到现在也不明白国家规定火化的目的,地也不少占,钱也不少花,平白让人多花几百元的火化费)被群众笑为人死了政府还追着要钱。。。。。。。。。。。我越说越生气啊,我的君啊,你怎么就看不见呢?每项工作上级都要装模做样的进行检查,有了违法现象也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可都是一顿酒足饭饱之后,提着鼓鼓的(来的时候不鼓啊)公文包打着嗝而去。也有不这样的,比较清廉的,那你不把礼送到家人家都不要,你不追到城里去请客人家都不去。    喝酒,就是乡镇干部的工作吗?      有人说:乡镇干部干事就是开会,服务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我的体会是:乡镇干部干事是要开会,服务也可能是要收费,协调不一定非要喝醉——这样的乡镇干部老百姓最欢迎。      我是1998年的春天从一名中专教师走向镇长岗位上的,当年已经35岁了。上任之前,一位资深领导告诫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到村里去与村干部混个脸熟。不然,选举就会出问题。阳春三月,我第一站选择到离镇政府最远的高林村。爬了近三个小时的山路,终于见到了村支部书记,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可能是新鲜,也可能是心里爽!同事在一路上向老百姓介绍:这是我们新来的蒲镇长。接近下午三点钟才吃午饭,一上桌子,我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三下五除二,几碗白米饭下肚,说了一声“各位慢慢吃”,没等他们返过神来,我就下席了。村支部书记家属急忙从厨房跑出来:“蒲镇长,多喝几杯,菜还没有出完呢!”其实,我一口酒也没有喝。老实说,我的确不能喝酒。原因是一旦沾酒,全身通红,不一会儿就会出现红色斑点。上任前,时任云阳县委组织部部长付恺代表县委找我谈话,最后问我对组织还有什么要求。我说:自己不胜酒力,因此得罪人了,请组织上明判。      第一顿下乡午饭的气氛一直比较严肃。饭后我又听到村支部书记悄悄对我同行的镇干部说:大城市来的镇长与我们坐不到一条凳子上来。返回的路上,我感到特别特别地郁闷……    村干部的贪污犯罪,危害甚于过去地主恶霸      少数农村干部的职务侵占和贪污,他们要远比过去地主恶霸要高出几十倍,当今村恶霸的行为,比过去的地主要更为可恶,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利,一分钱也不用花,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和费用,就能把群众数百亩的土地占为已用,并把侵占的农民土地,再进行非法倒卖和非法转让,并从中获取数千万元巨额的非法利益。村集体几代人积累的企业资产和村组的集体财产,都不用任何公开竞拍形式,私自就居为已有,集体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企业资产,想给谁他就给谁,并随意处置。这种行为现在无论是叫贪污也好,还是叫职务侵占也罢,反正都要比过去的地主恶霸还要凶恶很多。的确有少数农村的干部,干脆把村委会当成了是他自己的私人家当,随意任命村主任,他想叫谁当干部谁就能当村干部,集体的财物和土地,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我们村的干部决定将地卖给开发商,村民打起游击战       就拿我们村来说(人格担保是真事),村干部自行决定将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卖给了房地产商,补价是每亩7万元,而一路之隔的另外一个村,补价是16万元。原因在于3年前村里把一个有钱人家的地卖了,给人家签的合同上写明,如果5年内超过7万元,要补差价,村干部不愿意补,就硬要后面被征地的农民接受7万元的低价补偿金。      今年征地涉及到了十几家(还好没涉及到我家)。大家都不愿意接受这个补偿金,有些家里兄弟多的,或者有点门路的,就在工地上闹事,不准推土机进地,结果呢,县里派公安、消防、城管围成人墙,推土机强行进去,把农民种的玉米都推了。然后开始砌墙,但在砌墙阶段,老是有不甘心的农民来阻挠,县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派派出所来村里抓人,也不管你是干什么的,看到壮丁就抓你去派出所,到里面也不打你骂你,就是坐半天,问问你那天你有没有参加闹事,回答没有,就把你放了。第二天如果你不幸又被这伙人碰到,对不起,再来一次,如此反复半个月,那些小伙子们都不敢白天上街了。跟日本鬼子抓壮丁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抓了放,放了抓,谁耽误的起这工夫阿。我高中同学在城管当队长,参加了那次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聚餐的时候他说,围围墙的前半个月就放风说要逮捕人,那些有闹事前科的都跑的无影无踪了……    一位乡长的自述:被变了味的指标考核逼成了骗子      乡长自述:我在湘南一个乡镇政府干了11年,当乡长两年了。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政绩考核在很多方面背离实际,逼着乡镇干部造假。一些干部甚至认为,干工作就是一级骗一级。造假好的干部反而得到提拔,这就形成了错误导向。而农民最讲实事求是,打心眼里看不惯乡镇干部这种做法。      先说农民人均纯收入吧。我们乡1.9万人,农民占95%,人均耕地0.87亩,主要收入靠打工。农民生活水平在全县比较靠后,可上报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数字并不落后,2005年报的是4300多元,2006年增加到4600多元。实际上,农民可用现金少得可怜,平均起来每年也就600到700元吧。每年开春,大多数农户买了农药化肥、缴了孩子的学费就没啥钱了。乡政府门口有个长途汽车站,每年春节刚过,民工就争着上车去广东,把路都堵塞了,看得我们真心酸。有一部分村民在附近煤矿挖煤,做苦劳力。挖矿环境恶劣,有个自然村只有500来人,就有25个农民不同程度得了尘矽病。农民人均纯收入数字报得这样高,主要是以前为达到“小康”考评标准,满足上级领导“政治需要”而盲目造假的结果。