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兽药饲料的饲料监管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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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畜牧兽医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兽药饲料监管工作
时间: 10:07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 & 一是严把审核备案关口,狠抓兽药饲料&规范&工作不放松。针对兽药饲料生产工艺的复杂性、许可申报材料的多元化,本着&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成立许可专家组对申报企业材料和现场严格把关,2016年以来,配合省专家组完成青岛好益佳饲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6条生产线的许可验收工作,其中2家饲料生产企业以&零整改项&一次性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在给企业颁发许可证的同时,对企业生产、技术、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培训《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内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培养选树示范企业,把示范创建工作当成全面落实《规范》的重要抓手,发挥示范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
& & 二是深化GSP规范管理,狠抓兽药追溯体系不放松。今年,兽药监管工作将重点落在经营环节,深化兽药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借兽药经营企业换证之际,深入摸底调查,全面厘清兽药经营主体情况,为达到&提质减量&的目标,在经营环节推行&连锁配送+二维码识别&经营模式,并结合目前试行的兽药告知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目前,根据我局&兽药&GSP&再建设行动&安排,兽药经营企业全部按照《2015年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将全区124家兽药经营企业数量压缩为42家。为使兽药经营企业尽快配套使用二维码追溯系统,连续3次对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
& & 三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狠抓案件查处工作不放松。为更好的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案释法,采取检打结合的方式,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将日常监管发现的案件线索数量列入基层动监站目标绩效考核,将兽药饲料案件立案查处数量列入稽查大队目标绩效考核,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截止目前,立案查处1起经营无产品标签、批准文号的饲料案,1起无证经营兽药案,1起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1起变更兽药经营地址的案件,4起经营假劣兽药案,4起使用假兽药案,4起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用药记录填写不完整案,罚没款5.64万元。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2家饲料生产企业青岛富康源饲料有限公司、青岛安普动物营养品有限公司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依法上报省局予以吊销。
& & 四是着力企业风险排查,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切实做好我区兽药、饲料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我局将兽药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通过落实网格化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建立约谈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签订承诺书的做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的冬夏两季用电高峰期开展2次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拉网式排查。发动部门联动辖区共管,将每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情况全部进行拍照留存,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安排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将发现的隐患情况以图片加文字说明的形式函告给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安全生产隐患比较突出的企业函告给区安委会。并联合镇街道安监办对企业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 五是强化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2016年黄岛区从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加强监管,着力开展蓝盾利剑3号行动和饲料标签、兽用生物制品、兽药使用、动物源性饲料4项专项整治,清理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产品以及冒用无效证号的产品、过期饲料产品,以及以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名义违法生产的兽药产品(尤其是水产用饲料产品)。坚决制止经营环节对兽药饲料产品违规拆包、分装和非法添加行为。规范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按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等制度。通过对经营、使用环节的整治,倒逼生产企业规范行为,促进市场信用机制和追溯机制建设。
(黄岛区畜牧兽医局兽药饲料稽查大队&&&&&张玲妮)
(责任编辑:管理员)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五星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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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导读: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苏州市农委
2011年,我委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以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整顿,规范使用环境,扎实做好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为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一、严格源头管理,确保地产投入品质量安全
1、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2011年,我委对辖区内9家兽药生产企业开展了GMP后续巡查,企业全部严格执行GMP规范依法生产。同时认真落实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兽药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4家兽药制剂生产企业严查超范围生产,重点巡查生产“非药品”。
2、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申证审核。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严要求、高标准完成3家新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验收工作。配合省农委完成4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和1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工作。
3、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2010年度饲料添加剂和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备案审查。全市共有47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完成2010年度备案工作。
二、严格措施监管,确保投入品市场秩序规范
1、全面推进渔药GSP创建工作。2011年,我市大力推进近300家渔药经营企业的集中创建工作。11月适时召开全市兽(渔)药GSP推进会,再次明确GSP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知和行政推动,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共有208家兽(渔)药经营企业完成GSP创建,其余渔药经营企业已经停业关闭,全市兽(渔)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备案饲料经营企业。在对饲料经营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273家饲料经营企业建立了企业档案,包括经营品种、销售规模、产品去向等基本情况。有的市(区)还统一印制了《饲料经营管理制度》、《饲料经营企业进货记录薄》、《饲料经营企业销售记录薄》,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经营企业,并公示监督电话。督促企业填写经营记录,做到每半年检查一次。
3、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单位清查。2011年,我市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宠物诊疗机构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是查非法兽药。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我委以开展2011年第一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清查工作为契机,对经营企业的禁用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
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查宠物药品和饲料。针对近两年宠物医疗消费纠纷不断,宠物药品和饲料市场混乱,我委对城区宠物药品、饲料市场进行了分批整治和规范,共收缴各类无证宠物药品以及无证经营宠物药品26种1200支(盒、瓶),发出《行政警示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告宠物药品经营和宠物诊疗机构书》,以规范宠物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使用制度,提高企业投入品安全意识
1、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兽药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企业是质量安全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吴江市对全市的规模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签定了《饲料中严禁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承诺书》,明确公示了公告中82种违法物质。
2、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对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的畜牧投入品建立使用档案。一是对供货商进行审核登记。对兽药、饲料的供货商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审查,主要是提供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材料和兽药、饲料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以及供应商自评报告。二是完善投入品登记使用台账,强化药品使用量和及修药期的原始记录,确保出栏畜产品质量安全。
3、深化“一对一”监管制度。乡镇动物防疫站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工作制度。在完成规模养殖场防疫和投入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评估工作,完善兽药和饲料使用台账与记录,建立兽药休药期制度。
四、严格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投入品质量安全
1、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兽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经营企业GSP达标验收、使用企业登记备案等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2、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饲
料生产企业用药情况和养殖企业的常用抗生素基本信息。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了《饲料药物预混剂进货记录表》、《饲料药物预混剂使用记录表》和《原料购货记录表》等三本台帐,建立起可追溯制度。对养殖企业建立兽药安全评价制度,在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对兽药供货企业和用药产品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安全评价档案,从制度上规范规模养殖企业用药行为。
3、加强采样工作。2011年我市完成了省里安排的35批次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饲料、35批次兽药和48批次饲料样品的采样工作。同时,我市自行采样饲料72批次和33批次兽(渔)药,其中有16批次不合格,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4、加大监督执法工作。2011年,我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17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店)793(家)次,整顿市场110个,立案查处56起,其中兽药(渔药)类案件45起,涉案产品4吨,案值19万元;查处饲料类案件11起,涉案产品65.2吨,案值60万元。
包含总结汇报、专业文献、考试资料、外语学习、人文社科、行业论文、旅游景点、IT计算机、经管营销以及2011年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等内容。本文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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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三举措做好兽药饲料投入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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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规范经营企业验收。严格监管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合理布置场所设施,完善规章记录,专家现场审核验收,做好市场准入标准指导。二是加大监管检查频率。成立巡查执法小组,对产品质量管理、记录购销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兽药饲料经营严格规范。三是全力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使用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形成兽药饲料市场震慑力,全力维护兽药饲料投入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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