几年前,我们乡曾有一次报得比较实际,当时全乡21个村中有8个排在全市倒数10位,乡领导被县领导批得狗血淋头,第二年就只有壮着胆子虚报了。农民人均纯收入数字虚高还有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导致自筹建设资金的压力超过了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村里的换届选举竞争很激烈:只要选上,钱就滚滚来       现在的农村换届选举,竞争很激烈,似乎大家都很有上进心,都争着为人民服务。但实际上呢?是为自己谋利益、为自家赚钱,把公家的钱,把老百姓的钱装进自家口袋里,存在自家帐户上。选代表、选生产队队长、选村主任、选村支书等等,每一个职位都被无数的人牢牢的盯着,虎视眈眈?为啥?就因为每一个职位都是能捞钱的,只不过多少的问题。我听到这么一个理论,说是农民不比工人、不比老板,他们唯一的盼头是啥?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忙活着一辈子,也挣不到几个钱,于是乎全都将眼光瞄在了村干部的位置上,反正是靠所谓的“民主”选举出来,那么大家都有机会。只要选上了,钱就滚滚来。比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容易多了。你问农村哪来那么多钱?呵呵。比起做生意、比起高官,农村那点钱的确没什么,但是对于农民来说,那可就是巨款啊。现在农村已经不像农村了,土地被征用了,造工厂、造设施,过去靠土地吃饭的农民,现在却都盼着想着哪天自家的地也被征用了,一下子就能拿个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这样的好处,相信以前的农民想都不敢想的吧?就像中了500万大奖一样。要是换成以前,这些钱得挣几辈子啊?就是每天不停地在地里干活、干上几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到。而现在,政府一个征用,就全部变成现实了。钱就花花的流进自家腰包了……    
  【触目惊心的村官腐败漏洞如何封堵?】      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如何“扭转”触目惊心的村官腐败?      别小看村官官小权不大,但由于上不是国家干部上面管不了,下不是普通村民群众不敢监督,所以形成一些“土皇帝”式的村官。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若干规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官”们的具体操作,会不会让少数腐败村官来个狮子大张口,来一个鲸吞?从已经暴露的村官腐败案件,以及前些年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制的教训来看,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如果各级党委政府不采取断然措施,使三中全会的惠农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农民,不排除土地流转变成少数腐败村官的大“会餐”。      因此,各地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既要把中央的政策吃透执行好,又要制定确保农民切身利益不被侵占的制度措施,还要充分发挥党政组织、司法机关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防止一些不法分子上下串通,合伙作案,以至于把惠及亿万农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走了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才能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才能给农民一片普照的阳光。      惯偷竟然当村官,这样的漏洞咋堵?      “三个自我”、“四个民主”是多么美好的政治生活啊!农民享有这样的政治生活,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极大进步。然而,如果坏人钻了当村官这个空子,当起政来,老百姓就没有好日子过了,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就被侵蚀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村官少德无德,绝不是个小事情,共和国大厦要靠千万德才兼备的村官来支撑啊。      堵住少德无德甚至违法乱纪者混入村官队伍这个漏洞,上级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以及农村党员,要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多做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团结群众、取信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的工作,把群众凝聚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旗帜下,树正气、树新风、树典型,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具体化、公开化,大张旗鼓地营造健康的基层民主政治氛围,狠狠打击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使道德不贬值、民主不变味,让印把子掌握在贤者手里,以造福百姓。      “城乡一体化”不如“干群一体化”      还是应该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在农村,乡镇管理权不受党内外代表大会代表监督和质询这种官僚主义赖以生存的官僚体制,是生产关系某些不完善的地与生产力不相适应,这是主要矛盾所在,也是主要问题所在。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是落实党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建立健全乡(镇)党内外代表大会代表监督和质询制度。这如同治病,需要对症下药。因为农村许多管理权得不到应有的监督,以至在经济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在管理上图有虚名的“政绩工程”和滥用权力问题严重,构成农村主要问题。不解决农村许多地方的管理权不受监督这个问题,想要解决什么问题,结果仍然是从问题走向问题,或者说是从问题走向更多的问题。      建立健全乡(镇)党内外代表大会代表监督和质询制度,同样也需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内外代表大会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党内外主要管理者,民主产生的候选人和当选人不受上级主观批准与不批准,即不受人治因素的影响或干预,实行彻底的平等与民主。      防止小人物大腐败的最有效武器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一直是一个非常让人头痛的事,不管是沿海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因为一张白纸条就可以记账,所有的财、物管理都凭一张或几张嘴说了算,这就为腐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所以,这中国乡村的腐败问题越来越让人关注,越来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      现在,这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防止腐败的课题已得到了富有成果的探索。长沙市就是这一成功探索的先锋。就是这两年来,长沙针对目前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和规模不断壮大的情况,投入1000多万元,推行了村级会计核算电算化和财务公开,目前,长沙100%的乡镇实施了村账委托乡镇代管和电算管理,所有的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并在此基础上健全落实村账乡镇代理服务制度,改革了城郊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落实了民主监督,积极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效果非常好。长沙成功的经验,也已被湖南省树为榜样,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长沙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主要就在于其:会计核算电算化和财务公开!    农村新一轮改革,基层党组织要当好“护花使者”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近几年小村官大腐败的案件不断发生,严重败坏党在农村的形象,降低了群众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着力营造新一轮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着眼于维护农民权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  
    网友话三农之一:总书记为啥到小岗村考察工作?   网友话三农之二: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何不高?  网友话三农之三:未雨绸缪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  网友话三农之四:中国农业应向何方发展?   网友话三农之五:农村要发展,村干部很关健!   网友话三农之六:土地流转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网友话三农之七:惠农政策贵在制定关健在落实!   网友话三农之八:土地流转的真正难点在哪里?         全球危机中的中国角色,周小川讲话透露出什么信号?  我的30年 回眸与征集:纪念改革开放30年互动专题  喜讯如何看:我GDP跃升世界第四 成中等收入国家  立功法院未认定?刘志华不服判决亲笔写上诉书  [三农话题]腐败触目惊心 谁来监督小村官的大权力   [深水]李瑞环绝不会说“老百姓看不懂很正常”    [深水] 500万元造毛泽东塑像该不该,用啥衡量?  [锐评]如果不救楼市,有多少贪官死在开发商怀抱里?   香港查出内地一种鸡蛋含三聚氰胺 农业部已介入   看得目瞪口呆!实拍国内最牛的村支书豪宅(组图)  体育总局回应: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      [笑话]巨寒!医生那些华丽丽的语录   [贴图]服务员疯了!吃完肯德基之后的惊人之作    [情感]理智一点吧!做老婆的千万别和小三比风骚       进入论坛社区页面,看更多今日焦点&&&&&&&&&  进入新华博客首页,看更多精彩博文&&&&&&&&         
  帖子附图:      
  此文,真正道出了当前农村的真实状况!  
  终于有人出来为农民说实在话了  顶一个先!    不过  农民现在吃村干部的苦  想来也活该  谁让他们在当初选举时  为了一块肥皂一顿钣  就出卖了自已的权利  
  作者:古董架VS饮水机 于
21:05:31.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村干部贪得无厌.已成风气.村民们有怨气也无处诉.有乡镇领导为他们撑腰.有县干部为其包疵.己成顽疾     
  表面看猫优势,鼠说:你奈我何?  这种对峙不平衡,老鼠有资源优势成精了!   罪犯要有人管!    这是无奈的呐喊!  
  作者:56556 于
10:02:29.0 发表 
发送短消息      社会幽默:一个比一个臭      李君毅推荐 日         一人不慎落水,路人聚而欲救之。其中一人说,落水者是公务员,路人散去一半;       另一人说,是公安局的,又散去一半,又有人说,看上去像城管,路人皆散去。        猛然有人说,是证监会的,路人蜂拥而回,以石投之,让他活着上来那不是坑死人吗。     突然有人惊呼,是国足的,众人皆纷纷跳下将其捞起,此人正欲感谢,众人答:再让你在里面待一会儿水全臭了,我们还怎么活。         
  不要口号,只要行政透明化  
  本来就是摆设,你怎么当真了。
  中国啊!你的民主法制、平等公平、公正和谐的光辉什么时候能照到百姓身边!!!!  
  什么是和谐?和谐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    在一个蔑视法律的地方,在一个为所欲为的地方,还谈什么和谐。不是百姓不和谐,而是某些人渣已经把和谐给践踏了!    百姓应该反抗,百姓应该争取自己的利益,百姓有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责任,同时也有维护国家法律的义务,看的出来,百姓不是法盲,而地方政府确是个实实在在的法盲!!!    顶顶顶        
  民生为重、执政为民,党的口号!!!LZ你还信以为真!        
  这次我离开你  应该有风有雨  一条慢慢长路和一个拉长的身影  你是不必讶异  黄叶跌满一地  换过一季心情和落落寡欢的面具  从今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干系  从今以后你就是你  从今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干系  从今以后我不怪你恶意的失忆  当我开始偷偷的想你  当我开始偷偷的哭泣  爱恋一如蟒蛇般缠绕失控的情绪  如果我们不会再相遇  你是不是就把我忘记  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就让我偷偷的想你  这次我离开应该是风是雨  一颗混乱的心和一窗漆黑的风景  你是无需欢欣  挥挥衣袖而已  云彩阳光与我的灵魂还留在原地  从今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干系  从今以后你就是你  从今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干系  从今以后我不怪你恶意的失忆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 全面部署200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日 20:44:5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车玉明、董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7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农业农村工作,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势,研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措施,部署2009年的农业农村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审议了会议文件,对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明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08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全国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成功夺取抗击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斗争的胜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产生的影响,有效化解了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的冲击,农业生产取得了极不平凡的好成绩,农村发展迈出了令人欣喜的新步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为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提供了基础支撑,作出了重大贡献。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10570亿斤,创历史新高,是40年来第一次实现粮食总产连续5年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4700元,实际增幅8%左右,农民收入增幅连续5年超过6%,是20多年来第一次。农村公共事业加速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党群干群关系继续改善。     会议强调,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估计。要全面分析把握形势,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会议强调,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做好20 09年的“三农”工作,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对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不断开辟“三农”认识新境界,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明年中央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文件,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这是具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体现,是立足全局、服务大局的迫切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年度特色,是中央针对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和农村发展新情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毛主席
  汪洋中一叶孤舟  
  他们忙着洗脚宿幼哪有空管这些事
  国共合作,民主共和,中华民族之幸!  
  好贴,特别是网友的图更是牛B。
  上面不作为,下面才敢乱作为.  
  下面不办,上面不管,是上访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国务院信访条例
        国家信访局 (
10:29:26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稿】 【推荐
】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1号)     
《信访条例》已经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五年一月十日(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第八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五条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以下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一)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二)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完)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信访条例               国家信访局 (
10:29:26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稿】 【推荐 】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1号)          《信访条例》已经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上梁不正
  此贴必火!
  哈哈,快国庆了。我们只好一笑了之。
  希望给予关注
  要个知情权就怎么难
   希望给予关注  
  “自己不勤政,又不廉政,吃吃喝喝,乱批条子,任人唯亲,到处搞关系,把国家财产不当一回事,你坐在主席台上面作报告,下面能不骂你?”  
————1993年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说。  
  “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  
  “我们问心无愧!”    
————日,面对800名中外记者和海内外的电视观众,中国总理朱镕基用铿锵的声音说。
  作者:mkjmm9877hha 回复日期: 23:05:42 
    “自己不勤政,又不廉政,吃吃喝喝,乱批条子,任人唯亲,到处搞关系,把国家财产不当一回事,你坐在主席台上面作报告,下面能不骂你?”     ————1993年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说
  “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镕基还是办了一点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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